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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就等你一个了。”说话的是一个戴着西瓜帽的人,和传说中的制片人一模一样。
一件红色T恤把小调肮脏的衣服套在里面。遮挡掉饥饿后的外表光洁如新。摄像师摘下耳麦在旁加话:“这掌声要持久一点,要持久一点。”
灯光亮起来,嘉宾纷纷进场,没一个是孤陋寡闻的小调所见过的。这时只听一个角落“劈啪”一下,大家纷纷热烈鼓掌。导演兴奋得两眼放光,不断做着可以开始的手势。摄像师马不停蹄地见缝插针,扛着摄像机从左到右拉了一遍镜头。掌声逐渐稀疏,导演的双手向上一扬,掌声便立即起死回生,那机器趁机又朝着反方向拍了一遍,镜头对着我们。好比有人在给一间旧房子刷新油漆,来来回回,一遍又一遍。
除了主持人始终独自乐不可支,嘉宾们只是出于礼貌地偶尔笑一笑,在他们身后的我们基本上把笑都当作程式化的表演,从来没有真正地融合进场内。也许这里的每个人都和小调一样,习惯安静地悲伤着各自的悲伤,最多只是强颜欢笑。节目结束以后,我顺利拿到一百块。小调立刻跑下楼到街边的电话亭里给金海哨打电话,要求下一个安排。右后方的门卫神情凝重,像一座伫立了四百多年的雕塑,但是他比雕塑站得还直。
电话通了,话一说完小调的心里就忐忑不安。
海哨在线路那头沉默了半晌,出人意料地一口咬定说:“你打车到V7吧!”
这和小调想要的结果一样,我欢呼,以至于挂上话筒后惯性地又给话机喂了一枚硬币。
走掉之前,右后方的雕塑纹丝未动。
当我越来越不能确定许静在不在上海的时候,我却跟随着各种剧组跑遍了上海。这样可以看到更多的人群,也许能在其中一眼发现她。
除了给剧组里的人倒茶或递毛巾道具之类,我和海哨的主要任务是收集群众演员的资料并筛选出合适的,最后给副导演过目以作最后决定。
那些主演坐在椅子上等待开机的时候,没有影迷围绕的他们看起来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神奇的地方在于只要导演一声令下,当他们时尚的装束外裹了一件绿色大衣的时候,就能把一位看门的大爷或大妈演绎得惟妙惟肖,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苦乐年华,被他们从心情到表情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主演们恰恰是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
海哨从不放过每个可以讨好剧组人员的机会。他的最大愿望就是成为一名经纪人。从跟人谈价中知道自己谈判的口才是什么水平,是在他高考时冲击法学系失败之后。
小调只是在导演突然要加群众演员的时候,充当一些临时的不重要的角色,从警察队员到赌场里的赌徒。没有台词,没有名字,没有表情。制作完成后,小调的身影出现在正式胶片里从来没超过十秒。甚至当初拉着陌生的女孩来回不断走了四个多小时的镜头,最后在电影里一秒钟都没有展现过。
小调好像十分喜欢这种身份,可以将一个人分裂成许多个体,携带无数种灵魂,不断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渐渐地,这样的专注充实了我精神的所有。
海哨和小调每天跟着剧组混饭,每顿都是盒饭,工钱按日结算。
海哨当天就会把钱全部花光。他总是一边对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的小调说“没钱就是我挣钱的动力,有了钱就是我想再挣钱的阻力”,一边看着我跑向最近的银行,把钱存进新开不久的户头。
一个剧组结束之后我们又跑到另一个剧组,重复着同样的三寸不烂之舌和锲而不舍的行动。除了个别高不可攀的人士,每个剧组正式收工之后,我们都已经和剧组所有成员打成一片,临别的时候大家都依依不舍。像谈了一场又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
直到许静的容颜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模糊,才发现自己银行户头上的数字已经高达五位数了。
有一次跟剧组回到上海,我在V7对海哨说:“我想在这里租个房子。我不喜欢流浪,这样太累。”
“那你等等啊。”海哨翻开手机盖按号码。
我一转身就对着一个穿得黑黑的女子,她稚嫩的脸上却有着成熟的笑,像一朵最好看的花开在一个黑色花盆里。海哨走步闪到我面前拉过她手臂:“嘿嘿,你终于来了。”
“就是这小子,带他去找个房子吧。”
海哨对我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叫叶小娴,老上海了,跟着她找房子绝对不会吃亏。”
“我叫小调。”我端详她的脸,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呀。”
海哨在旁说:“当然,在云南拍了六个月的那个组,她是首席化妆师。”
小调快把脑袋埋进衣领里了:“哦,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我想这不是巧合。”
“我早就见过你了,你的脸一直都是黑黑的,就叫你‘小黑’吧,呵呵。”叶小娴对我说。
海哨又对小娴说:“小调这小子,长得就是扎眼,天生的演员,以后要是出名了,我就是他的经纪人。所以啊,就拜托你给他找个不错的房子了。”
叶小娴在旁笑得合不拢嘴,末了捂着肚皮对我说:“你别理他啦,他对每个人都是这么说的。”
“别这么快就拆穿我啊。”海哨笑着开车走了,“找到房子给我打电话,拜拜。”
小调几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间屋子,尽管说斑驳、陈旧,甚至是朝北的,只在日落的短暂时分透进几缕阳光,在白色的雕花墙纸上镂出几点浅淡的光晕,但却很温馨。进出房门时,木质的大门底部擦过一寸高的锈红色的门槛,发出沉重的低音。地板缝隙很深,裂纹是被鼠蚁刻镀的参差,一被触踏就会“吱呀”作响。就连椅子也仿佛极不堪重负似的,一坐下便蚊声轻响。那些家什看上去是有些年岁的了。失却了光泽,色度却尚好,保持着偏深褐色的红。
很小的一扇窗,在临近橱柜的地方。窗外有很高的树,长着很厚实的枝,很宽阔的叶,发出能安定人的很沧桑的呼吸声。
“怎么样?”叶小娴用一口流利上海话对房东谈完,转身问我。
“很好啊。天黑了,你还没吃饭吧?”小调问。
到了V7,小调给海哨打了个电话,说房子已经找到了,问他过不过来,他酩酊大醉说不来了。我在吧台前要了一杯冰水,问叶小娴要喝什么,她叫我等一下,再出现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两袋汉堡、一个冰淇淋。
“给你。”她把一个汉堡放在我面前,又把自己那份打开,用银匙把里面的沙拉刮掉,再把冰淇淋一勺一勺重新涂上去。
冰淇淋的香味,直扑入鼻。
“这是?”我问。
“这是香草冰淇淋汉堡。没见过这种吃法吧?把冰淇淋涂在汉堡上。呵呵……”
“你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吗?胃不会不舒服吗?”
“不会啊。呵呵,从头到尾你都一直黑着脸,才让人看了不舒服呢。要笑,笑了才可爱嘛。”叶小娴把抹了冰淇淋的汉堡递到我嘴前,“很不错的,尝尝?”
“不,不了。”我拿起放在吧台上那个汉堡,“我还是吃这个吧。”
叶小娴的笑容也像天使。也许这个世界散落着很多天使,许静是,她也是,很多女孩子都是,但不会每个都落到我面前。两个人沉默地坐着,我一时觉得真的应该开口说些什么,但又不知道说什么。
“你明天有事吗?”吃完了汉堡,用面巾纸抹了一下嘴唇,叶小娴又看了一眼面巾纸,然后捏在手里。
“应该没事。我想整理一下房间,再一觉睡到自然醒。”
叶小娴说:“好,那我有事先走了,拜拜。”
一个人走出V7,才发现天突然下起雨来了。天与地仿佛在谈恋爱,天把雨水化作箭头,纷纷落向地面表达感情,那样情切。而地表则任水到处流淌来接纳这份爱,不管流到哪里,始终都是尽收其中,如影随形。
正文第十三章 没有邮差来的信
41
那本遗失了的日记定是我意愿的分身,代替我留在了天地无比浩瀚的南疆。随手写下的词句,已失了印象。感觉遗憾,却同时也享受着这一种遗憾。为她涂上浓烈的色,陈成香郁的记忆。
没了心思工作。下了楼。去了最惯常去的V7。
推开V7的门,沉入幽深的蓝,宛如潜入渐褪去光线的海底。
我只在礼拜二的时候来这边,来这边听她的歌。
她是如深潭般静谧的女子。深黑色丝质衬衫,颈上不扣的纽,麦秸色皮肤。
黑长光洁的发,倾垂过面颊,低过了凳际,遮挡下台上原本就黯然的光。看不见容颜。
她的歌声,淡定如水,擦过我的耳朵。我喜欢看她坐在那里,模糊了歌词,恍若无人地唱,自顾自沉溺。
我靠在狭窄的椅背上,辗转手中的半瓶Rum,透过瓶壁张望,朦胧了灯光。
门被撞开,惊动了所有的人,亦惊动了她。戛然而止。她停住了歌唱,没有抬头。
几乎是被抛进来的,一个瘦长的身影跌撞到最贴近门口的圆桌。相隔我一个台面的距离。
他背对着我艰难地直起身,我看到他手肘下的疤痕,食指般细长,刚愈合不久,闪着粉红鲜亮的光泽。
那削瘦纤长的身影,总感觉熟悉。似曾相识。
迷迷糊糊中小调感觉有人在敲门,看看墙壁上的老挂钟,已经是下午四点。
当我从床上跃起打开门的时候,眼前只有一个身影倏地绕过楼梯不见,木板被踩得噔噔响,连声音都厚重得像沉淀了十年的灰尘。我飞身追下去,街上的行人都撑着黑色雨伞行色匆匆,早已分不出是谁才是刚才眼前穿过的那一位。
回到房间,才发现最靠近门缝的床脚边有一个白色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