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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他是偶然干上这一行的。
那天他在一家四星级的酒店顺点儿值钱的东西。“顺”这个字比较好,不像“偷”那么直白露骨让人有罪恶感。顺手牵羊,就像谁都会这么干似的,所以连自责都免了。干什么事都得心态好,事做得就漂亮。
这个国家的特点就是大,会议那么多,开始他也只是当个会虫混混吃喝,后来发展到顺点儿东西拿出去卖。这是一个好营生,神不知鬼不觉,而会议上的人大都互不相识,大呼小叫地说丢了东西你什么意思嘛?难道是与会者偷的不成?如果是钱包当然是在街上就丢了,回了酒店才发现,数码相机一类便是忘在出租车上了,总之没有人会怀疑在宾馆里的会议上有人偷东西。
那天他顺到一台手提电脑,电脑是开启状态,人却不知所“踪”。在片刻的犹豫之后,他拔掉了电源,夹起电脑离开时像捂着一块热乎乎的烤白薯。出得门来却听到一个声音说,同志你找谁?他装作没听见继续往前走,但从脚步声可以听出来那人没有算了的意思。这是一个有些年纪的女人的声音,老女人都爱管闲事,以表示自己不像旧家具那般无用。她几乎是追着他说喂,同志,我是在问你呢?他知道他绝不能跑,而且这时他已经快到电梯了,恰巧一个赶电梯的女白领由于急中出错散落了一地文件,于是他极自然地把手中的电脑放在地上,帮那个女人捡拾一张张文件纸,女人连声道谢。他莞尔道:实在是你的样子太吸引我了。女人开心地笑起来,算得上明眸皓齿,但也没有他说得那么美。
老女人以为他们是熟人,自然转身离去。
他顺利地回到家中。他的家离宾馆不远,或者说他家就在这座城市的繁华地段,守着一个五星、两个四星级酒店,更绝的是他租住的公寓楼就叫淘宝大厦。本来这种地方他是租不起的,不是房间有多大用品是否齐全的问题,而是这个地段就是坚挺的租金保证。但他却没花多少钱便住进五楼的一套70平米的两室一厅里,原因很简单,房东的儿子有精神病,动不动就操菜刀,十八九岁长得高大老相,一脸沧桑像个老船长,发作起来很是吓人,所以没人敢租他们家的房子。于是这个便宜就让他捡了,他的胆儿大,根本不惧怕这些。
他的房间一打开门便是一条狭长的走廊,不容置放任何东西,得走一会儿才可见到客厅和两间房。房间收拾得还算干净,不过严格地说这儿更像一个放置会议发放用品的仓库,桌上有七八个手机,地上堆着没拆封的羊毛被、毯子之类,为数最多的是黑色的公文包,皮质都还不错,但式样老土,他还得用特殊的药水把上面烫金的某某会议留念的字迹擦掉,集中一批才可销赃。总之会议虽多,可人们的思路却极其有限,好像开会就只能发这类东西似的。桌上当然还有几个数码相机,椅背上搭着的英国经典格子的长围巾等等,这些则都是客人的私人用品,让独具慧眼的他顺回了家。
他把崭新的东芝笔记本电脑放在他的台式电脑旁边,台式的杂牌电脑是他自己买的,不要以为会顺东西就能生活,这是两码事。真正的生活必需品还得自己买,维持现代都市的高消费生活开支是巨大的。
他倒在沙发上简单迷糊了一会儿,醒来,夜幕不知何时已经降临,华灯初上的当口,窗外是深蓝色的,白天的喧嚣渐渐隐去,重新显现的是难以确定和琢磨的繁华与迷乱。《我的夜晚比你的白天好》。他喜欢这个电影的名字。
本来他可以去吃一顿,或者泡泡吧,随便干点儿什么,总之不应该再到他作案的那个酒店现身,常理也是犯忌的事。但他知道今晚在那里不光有个会议结束,还有一个会议开张,结束的是财务软件开发推广会议,开张的是红酒品尝会议,他想如果能顺一些红酒回来,哪怕是1992年的长城干红,每瓶也值230 元。何况他今天的手气不错,趁热打铁总不犯忌吧?
于是他换掉白天的衣服,穿了一身名牌走出了房间。其中的一件黑大衣长至脚踝。
又来到那个四星级酒店,他先到大堂的酒吧里坐下来,那个位置正对着二楼楼梯口的国际会议厅,里面不仅张灯结彩而且人声鼎沸,欢呼声与掌声一浪高过一浪。他必须等会议结束之后,人们把礼品拿回房间再重新外出夜生活时,再光顾那一层客房也不迟。
他要了一杯金汤力酒慢慢品着。
酒店大堂的水晶灯光芒四射,相比之下酒吧的灯光显得恰到好处的黯淡,让人感到安全和隔岸观火的释然。这时,有一个女人来到了他的桌前,她冲他笑了笑,优雅地说可以吗?他做了一个当然的表情。那个女人坐下之后便道:不认识了?他这才反应过来她是白天掉了一地文件的女人,于是有一点莫名的慌张。那个女人也换了一身衣服,丝质的素花衬衫配了一件薄薄的皮衣。她手上也拿着一杯金汤力酒。她说我早就看见你了,就想看你点什么酒,如果一样就过来跟你聊聊,如果不一样也就作罢。
他看了看手中的酒杯,淡然道,这酒很一般啊。她说,就是一般才难碰上,现在谁还喝这么老土的杜松子酒对汤力水。他说你在这儿等人吗?她回说等的人已来过,刚办完事,但明天还得接着在这儿办,所以就不回去了,虽然很累但总不能这么早睡吧?
你呢?你也是在这儿等人吗?她说。
不。他起身准备离去,内心里很为又碰上这个女人而感到懊丧,因为平白无故要编很多瞎话应付她,而且她又不是什么美女。
再坐会儿吧。她央求他道,咱们一天碰上两次这就是缘分。而且我不是什么坏人,我从国外回来还不到一年,一切都很不适应,甚至患上了夜晚落寞症。真的有这种病,你听过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症吗?我无非是想跟你随便聊聊。
他才不想听她这些废话。但当他再次回头,却发现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出现在大堂,在与总台简单接洽后,其中一个警员跟着大堂副理进了电梯间,另一个便在大堂留守。
看来犯忌的事还是少干。那就到你房间去聊聊吧。他果断地做出决定。
优雅的皮衣女人一时愣住了,半响才说:好啊……直到起身时仍有些迟疑。
他们一同向电梯间走去,其间,他温存地笑道:你真的相信缘分吗?她说:当然,而且我还相信一见钟情。他做出开怀大笑的样子,内心警惕着大堂的警员是否会注意他?或是更注意匆匆离去的客人随时上前盘问?他想她肯定不是搞推销的,这么傻怎么卖出东西?那她是干什么的?从国外回来的人能干什么?净是些莫名其妙的自大狂,你简直想像不出他们的优越感从何而来。这个人也一样,谦和不等于不自大不优越,你有夜晚落寞症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个夜晚就不用再说下去了,总之该发生的一切都已发生,不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
总之,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独自一人睡在席梦思双人床上,阳光自厚重的米色窗帘布的缝隙间射在他的脸上。这是一间套房,客厅和睡房是分开的,床铺尤其舒适,松软的被褥和枕头,人像埋进了棉花垛里。他依稀记得昨晚发生的事,那个女人在床上挺疯狂的,与她优雅的外表大相径庭。所以事后他很快进入梦乡。
太阳重新升起,那个女人便朝露般的消失了。衣柜的门开着,里面空空如也,只有几个木衣架吊在原位;卫生间里随意丢着用过的浴巾,但几乎连一点儿香水脂粉的气息都没有;晨报散乱地丢在茶几上,半杯绿茶还有一点点余温。他突然下意识地扑向自己的长大衣,还好,钱包里可怜的几张大钱和一堆零碎还在。他重新回到床上,几乎想不出来昨晚那个女人的长相。她跟他不是道中人,那么,这个城市还有多少企盼着一夜情瞬间发生的饥渴状态的女性呢?
这类问题还是让所谓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去研究吧,反正他也没吃亏。他在床上回了回神,想起他的初夜是在他叔叔楼上的邻居家,那是一个粗壮的麻脸女人,当过制造业的厂长,她叫他去她家帮忙,凳子摞椅子的到高柜上取东西,后来凳子椅子一起摇晃起来,他便摔下来倒在了她的怀中……现在想起来肯定是麻脸女人自己在下面撼动了椅子,否则他怎么可能好好的,就掉下来倒到她的怀里去了呢?
他苦笑了一下,然后起床,穿好衣服,“刷”的一下把窗帘打开,房间也“刷”的一下亮了。
床头柜上的一叠钱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冲上前去数了数足有三千块之多。除了钱之外,她没有留下便条之类的东西。显然她当他是鸭了,这个打击几乎让他崩溃,他想像不出他哪点像干这个的?
他以慷慨赴死的步履走进卫生间,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除了有一点点苍白和冷漠,应该说他还算英武,周正。他的眼梢微微上翘,有点眼生桃花的意思,麻脸女人也曾说过他会有一世的艳福。可他从没想过会干这个,无论如何每个少年的梦想都是做顶天立地的英雄,哪怕是当江洋大盗或者杀人放火走黑道,也不能靠睡觉挣钱吧?每每他在梦中自己都是一个佩剑少年,救赎美女而厌烦儿女情长,离去时总是头都不回。
所以这三千块对他来说无比地烫手,他还从来没有对钱这么嫌弃过。这简直是对他的侮辱,他想起那个女人的眼神,难道他就没有察觉睥睨之色吗?他们俩倒底谁更傻?
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即便他的境况是见不得光的,那也不妨碍他有自尊心。他决定为自己正名,此后的一周,他几乎每天都在这家酒店转悠,他决定暂时不再顺东西,一心不能二用,他要碰上那个皮衣女人,把钱还给她,并且告诉她自己血淋淋的身世,保证让她花容失色,然后他头都不回地离去。
半个月过去了,他再也没有碰见那个女人。也许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