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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绝望,丁城城的死,他妈妈的疯让所有的一切都再次没有了任何头绪。沈涵只是感到,所有的人都在迅速地离他而去了。
房间的一个角落已经堆满了酒瓶子,有的时候外婆在凌晨摸索着出来上厕所,还能够听到他的房间里面走动的脚步声,他几乎要烂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变成一只腐臭的苹果,他又再次断了所有的线索,他真的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他死在这个房间里,别人要过多久才会发现。桌子上的拷机突然疯狂地响起来,震动着,从桌子上掉到地上,沈涵从沙发上挣扎着爬起来看,是兄弟出了事情。他从酒瓶子堆里爬出来,把窗户前的竹帘子全部都卷起来,下午安静明媚的太阳全部都涌了进来。沈涵套上牛仔裤,摸摸裤腰后面插着的匕首,奔出门去。
这一天,又是疯狂的争斗,可是沈涵对打架已感到麻木,他在几个人中间被拉扯着,眼窝被打中一拳,他感到眼睛前面全部都是明恍恍的太阳,他想蹲下来,又被人一脚踢在了腰间,于是他又站起来,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他好像看到多年前,他最好的兄弟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十字路口,手里面紧紧地握着一把西瓜刀,他是以刺人的准确而在圈子里面闻名的,所以那帮子人看见他拿出了匕首,都明显地愣了一愣,向后微微退缩着,而他紧闭着嘴唇,只是握着匕首,并没进攻,他在犹豫,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地犹豫。这时候,却突然感到胳膊上面感觉凉凉的,回头一看,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将一把折刀送进了他的胳膊。那个男孩子,长得很矮小,却有双凶狠的眼睛,沈涵这才感到痛,蹲下来,捂住了胳膊,报信的人急匆匆地跑来喊着:“警察来了警察来了!”于是所有的人都在一瞬间消失,连那个发消息来的兄弟扭转屁股不见了。
沈涵被立刻到来的警察从裤腰后面搜出了匕首,他被塞进警车里带回局子里去。
他已习惯这样,在局子里面进进出出,与小偷和卖淫女摆在一个房间里面,他坚持说自己只是一个路过的受害者,而身上带着匕首纯属偶然,胳膊又在不断地渗血,于是被折腾了两个小时之后就被放了出来。
走在将近夜晚的繁华马路上,周围全部都是穿着光鲜的女孩子,她们的身上散发着柠檬洗发香波的味道,裸露着肩膀和小腿,而沈涵已无心流连在这个过去光亮的城市,他走进地铁的时候,看到装了试用的防护门,就是为了防止人家跳进隧道里面去,所有的过往都已被蒙蔽,他或许并不需要知道一切的事情,他理应把那条肮脏的积满水的黑暗弄堂忘记,也理应把煤渣跑道的操场忘记,隔壁小学校七层楼高的楼顶,永安里里面发了疯的女人,他理应把这所有的一切通通地忘记,他已经想要离开这里,或许是带着外婆回到乡下去生活一段日子。
夏天是不是也已经快要倒塌。
这时候,沈涵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只看到过一次,他总是能够记得那个男人的身影,那个男人曾经搂着小俏从四季新村的门口走进来,沈涵总记得他走路的样子,他有点卷曲的头发,带点野蛮感觉的笑容。可是这一次他却是在淮海路上,搂着另一个妖冶的女孩子,女孩子长得很高,几乎要比小俏高出一个头,穿着网眼袜,化着非常浓郁的妆,那个男人与她互相调着情,手抚摩着她迷你裙里面裹着的屁股。沈涵拽紧了拳头,紧紧地跟上,可是他们很快就被拥挤的人群所冲走,沈涵站在百盛的门口四处张望,到处都是欢笑着涌来涌去的脸,这种欢乐却似乎与他无关,他开始耐心地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待那个男人再次走出来,果然,在一个多小时之后,男人提着满满的购物袋,搂着那个妖冶女人从商场里面走出来,他们站在台阶上亲吻了一会儿,全然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人。这让沈涵想起,他最后一次在四季新村门口,回头看见小俏拎着红色的高跟鞋,四处张望的透明的面孔。他掐灭了一个烟头,紧紧地跟在他们的身后,直到他们拐进了U2酒吧里面,沈涵也跟进去。
他想如果说他真的要离开上海,带着他的外婆去乡下生活,那么他在临走前,还是想为小俏做一件事情。他并没有真正为小俏做过什么事情,除了在上学的时候,小俏和可可说想吃薯片,于是他每天中午都会买一包薯片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放在她们的桌子上面,不过他买的向来都是小俏喜欢的香葱口味,而不是可可喜欢的烧烤口味。
他问身边一个爆炸头的娇小女孩:“台上那个正在唱歌的男人叫什么名字?”
“哦,他叫大维。”女孩子笑笑,很轻松地说,“他是我的男朋友之一,不过我也是他的女朋友之一,他今天晚上又带了新的女伴来,他总是这样。”她喝了一口手里面的黑啤,又从酒保那里要了一瓶递给了沈涵,她伴着音乐摇头晃脑,也是光芒万丈的女孩子。
这个晚上,沈涵又一次彻底地喝醉了,他在轰鸣地音乐里面醉得很不堪,终于是跑进臭气熏天的厕所里面吐了,吐得惊天动地的。那个爆炸头的女孩子把他从厕所里拔出来,他隐约记得女孩子把他送回了家,并且没有离去,他们两个互相搂抱着在家里肮脏的小床上睡了一宿。清晨沈涵在猛烈的头痛中被身边的女孩子弄醒,看到她正在穿着内衣,从床上跳下去,扭过头来,对沈涵说:“你身上好多伤疤,你是个打手吗?”
“不,不是。”沈涵摇摇头说,闻到整个房间都散发着令人恶心的隔了夜的酒气,他并不能清楚地记得在他喝醉之后发生的事情,于是他对女孩说:“对不起,昨晚。”
“如果你是打手就好了,你帮我去捅大维一刀,我给你钱,呵呵。”女孩子的清脆地笑起来,岔开话题,清晨的她和深夜看起来很不同,她没有化妆,整张脸突然显出一种稚气来,细小的胳膊和细小的双腿,在房间里面转悠,又到天井里面去,把喝剩下的水倒进了已呈现出干枯迹象的盆景里面。然后她打开铁门,伸了个懒腰,又扭过头来说:“如果你下次再遇见我的话,请叫我V,英文字母大写的V。”
沈涵从也从床上爬起来,去厨房里面灌了一个水壶,站在天井里面慢慢地给盆景浇水,这几天的疏于照顾,它们都已经快要被太阳烧焦了。
枯萎的盆景,或者真相(一)
沈涵对外婆提起,想陪她去乡下住一段时间,不想继续留在上海了,却被外婆一口回绝了。她不愿意沈涵跟她一起回乡下去,倒是逼着他,如果能够出国的话,就尽量地出国去,“你妈妈以前一直说,以后叫你去美国读书,美国你们小年轻都知道的呀,那个什么好莱坞啊,都是有钞票人去的地方,你要是能够去那里,你不用担心吃喝了。”沈涵觉得好笑,但是也笑不出来,外婆的眼睛已经瞎了,就算他将来再好,她也看不见,再说她已经太老了,老得话都快说不动了,大部分的时候只是怔怔地坐在椅子上面晒太阳,自从妈妈自杀死去,她就一日一日地不支起来。
沈涵这几日都去U2酒吧,每天都在大维离开的时候也离开,跟他一段路,大维都跟他的新女朋友黏糊在一起,开着机车,所以沈涵总是只能跟一段路,就折回家里。有的时候也在酒吧里面遇见V,但是V并不跑过来跟他说话,她的身边的确也是经常换着男伴,全然当作不认识沈涵的样子。而小俏跟这里一定是格格不入的,她怎么会跟那个在台上唱歌的男人走在了一起,她又受到了怎么样的伤害,沈涵不能够想象,他只是很希望,真能够像V所说的那样,狠狠地捅大维一下,随便在哪里,叫他出血,叫他趴在地上嗷嗷乱叫,像只愚蠢的猪那样。
他随身都带着匕首,他在等待这样的一个机会。
只等为小俏做完这件事情,他就可以离开这里,而小俏将穿着她的红色高跟鞋,在上海继续度过之后的无数个夏天。其实沈涵已记不得他喜欢小俏的时候,那些日子是什么样的了,那些日子他依然时刻处于打架的阴影中,每天他都非常地紧张,腰里面别着小刀,书包里面藏着钢管,走路的时候经常会回头看背后,他义无返顾地参与到一次又一次地争斗中去,无谓的,所谓兄弟义气的,又一次又一次地感到害怕还退缩,他的好兄弟被砍断手的血腥场面总是在他的脑子里面反复出现,也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已因为吸毒过度而瘦得只剩下一副干瘪的身体和肮脏的头发,过去那个棕色皮肤的健康男孩子早就当然无存。沈涵喜欢小俏的时候每天都处于这样的恐惧中,他从被小朋友欺负,抢钱,挨打的阴影中走出来又走进了另一种阴影。
而小俏的确具有叫他忘记一切的能力,她没有烦恼,她跟可可不一样,可可带给他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惊惧感,而小俏,和小俏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安宁,忘记很多事情,他喜欢看小俏从书包里面翻出草莓图案的邦迪来,帮他贴在额头上面,然后哈哈大笑。而其实当他并不敢把重伤的伤口展现给小俏看,他总是找到可可,可可咬着牙不顾他痛得要叫起来,用纱布帮他绑伤口。
而三年过去了,现在她们都已不同,他早已找不回三年前的她们,找不回三年前的小俏,她依然有一张透明的宛若夏天的脸,而其实沈涵在每一次打架,每一次受伤,每一次被押在警车里送回派出所的时候,就知道,他已离那些夏天越来越远,他已走过了夏天,他的步子太大,他一步就跨进了冬天里去。
可可和小俏已在准备秋季学期的物品,夏天已经消耗到了尾声,就好像是在苟延残喘一样地燃烧着最后的热量,而梧桐树却是依然茂盛,只是到了傍晚的时候,天空变成淡淡的玫瑰红色,风也微微地凉爽起来,自从丁城城死后,她们都尽量地闭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