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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大运河-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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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泪湿衣襟的潘季驯马上放下手上的工作,按照朝制回籍丁忧,为老母亲守陵去了。
  话说到了明穆宗隆庆三年(1569)7月,黄河在沛县决口,次年7月又决邳州(今江苏睢宁县古邳镇),运河100多里淤为平陆。
  工部尚书兼总理河漕朱衡将灾情奏报朝廷,登位第三年的穆宗朱载垕惊慌失措。
  惊慌失措中想到了先皇重用过的潘季驯。8月,第二次任命潘季驯总理河道兼提督军务,速速赶往灾区,再次协助工部尚书兼总理河漕朱衡抢险救灾。
  接到皇命,带着丧母的哀痛,丁忧尚未期满的潘季驯赶回赴任。
  离任三年的潘季驯到任后,仔细地研究现状认为,根本之计在于“筑近堤以束水流,筑遥堤以防潰决,”提出“加堤修岸”和“塞决开渠”两种办法。工部尚书兼总理河漕朱衡觉得此方案可行,决定着手实施。
  潘季驯亲自督率民工5万余人,堵塞决口11处,解除了河患,徐州至邳州西岸修筑缕堤3万余丈,疏浚匙头湾(在古邳镇附近)以下淤河,并恢复旧堤,河水受束,急行正河,冲刷淤沙,使河道深广如前,漕运大为畅通。
  像上次堵塞决口一样,就在工程快要完成时,突然,河水暴涨,堤防潰决,险恶万分。此时,潘季驯正患背疮,趴在床难以动弹。闻得险讯,潘季驯拨开劝阻他的人,披衣而起,忍着剧痛,直奔险地。
  洪水滔滔不绝,肆意漫过堤顶。
  “潘总,撤吧!危险!”
  潘季驯沉着冷静:身为朝廷大员,怎可临危而惧,张慌退缩,置运河于不顾,置百姓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决不下堤!
  在潘季驯无惧无畏精神的感召下,一些已逃离大堤的民工又返了回来。他们按照潘季驯的指挥,将一筐筐装满石块的篾织条笼推下决口处……
  经过几昼夜的奋战,终于度过了险情。
  分流与筑堤,历来是治河争论的重点。
  黄河是条地上悬河,加之古有大禹治水的成功经验,因此,自古以来“分流杀势”之议就十分盛行。后来主张“分流”的人,虽然大都不排斥筑堤,但仅是用堤坝来约拦水势而已。在潘季驯治河之前,这种论点一直占据着绝对优势的地位。他们认为,黄河源远流长,洪水期间,波涛汹涌,下游河道过洪能力小,常常漫溢为患,“利不当与水争,智不当与水斗”,只有采取分流的办法,才能杀水势,除水患。这些分流论者,只知“分则势小,合则势大”,却忽视了黄河多沙的特点。由于黄河多沙,水分则势弱,从而导致泥沙沉积,河道淤塞。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河道的输沙能力与水流的流速成正比例关系,与清水河的分流是完全不同的。明代前200年中,过分分流的结果不但没有使河患稍有停息,反尔造成了此冲彼淤、靡有定向的局面,灾害愈演愈烈,更加不可收拾。
  经过多年的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亲历的两次堵决的实践,潘季驯人认为,一味的“分流杀势”是行不通的。
  人们对黄河泥沙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汉朝和宋朝已有不少人分析了泥沙淤淀与流速的关系问题,他们认为:“河遇平壤滩漫,行流较迟,则泥沙留淤;若趋深走下,湍急奔腾,惟有刮除,无由淤积。”当朝人万恭也提出:“夫水专则急,分则缓,河急则通,缓则淤,治正河可使分而缓之,道之使淤哉?今治河者,第幸其合,势急如奔马,吾从而顺其势,堤防之,约束之,范我驰驱,以入于海,淤安可得停?淤不得停则河深,河深则水不溢,亦不舍其下而趋其高,河乃不决。故曰黄河合流,国家之福也。”这正是对泥沙运行规律的初步认识。他还提出“堤以束水”的建议。然而,这只是泛泛而谈,很少有人从理论上提出过像潘季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这样坚定而明确的治理意见。
  所谓“束水攻沙”,就是根据河流底蚀原理,在黄河下游两岸修筑坚固的堤防,不让河水分流,束水以槽,加快流速,把泥沙夹送海里,减少河床沉积。
  一言既出,石破天惊!
  潘季驯的“束水攻沙”论一出,立时遭到了传统势力的围剿。许多人站出来竭力反对筑堤束水,他们怀疑黄、淮合流,水量增大,会使决口和泛滥更加严重,依然主张运用传统的“分流杀势”之法,开筑支河,分流防洪。
  潘季驯不为所动,力排众议,坚持己见:分流虽然能杀势,但这个办法只适用于水清河流,而对黄河则不适用。黄流最浊,以斗计之,沙居其六,若至伏秋,则水只居其二矣。以二升之水载八升之沙,非极迅溜,必致停滞。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尺寸之水皆由沙面,止见其高。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寻丈之水皆由河底,止见其卑。筑堤束水,以水攻沙,水不奔溢于两旁,则必直刷乎河底。一定之理,必然之势,此合之所以愈于分也。(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河饱则水溢,水溢则堤决,堤决则河为平陆,而民生之昏垫,国计之梗阻,皆由此矣。筑塞似为阻水,而不知力不专而沙不刷,阻之者乃所以疏也。合流似为益水,而不知力不弘则沙不涤,益之者乃所以杀之也,旁溢则水散而浅,返正则水束而深……借水攻沙,以水治水,如此而已。(参见潘季驯《河防一览》一书)
  ——在这里,潘季驯深刻地阐明了黄河的特性,以及水与沙、分与合、塞与导的辩证关系。“束水攻沙”的核心的突出治沙,从而实现治黄方略由分水到合水,由单纯治水到沙、水综合治理的历史性转变。这一理论的提出,改变了以前治黄时仅靠人力和工具来疏浚的传统方法。
  然而,潘季驯不顾一切、大声疾呼他的“束水攻沙”理论,显然是书生气太重了。身为朝廷重臣应该懂得,朝廷的任何举动都是政治。“束水攻沙”自提出的第一天起就是极其敏感的政治斗争。政治斗争的本来法则在于执著于事情的性质而不在于事情的内容。而当原则争辩一旦成为快意恩仇,人身迫害也就不可避免,激进的潘季驯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果不其然,隆庆五年(1571)12月,执意要将“束水攻沙”理论付诸实践的潘季驯遭到诬告,被撤销了一切职务。
  “官可以不当,志决可改!”
  铁骨峥峥潘季驯掷下这句话后,踏上归乡之路。
  眼前是寒冷的北方的兀自耸立。风像一群饥饿的狼在大平原上疯狂地嚎叫、奔逐,树抖动着干瘦的枝干发出尖利的呼啸,田野如同一只皲裂的手在默默地忍受着疼痛。太阳在天空中如一面铜镜,躲在云的后面,阳光的热量被过滤到大气层外,只将白晃晃的寒冷照耀到土地上,像久封初开的利刃散发出逼人的寒气,原野坚定而又倔强地裸露着它的胸膛,迎接风的利刃。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没有横流的沧海,有些人总是要忽略、乃至迫害英雄的。
  这是英雄的无奈。这也是英雄的宿命。这更是英雄之所以是英雄的原因。
  5年之后,万历四年(1576)8月,黄河在徐州决口,次年又决崔镇(今江苏泗阳西北)等处,黄、淮交汇之地清口淤塞,黄水北流;淮决高家堰,全淮南徙,灾情严重异常。
  面对黄、淮的恣意肆虐,朝廷一筹莫展,无计可施。
  举望朝廷,官员济济一堂。可是,在这济济一堂的朝臣中,能说得头头是道的人很多、很多,能挑别人毛病直至陷害别人的人很多、很多,而能上马征战、杀敌御辱的人很少、很少,能治水有佳策、驭民有良方的人很少、很少。
  多事之秋间、危难关头时,朝廷再次想到了因务实遭人诬告陷害而被撤职的潘季驯。
  想到潘季驯的是大明朝力主改革的宰相张居正。
  面对黄、淮巨灾,面对无数百姓命丧洪流、流离失所,张居正深以为忧。在一次接一次朝议灾情时,他将潘季驯重新推了出来,竭力主张再次启用这位难得的治水人才。
  神宗皇帝举目四望,眼前冠盖如云。可在这冠盖如云的大臣中竟无一人可用:不用潘季驯还能用谁呢?
  万历六年(1578)2月,潘季驯被第3次被朝廷起用。
  革职赋闲在家的潘季驯,没有像前两次那样应诏即刻启程赴任。艰难世事的磨励已经使他懂得,只给责任没有与责任相等同的权利,就会重蹈第二次任内多受制肘,最终被革职罢免的覆辙。没有相应的权利,令可老死乡野,决不复出。
  主意拿定,潘季驯展纸濡墨,上疏朝廷:
  治河是件十分困难的事,特别是劳师动众,稍有不慎,就会广生怨言,涣散军心,对治河工作影响极大。请求朝廷赋时良以行事的必要权力,使时良遇事时能独立处置,能当机立断。如是,时良向朝廷立军令状:3年为限,如治河不见成效,甘受军法论罪。
  是潘季驯对治河事业的信心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感动了万历皇帝?还是面对危境万历皇帝别无选择?最后的结果是万历皇帝接受了潘季驯疏中提出的全部要求——
  朕命潘季驯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侍郎、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河北、河南、山东和江苏等黄、运所经区域巡抚一律听从潘季驯指挥,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四品以下,凡对治河工作有阻碍者,可由潘季驯直接提审惩罚;有功劳者,可由潘季驯直接保荐升赏。
  ——获得万历皇帝的如此的授权,潘季驯怀揣着赋闲在家完成的《河防一览》,轻车简从,直赴治黄一线。
  一到任,潘季驯披星戴月,相度地形,很快提出了一个“民生、运道两便”的治黄、淮、运的全面规划。在奏经万历皇帝批准后,当年春即展开对河道进行大规模整治。用不到2年时间,筑土堤10。2万多丈,石堤3300多丈,疏浚运河1。15万多丈,开凿引水河渠2条,并种上防护柳8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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