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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而把第三阶级当做“国家”以反对之。他们观念中共同之处,便是同认“国家”起源于侵犯自然法而存续下来的特权集体;“社会 ”方为顺乎自然法的人道结合型。他们盖同认“国家”为魔鬼之城(Civitas Diaboli) ,而“社会”则为上帝之城(Civitas Dei)。他们所不同者:前者宣称资本主义社会便 是自然法过程之结果;后者却谓这过程尚未到达其目的,必待社会主义社会出现乃是。大约在西欧,都是这样观念。只有德国学者多半崇拜国家,恰颠倒之,以国家为天堂,以社会为地狱。但其后亦转变过来,而接受西欧观念了;如马克思等其著者。奥本海末尔声明自己亦是如此。
奥氏全书繁征博引,正亦不外指出此一问题在历史上如何兴起,及其将如何消掉。他大意说,人类求生存,为获得其所必需之资料,有两个不同的手段。一是人们自己劳动,或以自己劳动与别人劳动为等价交换,此即谓之经济手段。又一是强把别人劳动无代价收夺过来,此即谓之政治手段。社会,便是从经济手段发达而来,而国家,则起源于政治手段。自古讫今,人类历史之发展要不外经济手段对于政治手段之争衡,逐步驱除它,以至最后胜利而后已。最后,政治手段全消灭,有社会而无国家。国家就变成他所说之“自由市民团体”,其组织纯基于自然关系,无复武力统治在内。——读者试取前章讲社会阶级之所以形成而终于要解放者,与此互参,则其间理致自易明白。
国家寄托在武力上,这是没有疑问的。但说武力专为行剥削而来,而国家即起源于此,存在于此,则不免太偏。纵然国家可能起源于此;但国家之所以留存下来,而且还有其一段发展,显然不在此。国家之所以存在,是为它一面能防御外来侵扰,一面能镇抑内里哄乱,而给社会以安全和秩序。无安定,无秩序,大家不能生活。安定和秩序,能得之于理性,自然最好。但于对外讲不通不时,或对内讲不通之时,其势只有诉之于武力。掌握武力而负担此对内对外之责任者,即国家。必要到人类文化较之今日远有高度发展,单恃理性即足以解决一切,而后武力自然可废,国家自然亦必变形。然这却必待经济极高进步之后,只可期诸未来,非所语于过去。
国家必然是一种武力统治,其理如上已明。但何以又必是阶级统治呢?这因为武力不过 是一工具,还必得有一主体操持它;此主体恒为一阶级。照理说,武力应属于国家,国家即为其主体。但这不过是一句空话。要实际作到,必须全国人无论何时,始终只有一个意志而无二。试问事实上可能不可能呢?照眼见之事实,一国之内恒有阶级、种族、 宗教、职业、地域种种不同,而不免各有立场。其间意志统一而出于非勉强之时,殊不多遘。特别是阶级不能没有;而阶级间之矛盾,有时虽外患当前亦不能掩盖,在对内问题上更不待言。武力既经常地为对内统治的后盾,则操持此武力者为谁,岂不明白?故 尔此主体例以国家尸其名,而实际则为一阶级——统治兼剥削的那一阶级。在封建之世,几乎那全阶级就是一武力集团,其为阶级统治最彰露。后来文化进步如近代国家者,则武力渐隐,阶级在法律上似不存在。然其经济上剥削被剥削之事实,即托存于法律秩序;而法律秩序之维持,则有国家的军警法庭为后盾。此不过其施行统治较为间接而已,固依然是阶级流治也。
其次我们还要知道,设若不是阶级便难当主体之任。主体与工具,必须相称。若不相称,宁可主体大而工具小,万不能主体小而工具大;那就不是力量,反而是累赘阻碍了。 前章说,国家是一大强制力。强制必有两面,两面人数虽不必相当,但总不能以一人对 大众。所以像中国历史上,全国庞大武力而以一人一姓为其主体,而太不相称,为事实 所不许。只有在中原逐鹿,两军相对情势下,要拥戴服从一个首领,乃能作战取胜;那 一时,此首领很像就是武力的主体。一旦对方消灭了,则此方诸将领即无永甘服从于一 人之必要。此为历代创业之主最难应付的大问题,宋太祖曾明白说出。且亦只有他“杯 酒释兵权”,得以轻松度过。其余,对于他所共图天下的那些功臣,总不免猜忌残杀, 事证多不胜举,其故正在此。所以中国历史定例,争天下时固非武力不可;得天下后, 就要把武力收起来,不能用武力统治。古语所谓“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所谓 “偃武修文”,意义岂不甚明。雷海宗教授曾指证,偌大国家不仅边疆御寇借用外兵, 甚至要借外兵保卫畿辅治安。似此无兵情形,正有所自来,而非无原无故。
国家构成于阶级统治,中国则未成阶级,无以为武力之主体而难行统治;这是中国不像国家之真因,历代帝王所以要轻赋薄敛,与民休息,布德泽,兴教化,乃至有所谓“以孝治天下”者,皆隐然若将放弃其统治,只求上下消极相安。在他盖无非从善自韬养之中,以绵永其运祚。你说它不敢用力亦可,你说它无力可用,亦无不可。数千年政治上牢不可破之消极无为主义,舍此便不得其解。
三 中国封建之解体
以上当然皆就秦汉后的中国而说话。其缺乏阶级,不像国家,自是负面;而伦理本位,职业分途,即社会以为国家,二者浑融莫分,乃为正面。凡此社会形态之特殊,伏根必很远;但其显露出来,则在封建解体之后。关于正面,下章再细讲。现在继续谈其负面之两点:
一、其缺乏阶级不像国家之何所从来。(因)
二、其缺乏阶级不像国家之何所归趋。(果)
于是我们便要谈中国封建之解体问题。
第二章已经申明,人类文化史不是独系演进的,而中国刚好与西洋殊途。上章讲阶级问题,述及历史可分五大段之理,则于唯物史观所说相当予以认可。现在来谈中国封建之解体,即是承认中国亦经过封建时代如西洋社会史者,而确指其与西洋之殊途正在于此。
于此有两大事实先要提请注意:
一、西洋在封建社会后资本社会前,那一过渡期间,政治上曾表见王权集中。但旋即转入限制王权(宪政),故其为期甚短。恰相反地,此在西洋极短暂者,在中国却极绵长。中国封建削除,同一表见王权集中;乃不料此一集中,竟无了局。它一直拖长二千余年,假如不是近百年受近代西洋影响,中国历史突起变化,还望不见它的边涯。
二、还有与此政治上长期不进不变之局面恰相配的,是其经济上之长期停滞。尽管其工商发达,早征见于先秦,而两千多年后,依然不过那样。假如不是近代西洋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传过来,它可能长此终古!
这是谁亦不能否认的,却亦是最不可解的。信如论者所说,秦汉以来之两千年是一段谜的时代。谈中国社会史,而于此没有惬心当理之分释,即一切等于白说。忽视它,抹杀它,更属可笑。然而在一些为迷信和成见所误之人,却苦于无法不加以抹杀,看下文便知。
讨论之初,应问明白:何谓封建?封建和解脱于封建,以何为分判?简单说,封建是以土地所有者加于其耕作者之一种超经济地强制性剥削,为其要点。他如经济上之不出乎自然经济,社会上之表见身分隶属关系,政治上之星罗棋布的大小单位,意识上之不免宗教迷信等等,大抵皆与此要点天然相联带者。解脱于封建,就是解除这些,而以解除其要点(强制剥削)为主。再问:怎样可以得到解除呢?通常应不外像奥本海末尔所说,经 济手段对于政治手段之一次确定地制胜。两种手段,目的是相同的。若经济手段较见顺便,而政治手段不大行得通之时,则政治手段渐被放弃,而自然趋向于经济手段。这种顺便者日以顺便,行不通者日以行不通,即是经济手段一次确定地胜利,而封建式剥削遂以解除了。像英国大体便是如此。在法国则要经过暴力革命,其政治手段之行不通,大于其经济手段之顺便。盖各处社会情势不同,历史随之亦异。
中国究竟已否从封建中解放出来呢?如众所共见,多年来中外人士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不少学者(如李季等),认为中国封建已崩解于先秦战国,而秦以后的社会即须另说。 (1)(见李季著《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神州国光社出版。)这大致算得平允。但有的 学者却认为从东周起,一直到鸦片战争之漫长时期,全都是封建社会。其所以如是主张,好像不管联带而见的那些事情如何,而单把握了农村中之强制剥削一个要点,说它是中国一直存在着的。这亦不为无理,却是疑问亦正多。
第一,如我们在邹平、定县各处之所见,其土地是封建解放后的土地,其人是封建解放后的人,明白无疑。固有少数佃农雇农,不能自有其土地,而受到剥削;那只等于近代工人之受剥削而止。所谓超经济地强制性剥削,实未有之。此以《定县社会概况调查》所述当地租佃情形,可为确证(见原书第629—635页)。我不敢否认中国一直有强制剥削存在于农村的话;却在全国之中究竟占多少,不无疑问。此种相反例证之存在,足使前项主张,失掉一半根据。
第二,封建之世耕作者随附于土地而不得去之情形,后来中国并未见有。似不能径以地少人稠,另外又乏出路(工商业),即作束缚于土地看。因而所谓强制性剥削之存在,这里又须打一折扣。——以上第一第二点,皆对那一个主要点而提出疑问。
第三,在经济上、社会上、政治上、意识上其他联带而见的那些事情,按之中国或见或不见,难资判定;而大体论之,宁证明其封建已得解放(论者所以单把握一要点而立论 ,似即为此)。特如流行谚语“耕读传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 ,男儿当自强”之所表现者,试问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