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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他!我要告那个死胖子啊!”泼妇打着滚在地上咆哮。此处仍有若干不洁字眼被屏蔽。
“告他?胖子怎么你了?”李隽的嘴角继续抽抽。
就算郎苑需要回避,也有两个警察现场目击,还有数百个张大了嘴巴的酱油众。甚至还有好事者拿手机录了像。
胖子始终没碰着这个泼妇啊!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躲得够快。刚才的战斗过程简直精彩纷呈,啊不,险象环生。胖子的脸好几次都险些被挠了,就差了那么一丝丝吧。
至于被挠的后果,这里已有物证。小李告诫自己不要去看,但还是忍不住——耳朵天天见,从未想过耳朵如此可怕。莫不是因为以前见的耳朵都是对称出现?
“快扶着他上医院吧,快点的话,兴许还能接上。”王警官走上前来,也是瞧着那只血淋淋的耳朵犯眼晕。
王警官的耳朵根同样发痒。幸亏开局不错,从接触胖子时就抱了善意。以后也绝对不能得罪了这位胖哥,否则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花帽子栽在胖哥手上,不冤啊……
对了,更不能得罪小郎警官。貌似这泼妇两口子,也是冒犯小郎警官在先的?我什么要说“也”?
郎苑近在眼前,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属于凌然不可侵犯的范畴。她叹息了一声,掏出手机叫了救护车。
这个地方人山人海的,救护车也只能开到附近的桥上。
第九十九章或者更像刘备些
“大叔,你有没有事?”
胖子把马大宝扶到了红老鼠上。马大宝看着满地狼藉的蝴蝶兰,叹口气说,“我没事。净给你俩添麻烦了。”
“大叔,不是你添麻烦,他这人是属扫把星的,专门招惹各种麻烦。”郎苑也上前帮忙,说话就不太好听。
马小兰心地善良得过了份,还上前帮着扶那男摊贩来着,却被那泼妇尖叫着推开了,好歹没敢上爪子挠。隔壁摊子上的各色花卉,已经被人拿得所剩无几了。那泼妇好歹想起了拿收钱找零用的腰包。只是她想起来这茬时,已经爬了半截的缓坡。结果一直被她扶着的男摊贩,又叽里咕噜地滚了回来。
反正是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所以郎苑又犯了圣母病。
“我又没让那泼妇撕她老公耳朵……”胖子嘟嘟囔囔的不服气,说话时一脸的无辜,甚至还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就像害怕郎苑也给他来这么一下子似的。
天地良心啊!哥只是举个盾牌而已,谁知道那泼妇如此彪悍呐!血淋淋的整只耳朵,可吓死宝宝了……
“从法律上讲,这只耳朵被扯下来,与你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郎苑面无表情地说道。
“法律怎么这么无耻啊!也太不分青红皂白了吧?”胖子瞪大了牛眼,合着哥就应该站直了让她撸?
那个谁,你的思想太不纯洁了!《新华字典》对这个字举有例证——把树枝上的叶子撸下来。嗯,这是本意,好端端的一个字被你们玩坏了……
耳朵可不就像两片树叶吗?嗯,也有就一片的。
嗯,一片就不对称,不对称就不美气。
如果注定有人要少一片,还是少别人的好些。
青春痘长得哪里不影响帅气?长在别人脸上。
耳朵怎么少一片才不影响帅气?少别人的。
胖子理直气壮地跟郎苑解释了半天,郎苑领悟与否就不太清楚。反正李隽是笑得直不起腰来了——胖哥真是个活宝啊!哥如果是个女孩,一定会要死要活地嫁给他,生活从此充满了笑声。
好吧,即使哥是个女孩,也就是身材好脸蛋靓吧。嗯,就是一个普通的漂亮女孩,主要看气质。
这还是竞争不过小郎警官啊!小郎警官就是一朵娇艳的玫瑰呢,处处精致,精致到了极致,怎么看怎么漂亮!好吧,身上的刺就多了点,一般人还降不住……
“再说了,属扫把星的,那不是女人专属吗?哪有这么说自己老公的……”胖子的脑子还慢了半拍,这时候才想起来抗议。
郎苑翻了个白眼,哪有死乞白赖地说自己是人家老公的……
众人哄堂大笑。毕竟身处血淋淋的现场,全程目睹撸掉耳朵,大家心里多少都有点不舒服。这一笑就好多了。
王警官不像李隽那么单纯,喜怒不形于色的,看问题也比较搂底,“小郎,这等恶棍泼妇,长期在底层打拼,心理其实是扭曲的,惯于欺负比他们更弱小的人。欺负不着,就会躲着走。虽然会在暗地里咒骂,却也就是咒骂而已。再见到这位大叔,说不定还会满脸堆笑呢。”
马大宝身上全是泥巴,嘴角有血迹未干,独腿很醒目。马小兰则是一个营养不良的柴火妞,头发上也有血迹——真是被欺负惨了……
如果没有胖子这一出,这父女两个,还有活路吗?至少是不敢再来卖花了吧。
“放心吧,不管耳朵接上与否,过一阵子他们还是会过来卖花的。他们不知道可以打官司,即使真的打官司,也不见得就能赢。”见众人还是有些迷惘,王警官干脆直截了当地解释了一番。其实依着平常与人交往的习惯,上面那句话就已经够清楚的了。
“王警官,听你这么一说,我就对这个世界又有信心了!”胖子嘻嘻哈哈地很高兴。
别人少了耳朵,与哥有何干系?所谓善恶各有报。老天爷有时候太忙,哥也就顺手帮一把。
众人再次哄堂大笑,王警官也跟着笑。胖哥做此事之前,应该全就考虑清楚了吧?就算是说给众人听吧。
看破不说破,还是好朋友。
唯独郎苑脸上仍有几分不豫。死胖子做事,老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难道他就能一直不湿鞋?掉进去怎么办?
只是回头想来,不如此又怎么解决?
其实,郎苑也谈不上生气,更多的是担忧,或者也有点意兴阑珊吧——我真是没有任何办法来对付那个泼妇,即使从头再来一遍……
“小兰你也没事吧?”郎苑心疼地看着马小兰的头顶。那泼妇下手可真够狠的。硬生生地薅下来好几缕头发啊!
“郎姐姐,我也没事。”见众人都望向自己的头皮,马小兰的小脸红了一下。其实刚才也没怎么觉得疼。现在事情过去了,反而更疼了。
陆续有人过来表达关怀和亲切,还有人要把照片和录像转给胖子。胖子却不会操作,还是郎苑不耐烦地抢过了他的手机。
这些现场目击者当中,有赶集的路人,更多的是周边的花贩。在跟胖子表达亲热之后,都表示以前受过那对夫妻的欺辱,没看见他家的地摊占地面积最大吗?胖哥今天这一出,不但给这父女俩报了仇,其实也给大家出了气。
胖子一直跟花贩们热诚地交流着,拜托大家多照看着点马大宝。一众花贩都拍了胸脯,还特意走到马大宝面前表达了善意。
马大宝嘴唇哆嗦着,都不太会说话了。虽然以前在村里也没少挨欺负,像今天这么凄惨的还是少见。再加上这里人地两生的,马大宝父女俩的心理阴影面积极大。直到此时才算是云开雾散,重拾了在沧海生活下去的信心。
“我谢谢大家哈,谢谢各位大叔大婶!”胖子满脸堆笑地朝着一众花贩拱手哈腰,简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山里娃子,刚进城没多久的那种,说好了是心热人勤快,说的不好就是人傻好糊弄。
嗯,王警察此时旁观,就是这种直觉。再想想那对泼妇,再想想那三十六个花帽子,却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年过不惑的王警官,和虽然比曹警官小了一轮,却也是升职无望,平时就爱熟读三国。此时看着胖子就想,他是曹操呢,还是刘备呢?或者更像刘备些……
第一百章花见花开之功效
床头上的那盆君子兰,开了!
橙红色的花伞,鹅黄色的花心,三五根娇嫩的花蕊探出头来,蓓蕾初绽最是迷人。
好吧,这不是问题之所在。昨晚搬来时,压根就没有开花的迹象好不好?
胖子“蹬蹬蹬”下楼,“蹭蹭蹭”跑到隔壁西屋,顿时怔在了当场。四五十盆君子兰都在茁壮成长,孕育的花苞很硬很粗壮,开花时一定很大很漂亮。从叶片特征和花型来看,这种君子兰学名“大花”——起名的译者好有学问。
好吧,没有一盆君子兰开花……
事实雄辩地摆在眼前,由不得胖子稍作谦虚——哥真的有花见花开之功效啊!
即使人生初见时,花儿尚未开;陪她睡一晚,花儿就开鸟……
呃,真污!
哥拥有如此神功,说出去它也不好听啊!
瞧人家小说的猪脚,或者隐身,或者透视,或者读心,都是牛叉闪闪的存在,特别适用于猥琐地泡妞。甚至是腰里别着个老太太,好吧,老爷爷比较多。最不济也弄块带有自留地的玉佩吧?
到哥这儿可倒好了,专门开啊那个苞?
嗯,难道哥乃上界花神转世,注定眠花宿柳一生?
话说,花神她妈贵姓啊?
“胖哥,又在练功啊!”马小兰怯生生地打了个招呼。
泡在苦水里长大的孩子,生命力就是顽强。马小兰随便抹了点郎苑给买的药膏,回家后梳了梳头,就忙活着给她爹做饭了。做完了这边,还要去给老板家做。因为尝了马小兰的手艺之后,不是白强不想做饭了,而是亲人们残酷地剥夺了他糟践菜肴的权利。
“呵呵,没有!”胖子转过头来,神思不属地回答了一句。蒙骗甚至吓唬马小石和白小朵那种秃小子——好吧,一个秃小子,一个假小子——胖子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而对马小兰这种乖孩子,胖子就有点不落忍,也算是吃人家嘴软吧。
“我想,中午太阳大,把这些花搬出去晒晒是不是更好?”胖子挠了挠头,老是面对一大堆花盆出神,这玩意儿也不太好解释。
“好啊!”好在马小兰不求甚解,还是个行动派,立马就搬着一盆君子兰往外走。
胖子也不能光说不练,一会儿功夫,两人就把四五十盆君子兰都搬了出去,排排坐摆在墙根下阳光最旺的位置。
院子顶上的钢结构已经焊好了,四五个工人正在装玻璃,看来今晚可以完工,硕大的温室就算建好了。
马大宝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