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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的鲁迅-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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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鲁迅为什么接受包办婚姻?(3)

    用外国书萨特的观念分析,可以这样说: 鲁迅接受包办婚姻虽然是“听人安排”,但也有自己的选择。首先,放弃了婚姻,选择了牺牲;进一步放弃了牺牲,选择了韧的战斗;再进一步,放弃了医学,选择了文学;再进一步,放弃了“陪着做一世牺牲”,选择了“我可以爱”。鲁迅的自由选择日愈发达,同时,这些选择也有道德与逻辑上的困难,鲁迅的自我剖析和反省或忏悔是感人至深的。遗憾的是鲁迅只用曲笔做这些事情,伟大也是无人懂。由于为尊者讳文化的发扬光大,你懂便是你错,谁还敢懂呢?    
    且说鲁迅在日本读苦西医,以便促进中国社会的进步,而在“故园”的母亲不断来信催促他回家完婚,拖他的后腿。当时,鲁迅的母亲在绍兴听到谣传,说鲁迅在日本东京已经和日本女人结婚了,有人看到他们领着孩子在街上散步。她大为震惊,“一天连写两封信给鲁迅,催促鲁迅赶快回国完婚,这时鲁迅被逼得心烦意乱,坐卧不安,使他经常失眠,直到患了神经衰弱症。鲁迅的母亲接二连三的来信未能把鲁迅催回,最后无法,只得拍了一个‘母病速回’的电报。鲁迅得了这个电报,信以为真,火速返回绍兴。”萧文邦著《鲁迅新传》: 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25页。鲁迅回到“故园”,看到婚礼百事俱备只待新郎的情况也无可奈何了。鲁迅和朱安是1906年7月26日在绍兴举行的婚礼。鲁迅在结婚的那天一切顺从母亲的安排。他在晚年回忆说: “那时,家里的人因为听说我是新派人物,曾担心我可能不拜祖先,反对旧式的婚礼。可我还是默默地按他们说的办了。”转引自《鲁迅和他的同时代人》: 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42页。那一天,两人一副古装打扮,鲁迅头戴结婚礼帽,帽下拖出一条假辫子,身穿袍套,脚穿靴子;朱安头戴凤冠,身披红纱,下着黑绸百褶裙,在周家新台门拜堂。在亲戚和邻居的簇拥下,进了洞房。据周建人回忆说:     
    没有人正式告诉我,不过我隐约知道,母亲急于修理房子,是因为准备给大哥结婚了。母亲什么时候为大哥定的亲,我根本不知道,当事人大哥也不知道,因为婚姻要由父母包办,是不能过问的。后来大哥知道以后,只是要求女方放大脚,要识字而已,因为除了这以外,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大哥到日本去读书,女家来催促,母亲一推再推,推不下去了,我母亲决定为大哥成婚。确实,大哥虚岁二十六,女方已二十八了,一般人看来,已经晚了六至八年哩!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大约六月初,我大哥从日本回来了,可能事先母亲没有向他说清楚,是要他回来结婚,只看见母亲和他单独谈了很久。当时家乡风俗,结婚一般在冷天,很少在热天,因为凑大哥的暑假,所以就在夏天结婚了。    
    婚礼照例是在新台门大厅里举行的,二哥说要回来,但还没有回来,除了三个台门里的本家,很少有什么客人来,也不演戏,一点也不热闹。也许由于我大哥的意见,我母亲一切从简,只是在仪式上,还是照旧,由老台门熊三公公来祝寿,还是拜堂,我大哥装了假辫子,真是活受罪。结婚以后,我大哥发现新娘子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他以前写来的信,统统都是白写,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内侄女,媒人又是谦婶,她们婆媳俩和我母亲都是极要好的,总认为媒灼之言靠不住,自己人总是靠得住的,既然答应这样一个极起码的要求,也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也不难做到的,谁知会全盘落空呢?我大哥的失望是很难形容的,这也难怪,俗话说: 生意做勿着,一遭,老婆讨不着,一世。这是一生一世的事呢,当然,老公嫁不着,也是一世不着,是一样的,也许更痛苦。    
    看了我大哥这副失望的样子,我想起我的表姊们来了,风俗是同姓不婚,同姓即使房份很远,甚至并不同族,也是不能结婚的;姓不同,即使是姨表姑表,血统很近,倒是可以结婚的,还叫做亲上加亲。我小舅父四个女儿,个个汉文很好,大女儿琴姑尤其好,能看极深奥的医书,当大哥在南京读书时,也曾经提起过,是否两家结个亲,可是那时听得长妈妈叽叽喳喳地说什么“犯冲的呢”,后来也就不提了,我大哥始终不知道这件事,而琴表姊却是知道的,当时没听她说什么(当然她也不好说什么),后来小舅父把她许配给别人了,不久病逝。她在临终时对服侍她的贴心妈妈说: “我有一桩心事,在我死前非说出来不可,就是以前周家来提过亲,后来忽然不提了,这一件事,是我的终身恨事,我到死都忘不了。”    
    后来这位妈妈把琴表姊临终的话讲给我母亲听,我母亲听了,低下头来,半天没有作声。    
    琴表姊的事,已铸成大错,无法挽回,那么,我小舅父的次女意姑,也是很好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也没有和意表姊结亲。意表姊后来嫁了她母亲的内侄,是患精神病的,所以意表姊很痛苦。如果我母亲不找小舅父家的女儿,那么,也可以找我哪家姨父女儿永平呀,可是,她只把平姊认作女儿,而不是作为媳妇。平姊嫁给车耕南以后,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到我母亲这里来诉说她的不幸。    
    我母亲和她的兄弟姊妹感情都很好,也很喜爱她的侄女、甥女们,她们对她也是既亲热又孝敬,但是,竟没有一个选作长媳,这真是奇怪的事情。母亲极爱我大哥,也了解我大哥,为什么不给他找一个好媳妇呢,为什么要使他终身不幸呢?又为什么要使我的表姊,特别是琴表姊,如此不幸呢?那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她相信谦婶的话,认为朱安一定胜过她所有的侄女、甥女。    
    我大哥对婚姻虽然失望,但他丝毫也没有责备母亲,对她的态度还是和以前一样,既亲切又尊重,有什么事情总愿意和母亲说说。但他那种压抑忧郁的神情,使我母亲感到极大的苦恼,木已成舟,她要改悔或挽回,都是不可能的了。


第一部分鲁迅为什么接受包办婚姻?(4)

    自从她知道我的琴表姊那饮恨终身的话,心理非常内疚。我母亲也爱琴表姊的。我觉得小舅父因琴表姊的死,似乎对我母亲也颇有意见,我亲耳听见他对母亲气哄哄地说: “难道周家的门槛那么高吗?我的女儿就进不了周家的门吗?”我母亲只能低头听着。《鲁迅故家的败落》: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240—255页。    
    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旧时代,婆婆对媳妇的要求主要是贤慧。论贤慧,朱安也确实难得,这是新时代的女性所不具备的,可惜她没有文化。鲁迅与朱安没有感情的根本原因在于朱安一点文化都没有,鲁迅是喜欢才女的(这一点又表现在后来的恋爱对象的选择中)如果与才女琴表妹不“犯冲”,事情就会不一样了吧。剪辫又装假辫,有人说只是形式问题,那么包办婚姻是不是形式问题呢?    
    萧文邦《鲁迅新传》“第一章琴表妹饮恨死去”的结尾这样写道:     
    夜看朗月,觉天人之必圆,/ 春撷繁花,谓芳馨之永住。    
    这不是对纯情的琴姑的心灵,最真实的写照吗?    
    何期忽逢二竖,遽释诸纷,闷绮颜于一棺,腐芳心于抔土。从此西楼良夜,凭槛无人……    
    这不是对痴情的琴姑的亡灵,最沉痛的追悼吗?    
    这是琴姑饮恨死去三十年后,鲁迅为不相识的金淑姿女史的情书,所作的一篇序言中的话,我把它引录如上,读者不会责怪我的唐突与牵强吧!《鲁迅新传》: 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2页。    
    在鲁迅的潜意识或意识中,这种联系自然是存在的。    
    处在前民(国)之前的前清时代,上至“载湉小丑”光绪皇帝,下至平民百姓琴姑都无自由恋爱可言,一律是包办婚姻,今人单单强调鲁迅的婚姻是包办婚姻,实在有些“超前”了吧。包办婚姻仅仅是一个形式。认识到它的弊病,也并非难事,在思想也上没有什么困难(现在中国人几乎人人都反对包办婚姻,可见在思想上决无困难)。而没有困难的思想是不足道的,只有找出思想上的困难,这时候,思想才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加拿大人李天明的外国书说:     
    我认为,鲁迅屈从于不满意婚姻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履行一种人生的义务: 对母亲的孝子的义务和将来为人夫和人父的义务。而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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