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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和对印第安语进行田野调查的方法,因而也就接受了萨丕尔的深层同构标准并将其用于汉藏语系发生学的研究。
从语言材料方面看,如前所述,汉藏系语言的结构类型相似,相互间的影响普遍而深刻。这些现象是对历史比较法的严峻考验,在以往印欧系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中未曾碰到过如此复杂的问题。比如说,汉藏系诸语言不仅大多以单音节为主,而且音节结构的辅音韵尾一般都是m、n、、p、t、k,,很少有复辅音韵尾,声母的复辅音种类也很有限。更让人惊奇的是,许多汉藏系语言,尤其是汉语和侗台语,不仅有声调,而且都可以分成4个大类,每类还可以根据声母的清浊再分成阴、阳两个系列,形成8个小类。直到五六十年代,印欧谱系树理论还没有可靠的方法证实这种深度同构的原因。本尼迪克特(1942)认为汉藏语系中的同构现象是由于汉语影响的结果,但对上述深层同构是否由接触引起的,却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既然没有证据,人们自然也可以说,这种同构现象是从汉藏语系的原始结构原型中延伸下来的,如像萨丕尔所说的那样,接触不能动摇语言的内在结构和基本词汇。李方桂是一位训练有素的语言学家,语音对应关系在确定语言同源关系上的重要性,他的认识是很清楚的,因而在研究各语族内部的语言关系时都毫不犹豫地使用语音对应的原则。李方桂为什么不用同样的原则来研究各语族之间的系属关系?这有其特殊的原因。汉藏地区语言接触密切,不少民族语言中都有大量借词,它们与汉语有整齐的语音对应关系,其数量之多,对应规律之整齐,构成了汉藏区域语言的又一大特点。李方桂在1945年的《台语中的古汉语借词》一文中已经看到汉语和台语之间的许多共同词汇是借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李氏可能是最早意识到在汉藏语系几大语族之间用词汇的语音对应确定同源关系有困难的人,因此提出并坚持用同构标准去确定汉藏系诸语言的同源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方桂提出的同构标准在汉藏系语言的系属关系研究中有它的参考价值。
但是,用同构的标准来证明语言的亲属关系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马蒂索夫、本尼迪克特等人的反对意见自有它的道理。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我国的学者也逐步发现语言之间的相互接触和语言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有可能产生同构。比方说,声调是汉藏系语言间具有相似性的一种重要语音特征,也是我国学者用来确定汉藏语系的一个重要标准,但研究表明,不同语言的声调是独立地发展起来的,与语言的亲属关系无关。戴庆厦(1980),胡坦(1980),瞿霭堂(1981)等有关藏缅语声调起源的研究都清楚地证明了藏缅语的声调是独立于汉语的声调系统而从自身内部发生发展起来的,其条件就是声母的清浊、辅音韵尾的脱落、前缀语素的脱落等。藏语是藏缅语中最有代表性的语言之一,这一结论对声调标准的冲击很大,促使我国的一些学者把注意力转向同源词和语音对应规律的研究。在1985年以前,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寻找汉藏语系的同源词。张琨(1969,1971)主张确定同源关系要有一定数量的同源词,同源词必须有严格的语音对应,并且在所比较的语言中都有广泛的分布。李方桂在1976年的《汉语和台语》一文中,曾找出了100多个汉语泰语之间有语音对应的关系词,倾向于认为它们是汉台同源词。这是李氏由同构标准转向对应标准的开始。国内学者也作了不少工作,比如严学(1979),马学良(1980),郑贻青(1980),陈其光、李永燧(1981),孙宏开(1981,1982,1985),郑张尚芳(1981),贺嘉善(1982),邢公畹(1983),张公瑾(1982),罗美珍(1983),李永燧(1984),毛宗武、蒙朝吉(1984),俞敏(1984)等都在这方面做过很多具体的研究。不过这一时期的多数文章在寻找同源词的时候仍旧或明或暗地依赖着类型学的标准,因此很少对汉藏语系由四大语族构成的假说提出疑问。这种暗中用同构作补充的方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为什么?因为语言的接触也会产生同构,这就必然会引出本来同源的诸语言因为其中一支和别的语言相接触而出现异构,因此结构和语源关系之间存在着四种情况:
(1)同源同构(2)异源同构
(3)同源异构(4)异源异构
同构只反映语言间的密切关系,而这种密切关系既可能是同源带来的,也可能是接触带来的,因此在用同源词确定亲属关系的同时又补充同构的标准,并不能为同源增加证据,反而会使两个标准相互冲突,产生矛盾。为了弄清汉藏语系的发生学关系,必须使标准严格,彻底摈弃靠同构标准或补充同构标准来确定同源关系的方法。从1985年以后发表的有影响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我国学者越来越认识到必须把对应标准和同构标准分开,集中研究以对应规律为基础的同源词,于是开始对汉藏语系四族说的假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同时,由于不怎么依赖类型学上的同构标准,比较的范围也开始扩大,一些和汉藏系语言相邻但在类型上不相同的语言,如南岛语和南亚语也纳入了比较的范围。这就形成了对应标准的研究时期。
藏缅语和汉语有同源关系,国内外学者一般没有什么争议。争论最大的是侗台语的系属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有:1侗台语属于汉藏语系(邢公畹1983,1986,1989,1990,1991d,1992;罗美珍(1983,1992,1994);2南岛语和侗台语都属于汉藏语系(邢公畹,1991a;b;c;郑张尚芳1993);3侗台语和南岛语有同源关系,但由于受汉语的强烈影响,发生了类型上的转换(倪大白,1988a;b,1990,1994);4侗台语和南亚语有亲属关系,但侗台语和汉语是否有亲属关系,没有下结论(王敬骝、陈相木1982,1983—1985,1985,1988)。至于苗瑶语,王辅世(1986)、陈其光(1990)主要从同源词的角度讨论了苗瑶语和汉语的同源关系,国内还没有人提出异议。这些不同的意见,不管其结论的可靠性如何,从依赖同构标准确定汉藏系语言的同源关系转到通过寻找同源词和语音对应规律去确定汉藏系语言的同源关系,应该承认,这是我国历史比较语言学根据实际语言材料的研究而取得的一些重要的理论进展,有重要的意义。在以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研究中,不管是印欧系语言的研究还是汉藏系语言的研究,都没有取消同构标准,因为世界上其他地区语言接触的深度和广度都远远不如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语言;而且,从操母语的角度看,说汉藏系语言的人口可能是世界人口之最,它们所提供的语言材料能够最大限度地否定同源关系研究中的同构标准。可以说,历史比较语言学在确定同源关系时否定同构标准,主要是从汉藏系语言的研究而不是从印欧语系的研究开始的。当然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不能否认国外学者所作出的贡献。本尼迪克特(1942)、欧德里古尔(Haudricourt;A。,1954,1961)、马提索夫(1970,1973a、b)等在研究汉藏系语言和东南亚语言时都明确地说过,不能把同构作为确定同源关系的标准。应该说,国外的学者首先讨论了同构和同源不相关的命题,而我国的学者则根据大量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这一命题。
尽管我国学者在汉语和侗台语、苗瑶语之间找到了一些同源词,但国外以本尼迪克特、马提索夫为代表的许多学者仍认为这些都不是同源词而是借词。这又引起了另一场理论和方法的争论:怎样区别同源词和借词?“关系词”的概念就是随着这场争论而出现的。这一术语给确实有语音对应关系的词以一个临时的名称,表示这些词是借词还是同源词尚未最后确定。关系词出现在汉藏语系而不是印欧语系的研究中,反映了汉藏语系语源关系的复杂性,也说明十九世纪以来历史比较法确定同源词的对应标准已经遇到了困难。这恐怕正是李方桂在七十年代以前采用同构标准而不采用对应标准建立汉藏语系的一个重要原因。
到此为止,我们应该承认,李方桂在三十年代提出的同构标准是很有远见的。李氏并非不知道对应标准的重要性,而是觉察到对应标准在汉藏语言谱系研究中会遇到巨大的困难。这种困难果然在中西方之间导致了关系词是同源词还是借词的大争论。本尼迪克特(1942,1972,1975)等认为汉语和侗台语、苗瑶语之间的关系词是借词,侗台语和汉语没有同源关系而和南岛语有同源关系,提出汉语、藏克伦语的汉藏语系二族说。但是,本氏并没有提出区分同源词和借词的严格标准,基本上依据考古学和民族学的标准得出相关的结论。从方法论上看,要用考古学和民族学来证明语言的发生学关系是有很多困难的,比如在南洋群岛发现了和中国南方相似的有肩石斧和有段石锛,但很难证明这些石器是当地土著居民接受了大陆文化因子还是大陆民族的一支迁移到南洋群岛并取代了当地的土著。更重要的是,即便最终找到了用考古学和民族学证明语言发生学的方法,也并不能说历史比较语言学本身在理论和方法论上取得了进展,因为语言学理论主要还是应该从语言材料的内部研究中得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氏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方法论上并不能说已经超过了李方桂,而李方桂(1976)、邢公畹、严学、罗美珍、郑张尚芳等坚持侗台语和汉语同源,王辅世等认为苗瑶语和汉语同源,邢公畹进一步认为汉语、侗台语、南岛语都同源,在方法论上也不比本氏弱,因为这些学者都是根据语音对应寻找同源词,然后确定同源关系,而且在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