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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僵尸的通灵族人,没有了三魂七魄,虽不再是人类,却成功逃脱了通灵一族人的命运。
可由此变成通灵一族最厌恶的污秽存在,又让那族人心生不甘、怨恨通灵一族的人。
为此,他以千年为限。
千年后,他以僵尸王的身份苏醒,将寻找到所有通灵一族的血脉后人,吞噬所有通灵族人的血脉和力量,冲破通灵一族的束缚,以此长生不老。
“一千年后,沉眠地下的古墓将会重现人前,僵尸王从沉眠中苏醒。随着僵尸王的苏醒,通灵一族的先祖留给后人的东西,也将会现形。”说到这里,聂谯笪顿了下,然后看向站在树下宛若仙人般的男人。
郁龄也看过去,却见男人朝他们微笑,身上的血衣不能掩盖属于他的风华绝代。
站在阳光下的男人,美好得不像真人。
这个男人当初自愿放弃人类的身份,守护锦盒,直到千年苏醒,亲自将这东西交给通灵一族的后人,并且猎杀当初叛出通灵一族的罪人。
这是他活到现在的使命。
这也是先祖们给后人安排的一线生机。
诛除僵尸王,重新开启安魂乡,为后人续命,渡过通灵一族的天罚之劫。
这是先祖们盼了一千年的事情,以此延续通灵一族的血脉。
听完这些,郁龄心里承受的震动非常大,对苦心孤诣地为后人安排一线生机的先祖也生起一股敬佩之心。
然后她想到一件事情,问道:“如果这次我们依然没有办法进入安魂乡,你是不是选择以命易命?”
当初乌尚得到的消息其实并没有错,通灵一族的人想要延寿,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同族间以命易命,这是通灵族人的一种秘术。
就像聂雍和的父亲为了让他活下去,用自己的命给小儿子易命一般。
这次能重新开启安魂乡的原因,有通灵一族的人都死得差不多,只剩下两个后人,血脉中的力量被削弱得几不可察。
也因为如此,以先祖封印在锦盒的力量,再以他们的鲜血为媒,才能重新开启安魂乡。
这是通灵一族的先祖谋划了千年,才给后人谋划来的一线生机。
甚至他们当初可能也不能确定,这个方法到底能不能再重新开启安魂乡。
或许一千年后,僵尸王和谯笪沣苏醒时,通灵一族的人已经死绝了;或许那时候,天罚依旧在,后人透支了所有先祖封印的力量,依然没办法打开;或许……
太多的可能了。
聂谯笪看着她,诚实地说道:“我不知道!至少,直到现在,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我想让你好好活着,生命力别流失那么快,因为通灵一族只剩下我们了。不过……”他轻轻地说:“如果这次安魂乡依然没有开启的话,我不知道为了延续通灵一族的血脉,会不会对你下手。”
“我不能肯定。”
他不能肯定,自己会不会为了延续通灵一族,用她的命来续自己的命。
作为笪谯一族最后的族人,他接受了通灵一族的霸道血脉,天性中有一种想要将他们的血脉传承下去的执拗。
谯笪家没办法像郁家的人一样洒脱,所以郁天竞对于死亡很平淡地接受了,郁敏敏只想守着女儿长大,同样不在意生死。
可他不行,他亲眼目睹了爷爷、爸爸的死亡,想要继承他们的理念,将通灵一族的血脉继续延续下去,这是他的执念。
郁龄心里有些难过,不过这种难过很快便被她压下来了。
至少,现在他们来到安魂乡了,可以寻找到续命的方法。
只要渡过了这一劫,今后记取这个教训,别再引起天罚,通灵一族的人不会再早死了,死后只要回归安魂乡,便不会再变成聻鬼。
突然,远处的山林之中,一群飞鸟惊起,艳丽的尾羽在阳光下绽放绚丽的光辉,发出清脆的鸣叫,朝着往远处飞去,华丽的羽毛色泽,耀眼之极。
郁龄和聂谯笪都看得目炫神迷。
因为这些鸟,根本不像现实世界中的任何一种鸟类,反而有点像神话故事里的神鸟。
谯笪沣露出怀念的神色,“这是重明鸟,我们可以跟着它们,它们会带我们去找到僵尸王。”
说着,他率先朝着重明鸟飞去的方向走去。
郁龄和聂谯笪自然要跟上。
比起谯笪沣这个一千年前的古人,并且曾经进入过安魂乡的通灵族人,他们这两个对安魂乡什么都不知道,只能跟着他走。
***
当重明鸟惊起之时,也引起了置身在远处的山壁前的一群妖的注意。
“这是……什么鸟?”众妖呆呆地看着那惊起的鸟。
乐正爵摸着下巴,“它的尾羽色泽,还有叫声,有点像传说中的重明鸟。”
“乐正老大,既然你说是传说,那就证明是不存在的东西啦,别误导我们啊!虽然咱们是妖,但也知道这些神话故事里的东西已经不存在了。”
“就是,要是在千年前,妖鬼横行,人类避居城市,说不定还能看到这些神鸟。可现今社会,哪里还有这些神鸟的存在,环境污染这么严重,咱们妖类都生存坚难,何况是对环境最挑剔的神鸟,早就死绝啦!”
“你们懂个屁!”乐正爵一巴掌拍过去,将说话的两个妖敲得泪眼汪汪后,才说道:“这个地方可是个好地方,你们看那里。”
众妖朝他指的地方看去,恰好看到长在山壁缝隙中的一株开着一朵白色羽毛状花朵的草。
“这是玄羽草,它的花是不是很像白色的羽毛?这可是好东西,要是受伤了,直接吞一朵花,马上就能活蹦乱跳了!这地方连一千多年前就灭绝的玄羽草都有,重明鸟算个屁?”
说着,他转头看向一旁的妖,“奚展王,你说是不是?”
妖艳绝丽的奚展王没有说话,而是阴沉地看着那飞起的重明鸟,脸上杀气腾腾。
第237章
看到奚辞的样子,在场的妖都忍不住脖子发凉,努力地降低存在感。
至于他为什么会这样,他们也能理解,毕竟突然来到一个陌生又奇怪的地方,老婆却不见了,任哪个男人都不会感觉到高兴的——一心盼着死老婆找第二春的男渣不算。
话说,他们先前从祭台摔下来,还没弄清楚发生什么事情呢,一睁开眼睛,就发现摔到这地方来了。当时所有的人都是懵逼的,有一种集体穿越了的感觉。
可惜现实告诉他们,他们没有集体穿越到异世界,可也不在现实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
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地方,很多曾经在传说中灭绝的灵花异草在这里随处可见,能来到这里,简直是赚翻了。
不兴奋过后,他们想到一个问题:怎么出去?
这里的环境很好,甚比千年之前完全没有污染的地球。作为崇尚自然的妖,他们都都喜欢这里,比在人类的世界更自在。可这种欢喜愉悦,在看到远处边缘那些灰蒙蒙的像雾一样的东西时,忍不住肝颤。
那些灰蒙蒙的雾让他们直觉感觉到危险,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如果他们不尽快离开,他们可能会死在这里。
这里不是他们能逗留的地方。
再好的东西,要是没有命享受,还是算了。
“乐正老大,我们要不要过去瞧瞧?”一个妖看着天空中的重明鸟问道。
其他的妖对那传说中的神鸟也挺好奇的,反正现在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如过去看看。
乐正爵看着重明鸟飞往的方向,又回头看了一眼奚辞,点头同意了。
他们来到这个奇怪的地方后,根本不辩方向,也不见那些一起掉下祭台的天师和通灵一族的人,心里对这地方多少有些猜测,只是没有见到人时不好下定论。
众妖在周围收集了一些只在传说中听过的灵药,便朝着重明鸟所在的地方而去。
路上,自然又有了很多新发现,让这群妖惊喜连连,让这群从新时代来的妖觉得自己就像初次进城的土包子一样,看得眼花缭乱,甚至有很多灵花异草是他们叫不出名字的。
奚辞和乐正爵走在后头。
乐正爵对脸色依然难看的好友道:“你觉得这里会是哪里?”
“你心里不是已经有答案了么?”奚展王阴郁地说,长长的头发在周身爆涨的妖力的鼓动下无风自动,显示他现在的心情实在不好,最好不要有不长眼睛的来惹到他。
乐正爵自认是个铁汉子,但遇到处于暴走边缘的奚展王,铁汉子也要绕道走。
他难得没有开口就是毒舌讽刺,安慰道:“如果这地方真是我们所想的那样,你不用担心你老婆,没有比这里更安全了,对于他们来说。”
对于通灵一族的人来说,这里就是他们的故乡,没有比家更安全的地方了。
奚辞自然知道,可是他就是暴躁。
明明当时她就在他怀里,却突然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将她拖走了,硬生生地从他怀里将人抢走。
乐正爵担心他真暴走,机智地转移话题,说道:“先前治好你伤的东西,应该是出自安魂乡的灵药吧?”
奚辞嗯了一声。
乐正爵啧了一声,肯定地说:“看来当初修罗墓的事情,通灵一族的人也插了一手。”
修罗墓里那三口石棺,是黑龙堂特地放在那儿的,想借修罗墓养尸,可谁知最后被奚辞截胡了两口棺材的东西,另外一口棺材里的邪尸直接灭了。
黑龙堂发展至今,其中有通灵一族的手笔,以通灵一族的身家,会将先祖留下的灵药当作礼物送给黑龙堂也不奇怪。
最后反而便宜了一只妖,也不知道黑龙堂知道后会不会哭。
黑龙堂为通灵一族背了好几口黑锅,现在就算明白自己被坑了,只怕也找不回场子。
突然,奚辞停了下来。
乐正爵和其他的妖见状,也跟着停下,就见他走到一株三米来高的树前。
那树看起来像橡树,不过树上爬满了一种叶子硕大的藤,掩映在茂盛的枝叶间的藤蔓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尖刺,坚硬无比,绿叶中开满了拳头大的花,那花的色泽红中透着金,在阳光下宛若鎏金一般,美丽得炫目。
奚辞伸手拔硕大的叶子,丝毫不在意那藤蔓上的可怕尖刺,摸索了会儿,摘下一个外壳是灰白色的果子。
那果子有婴儿拳头大,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