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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涵连忙跑去狗屋,一下子泄了气,披着被子呆立着,要是明敏带着狗出门散步了还好,要是明敏携狗私逃,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长绒棉也太没有义气了,难道就是看到昨天明敏钱包里面那点钱就动摇了?这样的话还真不如当年让它在新疆饿死!”
叽里咕噜地骂了一句,林涵睡眼朦胧地想继续回去睡觉,一般的毛贼应该不是长绒棉的对手,他不用担心。
林孟看到这个不争气儿子居然是这个态度,操起手中的水烟袋挥舞过去,不料林涵一个就地卧倒,灵巧地闪过了林孟的烟筒。
林孟想要继续打下去,却听到林涵发出微弱的鼾声,并且将被子掖了掖,这小子居然就地睡着了。于是他打来一盆水,掀开被子,照头淋了下去,林涵又一次跳了起来,大冷天在头上洒水的滋味当真不好受。
“老头子,你干什么啊!”
林孟丢掉盆,看看这个死不争气的儿子,有点语塞,他断断续续地说着:“笨蛋啊,明敏多好的女孩子啊,你怎么就一点也不关心啊!”
“她有男朋友了,就是那个范启泽。”
林涵狂奔着找到毛巾,死命的擦着头,他运气好,要是平常老头子可能会用水烟筒里面的水,这样就完蛋了。
“范启泽,就是那个衰鬼?那太好了,你现在就追求明敏吧,那小子活不了几天,不成威胁。”
林涵愣了愣,问老爸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孟抽了口烟,沉吟半天说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按照经验,那小子活不了多久了。
“真的没有救的方法了吗?”
“趁着有时间,你救救自己吧,要是你不把明敏找回来,我就让你喝了这锅烟水。”
林涵冲出屋子,逃命一样跑向汽车,林孟在后面喊道:“知道去哪儿啊?”
“西山昌定河!”
实际上可以这么说,林涵真的不愿意去找明敏,以他的判断明敏有可能找不到地方,打车或者坐公交车的话只要有长绒棉在,就没办法上车,最坏的打算就是走过去,推算起来他们会在半小时车程后的高速辅路上面。
这是精密的科学运算,但是他还是不想去找她,因为这样自己就得载着明敏去找范启泽,这未免太过窝囊了。
一面开车,一面打通了明敏的电话,嘟嘟几声以后,转入了留言信箱,隔一会再打还是留言信箱。
不幸的是林涵低估了钱的力量,如果没有钱,长绒棉哪儿都进不了,但明敏出门不久就用百元大钞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连夜赶去范启泽的家,敲了半天门以后才无奈地走开,最后找了一家因为明敏的金卡而破例允许带宠物的二十四小时咖啡店呆了一晚,这个时候正在打瞌睡呢。
林涵还在沿着去西山的路寻找,不过他的天生直觉让他放心地继续前行,从小他就拥有了一种直觉的判断能力,而且十有八九还能猜对,这也就是林孟一直希望他继承家业的原因。可是性子倔强的林涵却一直都没有答应。
西山公园的大门口,林涵和明敏几乎是同时赶到,长绒棉看到林涵的时候,兴奋地叫了一声,猛地冲了过去,扑上去就猛舔,这个大家伙快把林涵给撞倒在地了。
林涵提着长绒棉的两个爪子,将它丢开,狠狠地瞪着它:“吃里扒外的东西,谁漂亮就跟谁走啊!今天晚上没肉吃,就猪油拌饭!”
长绒棉伸长了舌头,趴在地上咕噜着,倒像是在讽刺林涵,一会儿明敏也跟着跑了过来,对林涵说长绒棉可能进不了公园,就算给看门的再多钱都没有用。
“傻了吧,做我们这一行的还用买票,长绒棉!”
长绒棉被林涵这一叫马上就提起了精神,大屁股猛摇,这意味晚上可能不用吃可怕的猪油拌饭了。
“去,找个洞,我们钻进去!”
长绒棉飞也似的沿着墙根跑开,林涵得意地介绍:公园嘛,总有猫啊狗啊刨出的洞子,自己以前就是这样进去公园,一毛钱都不用花。
明敏傻在一边,真没想到林涵除了是个穷光蛋意外还是个留门爬墙的吝啬鬼。
林涵看了看明敏,道出了他的心声:“穷是穷点,但是我这是反对公园乱收费啊!你不用鄙视我。”
不一会儿,长绒棉就屁颠屁颠地回来,带着两人往一处无人的地方走去,不远处一个墙角真的有一个洞,大小刚好够人穿过,三人都钻了进去,往林孟说的不系舟方向寻去。
范启泽将那尾锦鲤放进水中,看着它钻进了水里甩尾离开的时候,他真的算松了口气,实际上一切可能还没有改观,但是单单完成了这一件事情,就足够让精神紧张的他暂时缓下心跳。兰汶侧头看着专注的范启泽,眼中不知怎么居然饱含泪光。与这个眼神一相对,让范启泽奇怪地打了个寒战,这才想到自己的决定,必须要离开,如果继续这样呆着,天知道兰汶会不会也死掉。
范启泽结结巴巴地编了个理由,就此告辞,兰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范启泽见状连忙走掉,一会就消失在人群中。
兰汶站在湖边,像是一颗孤独的兰草,美艳动人,可范启泽不敢回头看,下一步怎么走,脑子里面完全没有头绪,只是顺着人流走着。
水面里一条红色锦鲤悄然翻着鱼肚白,浮上水面,兰汶也不见了踪影。
明敏和林涵在人群中无头苍蝇一样寻找着范启泽的身影,看到明敏着急的样子,林涵心里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这是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一直自我感觉冷漠淡定的寻尸人却在这里被人牵着鼻子走,说出去绝对被业内人笑话。
“啊,他在那儿!”
明敏突然发现了人群中的范启泽,连忙想要冲过去,没错,这种忧郁的、高个的、英俊的男人的确有点像黑暗的萤火虫,很是引人注目。
林涵在后面一把抓住明敏,低声说道:“不要过去,有点不对劲儿!”
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林涵范启泽昨晚上有什么事情发生,就这样让明敏过去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明敏挣不掉林涵的手,只能跺脚瞪着林涵,远远看着范启泽游魂一般行走着。
突然身后一个人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脖子,而后一阵并不浓烈但是直钻鼻子的香风划过,一个漂亮女人从身后出来,以极快的速度走上前去。
那是一只冰冷的手,猛地触及林涵的皮肤让人极为难受,林涵收紧了脖子,打量这个冒失的女人,从背影看上去就是可以原谅的美女,她行色匆匆,不知在找什么。
那个女人就是兰汶,她从林涵身后冲出,然后直接迎上范启泽,拥抱着来了个法式热吻,这时候明敏愣在一边,而林涵完全傻了,没想到演了这么一出激情戏码。
不明真相的群众开始侧目,部分好事者开始鼓掌,就像电影场景一样,范启泽被这一下弄糊涂了,猛地将自己从热吻中拔出来,看清了兰汶的脸,连忙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长绒棉远远地开始嚎叫,巨大的叫声传到范启泽耳中,他看到了林涵和明敏就在不远处站着,身后还有那只恶狗,它正不安地盯着自己,这种气氛很不好。
林涵感觉明敏快要哭了,连忙想安慰几句,不料明敏却甩开他的手,直接冲了过去。
兰汶将手勾上范启泽的肩膀,附在他耳朵边上说了句:
“你不是不想她再缠着你吗?我帮你。”
说着眼神还不断的往明敏和林涵这边飘去,像是在欣赏明敏被自己气炸的过程,范启泽斜眼瞧瞧一旁,顺势一拉,和兰汶往公园门口走去。
明敏眼中似乎像有什么转动着,这种感觉最近一直在纠缠着她,看着那两个人离开,自己却没有没有力气追上去,好像被下了判决书一样,而且是终审判决。范启泽对她已经全然没有了一点感情,这出激情戏就是最好的说明。
林涵上前拉了拉,没有动静,对她说什么她不也不理,于是干脆买了两杯奶茶和一根烤肠,和长绒棉一边吃一边等着明敏恢复神智。
范启泽稀里糊涂地跟着兰汶走,上了出租车,最后停在他家楼下的时候才算缓过神来,绝对不能就这样上去,昨天晚上的事情还没有弄清楚,现在屋里面肯定有警察等着自己,就这样上去无异自投罗网。
“我不能回家,不能……”
兰汶看了一下范启泽的脑袋,昨天晚上的伤口早已不再流血,但是那条劾人的疤痕还在,边上的头发被血凝结在一块,真搞不懂他到底是怎么不顾别人眼光跑去公园的。
“你头上的伤需要包扎,要不然可能感染!”
范启泽这才意识到自己昨晚受了伤,碰了碰伤口,痛得呲牙咧嘴,这几个小时来一直处在一种亢奋状态中,他已经麻木了。
可他还是坚持不上去,如果警察抓到自己,那就完蛋了。
“去你那儿!行吗?”
范启泽捂着脑袋,用一种待宰的动物的眼神看着兰汶,一张原本帅气的脸配合着血污,还有语气中不可掩饰的恐惧,让兰汶直接笑出了声,两人重新坐上车,往兰汶的住所开去。
兰汶的住所十分简单,一切都是素色的,灯光温柔,所有东西规整得井井有条,范启泽喘着粗气躺倒在沙发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天花板。
兰汶去打水,找药,准备给范启泽处理伤口,范启泽突然坐起身子,四下找着电视或者电脑,看到没有,索性站起来满屋乱绕。
他想看看到底翼翼的事情有什么发展,只要警察找到了自己是车子的主人,或者宾馆闭路电视会的录像,那么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更糟的情况是——范启泽在内心的深处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是不是自己开车去杀了她?因为车钥匙在自己手里,车停在哪儿自己知道,更关键的是,自己丢失了那一段记忆,最后出现在地铁站里面。
和前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