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想干什么?”沈默问。
“年轻人,好奇心会害死人的。该你知道的,自然会让你知道。上车!”老头儿颇不耐烦。
几个人陆续回到车上。
老头用同样的办法将刚刚缓过气来的林涛捆绑起来,塞到车里后排座椅上。然后自己跳上驾驶位:“各位坐好了,现在六条人命可都在我手上攥着呢!谁都别想耍花招儿,除非你们想和我同归于尽。”
羊群挨挨擦擦地从大切诺基旁边过去。
老头儿开车驶向一条岔路。
车外。陌生的路。陌生的山。一道又一道的弯。
车内。一阵嘤嘤的抽泣声。居然是林涛。林涛以一种看上去非常难受的姿势倒卧,上身倾斜在夏晓薇腿上。
夏晓薇关切地问:“林涛,你怎么了?”
林涛的抽泣声应得更加响亮:“我不该跟你们来!我干嘛要来?现在悔得我肠子都青了!”
“现在说后悔?晚了!早说不让你来?谁让你死乞白赖地跟来?瞧你那熊样!”副驾驶位上的沈默喝斥。
“林涛,好弟弟,别怕……”夏晓薇的安慰自己都觉得苍白。
“姐,我没怕。我不是怕,我是觉得窝囊!每次遇到状况,我哥,我呸!我才不再叫他哥呢!沈默。每次遇到状况,沈默最大的本事就是缴械投降任人摆布。算什么男人?命算什么?拼死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死就死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怎么着都比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好!姐,你看看他还有脸牛鼻子牛眼地教训我!”林涛转而冲着前面的沈默,“姓沈的,从现在开始,你少在我面前猪鼻子插大葱装象!你但凡身上长着一根公鸡毛儿也不至于这样!读书人?我呸!你的书都读进狗肚子里去了?士可杀不可辱!你的那条命就那么值钱?你以为投降就能活命?熊包!软蛋!……”
沈默的脸色变得蜡黄,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话,任由林涛一通臭骂。
夏晓薇实在听不下去了,说道:“林涛,有点过分了啊!”
林涛意犹未尽:“姐,不是我过分。不算大姐,我们四个人。四个对一个!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我们四个一起上,不信打不过那个棺材瓤子!”
老头儿大笑:“棺材瓤子?这称呼不错,我喜欢。不过,小伙子,你也太小看我这棺材瓤子了。就你们这样的,别说四个,四十个也不是我的对手。”
“鸡蛋碰石头—碰不过你也弄你一头鸡蛋黄子!死在战场上的是勇士,投降的才是孬种!”林涛愤然吼叫。
“好样的,有种!我这老棺材瓤子有点想收你做徒弟了。”老头儿说。
“啊呸!老不死的,你以为你是谁呀!林家大爷虽然今天栽在你手里了,但别以为我怕你!脑袋掉了不过是碗大的疤,有什么呀?”林涛一味逞口舌之利。
大切诺基一路驶向山深林密之处。
一处废弃的石灰窑。
大切诺基停下。
“你,下车!”老头儿命令沈默,“哦,是我糊涂了,你打不开车门。还得让我老棺材瓤子伺候你。”说完,老头儿先将方向盘上了锁,自己下车,绕道汽车另一侧打开车门:“请吧,沈默先生。”
沈默下车。
老头儿将车门锁死,对沈默说:“往前走!”
沈默在老头儿的枪口威逼下走进石灰窑的窑洞,脚步踏起一片石灰粉尘,剧烈的咳嗽。
“脚下轻一点儿,瞧你弄得!”老头是埋怨的口气,“行了,站住吧!”
沈默站住。
老头儿将一只手掌伸向沈默,掌心写着三个字:“别出声。”
沈默疑惑。
老头儿居然开始脱沈默的衣服,先抽腰带。
沈默张嘴。
老头儿再次伸出手掌亮出那三个字—别出声!
沈默不再出声。
老头儿将沈默的下身扒了个净光,连鞋袜和内裤都没有放过,然后给沈默松绑,再扒上衣。
沈默很配合,老头儿怪异的行为引起他的好奇,他特别想知道老头儿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一会儿工夫,就被老头扒得一丝不挂。
老头儿将沈默的衣服胡乱拢成一团,抱在怀里走出窑洞。不到一分钟,老头再次进到窑洞,手里是空的—沈默的衣服不见了。
“沈默先生,现在我们可以讲话了。”老头儿说。
“就这样—赤诚相见?”沈默问。
“我也很想和你一样,赤诚相见。可是,怕我这身老树皮吓着你,还是免了吧!开个玩笑。实在是怕你身上被人放置了窃听器,所以才出此下策,沈默先生委屈一下吧。”老头儿突然变得很客气。
“你—到底是什么人?”沈默直视那老头儿。
“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一直在帮你。如果不是我暗中相助,在火车进入菏泽站的时候你就被人绑架了。同样是我,暗中助你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怪歌何,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带你去苏科寨的原因。只是我并不知道第二天怪歌何要去石门坎。其实,我所做的还远不只是这些……”
“从聊城你就开始盯梢我?”
“聊城?不!那太晚了。准确地说是从虞江,或者说是从大连。在虞江码头,云雀号的甲板上,你撞了我一跤。”老头儿说。
一些场景在沈默的脑海中掠过。汹涌的人潮。沈默在跑。和一个老人撞了个满怀。老人朝沈默摆手,离去。沈默伸开的手掌,一个小小的纸团。抻平开来四个字—沙漠玫瑰。
“沙漠玫瑰?是你?”沈默疑虑重重地看着眼前的老头儿,除了身板有些相近,容貌却截然不同。
“没办法。”老头儿叹息,“为了活命,不得不换一张脸。”同时,很恐怖地揭开脸上的面具。紧接着又抠自己的眼睛,取下添加了特制色素的隐形眼镜。最终露出了本来面目—长脸,浓眉,眼窝深陷,目光如炬。果然就是云雀号客轮上的那个老者。
“沙漠玫瑰是什么意思?”
“沙漠玫瑰是你的对手,你是搞历史研究的,你知道日本的鸟居龙臧这个人吗?”
“鸟居龙臧?日本有名的旅行家,曾经多次来到中国。”
“准确地说,应该是曾经多次来到中国贵州。”
“对,红崖天书的拓片就是此人带到日本的。”
“这个人远远不止旅行家这么简单。他来中国的目的和你的教授所研究的课题一样。”
沈默讶异:“梵天之眼?”
“是的。梵天之眼本有两只,一只日眼,一只月眼。月眼象征死亡与毁灭,日眼象征新生与希望。黑色奥洛夫只是月眼,是死亡与毁灭之眼。湮没在历史深处的另外一颗是日眼,是新生与希望之眼。论身价,它远比黑色奥洛夫尊贵的多。从清光绪年间开始,日本人就盯上了这颗钻石。当时,除了鸟居龙臧,还有日本国领事得丸作藏。一次一次地跑到贵州来打探这颗钻石的下落。”老头儿说。
“日本人怎么知道这颗钻石在中国贵州?”沈默的疑问实在太多。
“野兽什么时候都能闻到血的味道。看来,你对日本人的本性还是了解的太少。话题扯远了,让我说说沙漠玫瑰。鸟居龙臧死后,他的孙子鸟居一郎,鸟居一郎这个名字你也应该知道。”
沈默点头:“也是一位历史学者,虽然不怎么有名。但我并不知道他是鸟居龙臧的孙子。”
“鸟居一郎以另外一种形式继承了鸟居龙臧的事业—寻找梵天之眼。终其一生,他只做了一件事情。主持筹建了一个学术沙龙—沙漠玫瑰。笼络了一批相关的学者。为了支撑这个沙龙,鸟居一郎几乎倾家荡产。后来。鸟居一郎离奇死亡,死的时候还不到四十岁。沙漠玫瑰被另一个发起人渡边草芥掌控。渡边草芥是个极端分子,在他的主导下,沙漠玫瑰沦落成为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体。唯一没变的是他们的目标—梵天之眼。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沙漠玫瑰不择手段。渡边草芥死后,沙漠玫瑰的控制权由他的长子渡边一郎继承。此后,沙漠玫瑰完全蜕变成渡边家族的私产,代代相传。现在,因为渡边家族这代人没有男丁,沙漠玫瑰的掌门人实际是个女子,名叫渡边美穗子。”
“渡边一郎这个名字我见过,在我太爷爷的笔记中。当年,就是此人带人追杀我太爷爷李畋。你的意思是说,夏教授是日本人杀的?可是,易龙曾经亲口对我说过,夏教授是他所杀。指使他杀人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不是女子。”
“你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老头儿问。
“谁?”
“你认识—虞江大学的校长,程度。”
“程度?”这让沈默太吃惊了,他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相信这个神秘的老头儿。
“不相信是吧?其实我也是刚刚知道。有句老话,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在老鹰崖探洞时,易龙盯着你们,我盯着他。他下山之后,我还到那个水泥盒子里看过你们,当时你们都被他用迷香薰倒,不省人事。看到你们没什么危险,我便下山去追他。一路追到石门坎,跟着他上了柏格理足球场,当然他一点都没有发觉。后来,程度出现了,推着一把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女人。然后,易龙开始和程度谈判,要用手里的东西换一笔钱,还有轮椅上那个女人……”老头儿复述着当天早晨反生在柏格理足球场的事情,“最后,易龙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死在那个女人的枪下。显然,那个女人并不是易龙要找的人,只是一个冒牌货。当然,易龙也欺骗了程度,他那套东西全部是假的—铜砣是泥巴做的,笔记本是空白的,半把钥匙是木头削的。真的那套,一定是在你手上吧!我猜想,这中间一定出了什么状况,才让易龙从一个杀手变成一个拯救者。”
“易龙死了?我,凭什么相信你?”沈默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