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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本人布丽姬特大小姐听了好喜欢!
安迪:不过是与梦中情人的一吻,却让一切都增色了几分。
回复:说得太有道理啦!
回复: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幸亲眼见见这位“梦中情人”哪?
回复:本人布丽姬特大小姐听了好喜欢!
但身为新一代的女孩,安迪的行事居然出奇谨慎,就骚货的标准来说,她大可以算得上一位乖乖女了。我能想象她那心形的脸蛋微微向一侧歪去,轻轻地皱起了眉头,嘴里说着“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站在你这边,尼克,我会支持你”,说完说不定还会给他烤饼干呢。
眼下埃伦·阿博特节目的镜头正在扫视志愿者中心里的景象,看上去该中心显得略有些寒酸。一位记者正在评论我的失踪如何“震动了这个小镇”,在她的身后我可以望见一张桌子,桌上摆满了人们自制的砂锅菜和蛋糕,通通是送给那位“招人心疼的尼克”。即使到了眼下这种时候,那混账东西仍然能引来些女人照顾他,孤注一掷的女人们还以为发现了可乘之机呢:她们的面前有了个仪表堂堂又情感脆弱的男人,好吧,他可能杀害了他的太太,不过此事不还没有盖棺定论吗;对于四十多岁的女人来说,能有个男人,并且愿意为他下厨,就已经很是让人松口气了。
电视屏幕上又出现了那张用手机拍下的合影,尼克在照片里显得笑意盈盈,我简直想象的出跟他合影的荡妇待在自家亮闪闪却空荡荡的厨房里(她家厨房可是用赡养费打造出的场所,一心用来充门面),一边施展厨艺,一边做着白日梦跟尼克闲聊:“不,我其实有四十三岁了,真的,不骗人!不,我身边可没有一大群众星捧月的男人,我真的没有什么追求者,这里的男人算不上多有趣味,他们大多数……”
对那个把面孔紧贴在我丈夫脸颊上的女人,我的心中突然涌上了一股难以抑制的醋意。她看上去比我眼下的模样要美貌几分:眼下我吃着“好时”巧克力,冒着炎炎烈日在泳池里一口气待上好几个小时,水中的氯把我的肌肤变得跟海豹一样皮糙肉厚,我晒出了一身小麦肤色,这可是破天荒头一次,至少以前我从未有过一身深褐色的肌肤。在我看来,晒出了小麦色的皮肤要归在受损肌肤那一列,没有人会喜欢一个满脸皱纹的小妞,因此,我的皮肤上一直涂着防晒霜。但在失踪之前,我稍微晒黑了几分,而现在距离失踪已经过了五天,我的肌肤正一步步变成棕色。“一身黑里透红的肤色呀,”担任木屋经理的老多萝西说道,“真是黑里俏,小妞!”当我用现金支付下周的租金时,她开开心心地对我说。
眼下我有了一身深色的肌肤和一头染了色的短发,还戴着一副眼镜。我的体重在失踪前几个月长了十二磅,当时我穿上宽大的夏装把臃肿的身材小心遮了起来,我那位粗枝大叶的丈夫压根儿没有看出半点儿蹊跷,而失踪以后我又已经长了两磅。在失踪之前的那几个月里,我很小心不让别人拍到我的照片,因此公众只会知道那位苍白而瘦削的艾米,眼下的我绝对不再是那副模样。有时候迈开步子行走,我还能感觉到自己的丰臀左摇右摆,这种事我还从来没有遇上过。在过去,我的身体一直完美动人,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少,处处堪称平衡,但我并不怀念过去的那副皮囊,也不怀念男人们对我暗送的秋波。就凭我现在的长相,去便利店总算成了一件省心的事,不会再招惹来一些身穿法兰绒背心的男人,害得他们一边用含情脉脉的眼神望着我的背影一边嘟嘟囔囔地说些“女人都是祸水”之类的鬼话,仿佛忍不住要打几个饱嗝。眼下倒是没有人会对我做出粗俗的举动,但也没有人对我特意示好,没有人会想尽办法、不顾分寸地讨好我,反正不再像他们以前对待我那样。
我成了一个与艾米截然不同的人。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八日
太阳升起时,我正用冰块敷着自己的面颊。安迪张嘴咬我已经是数小时前的事情,我却仍然能够感觉到脸上隐隐作痛,那两块小小的咬痕看上去好似两枚订书钉。我不能去追安迪,跟怒火万丈的安迪比起来,跟着她追只怕要冒更大的风险,于是我给她打了个电话,却被转接进了语音信箱。
“控制住局面,一定要控制住局面。”我暗自心道。
“安迪,我非常抱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请原谅我,求你了。”
我原本不该给她留下这条语音信息,但转念一想,就我所知,她只怕已经存了好几百条我发过去的语音留言了。天哪,如果安迪把其中最惹火、最风骚、最神魂颠倒的那些留言走漏出去的话,单单为了这些留言,任何陪审团里的任何一位女性陪审员只怕就会对我痛下狠手。知道我背着太太劈腿是一回事,但听到身为人师的我用浑厚的声音向一个年纪轻轻的女生讲起我那根又大又硬的……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熹微的曙光中,我的一张脸刷地变得通红,贴在面颊上的冰块适时融化了。
我坐在玛戈家的前门台阶上,开始给安迪打起了电话,每隔十分钟就打一个,却始终没有人接。清晨六点十二分,波尼把一辆车停在了车道上,那时我正睡意全无,神经十分紧张,她拿着两个泡沫塑料杯朝我走来,我却一句话也没有说。
“嘿,尼克,我给你带了些咖啡来,只是过来看看你怎么样。”
“那还用说嘛。”
“我知道你可能还因为艾米怀孕的消息没有回过神来呢。”波尼煞费苦心地往我的咖啡里倒进两份奶精——这正是我喜欢的口味,随后她才把咖啡递给了我。“那是什么?”她指着我的脸颊问道。
“你说什么?”
“尼克,你的脸是怎么回事?那里红了一大块……”她又挪近了一些,伸手攥住了我的下巴,“看上去倒像是块咬痕。”
“一定是荨麻疹,我一遇到压力就会出麻疹。”
“嗯哼。”她搅了搅咖啡,“你知道我是站在你这边的,对吧,尼克?”
“没错。”
“我真的站在你这边,千真万确,我真希望你能相信我,我只是……如果你不信任我的话,那我就没法帮上你了。我知道这听上去像是警察的套话,但我说的是真心话。”
我们在一片奇怪的静默中坐着,小口喝着咖啡,一时间竟有几分惺惺相惜的气氛。
“嘿,我想还是抢先一步把这个消息告诉你吧,免得你先从别的地方听到,”波尼欢快地说,“我们找到了艾米的钱包。”
“什么?”
“千真万确,钱包里没有现金,但有她的身份证和手机,发现钱包的地点还偏偏在汉尼拔的河岸上,汽船码头的南边。我们猜,有人想把现场弄得看上去像是犯事的家伙在出城的途中把艾米的钱包扔进了河里,然后再过了桥前往伊利诺伊州。”
“你说‘有人想把现场弄得看上去像’?”
“钱包并没有整个儿淹进水里,钱包上方靠近拉链的区域仍有一些指纹。按现在的技术,有时候即使浸入水下的指纹也有可能验出来,但……我就不和你瞎扯技术的那一套了,这么说吧,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个钱包是故意摆在河岸上,以确保被人找到。”
“听上去,你告诉我这件事是有原因的。”我说。
“我们从钱包上找到的指纹是你的,尼克,这也算不上有多稀奇……男人们总是时不时翻翻太太的钱包嘛,可是……”说到这里波尼笑了起来,仿佛她刚刚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还是要问一声,你最近没有去过汉尼拔,对吗?”
她说得如此漫不经心又如此一腔自信,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警方在我的汽车底盘上偷偷装了一个追踪器,又在我去汉尼拔的那天早上把车还给了我?
“你来说说,我为什么非要去汉尼拔扔太太的钱包呢?”
“假设你杀了你太太,把家里的案发现场进行了精心设计,企图让警方认为是外来人员袭击了你的妻子,但随后你意识到警方已经开始怀疑你,于是你想要再行安置一些假线索,把警方的目光再次转移到外人身上。这只是一种说法,但眼下有些警员一心认定是你犯的案,要是那种说法合用的话,他们一定不会放过,所以让我来帮帮你吧:你最近去过汉尼拔吗?”
我摇摇头,“你得跟我的律师谈,找坦纳·博尔特。”
“坦纳·博尔特?你确定你想这么做吗,尼克?我觉得我们对你一直都很公平,也很坦诚,至于博尔特,他可是……最后一搏的人才用得上那家伙,通常有罪的人才会请他。”
“嗯,好吧,我很明显是你们的首要犯罪嫌疑人,波尼,我得自己想办法帮自己。”
“那等他来了我们聚一聚,行吗?仔仔细细地谈一谈。”
“那还用说吗……我们也是这样计划的。”
“一个有计划的男人,我很期待。”波尼站起身迈开了步子,边走边回头喊道,“多说一句,金缕梅治荨麻疹有特效。”
一小时后门铃响了,坦纳·博尔特身穿一套淡蓝色西装站在门口,不知道为什么,我隐约感觉他的这身穿戴是前往南部各州时才用的行头。他放眼在四下里打量了一圈,瞥了瞥停在车道上的汽车,又审视着一栋栋房屋,种种举动让我不禁想起了艾略特夫妇:他们都属于随时随地在审视和分析的那种人,他们的大脑似乎永不停歇。
“告诉我柴棚在哪儿。”我还没有来得及跟坦纳打招呼,他抢先开口说道,“指给我看柴棚的位置,不许跟着我过去,也不许再靠近那间柴棚,之后把一切都告诉我。”
我们三人围着餐桌坐了下来——我、坦纳,再加上刚刚睡醒的玛戈,玛戈正在喝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