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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色在酒液的浸泡下,隔着透明的杯壁,配合着上下滑动的喉结,无言地散发出魅惑的因子——半跪在林洛见面前的男人一个情难自禁,甘心地跪了下去。
林洛见随意地把手里的酒杯搁置在一边,低下头,湿润的唇瓣贴合上男人的耳边,酒液从唇上蹭到耳廓上。
他饶有兴致地说,“爱啊……我这里,没有爱,只有□。你……要还是不要?”
沈毅梵和齐天远坐的位置正好被一盆枝叶繁茂、绿意欲滴的植物挡住外界的视线,但是却不影响观察的角度。
唇角上带了淡笑,沈毅梵端起手边的一杯红酒,一饮而尽,然后对齐天远说,“齐子,走吧。”
齐天远的第一反应是赶快把杯子里的Margarita来了个一口闷,然后才顾得上发出抗议,“谁家去酒吧就只喝一杯调制鸡尾酒的?!”
沈毅梵笑眯眯,“我家。”
齐天远郁闷,“你你你!大老远地拉我过来就为了喝一杯酒?太小气了!”
沈毅梵叹了口气,“那我给你整一瓶黑方,咱们抱回去?”
其实,齐天远是这样一种人——斗嘴和喝酒,两个让他选一个,他肯定选斗嘴。
所以,沈毅梵这么一说,他也不好意思再闹了,“那个……呃,不用了。”
等到走出了HELL大门后,齐天远才从口中龙舌兰的辛辣以及青柠的微甜味觉中回味过来。
他一把拽住沈毅梵的袖子,“沈少,不是来找情敌决斗?是不是对方人高马大、魁梧有力?没关系……咱弟兄们靠人数压死他。”
沈毅梵双手插兜,心情大好,“啊~不是情敌。”
“啊?”
要不然怎么说沈毅梵那脑子是双核的?这小子观察了林洛见不到20分钟,立马把他从假想的情敌中划了出去——
他一眼就看出来林洛见是那种习惯于四处留情,但是却到处无情的人。
说句好听的,是万人迷;说句稍微不好听的,是浪荡子。
“……齐子,莫离是那种喜欢你,也得闭紧了嘴等你去撬开去问的别扭性子;洛见是那种等着各色男人主动往怀里送的主儿……咱且不说小离对洛见到底是哪种喜欢,就算是真爱上了……”沈少的唇角带着心情舒畅拉高起来,“他怎么可能把自己往洛见怀里送?何况,他既然能喜欢上一个男人,就能再喜欢上我。”
齐天远神色复杂地看着沈毅梵,最后给出了一句中肯的评价,“你准备牛皮糖黏人外加死缠硬打了。”
沈毅梵淡笑不语,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后才说,“走吧,回去做‘Star’。”
对手,太弱。
或者说,根本算不上对手。
因此,沈毅梵到最后也不知道“洛见”的名字叫“林洛见”,更别提六、七年后在天寰跟林洛见初次见面时,竟然没有立时认出来他——因为,实在是沈少已经把“洛见”划分到无害系列中去了。
……连这样一个在A市出了名的万人迷,沈毅梵都敢如此放心给人家贴上“无害”的标签,实在是……值得让人去敬仰啊!
远去的出租车里传来齐天远愤怒的抗议,“沈毅梵你这小子到现在才想起来手里的活儿我他妈都忙活了一天了本来以为你会好好犒劳我一顿结果啥便宜没占到你又拉我回去干活……”
沈毅梵叹了口气,压住太阳|穴的跳动,努力不让耳边的魔音灌耳影响到自己此刻的大好心情……
这边儿沈毅梵哥哥的心情是大爽了,咱家莫宝宝的心情却没有很大的起色。
往日熟悉的身影,往日熟悉的动作,往日熟悉的话语,往日熟悉的人……
现在,猛然间告诉你——我还有另一种生活方式哦~
该,怎么办?
所以,莫离一晚上经过了很久的辗转反侧才进入梦想,睡着前的最后一个场景是沈毅梵笑得温柔地对他说:“做朋友的话,不喜欢对方怎么相处呢?”
嗯,林洛见,我喜欢你,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第二天是周日,莫离犹豫了一下,还是在下午3点多的时候又去了HELL——说不定洛见会在哪儿。
而且,就算是不在,能看看,或者熟悉一下他习惯玩乐的环境,也是……
很好的。
林洛见因为昨天郁闷得借酒消愁,到最后喝得有点儿高了,趁着酒兴也不知道又勾引哪个男人去了。
所以,大少爷他今儿压根没去HELL。
于是,又一次地错过了。
因为不熟悉酒吧的营业时间,莫离到酒吧的时候,吧里仍然是一片冷清。
他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来,听了酒保的推荐,点了一杯波尔多红酒。
红艳的酒液,透明的杯子——莫离唇边不自觉地带上了微笑——挺好看的。
今天HELL的主基调又被贝少定为了煽情,所以为了应景,门口装饰了大串的风铃。
不管是有客人进来,还是风声带着呼啸刮过,都有清脆的铃声。
让人,不自觉地,想要去,放松。
轻柔的钢琴曲,断断续续的风铃响声,口中醇香的红酒……
莫离在这种场景下,很自然地产生了一种——“这样子的生活状态,其实也挺好的”的想法。
正在沉溺在这种静谧氛围中的莫离,肩上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转过头去,是贝少。
贝少今天穿了一件薄质的亚麻长款衬衫,领口大大敞开着,整个人带上了一种正在流浪的闲适感。
年轻的酒吧老板半倚在在桌子旁边,笑容干净的堪比帝都秋天的风轻云淡,“可以坐下吧?”
莫离点了点头,看着贝少坐在他对面,指节微微曲起,支住下巴。
窗外的阳光在楠木桌面上投下道道光斑,随着光线和风的方向跳动着扭曲。
“莫离,”贝少没有看莫离,他转过头去看酒吧外风景,唇角自然地翘着,“我喜欢过林洛见。”
尽管是第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说喜欢另一个男人,莫离还是保持了自己一贯的冷静。
哪怕是,表面上的平静。
毕竟,对象是自己的好友。
贝少的手指从下巴上挪下来,指尖轻轻触在桌面上,手指留下的阴影在光斑中,支离破碎的美好。
“他第一次进HELL,我就注意到他了……洛见啊,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年轻的酒吧老板毫不避讳自己对另一个同性的喜爱和赞美,“他能在一瞬间吸引住所有人的眼睛,好像是天生带来的本能……”
莫离端起那杯红酒,浅浅地喝了一口,“他一直很好看。”
贝少招了一下手,让服务生过来送一杯苏打水,“但是,他过来玩儿两天后,我就决定——只喜欢他了。”
——带着欣赏和些许宠溺的喜欢,却不再希望和他感情上有什么交集。
“林洛见这个人,心里渴望着‘爱情’,但是却用一种坚决的姿态拒绝着‘爱情’。他啊,其实是个胆小鬼,始终认为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感情。所以说,”贝少的嘴唇柔软地翘了起来,“想让林洛见忘记你,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跟他上床。”
莫离皱起了眉毛,“上床?”
“哈啊~”贝少捧着杯子,微微点头,下唇随着点头的动作在杯沿上压下唇痕,“Make love……他向来是一个玩儿得开的人,只要你愿意玩儿,洛少不介意玩儿到直接上本垒的。但是……呵呵,你知道咱们HELL里的洛少,最著名的口头禅是什么吗?”
莫离沉默着,等待着答案。
“——‘我这里没有爱,只有□’。”
一旁酒杯里的红酒已经见底了,莫离舒出一口气,顺着贝少的目光望向窗外——梧桐树的叶子已经在叶尖上染上了一抹浅黄,随着掠过的轻风,轻微颤动。
“我和洛见……幼儿园打架时就认识,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我以为自己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以为我们的关系会像是小时候一起打架一起玩闹一起逃课一起被老师训……”
“……我以为……我们会是最亲近的人……但是,现在……”
贝少打断了莫离的话,“莫离,你现在仍然是他最亲近的人。”
被打断话后的少年沉默起来,脑子里回想起的是高三时见到的那个惊世骇俗的吻……和昨天在HELL里搂住好友腰的男人。
“因为……身体上的联系,是最脆弱的联系。”贝少细长的指节握住了莫离的拇指,轻捏了一下,放开,“他其实,最在乎你。”
离开时,贝少让侍应生拿给了莫离一张VIP卡,然后亲自把人送到了门外,“有时间就来坐坐,HELL……就是一个让大家能放松休息的地儿。”
这就是手段啊,手段。
能把一家大型酒吧办理得有声有色的男人,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比如说,如果莫离是那种无法承担酒吧相对高昂的费用的人;比如,如果莫离和林洛见没有这层童年好友的关系;比如,如果莫离顶了一张平凡的大众脸……那他过来HELL,贝少还会不会这么热情?
礼貌肯定会周全,但是热情和体贴就不会如这般的细致入微。
当然,莫离如果在说话时再注意一点儿分寸,还是能让人很愿意跟他相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抱抱大家,昨天和今天两天手里有点儿琐事儿要去做,谢谢大家的留言,我会在晚上抽时间和大家交流的 ^^
…
看到很多读者亲说想知道洛见的故事,或者是问洛见怎么回事儿……
呵呵,洛见的故事是已经完结的《诱惑》,没有看过的宝贝儿可以在文案上找链接去消遣一下。咳咳,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诱惑》是从头激|情到尾,咱这个文是慢慢加热到沸腾的:)
抱抱,会给大家很满意的故事看的【小小声说,包括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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