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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查考它们的来历,就往往把它们也当做什么了不起的古迹,也笼统地加以保护,甚至替它们做了义务宣传,这就太不值得了。
泰山的舍身崖究竟算不算得是一个名胜古迹,我希望文物专家和有关同志进行认真的研究,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确认它是一个有价值的古迹,就应该提出正机面的解释;如果认为不是什么古迹,也要把理由说清楚,以免人们难辨是非。
原来所谓“舍身”是佛教的用语,意思是舍出性命,避免轮回的苦厄,祈求来生的幸福。泰山的舍身崖便是由此而来。在汉明帝时,佛教传入中国,此后一些信奉佛教的人,便到处传播轮回之说,并且劝人舍身。有的上许愿舍身,再用钱去赎身。如南北时代梁武帝萧衍,因为信奉佛教,曾经三次舍身于佛寺,都用钱赎回。萧衍是个皇帝,他当然不可能真的舍身。所以《梁书》《武帝本纪》载:
“中大通元年……九月……癸巳,舆驾幸同泰寺,设四部无遮大会,因舍身,公卿以下以钱一亿万奉赎。冬十月己酉,舆驾还宫,大赦改元。”
这样的舍身对于封建帝王和贵族是很容易做到的,而被剥削阶级群众则绝对不能做。所以,除了许愿舍身而又用钱赎身的以外,还有另一种舍身,那就是真的把性命舍了出去。有的人登上高山削壁,跳崖舍身。泰山的舍身崖就属于这一类。据明代万历年间刊印的《岱史》卷四载:
“舍身崖其北联属日观峰,下余三面,崖壁陡削数百丈,中有石凸起丈许。愚民往往舍身投崖,徼轮回之福。尚书何起鸣设垣墙示禁,因勒石曰爱身崖。”
何起鸣虽然是封建官员,也看不惯那些人舍身的行为,他尽力设法禁止跳崖舍身的不幸事件发生,并且把舍身崖改名为爱身崖,这个用意是很好的。可是,在过去那样黑暗的时代,有许多人为现实生活所迫,不得不走上了舍身崖,企图摆脱一辈子的痛苦,避免所谓轮回的厄运,追求虚空的未来幸福。那些舍身投崖的人,并不因为何起鸣等人的告示而有所悔悟。所以后来的《山东通志》又写道:
“舍身崖在泰山顶,东南削壁直下,约千丈余。四方愚民惑于轮回之说,多舍身其中。官设藩篱御之,亦不能禁。”
这就证明,那些跳崖舍身的行为,并非一段围墙和一纸布告就能阻止的。这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的一种悲剧,恰如解放以前南京燕子矶常常发生跳崖自杀的事件一样。同时,这又是宗教迷信对于人们的最大毒害。在这一点上说,宗教比鸦片的毒害更要猛烈得多了。
过去游览泰山的人们,在他们的诗文中极少提到舍身崖,因为绝大多数人对它都不抱好感。有许多游客知道它的来历,根本不把它当做什么名胜古迹。偶然有只提到它,也是对它表示不满的情绪。如明代有一位不大知名的诗人李炯然,为舍身崖写过一首绝句,他说:
“舍身崖下深难测,每怪轻生世上人。
我亦有身偏自重,舍身除是为君亲。”
不管他说的什么君亲,这首诗毕竟表明,古代有许多人对舍身崖都是表示反对的。
那末,我们现在何必又把舍身崖看做泰山的名胜古迹而拍入镜头呢?如果已经拍入影片而不可更改的话,我以为就应该把它的来历说清楚,做一些消毒的工作。并且只能把它当做一个普通的风景来看待,而不必说是什么舍身崖。然而,这对于介绍泰山的影片来说,会不会有点煞风景呢?我想也不一定吧!
由此应该得到经验,今后无论用什么形式介绍名胜古迹,首先要认真地把古迹做一番鉴别才好。
为李三才辩护
在北京的历史人物中,明代通州李三才的事迹,似乎久已被湮没了。这是研究地方史的人感到遗憾的事情。
最近我同史学界的个别朋友,偶然谈起此人。回来翻阅一些史料,才发现旧史家对李三才的评论颇有问题,应该重新加以研究。
李三才字道甫,别号修吾,明代万历二年进士,曾任“右佥都御史”、“凤阳巡抚”、“户部尚书”等官职。他反对当时征收矿税的办法,并且积极支持东林党人。他是《明史》上的有名人物。
清初张廷玉等撰修《明史》,其中有《李三才传》。这一篇列传的末段,有几行带总结性的文字。它写道:
“三才才大而好用机权,善笼络朝士,抚淮十三年,结交遍天下。性不能持廉,以故为众所毁。其后击三才者,若邵辅忠、徐兆魁辈,咸以附魏忠贤,名丽逆案;而推毂三才者,若顾宪成、邹元标、赵南星、刘宗周,皆表表为时名臣,故世以三才为贤。”
看了这段文字,我们就不难想见,历来关于李三才的评论,存在着完全不同的两派观点。一派人说他好,一派人说他坏。这两派爱憎分明,旗鼓相对。这对于研究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者,却也是个值得重视的例子。虽然,李三才远不能与历史上最著名的大人物相比,可是象他这样的历史人物,数量更多,更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
《明史》说李三才“好用机权,善笼络朝士”。这句话并不是好话。如果照这样说,李三才似乎是惯于耍手段,弄权术的人。可是,事实地却不是这样。据明代《神宗实录》的材料,李三才于神宗万历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曾一再上疏,陈述矿税的弊害。他大胆地揭发了太监利用征收矿税的名义,大肆勒索,为非作恶的罪行。万历三十年和三十一年,他又一再上疏反对矿税,并且提议修浚河渠、建筑水闸、防治水旱。这些主张都没有被采纳,反而被“夺俸五月”。这怎么能说是“好用机权,善笼络朝士”呢?
因为多次上疏没有结果,李三才曾经请求辞官回家,却又有许多朝士上疏加以挽留。当任职“凤阳巡抚”的期间,他也曾搜抄了太监陈增的爪牙程守训的几十万赃款及奇珍异宝、龙文服器等等,并将程守训“下吏伏法,远近大快”。这大概就是被认为“好用机权,善笼络朝士”的证据吧!
当然,在那个时候还出现了攻击封建黑暗政治的“东林党人”,而“三才与深相结”。因此,当时有一班顽固腐败的势力,极力攻击顾宪成、高攀龙等东林党人,同时也极力攻击李三才。后来魏忠贤听一伙人,更把李三才和东林党人同样当做不共戴天的仇敌,那是毫不足怪的。
那一班顽固腐败势力,以邵辅忠、徐兆魁等人为代表,在太监们的嗾使之下,自然要大肆攻击李三才。他们攻击李三才“大奸似忠,大诈似直,列具贪、伪、险、横四大罪”。甚至在李三才终于退归故里以后,他们还要把“盗皇木营建私第”第罪名,加于李三才身上。这也正是《明史》说他“性不能持廉”的事实根据吧。但是李三才又一再上疏,“请遣中官按问”,“清诸臣会勘”,“请上亲鞫”。看来他是理直气壮的,而万历的朝廷却不敢彻底查究这个事实。问题的真相如何,这不是很明白了吗?
据孙承泽的《畿辅人物志》和孙奇逢的《畿辅人物考》都说:李三才“尝语其子:身殁之日,用柳木棺一具,牛车载出,一效张汤故事。亦足悲矣。公殁后,圹无志,墓无碑,所著无自欺堂稿、双鹤轩集、诚耻录诸书,无一存者”。
从他生前死后的这些事实中,我们对于李三才的一生为人虽然不能认为全无缺点,但是,他总应该算是一个正面的历史人物啊。这篇短文有可能也不打算详细评论有关李三才的全部历史事实,然而,如果因此引起一部分朋友的兴趣,或者在通县一带还能找到他的著作,那不是很有意思吗?孙承泽在他的《畿辅人物志》中还说,李三才曾在“京师卜宅城东之张家湾”。也许我们还能找到他的故宅遗址,也未可知。
林白水之死
《夜话》在报纸上连续发表,而对于报纸方面的事情却几乎一点也不曾谈起,这是什么原故?难道你对这一方面的事情不感兴趣吗?
熟悉的朋友向我提出了这样的责难,不禁使我哑然失笑。这有什么可说的呢?好了,现在刚巧有一封读者来信,要我谈谈林白水之死,这一下总算有机会谈到新闻方面的事情了。
这封来信对于林白水的为人和被害的原因,都提出了询问。来信人写道:
“辛亥革命以后,报馆的主笔如林白水,他被杀死是不是由于他反抗军阀、主持正义呢?我不大明白真相。为什么解放后没有人提起他呢?希望你能把他的不白之冤,公之世人,使死者在地下也能含笑长眠。我曾亲眼看见林白水死后陈尸天桥。这样的惨死在当时还不止他一人。”
据我所知林白水是辛亥革命时期中国资产阶级的著名报人之一。他本名林獬,字少泉,又名万里,号宣樊,笔名有退室学者、白话道人等,晚年又号白水,福州人。他是甲午战争中作战牺牲的扬威军舰的指挥员林少谷的侄子,早年在林琴南主办的《杭州白话报》当编辑,从此走上了新闻工作的道路。虽然他也曾在福州创办“蒙学堂”,做过其他活动,但是,他的一生主要是在北京、上海等地从事新闻工作,也算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报刊的一个代表人物。
查阅中国报刊史料,我们就会发现在辛亥革命以前,具有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思想的报刊,曾经一度风起云涌。其中有一个《中国白话报》,创刊于清代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即公元一九○三年,在上海出版,销行国内外,主持人便是林白水。当时它的名字虽然叫做《中国白话报》,实际上是一份杂志,而不是一张报纸,这好比当时梁启超主办的《新民丛报》也是杂志而非报纸一样。但是,他办的不只是这个杂志,还的确有其他几种报纸。如在光绪三十年,即一九○四年,他继续在上海和蔡元培等人合办了一个《警钟日报》,宣传爱国主义思想,后来因为刊登了德国在山东等地侵犯中国主权的消息和评论,受到德国总领事的无理干涉,要求清朝政府加以禁止。此外,他还曾参加过《苏报》的编辑工作。
在辛亥革命的前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