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我理不了他的嘲笑,吸口气断断续续地把自己的梦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以为他会继续笑我,但是还好没有,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倾听着我滔滔不绝地叙述。
待我说完,觉得又累又渴,他摸摸我的额头,皱起眉:“好像有些发烧了。”喂我吃了颗药又喝些水,他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那你说是为什么?”药效好像开始发作了,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
“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我需要什么?”我含含糊糊地问。
“你真正害怕的不是失去静园,而是你觉得没有了自己的家。”他吻吻我的头发。
“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娃,只是现在的社会,变心无须理由,爱情却需要条件。更何况,我与刘之牧的过往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爱与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
如果没记错,有一个夜晚我的身和心都很靠近他。
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夜晚。
那天从医院大楼出来后,我的思维混沌,一片彷惶。该去哪里?静园还是单远那里?我都不敢去,世界之大,似乎已无我方静言的容身之地。
有一台车向我直直开过来,我不闪不避,心想撞上去也好,最好把我撞成个植物人,不用想事情,天天躺在床上除开吃就是睡。那辆车在我面前嘎然停住,刘之牧从车上下来望着我,我也呆呆望着他。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原先漂来荡去的心忽然好像有了依靠。我固然不喜欢他,因为他太精诈狡猾,但他也是强干聪明的,这时候的我太脆弱,需要一个比我强的人来支撑。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么?”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么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么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么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么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
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么?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后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么?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后,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后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