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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么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么?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后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其实若说他对我不好,简直是昧良心,尤其婚后,只要我想要的,无须说出来心里动个念头,他已经拿来给我。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都很清楚这桩婚姻的性质,他无须讨好我,该刻意示好的人是我,毕竟我才是这桩婚姻的收益人。但无论怎样,我还是从心底里惧怕他,或许因为一开始他就始终处在强势位置吧,以前无事求人还好说,现在却是个要看人脸色吃饭的女人,凭什么拿乔?人生悲哀莫过于此。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从多伦多度完蜜月之后,回来怎样都没办法勉强自己与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迫切地想要离开。于是有一天当他从公司回来,我告诉他要独自去旅行一段日子,我想他肯定会拒绝,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新婚燕尔之际一人竟要丢开另一人去旅行,多不可思议。我当时态度激烈而绝望,像只准备迎接战斗的公鸡,已经做好他若不同意就撕破脸的必死之心,所以当他无所谓地同意时,我反而是不能接受的那一个。坐在火车上,我仔细想了很久,最终想了个通透。我在期望什么呢?他不爱我,就如同我不爱他,他怎么会对我的离去表示愤怒?愤怒是两个相爱人之间的游戏,不爱的人之间只有漠然,就像我和他。
那次的旅行我很节省,去哪里都搭火车或者长途汽车,住二十块一晚的旅社,吃路边的小摊子,因为不想再用他的钱,不想被他更看不起。我去了湘西一个叫凤凰的小镇,接着继续往西到了贵州有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山区,当我准备往云南走的时候突然病倒了。食物中毒让我上吐下泻,差点送掉半条命,旅馆里的人把我送进当地的卫生院,醒来后发现刘之牧已经在旁边。旅馆的人翻看了我的通讯录找到他,他马上乘飞机再辗转转了几次车赶到我身边。睁开眼看见他守在床边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不管多么讨厌他,这世上除开他我已没有亲人可依靠,即使千般不情愿也无法改变事实,我选择了接受,原来我是个这么害怕寂寞的人。他一刻不离地陪着我,我彻底承认他是我的丈夫,从此享受他温柔的呵护以及……他深不见底的心思。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开始收敛自己的小姐脾气,学着做一个成功的妻子,变得会妥协。但是天知道我有多么不甘心!如果不是刘之牧与静仪,母亲现在还会在世;如果不是他逼我承担那些见鬼的责任,我应该跟另外一个人而不是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过得很矛盾,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他,这两年里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听到门响,是之牧回来了,我懒懒地偎在丝绒沙发里继续看翡翠台的电视节目,没有起身,他脱下西装重重在我旁边坐下。我斜眼瞟他一下,他似乎有些疲倦。
“很累?”我问。
他点头,用手揉着眉心:“有一点。这次在那边待的时间会比较长,要把这边该处理的事弄好。”
我犹豫了一下:“干吗非要你亲自去不可?不能找别人吗?”
“这次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case,我不太放心。而且,当董事长的一年多没露面也该去视察一下了。”他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阖上眼。
“我可不可以不去?你不用每次出差都带上我。”我闷声说。
他轻笑:“那可不行,你偷跑掉怎么办?”
我悻然不语,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
“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我又问。
“不是,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也不必如此吧?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
“那我们住哪?酒店?”
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好笑地说:“住大桥底下。”
我甩脱他的手,不悦地皱起眉,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我帮你拿衣服,你去冲个凉吧。”
他轻轻地恩了一声,看来的确是累了。
从卧室出来,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件毛衣……是买给你的。”
他惊讶地抬头看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
“谢谢。”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当我的面换上:“你还记得我,真是让人感动呢。”
又来了,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
他拉拉毛衣:“怎么样?”
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但有点大,不算合身。结婚将近两年,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
“大了点。”我老实承认:“明天我拿去换。”
“不用了,我挺喜欢。”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我会努力的。”
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叫阿克塞尔,有“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是个很活泼的人,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
“法国的气温比我们那边凉很多,为了过这个冬天,我添置了一件大衣,花了八百法郎,是打折的时候买的。还有一件我更喜欢,可惜甚贵……生活很平淡,但是很开心。不打工不上课的时候,我教阿克塞尔和其他同学玩拖拉机,他们很聪明,现在已经超过我这个老师了。只是可惜没有麻将……”
看来静聆过得是幸福的,虽然只是平淡的幸福,但总算还有一个人幸福……我是不可能幸福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幸福一并送给她,这样才不枉费了我这同床异梦的婚姻。
我的原意是让静聆去英国,虽然那个国家终年愁云惨雾,但无可否认,那里的文凭是全世界最过硬的,而且我觉得那里是培养真正淑女的地方。可是一向柔顺的静聆竟然不肯,她柔柔地向我摇头:“不,大姐,我不要去英国。”
我简直难以相信,母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只会说‘好’的静聆,竟然反抗我?对她这种难得一见的执拗我无计可施,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之牧。谁知他和静聆交换了个眼神之后竟然笑着说:“既然静聆想去法国就让她去吧,小女孩想去浪漫之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清楚看到静聆听了这话后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那种相互了解的神色让我不舒服了好久。
静聆走后,我还要说什么,却被之牧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就给她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吧!”
我不放弃:“我这是为她好。”
“可她也是在为你好!”他眉宇间的神色已经明显表现不再想继续这个话题:“英国的学费很贵,而法国大学以上的教育是免费的。她不想为你增加负担!”
“又不是等钱买米下锅,哪里就少了这些钱?”
之牧冷笑:“如果你很幸福,她自然不会替我这个姐夫省钱,可你总一幅像逼良为娼的样子,她怎么安心伸手拿钱?你看着吧,她去了之后一定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没准以后还要还钱给我们呢。”
他这话说得很重,我哑口无言,又不甘心,只好愤愤地不理静聆,直到她快要走的时候才和她重新说话。静聆去了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不肯接受我们的生活费,自己在课余时间去餐馆打工赚钱。弄得我心疼了好一阵子,她以前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呢。
静聆啊……我叹口气,暂时懒得回信,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又看了看准备好的行囊……今天,我就要回静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