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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巨大的鸟,它们喜欢把脸藏到沙土里,当它们想不让别人认出自己的时候”
“但是屁股还露在外面,我的多情环就是鸵鸟的屁股。”我笑,又喝了一杯花雕,“你不喝?”
“我喝女儿红,百姓人家生了女儿,就会窖藏一批酒,藏18年,等到女儿出嫁的时候会拿出来,是为女儿红。如果女儿夭折或最终未嫁,是为花雕。所以我请你喝女儿红。”
“你要出嫁?”我问。
“不错,嫁一个不得不嫁的女人。”
“这么说,这次出银子让你来杀我的人,和上次不是同一个人?”
“不是同一个人。”
“是她?”
“是她。”
“因为我比较有意思?”
“因为我说你有意思。”
“那我还是喝花雕,我死了,就是花凋。”言罢,一杯花雕又一饮而尽。
“那个铁匠最后变白了吗?”他问,和上次同一个问题。
“等我死前,我会告诉你。”
“为什么不是我死前?这次答案和上次不一样。”
“我不杀朋友。”
“那你的朋友会杀你吗?”他问,竟然也喝了一杯花雕。
“当他们不把我当朋友的时候,会。”
“如果我不杀你,会不会有点老孔雀?”
“老孔雀?你今天总是做和鸟有关的比喻。”
“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他笑,又喝了一杯花雕。
“你用孔雀翎,自然是老孔雀。”我把空杯满上。
“好吧,为了鸵鸟和孔雀,再喝一杯。”他喝了第三杯。
“动手吧。”我笑。
“不。”他起身,“我喝了你三杯花雕。”
“因为喝了花雕,所以不动手?”
“不是。”
“因为你把我当朋友,所以不动手?”
“不是。我现在没有把你当朋友。”他起身,走了几步,回头,看着我的多情环,说,“那个铁匠最后变白了吗?”
“死前会告诉你。”两个人竟然同时说。
笑。
【第三次交手】
我在马上,多情环在我的腕上。
“我不喜欢仰视女人。”他站在地上。
“我也不喜欢俯视男人。”我下马,多情环叮当叮当响。
“今天没有把多情环套在脖子上?”他笑。
“没有。”风沙吹来,迷了眼,流了泪,我没有动。
“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今天肯定会动手。”
“你知道?”
“我知道。”风沙吹来,迷了眼,流了泪,他没有动。
“这次还是同一个人要杀我?”我问。
“不是一个人,是一群。”
“一群?”
“是!”
“有这么多人想我死?我感到很荣幸。”我松开缰绳,拍拍马的脖子,马长嘶,片刻消失在风沙里。
“是。”
“所以你必须杀我,因了你的名声、地位和前途?”
“是。”
“你是一个俗人。”我笑,沙尘又进了眼。
“我一直是个俗人。”他也笑,嘴角略略抖动,拿出孔雀翎,那是一种美丽的武器,“可是我决定做一件不俗的事。”
“我不是俗人,所以我一向只做不俗的事。”我扬起多情环,环在风沙里叮当叮当,快乐无比。
“动手吧。”
“动手吧。”
孔雀翎一出手,周遭的所有事物都会黯然失色。那七彩华光璀璨夺目,如情人美丽的衣裳。多情环叮当叮当毫不逊色,如情人银铃般悦耳的笑声。
两人出手,都直中对方要害。
多情环套入他的咽喉,孔雀翎击入我的心脏。
“你没有躲。”我笑。
“你也没有躲。”他也笑。
“那个铁匠最后变白了吗?”他问。
“他是我们那里最白的铁匠。”我答。
“上次你说你不把我当朋友,那把我当什么?”我问。
“你问了一个傻问题。”他答。
多情环和孔雀翎同时落地,和着风声,这是我听到的最美的音乐。
【完】
画皮
1.
太原。
深秋。
陈员外府,晨。
霜落,虽只是深秋,可这早晨,已有了冬的凉意,再加上蒙蒙的晨雨,更令王秋觉得,这京城湿冷湿冷的,冷得人心里也阴阴郁郁的。
他悠长地叹口气,今年若再考不中,不知更要遭那陈员外多少白眼。
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自立门户,仰仗着妻子生息,终是他心头最重的一块石。
他加快了脚步,考试的日期临近了,他得早早的赶到郊外的书斋,静心读书去,途径书市,还要给妻子顺便买上那家新开的铺子的画纸,妻子陈思棋喜欢作画,对纸的要求很高,最近尤其喜欢上了书市新开的16号画铺的纸。
那纸确实好,颜色通透,手感光滑,摸起来竟然让人心神荡漾。
画铺的老板是个纤弱苍白的男子,衣铺里最瘦小的衣服套到他身上,都会显得空荡荡的,王秋每次见到他,都好奇心十足地想看看他衣服里套得是不是仅是一堆骨头。
画铺老板的手,亦很纤细,仿若绣花女子的手。
王秋进去的时候,正见一个粉衣的小姐带着丫鬟从画铺里走出,小姐垂着头,他看不清她的样子,但那粉红,让他心头隐隐感觉到了一丝温暖,陈思棋就从不穿粉红,偏偏他最爱那粉粉的暧昧颜色。
他望着那一主一仆的背影,隐隐听那丫鬟说道:“小姐,以后莫这么早出来,听说最近京城很乱,很多家的女子都莫名失踪了呢!”
那小姐幽幽道:“白日里不让人家抛头露面,夜晚更是不得出门,若是早晨再不得出来,那王府和监牢又有什么区别?”
两人渐渐远去,王秋这才回过头,见到画铺老板正在收起一副奇怪的图画。
那图画画得是一副被剥了皮的人体,五脏六腑在画里一览无遗,王秋打了个寒战。
画铺老板若无其事地望了他一眼,淡然地说:“亲王府的小姐让裱的画,她总是喜欢画这些奇怪的东西。”
王秋“哦”了一声,他实在不知道除了“哦”他还能说出什么,匆匆买了纸,赶往书斋。
2.
书斋在京城东郊一个偏僻的小树林中,王秋没有结识陈思棋前,就住在那里。一连三年未中,王秋弹尽良粮,更无颜回乡,只好卖字为生―― 王秋写得一手好字。
京城陈员外长女陈思棋喜欢做画,偏偏字写得不好,于是每每作画,总是请王秋过去题字,王秋自然抓住这个大好机会,招数用尽,令陈思棋神魂颠倒,对陈员外以死相逼,才能令王秋入赘。
成婚后,他那简陋的住处,简单修整装饰了一番,做为读书专用的书斋,倒也别有韵味。
出了城,天才大亮,太阳却不知躲在哪片云里,不肯出来。
城边路沿,躺着一个女子,衣衫褴褛。
王秋心里某条敏感的神经被触动了:几年前,自己也曾如难民般,躺在路边。
他上前,问:“姑娘……姑娘……”
女子微微睁开眼睛,如受伤的小兔。
王秋心里又动了一下。
“姑娘为何在此?”王秋问。
“公子既然是路过,就自顾路过好了,公子不问不顾地离去,和我回答公子问题之后公子再离去,于我而言,没有什么区别,既然如此,我回不回公子的话,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那女子莫名倔强,不识好歹。
王秋笑了,当年他自己饿昏在路边时,亦是不屑路人怜悯询问,想不到区区一个女子,竟然有和自己一样的骨气。
人喜欢和自己类似的人。
所以,王秋喜欢她这么说。
“我既然问了你,定然是心里有了打算。”王秋笑,很真诚,连他自己也觉得,他很久没有这么真诚地笑过了,“我那书斋正好缺个磨墨的丫头,不知姑娘可否愿意帮这个帮?”
那女子沉默片刻,又看了王秋一眼,说:“那就多谢公子了。”
3.
那女子自称孤儿,无姓,大家只是因了她乖巧,叫她“宝宝”。
宝宝梳洗后,虽然素布粗衣,却也有几分姿色,尤其墨磨得好,均匀细致,更令王秋妙笔生花。
宝宝细心聪敏,端茶倒水,铺纸研磨,把王秋的书斋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
更为重要的是,宝宝是个令王秋舒服的女子,仿若冬天里的一碗玉米粥,清淡却不失香甜,安静却不乏味,知冷知暖的,令王秋深深依恋。
和宝宝在一起,总能令他暂时忘记来自外围的压力,陈员外的白眼,陈知棋的殷切期望林林总总,总能让他忘记得一干二净,专心读书。
宝宝于他,是个毫无压力的人。
他在宝宝面前,找到了做男人的感觉。
他对宝宝说:“等我考取了功名,定把你名正言顺地迎娶回家,你要等我。”
宝宝笑,依进他怀里,手指挠着他的胸膛,衣角触倒了墨盒,墨洒了一身。
斑斑点点。
王秋说,那是幸福的痕迹。
4.
京城里关于失踪女子的传言越加骇人听闻了,巷尾传言,官府已经找到了那些女子的尸身,个个都被剥了皮,血淋淋的。
宝宝说:“相公,我怕……”
王秋抚着他的头发,说:“我日日陪着你,你便不怕了。”
王秋回到陈员外府,陈知棋正在作画,仕女图,在那光洁的画纸上,愈加栩栩如生。
“夫人的画艺越见精湛了。”王秋从后面拥住陈知棋,陈知棋笑,矜持而温柔。
“不过是帮一些闺中密友画些画像罢了,对了相公书读得如何了?”
“哦……”王秋沉默了一下,说:“我正想和夫人商量此事,从陈府到书斋,往来奔波,太浪费时间,大考临近,我想考前就住在书斋,专心读书。”
陈知棋并不抬头,继续描着那画中人的眼睛,“相公真是用功。”
“是,”王秋说道,“这几年的努力,都是为了夫人,为了夫人能在娘家人面前扬眉吐气,为了不辜负夫人的情真意切!”
“相公对我真是好。”陈知棋笑,端详着画中人。
“我对夫人的这点好算什么?还及不上夫人对我的千分之一。”
陈知棋抬眼,看了看王秋,“你知道就好……”
“那住到书斋读书的事……”王秋试探。
“就住到那里专心读书吧,我会不时去看你。”陈知棋又垂下眼帘。
王秋起身,说:“好,那我去简单收拾一下衣物吧。”
听着王秋远去的脚步声,陈知棋终于忍不住,一滴泪落在那仕女图的脸上,湿了五官,墨迹湮湮,那画中的脸,立刻变得狰狞起来。
5、
王秋走后,从侧方闪出一个家仆的人影,走到陈知棋面前,躬着身子,小心说道:“小姐,姑爷的书斋里,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