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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毅君向来不是个适合谈心的人,更不怎么会哄女孩子,就算想要和戚晓交流,说出来的话语都有点硬邦邦的感觉。
偏偏那种语气让人无法拒绝,戚晓看了眼后座,其上摆满顾毅君在商厦中购买的礼品,从补品到玉饰,大概初次遇到这种性质的拜访,不知道应该买什么,便都买了点。
若是往常,戚晓应该会感谢男人的好意,甚至是感激的。
但此刻,戚晓却能想象到那对母女带刺的目光。
本来不愿意说出的话语就这样倾泻,戚晓看着车顶,似是自言自语似的开口。
“我该信任你吗?”
听到这样的提问,顾毅君眼中闪过不快。
“不然呢?”
丈夫和妻子,难道世界上有比这样同床共枕的状态,更加亲密的关系吗?
长出一口气,戚晓点了点头:“其实,我不是戚家大小姐。”
呲溜一声,飞速转动的车轮蓦然卡死,在地上几乎溅起一溜烟的火星,好在这次学聪明了的戚晓一上车就系了安全带,倒也没出什么事,却也狠狠瞪了眼男人。
顾毅君幽深的眸光上下打量着戚晓:“什么意思?”
大清早这种刺激的话题,的确非常适合醒脑。
面前这位从戚家老爷子手中亲自接过来的女人,竟然说自己不是戚家大小姐?
狸猫换太子,亦或者私生女,还是戚老爷子手中的一颗棋子。
这样的念头一经生长,便像田野中荒芜的野草,在脑海中疯长着不曾停止。
顾毅君看向戚晓,女孩低头沉思,想着如何组织语言把事情说明白,薄薄的晨光在女孩侧脸停驻,笼罩着温柔的、干净的面颊,连时间仿佛都在此刻静止。
顾毅君只觉得心跳错了几拍,眸光逐渐变得坚定。
无论眼前这个人是谁,无论她是不是戚家的千金小姐。
但自己,绝对不会放手。
戚晓面对着男人炽热的眸光,浑然不知道原因,却还是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
儿时的确是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只是记忆中总是母亲温柔的脸颊,而父亲却时常不见踪影,偶尔回来抱抱她也只是例行公事。
好似对待一只宠物,喜欢了就逗一逗满足生为人父的虚荣心,不高兴就一脚踹开。
直到身体本就虚弱的母亲像得不到照料的花朵,一天天枯萎下去,直至变成冰冷的骨灰盒。
不过一个月,家中新来一位浓妆艳抹的阿姨,让年幼的戚晓忍不住因为那香水味打了几个喷嚏,阿姨身边紧紧牵着一个女孩,眉目和戚晓有几分相似,却不需要小心翼翼去讨父亲的关心,能够正大光明,肆无忌惮地撒娇。
这就是于婕和她女儿戚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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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呵护她
当然,若是在父亲戚明看来,自己这段恋爱当然十分具有纪念意义,从小的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相互爱慕,却被无奈商业联姻塞来一个富家小姐,只能屈从。
却因为戚晓母亲的温顺乖巧,让戚明越发肆无忌惮,甚至整月不回家,窝在另一个爱巢中,正大光明养育了两人的爱情结晶。
这根本就不是秘密。
戚晓长大后也在想,那些来自于上流社会的目光,所谓贵夫人们,每次见到母亲时露出的那种讥讽和嘲笑,也是导致母亲这么快就去世的原因之一吧。
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正大光明在母亲尸骨未寒之时,自以为伟大地娶了那个青梅竹马。
真是可笑,当初没有能力和勇气抵抗戚老爷子,最终接受联姻,却要将所有的罪责怪在母亲身上,好似若不是因为母亲活了这么多年,他和于婕也不必偷偷摸摸这般久。
每当想到这样醉人的逻辑,戚晓心中的恶魔就悄然露出尖角和翅膀。
这也是戚晓看似温顺,实则会露出爪子狠狠反击的原因所在。
那样温柔美丽的母亲,因为顺从都最终落得香消玉殒的下场,她又为什么要善良。
好人不长命,祸害才能活得更久。
就像于婕在进入家中不到两年就露出真面目,若有若无开始迫害戚晓一般,直到现在,不也没得到什么报应吗?戚家的蓝爵庄园隐藏在郁郁葱葱山林中,豪装的装潢透着一股子土豪气息,金碧辉煌到恨不得将钞票贴在墙壁外层来彰显财富。
戚晓抬头看着别墅,眸色幽深,虽然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神色间却依然带着迷惘和陌生。
“走吧。”
一只手握住手掌,十指缠绕的姿态,无比亲密,仿若真正的情侣。
戚晓尝试着挣脱,大掌却牢牢握住,似是甜蜜囚笼。
“楼上有人在看。”
戚晓抬头,窗帘很快被拉上,似是做贼心虚。
窗户的反光让玻璃变成明晃晃的一片,明明看不清楚,顾毅君却如此敏锐。
想要在家人面前表现出对自己的爱?
虽然在戚晓看来并没有什么必要,但顾毅君这样贴心的举动,无疑在她的心海荡漾出一片波纹,暖暖的,似是握住她手掌的温度。
这样的角度,刚好能看清自己与顾毅君亲昵的姿态。
再次抬头,看着窗户的位置,唔,好像是她亲爱的妹妹的房间呢。
当初知道自己在祖父一力促成下要嫁给顾毅君后,跑到她卧室指着鼻子大骂的妹妹,此刻脸上的表情大概分外精彩吧。
窗帘被拉上,房间内一片昏暗,各色名贵水晶也没有往日光泽闪烁的耀眼,戚染原本还算美丽的脸庞微微扭曲,黏着水钻的指甲深深陷入掌心。
真是个不要脸的小贱人,应该以戚家小姐嫁给顾毅君的人明明是自己,戚晓这样的垃圾怎么配得上。
戚染偏头,看着公主镜中自己因为嫉妒而变得丑陋的面颊,气得手掌一挥。
碎裂在地上的镜子分裂成无数块,每一块中都有一张扭曲的脸庞。
微微发亮。
镜子中的人却忽然笑了,从梳妆柜中拿出颜色艳丽的口红,轻轻涂抹,就算在家中依然穿在脚上的,将近十厘米的高跟鞋踩在镜子上,发出碎裂的声音。
不,她还有机会。
就算结了婚,照样可以离婚不是吗?
她才是真正的戚家大小姐,最好的东西,全部都应该是她的。
——
“来就来,还带这么多的东西,真是麻烦顾先生。”
两鬓微微斑白的中年男人满面笑容看向顾毅君,明明是长辈的身份,笑容中却带着点谄媚。
戚晓看着父亲,好似在看着一个陌生人。
“晓儿回来了,昨天怎么不说一声,你这孩子做事总是这么莽莽撞撞呢。”
总是在梦中出现的身影落了座,靠着化妆品和每周三次进美容院才勉强留住的艳丽如此虚伪,于婕看向戚晓,打量着女孩身上的穿着。
很好,很名贵。
虽然娶妻的时候并不期待这场婚礼,但顾毅君却依然让管家赶赴巴黎买了些符合尺寸的服装。
当时的顾毅君不过在想,既然不能付出爱,那就从物质来弥补。
大部分女人要的不也就是这些?
但此刻在于婕眼中,这份自己都不曾具有的华贵衣物,好似在诉说着戚晓这段日子过得是多么滋润,几乎就像——一个真正的大小姐一般。
明明那个女人承诺,会干掉这个不讨喜的继女。
却让戚晓再次出现在眼前,还用这么炫耀的姿态,真是让人不爽啊。
唇畔的笑容消褪些许,于婕眼尖地忽然叫了起来:“哎呀,小两口回家,怎么连结婚戒指也没有戴,这是怎么着,该不会顾总不想让旁人知道自己结婚了吧。”
戚明不禁愣住,看向夫妻二人。
戚晓轻轻咬住下唇。
结婚戒指,那种东西当然是有,鸽子蛋一般,戴出去就会让所有女人尖叫羡慕,偏偏没有丝毫真情实感,按照戚晓的性子自然不会戴着四处招摇。
但在于婕和戚明眼中,当然会想到更多,比如戚晓并不得顾毅君喜欢,比如两人之间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戚晓?”作为父亲的戚明眸光冷了几分,从小就觉得这个孩子和她母亲一样不讨喜,好不容易被送出去,让顾家拉了戚家的生意一把,但若是得罪了顾毅君,这个女儿自然就要不得了。
戚晓不必抬头就能感受到来自对方眸中,几乎变成实质的责怪,难堪的表情转为自嘲。
是啊,从小到大就是如此,在父亲眼中,只有那一对母女才是真正的亲人,而自己不过是一件货物。
难过的情绪还未到达眼角,顾毅君冷清而又一贯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别墅中响起,除了往日的高高在上,甚至带着淡淡宠溺。
“那枚戒指并不得晓儿喜欢,所以准备过两天亲自带她去选。”
两人的婚姻是商业联姻,在结婚前甚至只吃过饭见了一面,自然喜好什么的都不会去刻意了解。
这样的回答不但天衣无缝,还能让人感觉到顾毅君对这位新婚小妻子的宠溺,简直……令人愤恨。
☆、第三十二章 滴水不漏的做事
从楼上款款走下正思考着应该用什么姿态亮相的戚染一个手滑,虽然没有狼狈地滚下来,却也跌跌撞撞,几乎扭了脚。
毕竟高跟鞋的鞋跟太高。
闹出的声响让人不由自主看了过去,于婕急忙站起身去扶女儿,顺便在丈夫看不到的地方狠狠瞪了戚晓一眼。
真是个扫把星,一到家中来,小染就差点摔倒。
戚明却立刻重新露出笑容,搓着手看向戚晓,眸中带着让后者忍不住躲闪的慈爱。
“那就好啊,晓儿平常有点任性,也只有顾先生才宠着你,记得要乖一点。”
任性?所以在上大学期间完全凭着奖学金和偶尔偷偷摸摸的打工才能读完整个课程?
戚晓扯起唇角,露出不知道应该赞同还是讽刺的笑容,点了点头。
“我知道。”
戚染心中恼恨适才出了个丑,虽然的确吸引了顾毅君的注意力,但对方那一眼简直就像看小丑一般!
不行,她一定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可是真正的戚家大小姐,是比戚晓优秀得多的存在!
“顾学长,你还认识我吗?我们都是从明华毕业的喔,不过我比你小两届啦。”
顾毅君看着眼前缓缓走来,坐到他对面的女人。
浓妆艳抹,一张人工打造的脸颊,矫揉造作的声音。
再看一旁涂着浓重化妆品的于婕,不愧是一家人。
果然还在自己身边的小妻子看起来比较顺眼。
戚明急忙介绍:“这是晓儿的妹妹,小染。”
戚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