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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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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气到底不比野兽。母狼瞪出凶狠的绿光,又挣脱转身,踩上他的后背。冰凉的异物,侵入他左后肩膀,深深嵌进肌肉。他被狼咬了。第二口,即将咬断他的后脖子。某个冰凉的金属,突然插进母狼的右前腿与胸口的连接处。
  那把56式三棱刺刀。他脸朝下俯卧在地,被狼咬到肩膀的同时,反手抽出左腰间下的刺刀,举至头顶,手心向内侧一转,擦着自己脖子右侧边缘猛向上戳。母狼的血,似滚烫的开水,溅满半边脸。刺刀还在左手。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可毫不费力地刺透两个男人的胸膛。即便不能当场致命,三棱形的军刺也能通过血槽将空气引入,在血管内形成泡沫。只要刺入八厘米,就可让人痛苦而缓慢地死去。刀身加热时掺入过砷元素,仅仅擦伤皮肤也能导致砷中毒。
  老头晃晃悠悠站起,缓缓贴近地上的母狼,决定送出最后一刀,仁慈地解决它的痛苦。
  狼却一个急挺身,亡命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绵延如大肠般的黑夜消化。好厉害的对手,虽然是母的!他找回手电筒,庆幸没被拌坏,这才想起逃犯。
  又不见了。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子,却在数米开外中断——56式自动步枪也失踪了。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脚印。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厉害的武器,既可以杀人也足够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路往山上走。山上的雪越发坚硬。好像有白色雪花飞过,随手一抓,非但不融化,反而有些暖和,原来是身上的棉絮。这同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不同的伤口渗透。
  一盏清亮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宛如一条毛笔的墨迹,从白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不少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也许只有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短暂。想想自己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觉走了狗屎运。大约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警察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恶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级敌人被镇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而今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循着逃犯的脚印,雪地里有坨黑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
  狼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要是晒干了,用火柴点燃,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古人就是这样用狼烟传递军情的。只不过要葬送很多收集狼粪的士兵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潜伏袭击。它们的狩猎方式是长途奔袭,因此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怪的是,为何只有这一头母狼?狼群去哪里了?
  他在此地二十年,从未深入过这些角落。严寒时节,狼群会席卷整个农场,把大家准备过年的牛羊拖走,或就地啃得只剩骨架。监狱还没养狼狗,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学名中华田园犬,冬天还会吊死做狗肉煲。
  雪中脚印,越发凌乱,也越发新鲜。手电射向正前方,依稀可辨一个人影。
  “站住!”任何人只要回头,看见这么一个浑身鲜血,半人半兽的怪物,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虚弱的逃犯正在喘气,瞪大眼睛足足十秒,才确认来者是何人。
  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自动步枪,“不要啊!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白痴,保险都没打开呢!”
  逃犯忙乱地检查自动步枪,扳弄各个部位。当他把枪口对准自己,老头及时提醒了一句:“喂,危险!小心走火,把自家脑袋给崩了!”“哦?”
  枪口放平,他继续扳弄保险,整张脸由苍白憋到通红,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
  老狱警根本不相信他会开枪,大摇大摆走到逃犯面前。
  枪响了。
  连续三发子弹,从56式自动步枪的枪口射出,擦着耳边飞过。距离太近,根本无从躲闪,他本能地向后摔倒。在他倒地同时,身后闪过一个黑色的影子。
  后面有狼的绿光,逃犯只能抓紧时间开枪。还是那头母狼?胸口中了一刺刀,居然还没流血而死?趁着逃犯分心,老头翻身抓住枪口。刺刀本可轻松地出手,瞬间捅进逃犯心窝。就算仅刺中肚子,也会令其在数分钟后丧命。终究,他不想只带回一具尸体,于是冒着逃犯开枪或走火的危险,将逃犯死死压在雪里。他右手像个铁扳手,禁锢住逃犯抖动的手指,阻止他扣下扳机。
  与其作为越狱犯耻辱地受死,不如在这狼嚎的雪夜里,被一颗子弹或一把刺刀送命更痛快些。逃犯比老狱警高了大半个头,垂死挣扎,并不比母狼更容易对付。额头被逃犯的指甲抓破,老头热热的人血混着狼血,溅到逃犯碎了一块的镜片上。老头关上枪的保险,重重一拳砸中对方鼻梁。逃犯再无力反抗,像妇产科的女病人,绵软地躺在雪地上,双腿分开。满脸流血的老头,骑在他身上,劈头盖脸,一顿胖揍。
  残留着火药味的枪口,顶住逃犯脑门,冰凉的皮肤立刻灼热起来。调整到单发模式,不要浪费子弹,一颗就足够了。从额头进去,后脑勺飞出来。干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无非是死相难看点,自动步枪的威力巨大,那么近距离开枪,很可能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跑?”
  “同志,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子逃跑,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可以靠这支枪自卫。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这番话貌似有些道理,但也可以往更险恶的方向揣测,老狱警犹豫着把枪收回。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你以为你是医生?”老头忘了,他真是医生。
  “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处理,还能一路追到这里……”逃犯摇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
  “冷。”
  “快点脱,听医生话!”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医生面前别不好意思。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乎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全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否则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过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壮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医生现逃犯,撕碎老家伙的衬衣,反复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渗出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断钻入寒风。
  没有止痛药,但低温令人头脑清醒,不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取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整个过程,他始终牢牢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以至于系纽扣这种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凉刺骨的雪团,好似冬天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融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头的脸露出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正,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自己的影子,模糊得像一团动物内脏。
  “谢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道谢。
  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简直可以喷火取暖。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赘,加上水壶的铝质外壳很容易跟自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惊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干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前医生现逃犯提醒,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提防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经过咽喉、食道,胃……虽缀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木,身体却像一盆快要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往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走,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解放前就在一块儿的老警察兄弟,都被冬天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走都不敢,何况你?”
  逃犯斜眼看他,不回答,怕被这老家伙套话。
  一九五三年,前名侦探来到白茅岭,自此遥望整片荒芜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房子里,腰眼里别着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有时候,他想,自己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括安置来的无业游民,大家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就地扎根,永远繁衍生息。像他这种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风毛麟角。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却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直的脚印。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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