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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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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
  从尸体的喉咙深处,传来一记狗叫声,那是胖子君最爱学的声音。
  他睁着眼睛说,小灵,其实,你不知道,我始终悄悄关注着你,看你的每条微博、微信、QQ空间和签名。我知道你没嫁人,男朋友都没再谈,每次相亲都失败了。我想,我还有机会,只要我能成功,就一定踩着五色云彩,开着宝马奔驰,像个盖世英雄,接你回家,娶你。
  我养你啊!
  嗨,还记得六年前,在殡仪馆的门口,我跟你说过的这句话吗?既然是男人,不就应该对女人这么说吗?
  小灵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胖子君,许久许久,第一滴眼泪,从她腮边滑落,坠入胖子君尚未瞑目的左眼。
  热热的。
  刹那间,小灵好想大声说——复活吧!亲爱的,我的胖子君!
  他闭上了眼睛。
  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泪水,从冰冷的眼角滑落到耳边,溶化死后浓浓的妆容。
  再不会醒来。
  小灵为胖子君补妆,低头亲吻他的嘴唇。
  天亮了,万圣节。
  下午四点,殡仪馆七宝山厅,胖子君遗体告别仪式。
  可惜,来人稀稀拉拉,除了父母与亲戚,没什么其他人。胖子君生前的互联网公司,总共三十多号员工,连一个都没来——都拥到劳动保障局讨薪水去了。只有投资他的那位德州电锯杀人狂天使,给他送了个黑玫瑰扎成的硕大花圈,看起来煞是拉风与扎台型——那一夜,天使本人正在北京地铁里扮演清宫太监而被警方拘捕。
  胖子君安静地躺在水晶棺材里,身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面色白皙,头发锃亮,竟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帅一百倍。
  大概,只有在情人眼里,他才是这个样子吧。
  哀乐结束,遗体告别仪式完毕,胖子君被送到后面的火化炉。
  体形过于庞大沉重,只能送进一个单间。关上炉门,按下电钮,数千度高温烈火,往生极乐矣。
  小灵穿着一身正式的黑色衣裙,头发上别着白花,远远地看着火葬中的胖子君。
  火葬场的玫瑰。
  有人给她起过这样的绰号,都从未有人看她穿成这样,同事们好奇地围观,却都不敢上去问她为什么。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个把钟头,家属在外面嚎哭等候之时,火化炉的烟囱上面,喷出大团炽热的烈火。
  大家都看不懂怎么回事,只感觉四周温度剧增,地面上流溢着喷火的液体……有经验的火化工高喊:粗大事了!
  紧接着,整个火化炉被熊熊烈焰包围,大家慌乱地往殡仪馆门外逃去。
  小灵夹在人群中间,痴痴地看着烈火焚城与焚尸,脸被火光映得通红,就像在职业高中的篮球场边第一次看到胖子君——他的浑身上下装满了脂肪,因为烈火焚烧而从烟囱喷出。胖子君的尸体就像一团喷火巨龙,迅速点燃整个火葬场和殡仪馆。何况,他是喝酒醉死的,巨大的肠胃里,灌满了高纯度的酒精,更加助长了这场大火。
  终于,当整个殡仪馆都陷入火海,小灵才被两个奋不顾身的男同事救出来。
  好大一蓬火啊!
  画面太美,你不敢看。小灵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这场殡仪馆史上最壮观的灾难。火化炉的烟囱不断喷出烈焰,就像白日焰火,直冲云霄。巨大火舌,半空爆炸,火星四散,带着胖子君身上的油脂,如同最迷人的烟花,绽开五颜六色,绚烂夺目。所有目睹此景的人们,注定永生难忘!
  一群外国小孩依次敲门来讨糖吃,他们不晓得这是中国的殡仪馆,小孩的洋妈妈们以为是小菜场之类的。小洋鬼子们敲开了一家家寿衣店和花圈店的大门,店里当然没有糖果和巧克力,只能顺手抓给他们一把纸钱和冥钞,大方点的就送了几块报废的灵位牌和骨灰盒子的边角料。最后看到一蓬大火,小孩子们怀抱最新的礼物,欢快地完成了万圣节讨糖之旅。
  西北风吹过,烈火永不停歇地燃烧,从白天烧入傍晚,连着天边晚霞。全城的消防车都已出动,却难以控制猛烈的火势。每个消防员的身上,都沾满了胖子君体内的黄色油脂,而那充满焦煳香气的尸体味道,则弥漫在整个城市,乃至大半个中国上空……
  万圣节。
  这场“1031”特大火灾,足足烧了五个多钟头。谁都没有想到,子夜时分,突如其来下了一场大雪。黑夜里白茫茫一片,终于把火扑灭。整个殡仪馆与火葬场早被烧成白地。幸好,没有人(活)员伤亡,但几百具尸体直接成灰了。
  镜头回放——下午五点,大火最猛烈的瞬间。小灵想起胖子君生前爱看的一部港片,有段黑社会老大的台词: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风风光光地活,红红火火地死。如果,不能风风光光地活,那就红红火火地死吧。
  忽然,她跳着双脚拍手欢呼起来!
  女孩笑得多么灿烂,像小时候骑在爸爸肩膀上,出门去看国庆节放烟花。
  摩天轮上,胖子君问小灵,你看过白天放烟花吗?
  没有啊。
  将来一定有机会,我放给你看。
  胖子君双手揽小灵入怀,只感觉她轻得像一只小猫,而自己像只又肥又蠢的大狗。
  喵呜。
  汪汪。

第17夜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还在哭,她和我爸已寻找很久,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我同情《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遛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遛狗的地带,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观察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煞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不用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要怀疑我是杀人狂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了。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但又有些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沙皮狗耶,我很高兴,因为它长得也确实那样——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大名为贝克汉姆,简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所有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由我来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负责悲伤的部分。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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