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可惜她那块从小带到大的玉坠子,至今还在那厮的手上呢!
不过,那玉坠子同自由相比,她自然是选择了脚底开溜。如今庄里到处都乱着,她只要好好跑,肯定不会被人起疑。再说那群匪患,抢了粮食掳了姑娘,估计近期都是不来的。
天时地利人和,她若此时不跑,又更待何时!
宁璇倒是从来不知道自己能跑的那么快,一蹦跶就不知跑哪去了,好在她之前听沈桓说过,庄口的河是贯穿了庄子的,一直到官道上,所以她只要顺着河走,就能出了庄子去,继而上官道去。
烈日当空,宁璇在杂草从里跑久了,人就被晒的有些晕乎,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小脸通红。秀气的天足还没跑过太长的路,如今都快到极限了,身上的衣裙被荆棘刮的有些狼狈,她也顾不得了。
只要离开了这里,她就解放了!
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日头大的很,而且还闷热的紧,走在河边上没有风,整个人都跟在蒸笼里似的。所幸她穿的不多,沈桓给她买的裙子也是下了本钱的,白色的轻纱凉快的很。为了方便跑路,她特意将裙摆捞了起来,到膝盖处塞进腰带里,完全没个女孩子的样,就一路疯癫的狂奔着。
在回家的这条自由大道上,宁璇是不敢耽搁半分。眼看就要到村口了,她脑海里还不时的浮现出这几月来,沈桓对她的所作所为,好的不好的,统统都过滤了一遍。
最后她还是得出了个结论,活剐了那货都是便宜他了!
不知为何,她突然想起了今天早上,他站在树下说的那句话来:过些日子果子熟了,为夫的打些给你吃。
虽然说话的时候,他那依旧贱的不要脸的语气含着脉脉柔情,可她还是能听出几分真意来,只可惜,她是吃不到那果子了。
因为,她就要出庄子了……
很顺利的宁璇就出了庄子,看着远处隐隐炊烟袅袅的秀美庄子,她长长吐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趁着没人追来,就继续一鼓作气的开跑。
沿着河岸跑的唯一好处,就是累了能歇脚喝水,宁璇脚力不是一般的差,实在是跑不动了就坐在了地上。脚板底那种似是要裂开的感觉,真的是很不好受,揉着酸痛的腿肚,嗓子眼里是一阵干涩。
看看远处的天际,几朵乌云遮了日头,更远的地方黑压压的一片。这,似乎是大雨来临的兆头。
她变了脸色,对于雨天,她向来都是惧怕的,因为总会想起某些事情来。好不容易爬起身来,拖着那感觉灵魂即将离体的身子走近河边,想喝些水就继续走,可看那水大有几丈深,她不禁吓得后退了几步。
第20章 夫子齐缙
因为前世最后的记忆,宁璇格外害怕深水,之前她是一直生活在沿海城市的,可却从没学过游泳。死时留下太多阴影了,以至于这一世里,见着深水就发怵。
可是这河道是越走越深的,这一处算是较浅了,她也渴的实在没法。就从怀里掏了绢子出来。思量着把绢子洗洗打湿,然后拧点水喝。
壮着胆子走近了些,她发现河里的水很清澈,波光粼粼的还有鱼在游,却没什么异味。也就放心的隔了些距离洗手绢了,这张新手绢还是早上沈桓放她衣兜里的,在周家她来出来当了会道具。
细嫩的小手一拧,手绢里的汲水就滴淌进了她的口中,宁璇仰着头,贪婪的享受着凉水浸喉的那种舒服感觉。一连来回动作了好几番,喝足了水,她又拧了绢子擦脸。
那冰冰凉凉的感觉,真的是不可言喻的舒爽。感觉自己又活力满槽了,她就欢快的起了身,大大的伸来个懒腰,活动下紧绷的筋骨。
“真是舒服!”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姑娘!别跳!”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宁璇是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时被那一声大吼吓的不轻,还没来得及回身看去,就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了一下,跟着……就一头掉水里去了!
“嘭!”
镜头切换——
今天是个好天气,前日就去了池州城的齐缙夫子正骑着自家的小毛驴,一路颠颠簸簸的把家回。他是西山村里唯一的夫子,也是十里八乡一众乡邻公认的美男子。虽是穿着简陋,可那张桃花脸,真真是叫女人看了都自叹不如。
他是个极其注重仪表的人,尽管这次进池州城是为了流匪的事情,他还是仔细的打扮着,生怕影响了美观,坐在小毛驴的背上,还不忘拿着梳子捣鼓着。
走时庄保长就嘱咐了,此番进城定要面见城主,请兵来援;假是真请不来,那就罢了。他是全村唯一说话文气有理的人,所以他很理解庄保长最后的眼神。
那分明是在说:见不着城主也就罢了,你人可得安全回来。
看吧,就是这般舍不得他这个帅到没天理的美男夫子,若是没了他,实在是不能想象庄里的孩子们,还能不能找到一个又帅又有才的夫子了。
他的心情不算太好,因为他吃了城主家仆人的闭门羹,灰溜溜的被赶出了城。他是个要面子的人,为了不让人看了笑话去,就快速的驾着他的专属坐骑,风尘仆仆的赶路回家。
这不,人还没到庄口,他就开始思度着等会该用什么表情去见庄保长和众乡邻。悲伤的?不好不好,一个美男子脸上怎么能出现那种有损颜面的表情!欢快的?不好不好,似乎大家现在都很不快乐,他笑着回去,不是找揍吗!
想到自己这帅的天怒人怨的俊脸,若是被揍了,他真是不想活了。
就在此时,他看见了一双美腿!不错……露了一半的美腿!白白嫩嫩,均称有致的长腿,尽管只露了一半,却还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
他暗自将那腿与自己的做了比较,很快就得出了结论——他的不如她!
莫名的,他有些嫉妒了。跟紧视线上移,他就震惊了,是一个极美的背影!那纤柔的姿态,飘飞的青丝,绝对是名女子!可她的动作,怎那般怪异?似乎像是……是……要跳了!
“姑娘!别跳!”
他以人生最快的速度从毛驴身上跳了下来,然后猛的就冲了出去,准备抱住那正要寻短见的少女。岂料,他这一冲,力度用太大了,没刹住脚!双臂刚抱上那女子,两人就一起掉水里去了,激起一朵巨大的水花。
好在齐缙夫子早年为了美感,锻炼他强壮的肌肉,学了游泳,这才抱着已经昏迷的少女上了岸去。此时两人的衣服均是湿透了,少女也昏迷不知事。
齐缙吐了口水,扒拉了下贴在光滑额际上的头发,不得不说,此时的他很狼狈。他厌恶的扯了扯湿漉漉的衣衫,愤愤道:“都湿了,好难受!”
等他起身拧好了衣服,在蹲下来细看从水里捞起的少女,不由就惊愣了。他身在这庄子十年了,什么样的女孩没见过,环肥燕瘦,人都说庄保长家的二娘子就够美了,其实不然。
他面前的这个姑娘,才正叫做美。
“啧啧!瞧瞧这眉,瞧着这唇,再瞧瞧这脸……这么多年了,可算是遇上个能与本夫子相比的人了。”
他正待伸手去拨弄少女的头发,哪知那女孩就几口污水吐出,喷了他一脸。登时,他欣赏美人的心情消失殆尽,黑着脸就推搡昏迷的人儿。
“喂!你给本夫子醒醒!喂!”
任他如何唤,那女孩却似陷入了梦魇般,痛苦的皱着脸儿,就是醒不了。可怜齐缙夫子过活了二十四个年头,第一次见着个天仙女,还一身湿光躺在地上,那被水浸湿显的玲珑有致的娇躯,当真是勾人心魄。
他差点就把持不住了,赶紧的四下瞅瞅,见没人,就跑回小毛驴身边抽下一块毯子,那是他平日里用来垫臀的。理智和他那超高的智慧告诉他,这个女人需要遮盖一下。
于是等他抱着宁璇坐上了毛驴,他被膈的腚痛,也没吱个声。倒是他饲养多年的小毛驴不爽的吱声了,后蹄一阵猛踢。
“欧——欧啊——”
那回头甩来的四十八度目光,充满了鄙夷和委屈。齐缙夫子心里一个咯噔,他家的驴子,他是最了解脾气的。这眼神……这声音……
“你这畜生,本夫子平日里好好喂你,到了这重要时刻,你竟然想罢工了!”
他扯着缰绳就抽打毛驴的屁股,这一抽不要紧,那毛驴愣是被他抽惊了,一个翘臀挺起,齐缙大夫子就打着滚从上面掉下来了!摔了个四脚仰天,拿着鞭子就要再抽下去——
“嗷!”
帅气与智慧并重的俊美少年,就这样,被自家圈养的小毛驴,一蹄踢中了左脸!
“你!你这畜生!果是不能担当本夫子的信赖!嗷!”
“欧——啊——欧啊!”
宁璇陷入了深度昏迷,她似乎又回到了那个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上午。手机打不通,雷声震耳,还有那个不断往外涌水的下水道口。她控制不住自己,再一次走上了那个地方,一脚踩空了下去!
好多好多的水混杂着渣滓呛进了她的口鼻中,什么都听不见,随着大水一直坠落着,好似一个无底洞。耳边是阵阵雷声,撕心裂肺的疼痛袭来……
“轰隆隆!”
“啊!”
宁璇满身是汗从榻上惊醒了起来,心中一阵惊悸,外面的天不知何时已经黑了。屋里头不曾点灯,外面不平静的天际间,忽然裂开一道闪电,接着就是一声震天惊雷!
“阿娘!阿娘!”
她受了惊吓,捂着耳朵就开始呼唤自己被信任的人,已经十五年了,从她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抱着自己的那个贵妇人,就注定了今生的母女情。那是她的娘,从小到大每每惊雷落雨都会抱着她的娘亲。
门被撞开了,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大抵是屋里太黑了,那人一头就撞在了顶梁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