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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点点头答应,对于这种小要求她当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对自己闺女转换的口味有些疑惑。
唉,莫青璃无奈地叹口气,生存环境恶劣啊!家里什么都没有,就算她会做很多东西,无奈没有材料啊,白面都没有,全是些糙面,每次吃哪种粗黑窝窝头她都要猛喝水,不然真能被噎的翻白眼。
无聊地捡起柴火棍子在地下划了几下,她又很快用脚踩乱,不能让人知道她识字,唉,莫青璃眺望着不远处连绵起伏的大山,决定把主意打到山上,不是说靠山吃山吗。
快到中午的时候,莫如湖带着莫子归莫子松抄着小路归来,看到门口张望的莫青璃一笑,抱起她亲昵地道,“四丫头是出来接爹爹的吗?”
“恩。”莫青璃有些不自在的点点头,身体的爹还真不是个重男轻女的,对女儿也多有疼爱,每次归家都要给她带一些小玩意儿。
“四妹,身体好些吧?”
大哥莫子归已经十五了,身量很高,看着比较瘦弱,脸色白净,但是青璃知道他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农忙时候家里的地大半都是他侍弄的。
“恩,大哥,三哥。”
莫青璃打着招呼,“二姐一早儿就把我喊起来了,说今天爹回来。”
“你这个小丫头,爹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桂花糕了。”
说话的是三个莫子松,长的虎头虎脑的,很机灵,也是他最活泼,平日里经常逗着青璃,不像大哥那么稳重,有些跳脱。
“是吗?谢谢爹。”莫青璃在莫如湖的怀里撒着娇,多久没感受到父爱了呢?
上辈子的她九岁的时候没了父亲,全靠她妈带大,为了她一直操劳也没有再婚,知道她大学毕业签了个好工作,马上能熬出头了,她妈妈被诊断出胃癌,尽管做了手术,可是也没有挽留住生命,那个世界,好像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如今她重生在这里,不知道前世的母亲能否放心了?她会努力的好好的活下去,何况这里的她有父母,有兄长,姐姐,还有一个懂事的弟弟,一切的一切,都是求不来的,虽然,老天是公平的,让她的容貌丑陋,但是有些东西是外貌换不来的。
“璃儿,这是大哥给你的。”
趁着爹和三哥进屋的时候,大哥莫子归转过身,从袖口里拿出两条红头绳,塞到她手里。
“大哥,这个很贵的,能买好多个鸡蛋了。”青璃看着手中的红头绳,有些纠结,这可能是之前的身体主人心心念念的,这头绳是镇上一家老字号的,别看只是一对简单的头绳,要二十文,她只见过族长的孙女戴过。
“我们璃丫头眼里只有鸡蛋吗?”莫子归挑了挑眉,笑的云淡风轻的拍了拍她的头,“好看吧,呆会扎上让大哥看看。”
“哎呀,这不是镇上的许记的红头绳吗?”莫青蔷抢过青璃手上的红头绳,定睛一看,立即认出来,“一定是大哥买的吧。”
“二姐……”
莫青璃眨眨眼,她毕竟不是个小孩子,而是有着成熟思维的女性,对这种状况也有不知所措,同样都是大哥的妹妹,可是大哥只给自己买礼物,却丝毫没送二姐,心里没芥蒂才怪呢。
“快快快,小妹。”莫青蔷拉着青璃,似乎比她还要高兴,大嗓门地道,“这你可喜欢好久了,大哥终于买了送你了,赶紧过来,二姐带你进屋梳头,给大哥看看。”
“你瞧,我们璃丫头多俊的姑娘啊。”家里穷的没有镜子,莫青蔷帮她扎了两个小辫子,用红头绳系了一个蝴蝶结,又端来一盆水让她照着。
水面上浮现的小姑娘约莫六七岁,瓜子脸,尖下巴,大大的眼睛,长长卷翘的睫毛,忽闪忽闪,说不出的灵动,本来很美的一张脸,只是在脸颊处有一条狰狞的疤痕破坏的美感。
“听说京城神医有一种药可以去疤痕,连宫里的娘娘都在用呢。”莫青蔷是听二伯家的堂姐莫青黛说的,莫青黛在凤阳城大户人家里做帮工,每次回来都要给姐妹二人带点城里时兴的小玩意儿,绢花泥人之类,也会找莫青蔷说些城里的见闻,这除疤膏还是她特别托人打听的,听说要一百两银子一小盒。
一百两啊,莫青蔷抽着冷气,村里最富裕的族长爷爷家那么阔气的青砖大瓦房,听说林林总总也才花了八十两,青黛姐做帮工每月能有五百文,一年就是六两银子,那么要攒上十多年,不过不要紧,反正青璃现在还小,她要努力赚钱,决不让自己的妹妹背着这种丑女的名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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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 和爹爹识字
眼瞅着到了中午,太阳已经高悬在头顶,照的莫家的小院子暖洋洋的,莫青璃在院子里蹦蹦跳跳的玩耍,拉着三哥莫子松一起踢毽子,毽子做的很简陋,就是三个铜板叠加在一起,上面串了几个野鸡毛,不过看上去还算漂亮,为了让自己的小身板更加灵活,她自从能起身之后,每天都会做做运动。
“小妹,你越来越厉害了啊,还会花样儿呢。
”
莫子松看着青璃踢着踢着,突然把鸡毛毽子换到了左脚,然后凭空勾出了一个花,一会儿又弯下腰儿,把毽子踢高,让它落在自己的后背上,花样百出,看着新奇有趣的很,不由得摩拳擦掌,也想试试身手。
“喏,三哥你照我的样子玩几把。”
莫青璃看到自己的三哥眼睛发亮,定定的盯着毽子,想到十一岁还是跳脱的时候,自己的三哥在镇上除了上学,就是捡树枝之类,也没有什么玩乐的时间,就把毽子递给他,让他学着玩一会儿。
莫子松果然聪明,还是的时候腿还不太灵活,不好打弯儿,动作总是慢半拍,毽子经常踢不到就掉在地上,慢慢地他开始掌握一些诀窍,力道小不少,人也更加灵活,把青璃的姿势都照做了一遍,还美滋滋地叫着一旁劈柴的爹莫如湖,道,“爹,小妹的花样我都会了!”
“恩,我们三小子最聪明。”
莫如湖放下手里的斧子,还对着莫子松勾起一个大拇指,然后看了看眨着眼一脸天真的莫青璃,也鼓励地道,“我们璃丫头教的好,都快能当小先生了。”
莫如湖如今也就刚过而立之年,因为早年念书的关系也不常务农,看着面容白皙,斯斯文文的,眼睛不大但是很有神,举止沉稳有度,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乡下人,他把劈好的柴火堆在树枝编成的框里,又用手抖了抖胸前的土,拉过莫青璃,问道,“璃丫头喜欢不喜欢红头绳啊,这可是你大哥替人抄书换来的。”
莫如湖对子女们还算疼爱,但是他也有读书人的傲气,若不是家里太贫困,没有读书赶考的银子,说不定现在已经是举人了,所以现在他宁可自己吃点苦头,也对儿子寄予厚望,特别的老大莫子归,学问一直不错,学堂的先生也一直夸,甚至还打听有没有定亲,在乡下,十五岁成亲的比比皆是,还没定亲已经算是迟了,但是莫子归今年刚过了童生试,想着明年下场考秀才,就怕因为这个分心,再说万一考过了秀才也能说一门好亲不是,只不过最近儿子一直帮别人抄书,有时候趁着休沐也上街去替人摆摊写信,尽管做这个有失读书人的风骨,但是他觉得这样懂得人情世故也不错,总不能当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读书人,还能贴补下家用。
“爹爹,青璃也想习字,我是秀才的闺女,不想大字儿不识一个让人家笑话。”
装孩子真累啊,莫青璃心里暗暗叫苦,长成这样就算了,但是听三姐的意思还能买到神医去疤的药膏,只是花费的银子有点多,目前家里根本没这个能力,顶着丑女的脸,再变成大字不识的文盲,那可真是太悲催。
“是吗?我们璃丫头怎么转变想法了?”
莫如湖有些惊讶,之前他也想教自家闺女学字,不过这丫头每次见到他就躲起来,次数多了,他也就歇了心思,反正女儿家家,也不用赶考,也就没有念叨这事,想不到这丫头摔过一次之后懂事不少。
“因为大哥识字能给人抄书赚银子,青璃也想赚银子买鸡蛋吃。”
莫青璃眼珠一转,选个最简单的答案。
“原来我们青璃是馋鸡蛋了啊。”莫如湖揉揉青璃黄黄的头发,把新梳的头发弄乱不少,自家闺女如此可爱,就因为脸上这个疤,让村里不少丫头小子背后叨叨,他也有些心疼,看来只有自己再努力一点才能让闺女过好日子,将来出嫁有娘家撑腰才不会被婆家太嫌弃。
“是啊,青璃要赚银子买鸡蛋给爹爹吃,给娘吃,给哥姐吃,给小弟吃呢。”
莫青璃眼里带着认真,说了这么多人,唯独没有提她自己,老爹莫如湖见自家闺女这么懂事也软了心思,就在泥土地上用树枝做笔,写了几个简单的字。
这个时空的文字和青璃所在的二十一世纪的文字竟然是一样的,只不过很多都是复杂的繁体,不过难不倒她,因为她本身就在香港人开的公司里做事,能说能写,并不是特别复杂的字基本没问题。
见莫青璃学的很快,一旁蹲着的莫子松也很诧异,妹妹竟然如此聪明,当初他开蒙的时候,这几个字可是学了好几天的,他不信小妹能记得这么快,就把字跳着问了一遍,结果莫青璃还是答的丝毫没有差错,这让要强的他有些不服气,心里想着以后得更加努力才行,不能被小妹给比下去。
农家在一般只有两顿饭,农忙的时候才是三顿,一般第二顿饭都是下午辰时左右吃,开始的时候莫青璃晚上都会饿的肚子咕咕乱叫,只能靠喝水充饥,但是半夜又经常起夜,折腾的自己的二姐也睡不好,现在她已经很习惯了。
娘亲刘氏做农家菜有一套,她从自家院子摘了一些快老了的豆角,里面的豆子已经长的大大的,切了几个土豆,加水和大酱炖着,快熟的时候就加点蒜末,又在锅边贴点玉米饼子,从厨房就传来一种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