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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是路人甲 完+番外(np版)-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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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了半天功,累了个半死,还好疗效有那么一点点,我吐出了一口夹杂着大量毒素的黑血。 
头晕眼花的柱着剑站了起来,我继续寻找希望能够找到有效的遏制毒素的草药。 
功夫不负有心人,转悠了半天还真找到了几味,另加两只落单的兔子。 
将草药嚼吧嚼吧咽下去,滋味就不用我说了。 
回到了狼窝,那只烤兔子已经只剩下了一付骨架,而母狼看我的目光友善了不少。 
丢了一只兔子给它,犬类的食量还是很大的,一只兔子想来满足不了哺乳期母狼的需要。 
就这样我在狼窝附近搭了个简陋的避风雨的棚子,住了下来,每天好吃好喝的贿赂着这一群狼。 
渐渐的这些狼和我混熟了。 
我只有在傍晚的时候才去附近的陷阱里收猎物,每当这个时候几个小狼就欢天喜地的跟着我,在我的脚边撒欢,比对它们的母亲还亲。 
那婴孩是个男婴,因为是人类的关系,现在还不会走路,我有大把的时间照顾这孩子。 
我把婴孩抱回了窝棚,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纪琅,纪念他是被好心的母狼抚养长大的。 
我用骨针和肠线把自己的外套改了两套小衣服给那个婴孩穿,用兽皮做了小凉鞋。 
扶着他慢慢的教他用两条腿走路。 
时间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婴孩已经习惯了跟我住在一起,而几个小狼长的也很壮实,已经开始跟着母狼觅食了。 
他们总会把自己的一些小猎物,像田鼠呀蟋蟀呀叼到我面前,好象惜朝也有这个习惯,每次取得进步总是迫不及待的等待我的嘉奖。 
真是些可爱的孩子,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挠挠它们的下巴以资鼓励。 
15 
特种部队的行动有时候需要军犬的配合,我们队里就有专门训练的军犬的老吴,耳濡目染的我也会两手。 


现成的就有七只正在茁壮成的犬类,可塑性极强,我自然不会放过它们。 
像那些听话的站立,坐下什么的我自然不会教它们,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它们,并不需要它们听我的话,替我去打架,在这个不少人会武功的世界,狼群的力量被大幅度减弱了。 
我只是训练它们的速度,反映,侦查,追踪,以及如何的配合搏击。 
对于我的训练,母狼眯着眼睛在一边看有时候还会很感兴趣的跟着小狼们一起训练。 
转眼秋天到了,我开始幻想着能不能教会这一窝狼学会储存食物。 
当大雪覆盖的时候,食物紧缩,正是野生狼群大量饿死的时候。 
小狼们的狩猎能力已经很高了,配合也初具规模,再加上秋天正是猎物丰厚的季节,它们每天除了猎取足够果腹的食物,还能空出时间来玩耍。 
我开始对它们猎取的动物表现出不感兴趣的样子,除非他们能猎到比平日更多的猎物,我才会摸它们的下巴。 
在我刻意的行为下,小狼们猎到的食物越来越多。 
我又训练他们用嘴和爪子剥猎物的皮,这个它们倒是做得很好,毕竟平日吃生肉的时候皮它们是不吃的。 
下一步我当着小狼的面,把这些肉晾在石头上。 
小狼们每天有新鲜的生肉吃,对于这些干巴巴的肉干,自然不感兴趣,也由着我折腾。 
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小狼们猎到的食物越来越少,而周围石头上晾的肉干却越来越多。 
终于,有一天小狼们没有猎够足够的食物,耷拉着脑袋,灰溜溜的回来了。 
我好笑的摸着它们的下巴安慰它们,并且从大石头上取下了一些肉干弥补了他们猎物的不足。 
小狼们啃着肉干,眼睛看着大石头上堆的满满的肉干,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悟了。 
小狼们打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少,但是它们却不再沮丧,而是自发的跳到大石头上取得足够的肉干充饥。 
过了一个冬天,小狼们长的更加壮硕了,而小纪琅也摇摇摆摆的能够自己走路了,并且学会了叫“爹”,我很是欣慰,同时他的断奶期也过了,我决定带着他离开这群狼。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朝夕相处,我差不多可以从狼群简单的嚎叫里听出它们表达的意思,纪琅比我还厉害,虽然他现在还只会说“爹”和“吃”两句人话,但是跟这几个狼交流却完全没有障碍。 
这天大早,天气晴朗,适合出行,我拦住了正要出去狩猎的狼群, 
母狼好象从我的眼神和行为里看出了什么,它“呜呜呜”的叫了两声,那七个小狼就都围了过来,咬住我兽皮的裤脚,低声呜咽。 
我的眼圈有些发热,挨个摸了摸它们的下巴,小狼们咬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放开了我的裤脚,抬起头悲哀的看着我,它们的眼角流下了透明的液体。 
我鼻子一酸,许久没有落下来的眼泪,吧嗒掉在了地上,润湿了一只小狼的毛皮。 
我终于还是走了,人狼殊途啊。 
这八只狼送了我好远,知道出了它们的势力范围才回去。 
那所宅子我终究还是没去,谁知道里面危不危险,带着小纪琅,我冒险的心思缩得跟针尖似的。 
沿着湖边,我一路往南走,行了大半天,前面远远的出现了一座小城,依山而建,房屋层层叠叠。 
看着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我不得不相信,或许我是真的穿了,没必要为了骗我而起这么一座城。 
不管怎么说很久没有见人影了,我激动地跑了过去,那城郭的上面写着“味螺”两个字,真是奇怪的地名。 
进了城,街上到处是穿古装的人,我更确定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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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家成衣铺子,给我和小纪琅各买了两套换洗的衣服,寻了一家客栈,洗了个澡,换下了那身笨重的兽皮装,真爽利。 
睡了一觉精神大好,我招来了店里的伙计:“小二,问你个事,现在是什么年月了?” 
“客官,今年是崇宁三年,今天是四月初九。”说完之后伙计又补充了一句:“您的店钱加饭钱是二两六钱。” 
你看他这是什么态度?就算我昨天进来的时候,服装有点奇异,不知道年月,可我柜上还押着五两银子呢,真是! 
崇宁三年,是宋徽宗继位的第四个年头,如果我还在《逆水寒》中的话,惜朝今年刚好十岁,这都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嘛,那耳环碎的时间是在惜朝十四岁的时候,我莫名其妙的就到了四年前。 
“去京城怎么走?”我问伙计,不管怎么说我得去看看惜朝过得好不好,如果一切如我在耳环里时发生的一样,那么我就可以安心的等待惜朝十四岁完婚后再去打搅他。 
我现在有手有脚,比住在耳环里好多了,我记得在耳环里的时候我并没有见过郝连十一这张脸,万一我冒冒然的跑去相认,改变了历史,我不能从耳环里出来就惨了。 
不仅我得一辈子住在耳环里,就连小纪琅也得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狼孩。 
惜朝十四岁以前有我在坠子里指点,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两个途径,一条是沿着山下面的官道往北走,走上一天就到了襄阳城,哪里有去开封府的马车,还有一条是坐船穿过下面的湖,到了九曲渡口有船到襄阳,时间大概用半天,再坐马车到开封府。”伙计回答。 
我点了点头,抱起了床上的小纪琅,出了房门,结了帐,迈出了客栈的大门。 
没有几步,一个浑身酒气的少年,从我身边经过,手里还拿着一个酒瓶子,一边走,一边饮。 
我看看他的面貌最多十三四岁,摇摇头,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没有家教,小小年纪就开始酗酒。 
“小透~”很温柔的呢喃从他的嘴边逸出,不会是失恋买醉罢,古代人结婚都早,十三四岁已经是适婚年龄了。 
这孩子情窦初开,遭遇挫折也是有可能的。 
“小崔!你怎么在大街上晃荡!二少爷找你呢!”一个与这少年身上穿的服饰一致的青年从我的身后呼喊着跑到这少年的跟前:“真是的,今天二少爷纳妾,家里忙的团团转,你还有闲情逸致喝酒?” 
“梁哥?是你呀?”小崔的眼睛还很亮,看来并没有喝多少,目前状态清醒:“我不会去了,我不在雷家干了,小透她嫁人了,我心里难过……难过啊……” 
“唉……你也是……大家都知道你喜欢小透……可是你能跟二少爷比么?”梁哥叹了口气安慰她:“你还是老老实实回去罢!现在这年月找一份糊口的工作可不容易呀。” 
小崔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不回去……说不回去就不回去!……我才不要在这个伤心地呆着!”然后一把推开梁哥转身摇摇晃晃向城门口走去。 
梁哥见小崔如此固执,大概是觉得他喝醉了酒不可理喻罢,也没再管他,转身往另一边走了。 
我正好顺路,便跟在了他后面,顺便看顾一下他,看他灌酒灌的很猛,用不了多久,肯定就烂醉如泥了,到时候也好歹有个照应。 
16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出了城,沿着官道往北走。 
小崔不停的灌酒,不多时已经喝光了酒瓶子里的酒,随手把空瓶子砸在了路边,“哐当”一声碎了,没有公德心呀。 
虽然喝了很多酒,小崔的步伐还是很稳健,除了身上淡淡的一点酒香,一点也看不出他曾经喝过酒。 
走了半天,我看他还没有折回去的意思,忍不住开口:“小鬼,你年纪轻轻的就离家出走不太好罢!” 
小崔走在前面,没有回头,好象我喊得不是他一样。 
我只好抄到他前面去:“我跟你很久了,你一个小孩子因为失恋就在外面乱跑,你父母会担心的,听大叔的快回去罢。” 
小崔歪着脑袋,有些惊奇的看了我几眼,然后开口说:“我没父母,还有你顶多二十来岁,自称大叔还不够格,最多也就是个大哥。”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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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小崔欣赏着我的惊异,眼睛里稍微有点笑意。 
“这年月怎么这么多孤儿呀……”我叹息了一声:“那你就跟着我罢!” 
“啊?”这次换小崔惊讶了。 
“你这孩子小小年纪便酗酒成性,明显是缺乏管教,喝酒又伤身又花钱,长此以往怎么行!” 
“你叫我戒酒?”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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