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论法的精神-第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法?一个人种地,十个人吃土地的出产,这是不是使许多人免于饥饿的方法? 


②瑞典禁止美酒及其他珍贵的商品。 
③参看《波斯人信札》,第 
106页。又见本书第 
20章,第 
20节。 
①在中国,奢侈经常被取缔。 
③唐高祖。——译者 
②谕旨,载杜亚尔德:《中华帝国志》,第 
2卷,第 
497页。 
④明永乐帝。——译者 
①《中国史,第二十一朝代》,载杜亚尔德的著作第 
1卷。 
②《谈话》,载杜亚尔德的著作第 
2 卷第 
418页。

第七节中国因奢侈而必然产生的后果

第七节中国因奢侈而必然产生的后果

第八节妇女的贞操。。 73

妇女们失掉了品德,便会有许多的缺点继之而来,她们的整个灵魂将会
极端堕落;而且在这个主要之点失掉以后,许多其他方面也会随之堕落;所
以在平民政治的国家,淫乱之风就是这种国家最后的灾祸,它预示该国的政
制必将变更。

所以共和国良好的立法者总是要求妇女要有一定程度的庄重的美德。这
些立法者在他们的国家里不但擯斥了邪恶,而且连邪恶的外表也在擯斥之
列。风流情场中的交际产生怠情,使妇女甚至在自己未堕落之先就成为使人
堕落之人;这种交际把一切无聊的东西当做有价值的东西,对重要的东西反
而加以眨抑;最后,这种交际使人完全依照揶榆戏弄的处世法则行事。妇女
们在揶揄戏弄的处世法则上是非常高明的。良好的立法者是连这种风流情场
中的交际也全都加以擯斥的。

第九节各种政体下妇女的身分地位

在君主国里,妇女很少受到拘束,因为爵位品极的关系,她们可以出入
宫廷,因而她们在宫廷里采取无拘束的自由风度,在宫廷里,几乎只有妇女
的这种无拘束的自由风度是被容许的。每一个朝臣都利用妇女的美色和感情
来增进自己的富贵。妇女本身的软弱,不容许她们傲慢,但容许她们有虚荣
心;奢侈总是同妇女一道支配着朝廷。

在专制国里,妇女并不产生奢侈,但她们本身却是奢侈的对象。他们应
当绝对地是奴隶。每一个人都遵从政体的精神,并且把他从别处看到的既成
的习惯带到家庭里来。因为法律很严厉。并且执行得很急速,所以人们怕妇
女的自由放纵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她们的争吵,她们的轻率,她们的憎恶,
她们的爱好,她们的嫉妒,她们的愠怒,以及这些细小心灵所具有的吸引大
人物兴趣的那种艺术,在这种国家里,都不能不带未恶果。

不但如此,这些国家的君主玩弄人性,所以拥有好些妇女。由于千百种


的考虑,君主们不能不把她们都幽阴起来。
在共和国里,妇女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是受风俗的奴役。那里搐斥奢

的考虑,君主们不能不把她们都幽阴起来。
在共和国里,妇女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是受风俗的奴役。那里搐斥奢

在希腊备城市的生活里,宗教并不认为男人之间风俗的纯正也是品德的
一部分;一种盲目的邪恶疯狂无羁地支配着这些城市,情爱是用一种我们不
敢说出口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婚姻则只是单纯友谊而已①。那里的妇女却很
有品德;她们是那样质朴、真洁,我们几乎从来不会看到其他民族在这方面
有更好的风纪②。

第十节罗马人的家庭注庭

罗马人不象希腊人那样特设职官来监督妇女的行为。监察官监视她们,

和监视共和国内其他的人是一样的。家庭法庭③的制度就起着希腊特设职官④

的作用。

丈夫召集妻的亲族,在他们的面前审讯自己的妻子⑤,这种法庭维持了共
和国的风俗。但是这些风俗又维持了这种法庭。这种法庭不但审判违背法律
的问题,而且也审判莲背风俗的问题。那未要窜判违背风俗的问题,就必须
有风俗的存在。

这种法庭的刑罚就不能不是武断的,而且,实际上就是如此。因为一切
关于风俗、一切关于真洁准则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用一个法典去包罗净尽
的。用法律规定我们对别人应尽什么义务,是容易的;但是用法律去包罗我
们对自己应尽的一切义务,是困难的。

家庭法庭监祝着妇女们的一般行为。但是有一种犯罪,除了受到这种法
庭的谴责而外,还要受到公诉。这种犯罪就是奸淫。这或者是因为这样严重
地败坏一个共和国的风俗,不能不引起政府的关心;或者是因为妻子的乱行
可能使人怀疑丈夫也有乱行;或者是因为人们害怕如果不这样的话,即连诚
实人也要隐瞒这个罪行,而不愿使它受到惩罚,或是佯作不知,而不愿进行
报复。

第十一节罗马的法律怎样随着政体而改变

必须先有风俗,然后才有家庭裁判,才有公诉。因此风俗败坏,家庭裁 


①普卢塔克说:“至于真正的爱情,女人是没有份的。”见他的《道德著述》的“谕爱情篇”第 
600页,
他是用他的时代的体裁叙述的。参阅色诺芬所著以《希埃罗》为题目的对话。 
②雅典专设一职官,监视妇女们的行为。 
③罗莫露斯会建立这种裁判所。见狄欧尼西乌斯·哈利卡尔拿苏斯:《罗马古代史》,第 
2卷,第 
96页。 
④在狄特·李维《罗马编年史》第 
39卷里,可以看见对酒神祭日图谋不轨案就使用过这种裁判所。人们把
那些“败坏妇女和青年风俗的聚会”叫做“图谋不轨危害共和国”。 
⑤从狄欧尼西乌斯·哈利卡尔拿苏斯《罗马古代史》第 
2 卷,可从看见,按照罗慕露斯的法制,普通案件
由丈夫单独一人当妻子的亲族面前进行裁判。但是重罪的案子,丈夫要和妻子的亲族五人会审。因此,乌
尔边《法律和拜星教》第 
6篇第 
9、12、13各节,关于风俗的裁判,把重案和轻案,即所谓 
mores graviores
和 
mores leviores分开。

判和公诉也就废弛了;如果共和国灭亡,这二者也就完结了判和公诉也就废弛了;如果共和国灭亡,这二者也就完结了。

常设的审判制度建上了,也就是说,裁判官们之间划分了管辖权的范围。

裁判官们亲自审理一切讼案②的习惯又日渐地形成了起来。这就削弱了家庭裁

判的作用。这种情况的出现会使史学家们感到惊异。史学家们认为提贝留斯

让这种家庭法庭进行审判是奇怪的事情,是古代诉讼程序的重现。

在建立了君主政体和改变了风俗以后,公诉制度也就取消了,这是由于
害怕诡谲之徒因为受到妇女的轻视威到刺激,受到她的拒绝感到气愤,甚至
她的品德也激怒了他,便设计要陷害她。茹利安法规定,在控诉丈夫袒护妻
子的放荡行为之先,不得控诉妻子的奸淫罪,这个规定大大地限制了这类的
控诉,并且可以说,竟是消灭了这类控诉 
①。

塞克司图斯五世似乎顾意恢复公诉②。但是如果我们稍为想一下,便将知
道这关法律对任何一个君主国都不适宜;对象他那样的君主国更不适宜。

第十二节罗马对妇女的监护

按照罗马的法制,除了那些处在丈夫权威下的妇女③而外,所有妇女都受
着永久性的监护。最近的男性亲属受有这种监护仅。从一句粗鄙的俚语④来
看,这对妇女似乎是很不方便的。这种法制对于共和国是好的,但是对于君
主国则完全没有必要⑤。

从野蛮人的法典来看,古日耳曼的妇女似乎也是受永久性的监护的⑥。这
个习惯又流传到古日耳曼族所建立的君主国家,但并未长期存在。

第十三节罗马皇帝所殷立的对妇女淫乱的刑罚

茹利安法规定了对奸淫罪的刑罚。但是这个法律和此后所制定的关于这
方面的法律,远远不是风俗纯正的标志,而是风俗败坏的标志。

到君主政体的时候,关于妇女的整个政治制度改变了。问题已不再是为

妇女树立纯洁的风俗,而是惩罚她们的犯罪。人们制定新法惩罚妇女的犯罪,

只是因为他们不再惩罚那些不属于这种犯罪范围的越轨行为了。

因为风俗己败坏到可怕的程度,所以罗马的皇帝们不得不制定一些法律

对淫乱行为赂加制止。但是他们对于风俗无意进行一般性的改革。关于这点,

历史家们所叙述的确切事实是有力的证据;所有这些法律虽然可以证明相反

的情况,但是这个证明是没有力量的。我们在狄欧的著作里可以看到奥古斯

都在这件事上的行动,并且可以看到他在任执政官和监察官的职务时,是怎 


① “关于风俗的审判,是旧时法律规定的,因为不常用,就完全废弛了。”《法典。休妻》,第 
2卷,第 
2
节。 
②当时叫做“特殊审判”。 
①君士坦丁把这类控诉完全取消了。他说:“使安静的家庭受到胆大妄为的外人的搅扰,是不妥当的。” 
②塞克司图斯五世论令,凡不将自己妻子的放荡行为向他控告的处死刑。见列地:《塞克司图斯五世传》。 
③这句话的拉丁原文是:“除非她们置身于男子的保护管束之下。” 
④这句拉丁俚语是:“我求你不要当我的叔父!” 
⑤奥古斯都在位的时候,巴比恩法规定,有了三个儿女的妇女则免除这种监护。 
⑥过种监护,日耳曼人叫做 
Mundeburdiun。

样巧妙地避开人们向他所提出的要求的样巧妙地避开人们向他所提出的要求的。

我们在历史家的著作中看到,奥古斯都和提贝留斯的朝代会对几个罗马

贵妇人的淫乱行为做出严峻的判决;不过这些判决不但使我们看到这两个朝

代的精神,同时也告诉我们这类判决的精神。

奥古斯都和提贝留斯主要的意图是要惩罚他们自己的女亲属的淫乱行
为。他们所惩罚的并不是风俗的败坏,而是他们臆造的所谓亵凟罪或是大逆
罪②。他们想以此来提高帝威,来报私仇。因此,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