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棺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子夜,他浑身酒气,靠座在酒馆门前的一株梨树下沉沉睡去,手里紧紧握着那个桃花色的小瓶,却没有打开。酒香和梨花的芬芳混合在一起,让人产生一种奇异的醉意。
他不知在树下睡了多久,有零星梨花散落在他的肩上,宛若江南纤秀的小雪。那场景本是极美的,像一幅素雅的水墨画,但阿棺的心里却有着隐隐的不安。
——那些在风中飘摇的洁白梨花,在她的眼里,竟似漫天飞舞的冥钱。
她小心翼翼地扶起他回家,他的嘴里含糊地念着什么,听不分明。一路走过,一路梨花,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她离开叔叔去开蓬门,他却忽然一把拉住她的手。
“不要离开我。”他的声音很轻,浮在花香里,竟有些虚幻。
阿棺吃了一惊,急忙想抽出手来,他却握得极紧,丝毫没有松开。就在她茫然失措,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听到他喃喃地念着两个字:“流湘……”
流湘,这是她娘亲的名字。
阿棺明白是醉酒中的叔叔错将自己当做了娘,便柔声安慰他说:“我不会离开。”然而,叔叔却似乎没有听到一般,依然一遍遍地重复着那两个字,流湘。
娘的名字她很早就听过,却直到今天才知道它是原来这样好听。那两个字轻轻地从叔叔的唇畔滑落,仿佛细雨滴落在荷叶上,玲珑剔透。
她不知道这样的感觉是因为那两个字本身,还是因为说出它的那个人。
她犹豫了片刻,小心翼翼而轻声地说:“映弦。”
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唤叔叔的名字,在他醉酒之时。
叔叔安静了下来,他的眼里充满了悲伤,渐渐漫到她的心里。她低下头,不敢看他,却听到他说:“流湘,梅花……梅花开了。”
她心头一颤,凝眸无言。
“梅花……你最喜欢的。”叔叔忽然笑了,那笑容却比哭还让人心酸。一阵风吹来,他雪白的衣袂飘扬在起舞的落花中。
那次大醉后,叔叔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阿棺便在旁边守了一天一夜。
早晨下了一场雨,梨花被雨打凋零,满地薄凉的小尸骨。叔叔醒来后,对醉酒后的事毫不知晓,问阿棺发生了什么,她将自他前一日醉酒后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除了家门口的那段小小的插曲。
他不会知道,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永远都不会。
☆、二、雪落(4)
“想什么呢?”楚延歌的声音将阿棺从回忆中唤醒。
天气极冷,杯中的酒放置了片刻便已经凉透,楚延歌倒掉她杯中的残酒,又斟满一杯热酒。阿棺微微一笑,浅尝一口。
沉花酒没有丝毫辛辣,温软的感觉在舌尖萦绕着,带着隐隐花香。她忽然想起来初闻到酒香时为什么会有那种熟悉之感了——几个月前的那个春日,叔叔醉于梨树之下的时候,身上所沾染的,正是这种味道。
沉花酒,花香酒香中,沉淀着的是他对她的思念。
十八年,两百多个月,六千多个日日夜夜。与她分别后的这些日子里,月缺月圆间,他对爱的她不仅没有消减,反而与日俱增,就像这酒一般,时间越久,就越醇厚。
相爱而不能相守,是这世上最大的憾事。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
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
阿棺还记儿时的秋夜,叔叔抱着她坐在月下教她这首诗的情景。彼时年幼,她不懂其中深意,只是跟着叔叔一遍遍地诵读着,觉得甚是有趣,而今才明白这些看似简单的字眼之下深深的怆然和无奈。
几只鸟雀不知从何处飞来,落在树枝上,震得积雪纷然而落。阿棺正要躲避,却见楚延歌拔剑而出,霎时间,二人头顶之处一片清光流泻,落雪全然被剑气挡在身外,最终融于脚下的积雪中。
“不知庭霰今朝落,疑是林花昨夜开。”待雪落毕后,楚延歌收回剑道,“这树上的若不是积雪,而是梅花,就美多了。”
话音方落,阿棺忽然闻到隐隐暗香,无意间抬头,竟看到枯枝上竟绽开了朵朵白梅,若不细看,定会将之当做积雪。
“幻术之法,我略通一二,如今却忽然想学学漾花使了,”他说,“你且看这雪与梅,哪个更美?”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二者各有其美。”她答,“可是,白梅虽清傲,终究寡淡了些。”
她饮了一口酒,意念所动间,满树的梅花仿佛被点染了朱砂,渐渐变作绯红,映衬着洁白的雪色,煞是好看。
“美极,美极!”楚延歌拊掌笑道,“比起真的红梅来,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比屋内墙上的那副红梅傲雪图还要灵动几分。”
听到他说到这个,她问道:“你觉得那幅图画得如何?”
“情真意切,甚至可以说……呕心沥血,”他的眉头微蹙起来,“奇怪的是,却没有落款,不知是何人所绘?”
“我的娘亲。”
“原来如此,不知令堂现在何处?自今早至今,我就没有见过这屋内除你之外的任何人。”
“她很早就过世了,我与叔叔住在一起,是他将我抚养长大。”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很轻很轻,落在雪上,一树红梅顿时褪去了颜色,恢复成洁白。
“那……你叔叔呢?”他吃了一惊,再说话时,似乎有些犹豫。
“离开了。”她说,“你身上穿的衣裳就是他的。”
楚延歌身上的衣裳洁白胜雪,袖口与领口都绣有梅花的图样。那衣裳是阿棺亲手缝制而成,本是给叔叔的,但他却一直未穿。恰巧楚延歌身上原本穿着的衣衫千疮百孔,无法缝补,她便拿出给他,本想只是应一时之需,却没想到他穿着竟如此合身,仿佛量身而制一般。
叔叔与楚延歌都喜爱穿白衣,一样的衣服穿在他们的身上,却是不同的感觉。叔叔性格寡淡,他穿白衣,带着微冷和疏离,令人有些许的怯然。而楚延歌不同,虽然与他认识只有一天,彼此并不十分熟悉,但却依旧能体会到那白衣穿在他身上的感觉与叔叔是不同的。江湖中人,自是与独来独往的渡魂师不同,少了几分寡淡,多了几分疏狂,他的一笑,竟似乎将那孤寂的白衣穿出了一丝温柔。
而这样的温柔,只有当叔叔凝视着那只桃花色的小瓶子时,阿棺才在他的眼中见到过。她常常在想,那瓶中装的仅仅是桃花酿吗?玲珑剔透的幽波中,是否藏着谁的一缕芳魂呢?
否则,他又如何会这样视之如命啊……
一阵风吹过,有些微冷,方晴不久的天又阴了下来,彤云低垂。
“这里有些冷,我想先回去了。”阿棺站起身来,“谢谢你,我今天很开心。”
她向屋里走去,依旧踏雪而行,他亦起身跟在她的身后。她注意到,他竟没有走扫出的小径,而是同她一起踏在雪上。
忽然有莫名的温暖蔓延在心底,她转头,看着身后的白衣男子。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喜爱在雪上行走吗?那是因为叔叔说过,万物皆有灵,最初的样子即是最美的样子,无需以人力强加改变。还有——”她笑了笑,说,“其实比起酒来,我更喜欢饮茶。”
说完,她正欲进屋,却听到身后一声响,回头一看,竟看到楚延歌竟在须臾之间掠出几丈,单足立于树梢之上,而树枝却没有丝毫晃动。枝上白梅尤存,他的衣袂在风中翻飞,恍然间竟宛如谪仙一般。
他一跃而下,手中长剑平削出去,足尖一点便来到了她的面前。剑身平持着,上面覆着一层不染纤尘的雪。
“若是你喜欢,不如就用这梅梢的初雪来烹茶吧。”
她没有回答,只是淡淡说道:“你的剑,是把好剑。”
男子眼神微变,落在剑身那一层薄雪上,声音莫名地低了下来。
“它的名字,叫做清风。”
☆、三、苎萝村(1)
时值黄昏,天色却已快要黑透。
又落了雪,阿棺站在窗前,看着无尽的白色从压抑的黑色中旋落而下。楚延歌自午后起就不见人影,不知去了哪里。梨树下的小桌也未收回来,酒品点心俱在其上,覆了一层白雪。
他的不辞而别她的心里有些担忧,又有些安然。这些年来,她的生活中很少有陌生人闯入,他原本就是与她萍水相逢,他因她受伤,她替他解毒,如此便两不相欠,就这般别过,也未尝不好。
院门旁边,阿棺看到了一个小而模糊的影子。那是一只兔精,或许是方修炼成人形不久,还不敢与人太过亲近,它怯然地立在那里看着她,似是想进来,却又不敢。
她佯装没有看到它,转身回屋,片刻后,屋外传来了窃窃的声音。从帷帘缝隙中向外瞧去,她看到那只兔精慢慢移身进来,小心翼翼地从桌上拿了一些糕点,又对着屋内微微拜了一拜,很快离去了。看着它的身影消失在茫茫风雪中,她叹了口气。在人们看来,落雪赏梅,煮酒烹茶自是颇有怡趣,然而在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大雪封山,又有多少生灵因饥寒交迫而殒命在这雪夜里呢?
阿棺抬起头,看着苍茫的天际。上方是黑沉沉的天,下方是白茫茫的雪,一黑一白两种色彩相互交叠却又泾渭分明,仿佛昼与夜的替换,又仿佛善与恶的分界。
叔叔说过,这世上的善与恶从来都没有一条明确的分界线,同样的一件事,在你看来是善,他在看来便是恶。好似那些向来以“名门正派”自诩的门派,他们以降妖除魔为己任,立志除尽世上妖魔。这在普通人看来实属善事,但六界之中的生灵又岂是只有人之一种?仅因妖魔属于异类,便要将它们赶尽杀绝,如此的“善”,未免太过残忍。
额上有隐隐的疼痛,阿棺不由扶额坐了下来。
闭上双目,四周是一片漆黑,仿佛回到了昨晚,意识摇摇欲坠,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对坐在梨树下的她说:“这样傻,教人如何放心呢?”
他的声音带着辽远的气息,仿佛穿越经年而来,却又近在眼前。
为了给楚延歌清除毒素,阿棺也身中微毒,若不是今早醒来时体内的毒素早已无踪,她甚至以为昨夜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中之梦。
说是梦中之梦,是因为在这之前所发生的,已经极像是一场梦了。
春天快过去的时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