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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中国最不缺的人,就是人。你不喜欢,大可转身就走。在一些雇佣关系里,受薪者为了保持固定的收入,端茶倒水,笑脸相迎已经成了习惯。甚至,在非工作时间之外也要随叫随到。
当然也有快乐的时候。在工作领域方面的天分和专业知识,轻松自在地写出一篇专栏文章,或者突然想出一个麻辣火热的话题,找到一张充满冲击力的图片,提出一个快捷人心的口号,在工作领域的如鱼得水,可以充分发挥你的所知所能,快乐并且能够得到收入,已经是幸运和值得怀念珍惜。
另外的一些东西也同样让我大开眼界。所谓潮流时尚,被读者当成圣经的时尚杂志,自然也有做得好的。而做得不好的杂志,为了节约人员成本,自然请不到好的员工,于是本季是流行复古长裙还是迷你短裙,完全取决于这些编辑们的断章取义和心血来潮,甚至,最恶劣的是从几年前的外国杂志上,剪下图片为今日用。由于根本不是潮流中人和完全没有观点品位,只好抄袭其他人观点或扭曲本季潮流,而读者花钱购买的观点,不过是垃圾一堆,而且,还是有害的不可回收垃圾。
服装方面也就罢了,最多不是当季潮流,漂亮的东西,穿出自己的风格就好,也不一定非要跟着巴黎最新动态。但是观点方面的东西,最是害人。
专题编辑做出例如叫“如何成功劈腿”的专题,全文讲述,一个女生应该如何同时和几个人交往,如何应对才能不被发现,如何周旋撒谎,或者大做关于“一夜情”的话题,描述在哪里可以找到合适的一夜情对象,要做何等准备工作,该说什么样的名字,以及事后在公众场合再次碰面如何应对……。
一段感情之中,完全给予的感情被认为不是最好选择,Be a smart girl,要聪明要掌握全局,要他爱你胜过你爱他,要稳稳地站于不败之地。
你进我退,冷三天热三天,永远不轻易说我爱你,怕对方失去兴趣怕对方骄傲。要手里掌握一堆候补,失去任何人也不可惜后悔,要让他为你付出,虽然付出不一定意味爱情,但是他会心疼自己的付出……
大家全被教会了如何做聪明的恋爱者。个个变成擅长太极的高手。当技巧可以得到爱情,当彼此较量彼此伤害反而成了证明爱情的方式。现代人的爱情智商……每当我看到这些,常常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些东西,我15岁就在写给杂志了——而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不知道这些文章的作者,他们是否懂得什么是爱情?要去爱的少男少女,满眼的都是这样的情感战术文章。看着这些战术文章成长的爱的候补人,如果开始恋爱,也必然用这样的方式来实践爱情。万一一次实践成功,更会被奉为爱情指南。
说他们不对吗?我没有资格。在遇到Lim之前,我难道不是同样的这些文章的撰写者以及拥趸吗?我难道不是同样的,一个讲究战术战略的爱情玩家吗?
永远不要皱眉,即使你不开心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
Never frown; even when you are sad Because you never know who is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r smile
Lim Seng
20岁的时候,我以为我已经知道爱情的全部了。
“你是一个爱情女巫,以及,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女人。”我的室友露露总是这么说。而我身边的朋友,也习惯来找我倾诉感情问题。在巴黎16区Victo Hugo大街25号的一个公寓里,一场陈述正在进行。
“你和他约会几次了?”我问露露。
“两次。”她正在描述最新认识的这个法国商人。露露刚刚到巴黎,之前她在巴黎旁边的一个小城市刚刚读完她的研究生预科,她准备到巴黎读研究生。
“Café的时候认识的,走过来和我说话,说注意我很久了,要认识我。”她说。
“不要太快全盘托出,女人一定要又独立又神秘。你们去哪里约会,约会地点可以看出来一个男人对你的态度。”我放下手头的电视遥控器,走过去打开窗户。
中午12点的样子,我刚刚起床,外面的钟声响个不停。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对面的老房子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客厅的沙发里聊天,楼下的行人不多,刚刚是三月,空气弥漫着隔壁巴黎面包老店PAUL的面包香味,已经有女孩子穿了露肩带的衣服上街。我于是开冰箱抽出一瓶香槟来。
露露身高168cm,体重稍微有一点超重,脸上也带着20岁才有的一点婴儿肥。但是本质是个美女的事实多少掩盖了她的体重。她最漂亮的是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皮肤也好得惊人,杏仁白上有一些粉红。她自知身材有限,于是打扮路线走可爱型。但是她的身材在法国来讲,实在是正常的丰满体型,所以手里的约会也是不断。
露露顾不上看窗外,“第一次在一个美国餐厅,第二次是去他家吃饭。”
“第一次去美国餐厅吃饭,一看就没有诚意。巴黎有好的美国餐厅吗?美国有什么好吃的菜?”我下结论。
“可能他们有时候也喜欢外国的东西啦,那家也不便宜的,他给了10欧小费的。”露露摇摇脑袋。
“他家住在那里?看一个男人不是看他的外套和皮夹,是看他住在哪里和去哪里度假。第二次约会就去他家吃饭,你有点过分噢。”我摇摇头。
“郊区的一个公寓里,还可以啦。不过我看到有小女孩子的照片。”
“已婚男人一定不能碰!”
“他说没有,以前的同居女友的。”
“法国同居两年就和结婚一样的,有什么区别?同居少交税也好啦。”
“他想和我上床。”露露躺在地毯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伸直身体。
“不要,这么快,前三次约会,一定不能上床。男人多花一点时间经历得到你,他会多珍惜你一点,亲一下就好了现在,不让他碰你,借口就说是Chinese style,没有这么快的,你说我才来巴黎两年而已。”我一边笑一边帮她想托辞。
“你说,什么时候,我们可以遇到正确的人。 ”露露喝了一杯就醉了的样子。
我拿一个黄色靠垫放在我心爱的印度手编地毯上,躺在她旁边。两个女生平排躺着。
“干杯,为了…… Right timing and right person。”我把杯子举在空中邀请露露,两个女生依旧平躺着,香槟杯子倾斜,粉红色冒着气泡的液体从喉管流下,抚慰两个充满梦想和爱情的身体。
刚刚在一个私立的商学院读完三年级课程的我,刚刚开始读研究生预科,如果顺利的话, 21岁我可以进入法国前十名的商学院开始我的硕士课程,23岁的时候毕业。我自问不是最好的学生,也没有决心一定要读到PHD,我只是喜欢巴黎。
一年四季各种名目的游行和罢工,看也看不完的博物馆,路边闲散的Café和夜色中拿着单支玫瑰的少女,灯火通明音乐诡异的各色酒吧,穿金色长裙拥吻的男人们,以及60岁还画得一丝不苟的老太太们,法国男人结合得非常之好的礼貌和轻佻……
我只是爱这个地方。于是一句法文不会讲就敢冲来法国。
公立学校自然申请不到,于是一直念英文授课的私立学校,好在巴黎的私立学校却是比公立学校金贵多的,又难考又昂贵。
出去外面讲自己的学校,倒也不算丢脸。
特别一点的就是我的华人身份,我是传媒班上唯一的华人。剩下的两张亚洲面孔一个是韩国人,一个是巴西和台湾的混血儿。
我母语不是法文,英文也是八岁才开始学,再好也好不过班上的美国人、英国人。再加上我又不是什么也不做全部就想着念书的那种,功课做梦也没有想要考第一。只是实际的想把 b…能够提高到a…就非常满足了。
我的偶像是班上的一个黑人女生,她来自美国附属岛的小国家,讲一口流利的美语,法文直接从一年级的班跳到三年级,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
作为唯一的华人,我自觉压力巨大。以貌取人是巴黎人的共性,而即使每天啃长条面包的法国年轻人,衣柜里也至少会有两身出席正式场合的行头。说这个城市美,除了城市本身延续散发的美之外,这里的人自己也爱美爱得要死。他们爱美,以及一切和美相关的东西。穿得好看就会被尊重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在这里,却体现得更加明显。
我学习成绩一般,唯一想到自己能做的,就是穿衣打扮。
用的东西,全部要精致漂亮。我这个中国人没用,念书不是第一名,但是至少穿的用的都不比那个欧洲小国的公主差,每天穿得画得漂漂亮亮去学校是一定的,我还觉得我的礼仪风度强过我们班很多西方女生。
对人礼貌是必须的,但是并不是一味的笑脸相迎,也曾经当众和数落我的英国教授吵架,敏感而爱国的小心脏总是觉得我不能丢中国人的脸,不可以被欺负,一点委屈都不可以受。
带着每天精心准备的漂亮外表和一颗敏感的小心脏,我在巴黎度过了最初的日子。
读到研究生第二学期的时候,功课已经稍微轻松一些,我终于拿到了第一个a…,选课我尽量选到下午,经常是下午三点才开始上课,两堂大课上到八九点刚好去吃晚饭,十一二点结束吃饭聊天接着可以出去喝一杯 ——我实在是没有什么理由不爱巴黎。
我开始策划一个以我名字命名的吃喝玩乐俱乐部。我和露露去很多网站发布信息招收会员。
我们的广告一直被放在首页。标题非常抢眼:探索巴黎。
女生一群去巴黎所有好玩的地方。有兴趣加入吗?
我们爱巴黎。购物,吃东西,跳舞,喝东西,旅行……年龄20岁到30岁。在巴黎念书的女生。
招收有同样爱好的女生加入我们。一群女孩子比较好玩。
我们了解巴黎所有娱乐场所,最好的买东西的地方,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