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点左右雪停了,所以,这些脚印是在那个时刻到警官抵达大宅的午夜之间出现的。而在契斯特遇害那晚,我们也发现了类似的脚印,刚好也出现在天气放晴后不久。那么,这些雪地上的脚印为什么会在每桩罪行之前出现,又都从前门进出大宅?为什么两组脚印都刚好在雪停之后出现,让我们能够清楚无误地看见和检验?这并不是什么多特别的巧合,却非常引人入胜,让我的脑皮层产生一小撮激素。今早史尼金报告他在阳台阶梯上采集新脚印的发现时,我的脑力激素忽然多了起来:因为同样的天气状况再一次引发了凶手酷爱留下脚印的嗜好,我因此得到了一个不容反驳的推论:这个凶手如此谨慎且精心计划每一件事,他也一定故意制造这些脚印来引导我们的想像力。难道你没发现,他每一次都选择了那一天里的最佳时刻,所以他的脚印不会被后来降下的雪掩盖掉,或被其他人的脚印给搞混……你在听吗?”
“继续,”马克汉说,“我在听。”
“那么,我再往下说。这三组脚印还有另一个巧合。第一次是因为雪质太干而且容易剥落,我们不可能查出两组脚印是从大宅里走到街上然后又回去了呢,还是先从街上走入房子再回到大街;第二次,契斯特遇害那晚,因为那时候的积雪微湿,比较能留下清楚的印痕,同样地又出现了个巧合——在房子周围走来走去的脚印,左右分明地印在前面走道的两个对边,竟然没有两个脚印重叠互踩!巧合?也许吧,却不怎么合理。一个人沿着一条有点狭窄的路线来回走,几乎必定会踩到他先前的某些脚印,即使他没有把后来的脚印叠在先前的脚印上,那么,平行的脚印也应该很接近;但是这两行脚印却分得很开,每行脚印都紧贴着走道的一边,好像踩出脚印的这个人很怕踩到自己。最后,我们仔细想一下今天早上的脚印——只有一行进宅子里的,却没有出去的。我们曾经以为凶手已经由前门脱逃,顺着清扫整洁的走道出了大街;不过,这毕竟只是推测。”
万斯啜饮他的咖啡,抽了几口烟。
“我的重点是:无论如何,我们的确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所有的脚印都是宅里的某人故意走到外头再回来,以诱使警方相信凶手是个外来者。但反过来说,这也证明了脚印的确是宅里的人制造的;因为如果凶手是从外头来的,就不用煞费苦心来防止别人发现脚印到底从哪儿来,不管怎样,没有人有办法从大街上一路追踪脚印下去。因此,以一个全凭推测的观点开始,我认定事实上那些脚印是宅里的人制造出来的。当然,我的外行逻辑能不能给法律知识增添令人欣慰的光彩,我就不那么有把握了——”
“你的论点本身,倒是一脉相连的。”马克汉不让万斯扯下去,“不过,还没有完整到能引导你直截了当地走向织品壁橱。”
“没错,但是还有其他的一些事实可以参考。例如史尼金在契斯特的衣橱里找到的高统橡胶套鞋,和脚印的大小一模一样。起初我并没有很认真地考虑它们到底是不是故意误导我们的诡计里的重要因素,不过当这双套鞋已被拿到总局之后,另一组类似的脚印又出现了——也就是今天早上发现的那些——所以我稍稍修正了我的理论,假设契斯特其实有两双高统橡胶套鞋——有一双可能已经不再使用,不过并没有丢掉。那就是为什么我要等候杰瑞恩队长的报告,我很想知道,新的脚印是否和旧的脚印完全一样。”
“就算如此,”马克汉打断他的话,“你推测脚印来自宅子的理论,在我看来其实构建的证据相当脆弱。还有什么其他的征兆吗?”
“我就快要说到那里了,”万斯有点不高兴地说,“为什么你就一定要这样催我,当我是律师,我的辩论总结听起来一定要令人屏息吗?”
“我只是想站在法官的立场,要你根据每一件搜集来的证据说明被告的嫌疑。”
“啊,也行,”万斯叹口气,继续往下说,“让我们仔细想一想,在枪击朱丽亚和艾达之后,我们假想中的闯入者是怎么逃脱的。艾达房内传出枪声之后,史普特立刻赶到楼上大厅,但是他没听到任何动静——没有大厅里的脚步声,也没有前门的关门声。只是,马克汉老家伙,一个人穿着高统橡胶套鞋在黑暗中走下大理石台阶,可不会像仲夏夜的和风那样寂静无声。在那种情况下,史普特一定会听到他逃脱的声音。这个推断让我相信他并没有逃走。”
“屋外的脚印要怎么解释?”
“那是某人先来回走过一趟制造出来的——这使我想起契斯特被谋杀的那一晚。你可还记得,雷克斯在枪响前十五分钟左右听到大厅传来拖曳的声音和关门声,艾达也同时提供了关门声的描述?这些声音,请注意,是在雪停了之后才发生的——事实上,应该说在月亮出来之后。雷克斯描述的声音,岂不像是一个人在大门外来回制造那些脚印之后,穿着高统橡胶套鞋走路或脱鞋的声音?关门的声音不也很像是有人打开织品壁橱,暂时藏匿那双高统橡胶套鞋后关门的声音?”
马克汉点头。“没错,雷克斯和艾达听到的声音是可以这么解释。”
“今天早上的事就更简单了。阳台阶梯上的脚印是在九点到中午之间制造出来的。在那段时间里,没有任何一个警卫看到任何可疑的人进出宅子。此外,雷克斯的房间传出枪声后,史普特在餐厅静听了好一会儿;假如有任何人走下楼梯走出前门,史普特当然会听到。没错,凶手可能趁着史普特走上佣人梯时溜下主楼梯。不过这可能吗?他会在杀害雷克斯之后,明知道有人可能会马上上楼来,却偏偏还在楼上的大厅里等候史普特走佣人梯?我不相信。事实证明,两个警卫都没看到人离开宅子。因此,我推测雷克斯死亡之后没有人从主楼梯下来。我接着假设,那些脚印是更早前有人制造出来的。总之,那时的凶手没有走到大门再回头,因为他知道可能会被门口的警卫看见;再说,门前的阶梯、通道上的积雪已经清扫过了,我们的脚印制造者仔细穿上高统橡胶套鞋之后,便踏出前门,偷偷绕到宅子的墙角,走上阳台的石阶,穿过艾达的房间,再走进二楼的大厅。”
“我知道了。”马克汉斜过身体,敲掉雪茄上的烟灰。“因此,你推断这高统橡胶套鞋还在这宅子里。”
第三部分足迹之谜(2)
“没错。不过我得承认,我并没有马上想到织品壁橱。刚开始我找了一下契斯特的房间,再到朱丽亚的寝室到处看看;回想起雷克斯所描述的关门声时,我正准备走上佣人住的地方。匆匆看了一下二楼所有的门,打开织品壁橱——毕竟它最像个临时藏匿东西的地点。看哪!真的有双橡胶套鞋塞在一条粗毛毡底下。之前两次,凶手很可能都把套鞋藏在那儿,等到有机会时再更彻底地藏好。”
“不过在我们的探员没找到套鞋时,它们又到底藏在哪里?”
“这个嘛,现在我还不知道,可能被带出大宅外了。”
沉默了好几分钟之后,马克汉才又继续往下谈。
“万斯,橡胶套鞋的发现相当能印证你的理论。但你真的知道我们现在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吗?假如你的推论是正确的,凶手一定就是今天早上我们讯问过的人。这真是令人难以想像。我已经在心里盘算过每一个家庭成员,但是,我根本找不出一个可能犯下这种连续杀人事件的杀手。”
“老友,你犯了纯道德的偏见。”万斯的声音里,呈现出一种嘲弄的语气。“我自己对人性多少有点怀疑。整个格林大宅里,只有一个人我不怀疑——那就是曼韩太太,惟有她没有足够的想像力来策划这个大规模的屠杀。至于其他人呢,任何一个我都找得到凶残杀戮家人的理由。你应该知道,‘凶手看起来一定像个凶手’是个错误的想法。没有一个凶手看起来会像凶手,真正看起来像个凶手的人反而一点也不危险。你记得那位温和而且外貌英俊的剑桥牧师理查森吗?他喂他的情人吃氰化钾;陆军少校阿姆斯壮更是一位逆来顺受、绅士风范的家伙,但也不会因此就不敢用砷毒死他太太;哈佛的韦伯斯特教授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罪犯,帕克曼博士的精神分析却毫不迟疑说他是个冷酷无情的杀手;有双仁慈眼睛和络腮胡的兰姆森医师,是位备受推崇的人道主义者,却相当冷血让残障的连襟服下乌头碱;然后是奈尔•;克林博士,他很容易被误认是某座时髦教堂的执事;说话温柔又和蔼可亲的韦特博士,当然也是一个……女人也是!艾迪丝•;汤普逊承认在她先生的稀粥里掺入玻璃粉,尽管她看起来就像是个矢志传授道德规范的老师;其次,有多少人长得比玛德莲•;史密斯看起来更正气凛然?康丝坦•;肯特则颇具姿色——神态动人的端庄女孩,却万分残忍地割断她小弟的喉咙;嘉布瑞尔•;邦波和玛丽•;珀伊儿,从外貌来看绝不是女性罪犯的典型,只不过一个以晨袍的腰带勒死她的爱人,另一个则用起司刀杀死自己的妈妈;再看芬奈若女士的例子——”
“够了!”马克汉表示抗议。“你这场有关罪犯外貌的演讲,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现在的我必须努力改变想法,才能消化你发现橡胶套鞋引出来的惊人推论。”他的心情,似乎因这个恐怖的感觉而沉重起来。“天哪,万斯!你贡献的这些梦魇里,一定有条出路才对。家族里有哪个成员可能在大白天里走进雷克斯的房间,枪杀他?”
“凭良心说,我不知道。”这个杀人事件的邪恶表象,显然也深深震动了万斯。“不过我知道是宅子里的某个人——没有人会怀疑的人。”
“朱丽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