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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场合见识过的——都超乎想像的准确无误。马克汉显然既能理解万斯身上的这些特质,也很能领会它们真正的价值。
第一部分祸不单行(2)
十一月九日早上十点不到,在到达富兰克林大街、中央大街街角上的旧刑事法庭大楼之后,万斯和我直接前往四楼的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在那个关键的上午,两名参与最近一宗薪资抢劫案的歹徒要接受马克汉的盘问——他们都说,杀人的那一枪是对方开的火。这次的盘问将会决定两个劫匪谁是谋杀犯、谁又是目击证人。前一天晚上,马克汉和万斯已经在史杜文生俱乐部的交谊厅里讨论过这件事,万斯很希望能参与这场讯问,马克汉则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因此这般,我们才起了个大早,一路开车到市中心来。
在和这两个匪徒对谈了一个小时以后,万斯很让人意外地说,这两个人都不是真正开枪杀人的罪魁祸首。
“马克汉,你应该看得出来,”当承办警官送犯人回纽约市坟墓监狱后,万斯才拉长声调慢吞吞地说,“这两个家伙能说的都已经说了,两个人都认为自己说的是实话。也因此,他们都没有开那致命的一枪。真可惜,因为他们很明显地都该受绞刑——不,在我看来他们根本生来就该被绞死的。不能让他们得其所哉,实在是一件极让人遗憾的事……我说啊,没有其他人参与这抢劫案了吗?”
马克汉点点头。“第三个给脱逃了。根据这两人的供词,他是一个道上知名的坏蛋,名叫艾迪•;马波。”
“那么,艾迪才是你想绞死的人。”(作者注:后来证明这推断是正确的。将近一年之后,马波在底特律被捕,移送到纽约后被判谋杀罪。他的两名同伙则以抢劫罪被判刑,目前还在新新监狱服长期徒刑。)
马克汉不置可否。万斯则懒洋洋地起身,伸手去拿他的乌尔斯特大衣。
“顺便问问,”他说,很快地穿上他的大衣,“今天早上我发现,连我们最高尚的报纸都以昨晚发生在格林豪宅的大屠杀为头条新闻,夸张地在头版上大刊特刊。为什么?”
马克汉迅速地瞥了一眼壁钟,忽然紧皱眉头。
“那倒提醒了我。契斯特•;格林一大早就打电话给我,而且坚持要见我。我要他十一点过来。”
“你准备在哪儿见他?”万斯本来已经握着门把手,这会儿却伸进口袋,拿出他的烟盒来。
“我根本不想见他!”马克汉恨恨地说,“但显然,每个人都认为检察官办公室是他们遇到麻烦事时的情报交流中心。反正很不巧的,我认得契斯特•;格林也很久了——我们都是玛丽邦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所以我不得不听一听,在这桩轰动的格林案上他还有什么好添油加醋的。”
“他们说是窃贼——是真的吗?”万斯连抽了几口烟,问,“听说还有两个女人被枪杀了?”
“噢,那真是一件倒楣到家的惨剧!毫无疑问是外行人干的事。受了惊吓就拿起枪来乱开一通,然后拔腿就跑。”
“听起来倒让人很纳闷。”万斯若有所思地顺势坐进门边的大扶手椅里。“有什么古董餐具不见了吗?”
“什么东西也没少。显然这个窃贼还没来得及收网就被发现了。”
“你不觉得,这个小偷也笨得太离谱了点?——一个业余的小贼冒险闯入名门大宅,想要趁着夜深人静一股脑儿抄光餐厅里的镀银餐具,但因为受到了惊吓,所以他走上楼去,在两个不同的卧房里枪杀这两个女人,然后再飞快逃走,连支汤匙都来不及拿……非常戏剧化,更非常令人难以置信。谁搞出来这种慈眉善目的理论?”
马克汉的脸色立刻阴暗下来,但等他再开口时,看得出来已经克制住了愤怒。
“昨天晚上总局转来报案电话时,值班的是助理检察官费瑟吉尔,他和警方一起到现场看过之后,也同意他们的结论。”(作者注:亚摩•;费瑟吉尔是地检处助理检察官,他后来以坦慕尼协会候选人出来参选议员,而且当选了。)
“如果费瑟吉尔是对的,那我就更想知道,为什么契斯特•;格林会急着找你谈话。”
马克汉抿着嘴,不出一声。那天早上他的情绪不怎么对劲,而万斯那追根究底的好奇心更让他火大。但不管他到底情绪如何,一会儿之后,他还是勉强答复了万斯:
“既然你这么关心这桩抢劫未遂的案子,你可以——如果你坚持的话——你可以留下来等,看看格林到底想说什么。”
“我留下来,”万斯微笑着脱掉他的外套,“我就是这么软弱,就是没办法拒绝热情的恳求……契斯特是格林家族里的哪位?他和两桩死亡事件的主角又是什么关系?”
“谋杀案只有一件,”马克汉以充满克制的口气订正他的说法,“四十出头、还没结婚的大女儿当场死亡。另一个年轻的女儿也挨了枪子儿,但我相信她有复原的机会。”
“那契斯特呢?”
“契斯特是家里的大儿子,四十岁左右。他也是枪响之后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
“还有哪些家族的成员住在这座大宅里?我知道老托拜亚斯•;格林已经去见上帝了。”
“没错,老托拜亚斯大约在十二年前就过世了。他的妻子还活着,只是瘫痪无助、不能行走。另外还有——或说应该有——五个孩子:老大朱丽亚,接下来是契斯特;然后是另一个女儿希蓓拉,我猜想她年近三十;然后是雷克斯,一个苍白多病、爱读书的男孩,比希蓓拉小一岁左右;艾达则是最小的、领养来的女儿,大概二十二三岁。”
“被杀的是朱丽亚,是吗?另一个中弹的女孩是谁?”
“最小的那个——艾达。她的房间,听起来似乎是在楼上客厅的另一边,与朱丽亚的房间遥遥相对,显然这个小贼逃跑时误把她的房间当成了通道。我的看法是,他在对朱丽亚开枪之后,立刻冲出朱丽亚的房门,笔直闯入艾达的房间,才发觉自己弄错了,只好再度开枪,然后才终于找到下楼的路,从大门落荒而逃。”
万斯沉默地抽了一阵子烟。
“你这位假设的闯入者一定是非常非常慌张,才会错把艾达的房间当成楼梯间,对不对?那么这就很奇怪了:这位来历不明、生性喜好收集餐盘的绅士跑到楼上去做什么?”
“说不定是想找找看有没有珠宝。”马克汉终于失去了耐性,“我又不是千里眼、顺风耳。”语调的转折,开始有点儿嘲讽的意味。
“好了,好了,马克汉!”万斯赶紧见风转舵,“别这么没风度。你手上这个格林惨案,提供了几个很好的、纯理论的推断观点。请原谅我纵容自己毫无根据的奇想。”
就在此刻,马克汉那位年轻机灵的秘书史怀克,刚好出现在检察官办公室半开的门边。
“契斯特先生已经到了。”他通报道。
第一部分狗急跳墙(1)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一点
契斯特•;格林走进检察官办公室时,很明显还在神经紧绷的状态;问题是,他的紧张丝毫引不起我的任何同情。打第一眼看到他起,我就不喜欢这个人。他身材中等,但因为体型有点松软下垂,给人的感觉几近肥胖;看得出来他在穿着上费了很多心思,却也因此给人留下过分做作的印象。他的袖口、领子都扎紧到密不透风的地步,色彩斑斓的丝织手帕,从胸前的口袋里有如毒蛇吐信般伸出老远;头顶微秃,一双眼睛不只长得太靠近,眼睑更凸出得像肾小球发炎的布赖特病患者。疏疏落落的、修得很短的浅茶色八字胡覆盖在唇边,下巴有点后缩,而且唇下满布深刻的褶纹。整个人的形貌都清楚指出,这是个备受纵容的游手好闲者。
当马克汉和他握过手、介绍了万斯和我以后,他便自顾自坐下,非常仔细谨慎地把褐色俄国香烟插进一根饰以琥珀黄金的长烟嘴里。
“马克汉,如果你肯亲自调查一下昨晚我家里发生的暴行,我会非常感激,”他先来段开场白,才用象牙制的打火机点燃他的烟,“以现在警察的处理方式,我看永远也得不到什么结果。老兄,你知道的——警察。另外呢……嗯,关于这个案件,有些地方——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反正总归一句:我就是觉得不对劲。”
马克汉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问他:
“格林,你可以说得再清楚一点吗?”
契斯特捻熄他的烟——虽然才抽了不到几口,然后犹豫不决地敲着椅子的把手。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这件事太离奇——他妈的太离奇了。事件的背后一定有某种东西——如果我们不尽快阻止,一定会搞到非常悲惨的地步。这只是一种直觉,我没办法说得再清楚了。”
“说不定,格林先生拥有特异功能。”万斯故作无知地下了注解。
这个人转过身来,以充满挑衅的傲慢态度凝视万斯。“胡说八道!”他说,然后取出另一根俄国烟,再度转向马克汉,“我真希望你能亲自看一下整个情况。”
马克汉显然将信将疑:“我想你一定有个不相信警方而宁愿相信我的理由。”
“好笑的是——我并没有不相信警方。”(当格林点燃第二根烟时,从我的角度看去,他的手微微颤动着。)“我只知道,我心里自然而然地排斥‘狗急跳墙’的说法。”
我无法判断他的话是肺腑之言,还是别有用心,然而我确实感觉到,他不安的神态之下暗藏着某种恐惧。最不对劲的是:在经历了这个悲剧之后,他根本看不出来有丝毫悲痛的样子。
“我却觉得,”马克汉说话了,“狗急跳墙的理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