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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罗莉凤想了好久才听清楚了这个范炙说的是什么话题,然后一脸的鄙夷,“不是我说啊,我们这种女人是用来种地的吗?”她说着还看着自己的手,王小华真心想从包里掏出一管护手霜递上去,这种和龟裂的地面一样的皮肤到底拿出来是为了干什么呀?
当初就是因为赵小儒看不下去王小华那粗糙的皮肤才送了一管护手霜来着,三年来半管都没有用完,王小华的手和赵小儒那种吹弹可破的感觉自然没有办法比,可是和罗莉凤比起来,她一下子觉得自己是个女人了!
范炙只觉得嘴角抽搐,自己只是一个来打酱油的,为什么会扮演起军师的角色来只能干笑两声推倒了王小华的后面,吴勇此刻还趴在门上装死呢!这种情况下根本装死就是最好的办法了吧!所以现在人物聚焦的重心就落在了王小华的身上,她眨了眨眼飞掠到罗国美的身边拽起她身上的布料就问道,“这个布料哪里买的啊?这花色,这面料,简直堪称一绝啊!”
“可不,也不看看是谁的眼光!”罗莉凤很得意的说道,说真的,当场李二娃和陈铁蛋都觉得囧了,绿色的面料上面绣的是红色的花团锦簇啊!这怎么看能个高雅沾边啊?可是王小华也只说了堪称一绝,谁说高雅了?
接下来在三个男人的眼中就是王小华这个娘娘腔居然和罗莉凤特别有兴致的说了很长时间的衣服和面料的问题,最后王小华定格了,忽然小声并且神秘的说道,“你们知不知道有一种花叫做凤仙花,她的颜色鲜艳汁液可以取出来做成花色点在手指甲上,你的指甲就可以变成彩色的了,在阳光的照射下就显得特别灿烂!”
“真的吗?”这次激动的不是罗莉凤,而是罗国美,对于一切能够与众不同的尝试她都是喜闻乐见的,“可是怎么才能得到这种凤仙花呢?”
“这个就有点难了,你知道的,咱们这里没有人种,所以总得有人种这花才行吧!”王小华一脸为难的说道,罗莉凤居然摆出了比她还为难的表情,“可是你知道的,我们这种女人是不能下地干活的。”
“种种花多高雅的事情,你们确定不要参与?”王小华问完都不等罗莉凤回答,就一脸惋惜的说道,“那我只好去春风楼里看看那边的姑娘们要不要种花,可能他们会挺有兴趣的吧?到时候还能把头发染成红色,在阳光下一照,啧啧啧……显得皮肤贼白呢!”
这个春风楼是什么地方?
每个地方总有一个自己养女人的销金窟,总体来说是个男欢女爱的场所,至于王小华是怎么知道的,刚才来找罗莉凤勾兑之前先问过陈铁蛋的,她觉得李二娃太老实肯定不知道,于是当时陈铁蛋对王小华的鄙夷还增进了不少来着。
正文 第12章 你赢了
“别啊!谁说我们不能养花了?只管说泼皮山的哪一片地界分给我们了就是!”罗国美忽然抢过了罗莉凤的话语权,当时吴勇不是想装死,是想真的去死!悔恨的都觉得自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废话,三个女人聊天管他们四个大老爷们什么事儿?
王小华点了点头,表示对罗国美先进思维的高度赞同,拍了拍罗莉凤的肩膀表示的对她觉悟不够的深切惋惜,然后把摔在门里的吴勇扣了下来,“吴军师,把契约拿出来吧!”
吴勇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叫自己淡定下来,然后从身上扣扣索索的的找出了一份黄了吧唧的文件拿给王小华,王小华瞥了一眼都觉得真心嫌弃这个纸啊,也不知道拿硫磺熏一熏,现代人什么不白都拿硫磺熏的,比如说银耳,比如说面粉……恨不得把人脸也拿去熏一熏,古代人的觉悟一下子又被比下去了。
“还……还要签契约?”罗莉凤哆哆嗦嗦的看着手里的这张纸说道,王小华觉得古代人普遍读书都比较少,这个罗莉凤家里穷的估计要是有书也得拿去上厕所用,能识字儿才见鬼了呢!于是信口拈来的说道,“这么抢手的花要种,肯定得叫你们觉得我们不是在坑你们不是?所以当然要签契约了,不然我们随意反悔,你们不久亏大了?”
这个时候范炙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心中唯一的想法是:这个奇葩这个时候是从什么地方忽然冒出来的?要是早几年出现在这个边城,他怎么可能安安稳稳的做了首富这么多年?
其实不要怪王小华,在现代她坚定的认为合约的意义就是这样的。
所以她一本正经的样子真心不是装出来的,她从来都不知道合约是为了保护甲方的利益的,一直以为主要是保护乙方的利益的。她诚恳的眼神直接打动了罗莉凤,王小华还特别诚恳的说道,“不信,你看看内容,是不是为你们住户争取最大的利润?”
“啊……”罗莉凤就算是真的不识字在这个时候怎能叫人知道她不识字这个话题呢?于是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是啊是啊,王先生你真是个好军师啊,比起那些骗赵将军钱的军师伟大多了!”
王小华的人格一下子升华了,也不由的打了两个喷嚏,一想二骂,肯定是有人对她羡慕嫉妒恨了。罗莉凤继续一脸憧憬的问道,“我们种好了花,赵将军会来看看嘛?”
“会的会的,一定会的!”王小华点点头,很笃定的拍了拍罗莉凤的肩头,坑爹的第一笔合约就这样签下来了,吴勇还楞在原地不打算脑海中一片空白而范梨、李二娃和陈铁蛋则一下觉得王小华的形象丰满了起来,简直可以原地开唱赞歌了。
所以第一家吴勇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王小华居然轻松搞定了,事实上这里的文字和现代文字甚至和古代的繁体字都有很大的出入,所以王小华本人也不知道合约上写了什么。鬼才知道到底合约上都写了什么玩意儿进去。
坐在书案前提笔写简报的赵振天不由的打了一个喷嚏,揉了揉鼻子,继续给朝廷汇报工作,也不知道王小华这一去有什么斩获没有,泼皮山的四家人,和这个山的名字一样相当的泼皮,而泼皮山这个小土包的水土也和它的名字一样相当的坑爹。
赵振天饶是再相信王小华的能力,也从来不觉得她能够一举拿下四个神经病家庭和一个神经病地皮,刚才真的不该叫吴勇撺掇的,现在想来赵振天有些后悔了,放下纸笔站起身打算亲自去泼皮山走一趟。
只不过他才刚刚站起身,外面的将士就来禀告,“报!赵将军,发现西番的军队有异常的调动。”
“异常调动?”赵振天皱了皱眉,想起烈阳还在牢中关押着,揣测此事十之八九是为了烈阳而来的,所以赵振天立刻放下笔站起身,“走一趟军营,和我说说详细的事情。”
另一方面,王小华在李二娃兴高采烈的带路下正在朝下一路进发,吴勇心中迅速的在几个神经病专业户中进行排位赛,然后觉得小三、老婆傻傻分不清楚的洪家最靠谱,这个洪大兴正在纠结于原配变小三的恶俗剧情中抽不开身,叫他去种田,搞笑呢!
何况这个洪大兴是个富二代,后来取了老婆林晓如之后家门不幸,父亲、母亲先后去世,加上林晓如又不孕不育的所以去春风楼里勾搭了一个刚出道的妹子——高莉。高莉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虽然出身于青楼可是眼界不局限于此啊,心心念念的就是情妇转正,所以下了不少的功夫。
而这个林晓如因为这个败家的命运,也真心被洪大兴嫌弃,就和高莉一拍即合,两个人迅速狼狈为奸把林晓如给赶出家门了。谁知道林晓如就那么争气,被赶出去后不久人家就说她是合天子失散多年的妹妹,是个远到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之所以攀这一门亲完全是因为找不到人远嫁和番了。
然后路上撞见了林晓如,又听说了她的败家能力,合天子立刻觉得这样的货色果断该被发配到边疆去,祸害西番的列祖列宗就比较合适。果不其然,林晓如嫁过去不多久这个西番的皇帝就死了,说是要把林晓如陪葬掉。
陪葬品啊,谁都知道那是相当的奢华。林晓如其实早就买通了好几个挖墓的,给她了一套全方位的墓地攻略,哪里的土厚几尺几寸这样,被买进去后的一个月居然挖通了一条活路从坟墓里给爬了出来,爬回了合国。
回来的林晓如改头换面,因为在西番用的、吃的一切都是上贡的精品,所以整个人从气质到外形大换血,想起自己是被洪大兴和高莉赶出家门的就决定要报复,一定要报复。用身上巨额的财产在城中开了一家脂粉店,因为引用了西域的奇花所以客人简直说是络绎不绝。
正文 第13章 回村的**
虽然林晓如变成了城中富豪,但是洪大兴的生活就远没有那么潇洒了,当年去青楼包养高莉的时候自己是个刚刚死了爹娘的富二代,现在的话祖上的积蓄已经吃干抹净了,所以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了,而高莉就痛恨自己的眼光还是不够长远啊!
城中的林晓如得知这一情况觉得非常得意,但是还是不够得意,她必须夺回自己正妻的地位,所以各种引诱洪大兴——各方面的引诱,精神的、物质的。
听完这段介绍之后的王小华只有一个想法,古代的女人都只有这么点追求吗?为什么上赶的只追求做别人的正妻?难道除了这件事情之外就没有别的事情好做吗?这是正妻的诱惑吗?好处是什么呢!
这种抓破头都想不明白的事情只适合留着吐槽,完全不用想太多。放在现代也就是个狗血的电视剧的段子罢了,供人取乐、供人取乐。
所以现在这个洪大兴面临的问题就是有钱的林晓如的极度魅惑和没钱的高莉极度死缠烂打,哪里还有时间去应付种田什么的,而且曾经作为富二代一般的存在哪里还会种田什么的?所以吴勇也好、范炙也好,虽然能够拿下最不被看好的组合——罗氏母女,但是那完全是凭运气啊,鬼知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