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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牧师不恰当的爱,曾接近被虐待狂的边缘。虐待狂和被虐待狂,都与性的需求、性的联想有关。不管是别人受苦,还是让自己受苦,患者都会感受到某种生理快感。在精神病理学上,纯粹的性虐待和被虐待现象极为罕见,更多的是社会性虐待狂和被虐待狂,其危害性也更为严重。患者在与性有关的人际交往中,总想不停地去伤害对方,或为对方所伤害。
“自我牺牲”(2)
“自我牺牲”(2)
有一个女人被丈夫遗弃,不得不向心理医生求助。她哭诉丈夫虐待成性,丈夫从不关心她,在外面有很多女人。他把购买食物的钱,统统在赌场上输光。他常常深更半夜才回家,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后就咒骂她、毒打她。就在圣诞节前夕,他还置妻子和孩子不顾,独自离开家门。对于这位女士的遭遇,心理医生颇感同情,不过经进一步了解,同情心就会被强烈的不解所替代:这位女士经受虐待长达20年,跟丈夫两度离婚,又两度破镜重圆,中间经过无数次分手与和好。医生用了两个月时间,帮助她摆脱被丈夫遗弃的痛苦。有一天早晨,
她一走进医生办公室,就兴高采烈地宣布:“我的丈夫回来了!昨晚他打电话给我,说是要见见我。我们刚刚见面,他就哀求我允许他回家。我看到他想悔改,而且就像变了一个人,所以就允许他回来了。”医生提醒她,这种情形发生过不止一次,难道她要让悲剧一再上演吗?更何况在这段时间里,她不是也过得很好吗?病人却回答说:“可是我爱他呀,有谁能拒绝爱呢?”假如医生想同她进一步讨论,什么是“真正的爱”,那位女士就会大为光火,甚至决定中断治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医生努力回忆治疗的所有细节。他想起病人描述多年遭受丈夫虐待的情况时,似乎从虐待中享受到了某种快感。医生不禁想到:这个女人无怨无悔地忍受虐待,甚至心甘情愿,极有可能是她本就喜欢这种情形。这样做是基于什么动机呢?她乐于忍受虐待,是否因为她一生都在追求某种道德的优越感呢?换句话说,尽管处境艰难,她却体验到一种优越感。离家出走的丈夫回过头,请求她的原谅时,她便由被虐待者转变成虐待者,享受到虐待的快感。丈夫的乞怜让她备感优越,她感受的是报复者的喜悦。通常,这样的女性在童年时,就遭受过屈辱。为使痛苦得到补偿,她们自认为道德上高人一等,并从他人的愧疚和道歉中,享受到报复的快感。她们遭受的耻辱与虐待越多,自感优越的心态就越强烈,也由此得到更多的情感“滋养”。她们不需要获得更多的善待,因为那样就失去了报复的前提。为使报复的动机更为合理,她们必须体验遭受伤害的感觉,使特殊的心理需求得以延续。受虐待狂者把忍受虐待视为真正的爱,只是他们寻求报复快感的前提,忍受虐待的动机,是来自恨而不是爱。
受虐待狂者还有一种错误观念:他们一厢情愿,把自我牺牲当成是真正的爱。其实,他们的潜意识蕴藏着更多的恨,并渴望得到发泄和补偿。我们前面提到那位牧师,他愿意为家人牺牲一切,认为自己的动机完全是为家人着想。他的真正目的,却是为了维系自我的美好形象。有时我们自称为别人着想,可能只是为了逃避责任,满足一己的愿望。我们所做的一切是出自个人意愿,核心动机却是满足自我需求,不管为别人做什么事,也许都是为赢得私利。譬如,有时候,父母告诉孩子:“你应该感激我们为你所做的一切。”此时,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父母对孩子缺少真正的爱。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是两回事,我们却常常混为一谈。我们真心去爱某个人,是因为我们需要去爱别人;我们生儿育女,是因我们自己想要孩子;我们爱自己的孩子,在于我们渴望成为充满爱心的父母。真正的爱,能够使人发生改变,在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扩充,而非纯粹的自我牺牲。真正的爱,能使自我更为完善。爱,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私的,最终的追求则是自我完善。当然,自私与否,不是判定爱的标准,惟一的判断标准是:爱———永远追求心智的成熟,除此以外,都不是真正的爱。
爱,不是感觉
爱,不是感觉
爱是实际行动,是真正的付出。不少人声称富有爱心,充其量只是渴望爱的感觉,他们所做的事情,没有爱的成分,甚至具有破坏性。真正有爱心的人,即使面对他不喜欢(甚至讨厌)的人,也能表现出爱的姿态,他们心中蕴藏的爱,才是真正的而非虚假的爱。
爱的感觉与精神贯注密不可分。后者是把情感与兴趣“贯注”在外在对象上,并将其当成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精神贯注和真正的爱容易混淆,但仍有显著区别。
首先,精神贯注的对象,不一定是有生命的事物,因此就不见得具有心灵的感受。精神贯注的对象,可能是股票,也可能是珠宝,贯注的过程,不见得以爱为出发点。其次,对某种事物产生精神贯注的人,未必会重视其心智的成熟。患有消极性依赖症的人,甚至害怕贯注对象成长和进步。那个开车接送孩子的母亲,显然是以孩子为精神贯注的对象。她把个人情感寄托在孩子身上,却不重视其心智的成熟。第三,精神贯注可能与智慧和责任无关。在酒吧里初识的两个异性,可能在短时间内相互贯注。他们事前没有安排约会,没有做出过承诺,没有考虑过各自家庭的稳定性(它们显然要比性接触更重要),当事人的情感和需求,仅仅是追求性的满足。最后一点是,精神贯注随时都可能消失。性接触和性行为结束后,双方兴味索然,觉得对方毫无吸引力。换句话说,精神贯注生命力极短,不可能长久维持。
真正的爱,须以全部身心投入和奉献,需要付出全部的智慧和力量。使爱的对象得到成长,就必须付出足够多的努力(甚至是自我牺牲),不然爱的愿望就会落空。惟有真正投入和奉献,才是实现爱的最有效的方式。病人同医生建立“治疗同盟”,才能实现人格的健康成长。病人寻求心理治疗,是为了实现某种改变。他们必须信任医生,以求获得足够的力量和安全感。医生为建立同病人的“治疗同盟”,也必须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给予病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医生需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医生未必有足够的耐心,去长时间聆听病人的倾诉,但其职业性的奉献精神,却要求他们不论喜欢与否,必须对病人的倾诉洗耳恭听。这种情形和婚姻极为类似:健康的婚姻和健康的治疗一样,双方都得做出适当的牺牲,把个人好恶暂且放在一旁,给予对方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同样,当伴侣双方的求偶本能结束,最终走出初恋的幻觉时,当双方愿意各自到别处呆上一段时间时,他们的爱才开始接受真正的检验,彼此之间才能够发现爱是否真的存在。
在心理治疗或婚姻关系中,拥有健康情感的人,也可能产生精神贯注。两个彼此真爱的人,即便有了稳定的婚姻关系,仍会产生精神贯注,但其间更多的却是爱。精神贯注或坠入情网的感觉,会使爱具有更多的激情,带来更大的幸福感,不过,它们不是不可或缺的条件。真正有爱的人,不可能单凭爱的感觉行事。真正的爱,来自双方心灵的意愿,而不是一时冲动。真正的爱,是自我决定和选择,无论爱的感觉是否存在,都要奉献出情感和智慧。时刻都有爱的感觉,诚然是一件好事,而爱能否持久地延续,取决于我们是否有爱的意愿,是否有奉献精神。例如,我可能遇见一个心仪的女人,我很想去爱她,但这么做,就会毁掉我的婚姻,危及我的家庭,所以我会抑止这一想法,我会这样说:“我很想去爱你,可我不会这么做,因为我对妻子和家庭做过承诺。”同样,工作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我就不可能随便接收新病人,因为我对其他病人做过承诺,而且我的精力毕竟有限。爱的感觉,也许是无限的,爱的火苗,随时可能在心头燃起,但是,我们能够付出的爱有限,不能随意选择爱的对象。真正的爱不是忘乎所以,而是深思熟虑,是奉献全部身心的重大决定。
把真正的爱与爱的感觉混为一谈,只能是自欺欺人。一个整天酗酒、不管妻儿的人,可能眼含热泪对酒吧侍者倾诉:“我爱我的家人。”对子女置之不理的人,也可能以最具爱心的父母自居。这种虚假姿态其实不难理解:把“爱”挂在口头上,或只在脑海里去想象真正的爱,并以此作为爱的证据,这些显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通过行动去爱却相当困难。真正的爱,其价值在于始终如一的行动,这远远大于转瞬即逝的感觉或者精神贯注。真正的爱出自自我意愿,只能依靠实际行动来证明。“爱”与“非爱”的区别,正如“善”与“恶”的区别,有着各自客观的、既定的标准。爱是行动,不是空想,爱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是头脑的主观意象。
关注的艺术(1)
关注的艺术(1)
至此为止,我们审视了被误解为爱的诸多方面,接下来,我们进一步体察爱的本质。我们知道,要实现真正的爱,必须付出切实的努力。坚持实现自我完善,是爱的基本前提,这就如同我们必须坚持多走一步路(或者多走一里路),才可以逐步对抗与生俱来的惰性,抵御因恐惧而产生的排斥心理。扩充自我界限,意味着摆脱惰性,直面内心的恐惧,这就是说,爱可以使我们勇气倍增。所以,爱也是获得勇气的一种特殊形式。爱是为培养自我和他人心智的成熟,持续努力而表现出的一种勇气。当然,为了爱之外的其他事物(或目标)付出
努力、产生勇气,也是我们的一种惯常的状态。因此,并非所有的努力或勇气都是爱。不过真正的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