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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食物和衣着作为共同目标——他们就不能把生产充足食物和衣着的全部工作分为两部分。”
第二节 分工的作用
分工对生产的影响比通常论述这一主题的方式使读者所认为的更为重要。不仅不同物品的生产成为不同人的专门或主要职业时,每种物品的产量会大得多。分工的实际作用远不止于此。没有某种程度的分工,只能生产出为数很少的几种物品。
假设一些人,或一些家庭,全部从事完全相同的活动。每个家庭住在一片自己的土地上,在这片土地上靠自己的劳动种植为维持其生存所需的粮食。因为在全都是生产者的地方,没有人购买剩余的产品,所以,每个家庭必须在其内部生产自身所消费的全部其他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土壤较肥沃,人口不是紧跟在生活资料的后面增长,则毫无疑问,会有某些家庭制造业,也许会靠妇女的劳动(这是分工的第一步)在家庭内部为全家纺织衣着,而且会靠人们的联合劳动造起住房并进行维修。但是除了简单的食物(食物的供应量也是不稳定的,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粗劣的衣着和非常简陋的住房外,每个家庭几乎不可能生产出更多的东西。通常,他们要尽最大努力才能生产出这些东西。由于工具极为简陋,即令是在生产粮食方面,他们的力量也无法充分发挥出来。要为自己生产出便利品或奢侈品,则要花太多的时间,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还得去别的地方。因此,产业的种类很少,只有生产必需品的产业,即便是这些产业,效率也极低,不仅是由于工具不完善,还因为当土地和靠土地滋养的家庭工业可以使单个家庭自给自足时,在家庭人口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就不会有动力来促使土地或劳动生产更多的产品。
但假定发生了一件事,使这个小的居留地发生了一场革命。假设一群工匠,带着工具和足够维持一年生活的食物,来到这个国家并居住下来。这些新来的移民生产的是当地淳朴的人们喜爱的用具或装饰品,他们在吃完所带的食物以前,生产出了相当数量的这些物品,并打算用来交换更多的食物。当地居民的经济情况由此而发生了巨变,他们现在可以获得舒适品和奢侈品了。这些物品过去仅仅依靠他们自己的劳动是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来的,所以也就无从获得,而现在他们若能生产出更多的食物和必需品,就能获得这些物品。他们因此而受到刺激,提高其劳动的生产力。在他们初次获得的便利品当中,可能还有较好的工具。除此以外,他们也有动力更加勤奋地劳动,有动力采用发明来提高其劳动效率。借此他们通常会成功地使其土地不仅为他们自己生产出食物,而且还会生产出余粮供应新来者,用余粮购买这些工匠的产品。新的移民建立了所谓剩余农产品市场。他们的到来不仅用他们所生产的物品使居留地富裕起来,而且还提高了粮食的产量。这些粮食如果没有他们来此消费,是不会生产出来的。
这一学说和我们以前强调的那一命题,即商品市场并不构成对劳动力的使用,毫无矛盾。农民的劳动已得到使用,不是有了新来者的需求,他们才能供养自己。这种需求对他们所起的作用,是使他们的劳动具有更大的活力和效率,以新的动力刺激他们去作新的努力。新来者的生活和工作靠的也不是农民的需求,他们备有一年的口粮,可以和原来的居民并肩住下来,可以和原来的居住者一样只生产少量食物和必需品。不过,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生产力来说,极其重要的是,附近有从事不同产业的生产者。一种劳动产品能与另一种劳动产品相交换,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一个条件,若劳动产品不能交换,劳动总量几乎总是会减少。当某种劳动产品获得了新市场,从而产量增加时,产量的增加并非总是靠牺牲另一种产品而取得。多生产出来的产品常常是新创造出来的,是新劳动的成果,或者是改良或合作帮助劳动获得的成果,而如果没有提高产量的动机,人们也许不会进行改良,也不会进行合作。
第三节 城镇和乡村间劳动的联合
从以上考察中可以看出,除非一个国家拥有大量的城镇人口,或者农产品大量出口到其他国家,否则该国就几乎不可能拥有生产力较高的农业。我是为了简便而使用城镇人口这个词,用以指非农业人口,即为了联合劳动而集中在城镇或大村庄中的人口。韦克菲尔德先生把这一真理应用在了殖民理论上,已引起很多人注意,毫无疑问还会引起更多人注意。这是有实践意义的伟大发现之一,然而这一真理一旦被发现,便昭然若揭,人们也就看不到发现者的功绩了。韦克菲尔德先生第一个指出,当时普遍采用的建立新殖民地的方法——使一些家庭相邻地定居,每家分一块土地,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从事生产——虽然在有利的环境下可以确保这些家庭获得基本充足的生活必需品,但却不利于大规模生产,不利于产量的迅速增长。韦克菲尔德先生提出了另一种建立殖民地的方法,要确保每个殖民地从一开始就拥有和其农业人口成比例的城镇人口,确保土地耕作者不住得过于分散,以致因相互距离太远无法将城镇居民作为其产品的市场。这一方案所依据的原理与以下理论毫不相干,即把土地集中起来,交由雇工耕种会得到较高的生产力。即使当土地分成小块并由自耕农耕种时,确实会获得最高的产量,但城镇人口对促使这些自耕农提高产量,也同样是必需的。如果他们离最近的非农业产业太远,以致不能把其作为吸收剩余产品的市场,从而不能靠其使他们的其他需要得到满足,那么一股说来就不会生产出这种剩余产品或与其相等的东西。
首先是城镇人口的不足限制了象印度这样的国家劳动的生产力。印度的农业完全采用小农制度。然而,劳动联合的规模相当大。村社制度与习俗是印度社会真正的框架结构,必要时靠这些来采取联合行动。这样办不到时,政府(当政治还算清明时)就会插手,靠赋税收入并靠联合劳动来建造必不可少的蓄水池、堤防和灌溉工程。然而,农具却非常原始,耕作方法非常落后,以致尽管土壤很肥沃,气候对植物生长很有利,但土地的产量却低得可怜。可以使土地在小农制度下为比现有数目多得多的居民生产出充足的粮食。但要做到这一点,要有刺激,要有众多的城镇人口,城镇与乡村靠简易而廉价的交通手段相连接。然而,城镇人口并未增长,原因是耕作者没有什么欲望,没有雄心大志(以及不久以前兵祸连绵、横征暴敛,致使财产很不安全),因此而不想消费城镇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及早开发印度生产资源的最佳方法,便是迅速增加其农产品(棉花、靛蓝、食糖、咖啡等)向欧洲市场的出口。这些货物的生产者将消费其印度农民同胞供应的食物。由此而为余粮开辟的市场,如果伴随有清明的政治,会逐渐增加人的欲望,从而对欧洲商品产生需求,或对印度制造业人口增加后才会生产出来的物品产生需求。
第四节 较高程度的职业划分
以上讨论的职业划分,是劳动联合的一种形式,舍此就不可能有工业文明的发端。然而一旦这种划分完全确立了起来,一旦每一个生产者向其他许多人供应一种商品,又从他人那里得到自己所消费的大部分物品已成为一般习惯,则虽然紧迫性要少些,但确实有理由进一步应用职业划分原则。人们发现,职业划分得愈细,每个劳动者工作的范围愈窄,劳动生产力愈高。最后使出现了那些所谓分工的著名事例,想必本书的所有读者是熟悉这些事例的。亚当·斯密所举的制造别针的例子,虽然已尽人皆知,但因为这个例子太恰当了,所以我还要再一次引录斯密的原话。斯密说:“别针的制造分为约18项不同的工序。一个人拔丝;另一个人弄直;第三个人切断;第四个人磨针尖;第五个人打磨其顶部以便装上别针头;做别针头需要两或三项不同的作业;装别针头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涂白这些别针是另一项工作;甚至用纸把别针包起来也是一个行当。……我见过一个只雇了10个人的小厂,因此,一些人要干两三种不同的工作。但是虽然他们很穷,只有很简陋的必不可少的机器设备,可是如果他们努力工作,他们每天却能制造出约12磅别针。每磅有4000多枚中号别针。因此,这10个人每天能够制作出48000多枚别针,也就是说每人每天制作出48000枚别针的十分之一,即4800枚别针。但如果他们是分开来独立地工作,而且他们中间没有任何人曾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那么他们每个人一天肯定做不出ZO枚,甚至一枚也做不出来。”
萨伊先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强有力的例子,用来说明分工的效果,尽管这个例子取自一个不很重要的行业,即扑克牌制造业。萨伊说:“据该行业的人说,每张牌,就是象手掌那样大的纸片,在出售前,至少要经过七十道工序,每道工序都由不同的工人来完成如果某家扑克牌制造厂没有70个工种,那是因为分工尚未达到所需的程度,因为同一工人要完成两道、三道或四道不同的工序。这种分工的影响是巨大的。我曾经见过一家扑克牌制造厂,在那里30个工人每天生产15500张扑克牌,每个劳动者的产量超过500张。可以设想,如果每个工人都必须各自完成全部工序,则即令他技术非常熟练,可能一天也做不出两张牌。因而那30个工人,就不是每天生产15500张牌,而只能生产出60张牌。”
关于钟表制造业,巴巴奇先生说:“根据提交给下议院一个委员会的证词,这个行业有120个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都可以有自己的一个学徒。他只学他师傅的行当,学徒期满后,不能在任何其他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