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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讲 金陵十二钗副册之谜-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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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快快添上”。很显然,这些关于薛宝琴和画儿的关系的情节和细节,都是伏笔。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双艳图》也好,惜春那可能没能画完,但已经画上了宝琴和小螺的画稿也好,一定都被抄去,后来不知怎么又失落,被柳湘莲得到,琴、柳因此遇合,但又经历了离别。而在这个过程里,“春香”,《牡丹亭》里的丫头,后来已经成为“丫头”的普适性的通称,对宝琴和湘莲的团圆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个丫头也许是小螺,也许是贾府里别的幸存者。而琴、柳的聚而离,离而合,大约经历了一年的时间。我注意到,在《西江月》词里,薛宝琴说“三春事业付东风”,在这首怀古诗里,说“一别西风又一年”,俗话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东风”在薛宝琴的词里是一种摧毁“三春事业”的力量,在怀古诗里呢,与“东风”对立的“西风”,显然就是柳湘莲所参与的一方的代称。当然,薛宝琴就算最后得以跟柳湘莲结合,也只能是以政治失败者的身份低调地艰难生存,以这样的命运入薄命司里的册子,也就不让人奇怪了。
  副册的第四、第五位,我认为应该是尤三姐和尤二姐。“红楼二尤”的故事,在前八十回里,六十四回到六十九回,大体贯穿了六回,篇幅很集中、故事完整,多少给人镶嵌进去的感觉。不止一位研究者指出,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可能还不是曹雪芹的原笔。那么,是由谁完成的呢?当然不是高鹗补上的,因为在高鹗续书之前,有的手抄本里已经有这两回了。有研究者认为,这两回可能是曹雪芹去世没多久,由跟他关系很密切的人补写的,脂砚斋就可能是那个补写的人。
  我认为,尤三姐要排在尤二姐的前面。这是一个想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自己的命运轨迹,追求新生活的刚烈女性。她本来和尤二姐一样,有些个水性杨花,说白了,就是比较放荡,是一个自身有缺点,而像贾珍、贾琏、贾蓉等男性,就趁机占她便宜,甚至想霸占她的那样一个女性。曹雪芹把她刻画得活灵活现,特别是六十五回,她一个人应付珍、琏两个,“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洒落一阵,拿他兄弟二人嘲笑取乐,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一时他的滔足兴尽,也不容他弟兄多坐,撵了出去,自己关门睡去了。”这就表明,她的放荡,其实也是一种反抗,是她那样一个女子,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非常无奈的很悲壮的一种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全书只对两个女子具体地写到了她们的脚,一个就是尤三姐,一个是后面出现的傻大姐,傻大姐是两只大脚。贾府的女性应该是满汉杂处的,有的是天足,有的裹小脚,但曹雪芹他写的时候下笔很谨慎,尽量不去直接描写,直接写出裹小脚的,就是尤三姐一位。第五十五回写到她的穿着做派,说她“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写尤二姐的脚,那就相当含蓄,以致一些今天的读者读不懂了。第六十九回,凤姐假装贤惠,把尤二姐骗进荣国府,带去见贾母。贾母戴了眼镜,像验货那样地查看她,瞧了皮肉儿,看了手,接下去,曹雪芹写,“鸳鸯又揭起裙子来”——那是干什么?就是让贾母看她的小脚裹得好不好。贾母从头到脚检验完了,才做出“更是个齐全孩子”的评价,甚至说比凤姐还俊些。这就说明,二尤是汉族妇女。她们亲父亲死了,母亲带着她们改嫁,去给尤氏的父亲续弦,她们跟过去,在旧社会被叫做“拖油瓶”,是非常地让人看不起的,那么到了她们名义上的姐姐家,就遭到那边两代男主子的调戏欺凌。
  尤三姐在险恶的生活环境里,决心痛改前非,自主择人出嫁,她要委身柳湘莲,没想到最后却是一个急促而惨烈的大悲剧。但是,造成她那大悲剧的一个关键因素,却是贾宝玉的两句话。大家记得吧?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向他最信任的好友贾宝玉问起尤三姐,宝玉实话实说:“他是珍大嫂子的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他们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柳湘莲一听,顿着脚说:“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王八!”这反应是出乎意料地强烈,宝玉听了,脸立刻就红了。接下去的情节大家都熟悉,我不说了。老早就有人指出:宝玉一语死三姐。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把柳湘莲悔掉婚约,尤三姐用鸳鸯剑自刎的导火索,写成是由贾宝玉来点燃?他不是“绛洞花王”吗?不是最能体贴女儿的吗?而且第六十六回,通过尤三姐的话,更具体写出了他对二位小姨也是非常体贴的。贾敬的丧事里,和尚来绕着棺材念经,宝玉就故意挡在她们前头,为的是不让和尚们身上的肮脏气味熏了她们;还有,就是当时人多,老婆子顺手拿个茶杯给尤二姐倒茶,宝玉连忙阻止,说那茶杯我用脏了,你去另洗了再拿来。他在这样一些细小的事情上都能体贴二尤,那他为什么在尤三姐自主择嫁这样的大骨节眼的事情上,却去起那样的可以说是毁灭性的作用?这可比酒醉后对茜雪发怒,导致茜雪被撵,以及雨中怒踢袭人导致吐血要严重多了,这次可是造成了人命案啊!营雪芹他为什么要这样设计情节?这样来写宝玉这个角色?按照我们后来所熟悉的那些文艺理论,比如典型论,就得说他这样写不对头,你好不容易刻画出了这么一个维护女性的,向封建社会男权挑战的,体现着新兴社会力量正在萌芽的典型形象,你怎么又这么随便地写下一笔,竟使他成为一桩惨剧、一条人命的责任人?
  很显然,曹雪芹有他自己的美学原则,他从真人真事取材,“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他对素材当然有筛选,有在其基础上的虚构,有夸张渲染,有合并挪移,使用了许多种技巧,伏笔多多,花样翻新,但是,有一条他是坚持到底绝不改变的,那就是写出复杂的人性和诡谲的命运。他为贾宝玉这个形象定了基调,肯定他是个护花王子,但是他也能冷峻下笔,写出他人格中的弱点和缺点,写出他偶然的暴虐、放纵和出言轻率。如果宝玉没那么跟柳湘莲说话,柳湘莲是不是就娶了尤三姐呢?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其实讨论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事情的结果就是那样,尤三姐因此迅速地香消玉殒,而宝玉也因此会在心灵深处永远地悔恨不已,忏悔不已。我觉得,曹雪芹真了不起。他这样写,可以使我们对人性的复杂、人的命运的神秘性,产生出悠远而深刻的思绪。
  在副册里,第五位是尤二姐。这个形象人们已经分析得很多,我也没有什么独特的看法要说,这里就从略了。
  第六位,我觉得可能是尤氏。尤氏的年龄应该是三十出头,比李纨略大。第七十六回,贾母带领大家中秋团聚,夜深了,尤氏说:“我今日不回去了,定要和老祖宗吃一夜。”贾母就笑道:“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小夫妻家,今夜不要团圆团圆,如何为我耽搁了。”尤氏红了脸,笑道:“老祖宗说的我们太不堪了,我们虽然年轻,已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的人了……”在那个时代,像傅秋芳已经二十四岁还没有出嫁,是很出格的现象,就算尤氏是那么大年龄才成为贾珍填房,到故事发展到这一回,也不过三十三岁左右。贾母说贾珍和她是“小夫妻”,有故意往小了说的意思,尤氏说自己“奔四十”,当然又有故意往大了说之意。总之,我觉得把她收入副册,虽然可能是所有各册里年龄最大的一位女性,而且也嫁了人,早已不是颗“无价的珍珠”,但是,从书里关于她的种种情节来看,她跟李纨、王熙凤可以说是三足鼎立,既然前二位可以入册,那么她当然也有资格入册,她也还不是颗“死珠”,更没有成为“鱼眼睛”。
  要论人格,尤氏没有李纨的自私,更没有王熙凤的歹毒,她的平和、善良、宽容、忍让都能给读者留下印象。第四十二回,写贾母牵头“凑分子”给王熙凤过生日,派她操办,她发现王熙凤并没有像在贾母跟前承诺的那样,替李纨出一分,就爽性把一些人交来的分子退还给了本人,其中包括周姨娘和赵姨娘。周姨娘在书里只是一个影子,赵姨娘戏比较多,是一个蝎蝎蜇蜇、人人讨厌的角色,但是尤氏也还能善待她,这一笔很要紧。曹雪芹还特意写道,周姨娘和赵姨娘开头还不敢收,尤氏就说:“你们可怜见的,那里有这些闲钱?凤丫头便知道了,有我呢!”两位姨娘才干恩万谢地收了。当然,尤氏是宁国府那边的人,在财产继承权上,跟赵姨娘了无关系,而王熙凤是王夫人的内侄女,又来到荣国府管家,赵姨娘跟王夫人、王熙凤之间的矛盾,具有难以调和的性质;周姨娘没有生育,没有什么竞争资本,赵姨娘却为贾政生了儿子,而且,从书里多处描写可以看出来,贾政晚上睡觉,是赵姨娘来服侍他,她还依然拥有贾政对她的宠爱,因此,王、赵之间的冲突经常白热化,这是荣、宁两府众人皆知的。那么,尤氏如果明哲保身,她实在犯不上找上门把“分子钱”退还给赵姨娘,从这一个细节就可以看出,尤氏的人品,确实在纨、凤之上。尤氏的办事才干也很出色,为凤姐张罗生日,她退了若干分子,剩下的银子全部投进去,“园中人都打听得尤氏办得十分热闹,不但有戏,连耍百戏并说书的女先儿全有,都打点取乐玩耍”,把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当然,本应是皆大欢喜,却没想到“变生不测凤姐泼醋”,但那是琏、凤夫妇自己的问题,与尤氏无关。
  贾府后来倾覆,“造衅开端首罪宁”,贾珍一定被惩治得最惨,尤氏作为首名“犯妇”,其下场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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