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谝械姆⒄埂ernard Shull (1999)从法律起源的角度论证了美国金融系统的演变。Vladimir Popov(1999)的研究揭示了俄罗斯金融系统的演变是俄罗斯政治改革的结果。Pistor等(2000)也研究了转轨经济中的法律与融资关系,认为在转轨经济中,法律执行与法律特征本身比融资的影响更大。
四、关于我国银行制度变革的研究
对我国银行改革和银行发展的文献非常丰富,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学者对我国银行改革倾注了极大的热情。按研究对象分类进行综述。
(一)关于我国金融体制、银行改革的阶段划分
杨培新(1994)认为,新中国金融体制发生了三次大变革。第一次是新中国建立之后,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配套,按照列宁的银行国有化、统一化的思想,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货币发行中心、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第二次变革从1978年开始,由此带动成立新银行体系、银行机构和业务快速发展的三大变化。第三次大变革从90年代开始。龚浩成、戴国强(1997)把金融改革分为三个阶段:1979——1984年以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建立了中央银行和四大国有专业银行;1984——1992年是金融迅速发展时期,主要是专业银行的企业化以及新型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1992年之后进入全面的实质性改革阶段,决定性的改革任务是把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刘国光、邢偾思、杨启先(1998)在《中国跨世纪三大改革系列丛书》中也把金融体制改革划分为三个阶段:1978——1984年是银行体系的重建,建立中央银行;1984——1992年是初步完成中央银行的职能转变,国家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为向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转变打下了基础,并初步形成了金融竞争的格局;1992年之后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赵海宽把金融体制改革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9年到1988年,第二阶段1989年——1992年是治理整顿的阶段。第三阶段从1993年到1995年,是突破阶段,包括建立了政策性银行和汇率体制改革。1996年之后是第四个阶段。朱纯福(2000)采用了四个阶段的划分方法:第一阶段是1978——1984年,建立中央银行;第二阶段1985——1988年金融快速发展,探索银行企业化道路;第三阶段1989年到1991年,整顿金融秩序,规范专业银行经营行为;第四阶段1992——1999年,建立现代新银行体制。江其务(2002)把我国金融制度改革分为三个阶段:1979——1984年是准备探索阶段;1985——1996是制度框架构建阶段;1997年之后是调整充实阶段。这些划分方式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第一,有的是因为历史距离现实的时间太短,因而整体的脉络并不清晰,导致一些失误;第二,在金融体制改革决策的时点上没有出现偏差,但缺乏从金融功能视角的审视,没有充分显示改革举措与新的共有信念形成和银行功能转变的时滞;第三,金融体制改革与银行制度变迁是不同的事物,针对体制变革的划分与银行制度变迁的时间是有区别的。
(二)对我国银行制度演变的研究
大量的早期研究文献主要针对特殊时期、特殊问题进行研究,没有对金融制度、银行制度的起源和变迁历程进行详细的分析。这主要受制于制度变迁理论基础的不足。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学术界开始重视制度及制度变迁的研究,但主要集中于经济制度、转型经济等问题的研究,针对金融制度变迁的专门研究非常稀少。对银行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体现在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中。而金融体制涉及现金发放与管理、货币流通、金融管制和金融改革等多方面的内容,其内涵与外延与银行制度的概念相去甚远,所以我们只从中选出与银行制度变革相关的内容进行评述。
在金融制度的变迁来看,王廷科(1995)指出,传统集权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制度本身往往被严重压制和轻视。作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关系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配额交易关系”。他还指出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中的非均衡性,即金融制度安排不是效率不具备最优效率,所以具有选择和创新制度以谋取制度收益最大化的动机。但该制度非均衡的概念比较模糊,与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混淆了。在制度结构中,制度非均衡指某制度安排与其他制度安排具有摩擦,从而不能实现其最优效率。依据格罗夫(2002)的观点,在博弈的视角下,特别是在国家模型中,银行制度是依据包括政府在内的参与人博弈决定。按照“国家像一个垄断者一样行动,在不同领域设置不同的产权结构”(诺思,1990),则银行制度非均衡可能会长期存在。从金融制度演变的内生性来看,林毅夫(1999)指出,一个有效的金融体制的性质必然要符合其产业结构的性质,不完全受制于国家或社会团体的意志。在金融资源缺乏的条件下,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干预、甚至政府垄断就不可避免。这就是我国传统金融体制形成的内在逻辑。张杰(1998)、周其仁(2001)对我国金融制度变迁也采用了内生演进的研究视角。
对于商业银行制度,国内学者一般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银行制度变革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商业银行制度进行比较,进而描述其业务管理制度安排、监管制度安排等具体安排。王江(2000)、刘波(1997)均从这个视角研究了商业银行制度变迁的一般路径,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定位和路径依赖等问题。武捷思(1996)描述了我国金融结构的特征,并研究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模式和经济绩效。他的研究得出了一个启示,即从“制度——行为——绩效”的理论视角进行审视,比“制度——交易成本——绩效”的范式更有说服力。但是,这两类研究缺乏历史的跨度,没有采用历史演进的方法描述我国银行制度变迁的特殊性,包括特殊的动力机制和长周期的路径依赖。换言之,对制度的共时性和历时性均未能充分研究。葛兆强(2000)指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实质是一种制度变迁,是不同效率的制度安排替代。郭世邦(2000)提出了制度风险的概念,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五、银行绩效和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一)我国银行绩效的国际比较和实证研究
在2001年度英国《银行家》杂志第7期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最新排名中,按照一级资本排名,中国共有14家上榜银行,其中工行、中行、农行、建行分别名列全球1000强的第7位、18位、21位和29位。按照资产规模排名,工行、中行、农行、建行、交通、中信、招商、光大银行分别排在第15、24、39、31、91、204、223、233位。
虽然在总规模上国有商业银行不比国外商业银行逊色,但其综合指标远低于欧美银行。从1999年全球500强中的上榜银行看,欧洲的银行业平均收入规模最大,每家为218。91亿美元;人均创造的收人和人均管理的资产最多,分别为46。31万美元和697。41万美元。北美的银行业平均实现利润最高,每家达18。15亿美元;人均创造的利润最大,为3。37万美元。我国银行创造了平均员工人数最多的记录,为38。16万人;创造了人均创造收入和人均管理资产最少的记录,分别为5。63万美元和95。50万美元。2001年的数据显示,工行、中行、农行、建行、交行的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13%、0。22%、0。01%、0。34%、0。42%。不仅如此,国有商业银行高达20%—30%的不良信贷资产也远高于欧美商业银行1%不良资产的比例。加入WTO后,银行体系不仅受到外资银行的冲击,而且内部的竞争也可能逐渐加剧。从净资产收益率、资产回报率、资本收益率、收入成本率等指标来看,新兴商业银行具有明显的优势。盈利能力方面,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与4家国有商业银行按资本利润率混合排名,结果是华夏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名列前三名;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为倒数前4名,且与新兴商业银行差距较大,如华夏银行的资本利润率高达23%,中国农业银行仅为0。1%。总成本控制方面,四大国有银行收入成本比率最高,新兴商业银行普遍低于国有银行;资产质量方面,新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资本固化比例均远低于国有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尽管规模大,市场份额高,但经营效益却远落后于一些受行政干扰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除了占有国内的垄断市场份额外,与生机勃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资商业银行相比,显得有些落伍了。面对来自国内外银行的“双重夹击”,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实质性的改革措施,其未来的发展态势将不容人乐观。
2002年新加坡《亚洲银行家》杂志按资产规模排出亚洲银行300强名单,15家国内银行入选。中国工商银行排在第5位,中国建设银行位于第7位,中国银行列在第9位,中国农业银行则恰好排在第10位。与放在新西兰、中国香港、韩国、越南、泰国、印度、澳大利亚、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孟加拉、中国台湾等14个国家和地区相比较,中国大陆银行业的平均资本收益率仅高于台湾地区和孟加拉,位于第12位。与此同时应该注意到,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总额较高,占到了亚太地区20000亿美元不良贷款中相当大比例。
武捷思(1996)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特征进行了研究,指出国有银行存在过渡追求信贷规模、行为中经济理性不足的特征。从股份制银行来看,由于制度层面的改进,使它们获得了更大的盈利能力。赵旭、蒋振声(2001)通过对比国有银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