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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劫不复。
31。当然,在这里,没必要举更多的例子,因为我们都已经很清楚这种严重的后果了。了解了一致性法则之后,我们很快就想将其利用起来,于是就产生了疑问,那就是既然一致性法则在宇宙的物质和空间方面都适用,那么在宇宙的精神空间是否也适用呢?答案毋庸置疑。但除了肯定,就没有什么别的答案吗?
32。的确有人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做出如此回应的人应当补充证据说明问题。这种分歧产生在众所周知的一致性法则上。给出否定答案的人要勇于承担起提供证据的责任究竟在什么地方,一致性法则是不起作用的?
33。提出否定答案的人必须要抛弃自然,进而毁灭科学,最后摧毁人类的思维,并最终将人类自己彻底毁灭,因为人类存在且仅存在于一致性法则所主宰的宇宙中。
34。有一种反对意见很明显很多自然法则似乎与所有精神世界没有一点点联系,而且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比如说,万有引力,它在精神世界的直接实际应用是什么呢?答案有三点:第一,并没有证据表明精神世界不存在。如果精神世界的某一方面是物质的,那么根据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精神世界也必然存在。第二,万有引力可能作用于精神世界。虽然这点还有待证明,但精神世界里可能有一些能量装配超过了引力的作用。当这些能量发挥作用时,万有引力效用只得暂停,就像植物并不受万有引力作用影响就能够茁壮成长,不断长高一样。植物生长的例子体现了其尊重较高法则的同时忽视了较低法则。但还是有法可循的。第三,如果精神世界不是物质的,我们仍不能断言万有引力在那一刻没有起作用,要明白停止的不是万有引力,而是物质本身。
35。这点仍需要继续解释,因为答案尚不完善。就拿刚才举的植物的例子来说,植物的生长或新生事物的活力取代了万有引力,从而万有引力就不再那么惹人注意了。但是为什么在无机世界找不到一致性法则存在的体现呢?这难道不是说明了一致性法则并不贯穿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吗?
36。如果新生事物跟无机世界的联系如此少,甚至比万有引力跟精神世界的联系还要少,那么到底是什么构成了它们的一致性呢?难道自然每科每系都有其自身的法则主宰,法则一致性并不受外界影响,但也无法超越其本身?这不也很明显吗?
37。没错,当我们从无机世界到有机世界,理所当然会接触到一系列新的法则。较低层次的法则在较高级别的空间里似乎并不那么积极活跃。但是这并不表明较低层次的法则已不存在或不发生作用了,实际上较高层次法则的影响盖过了较低层次法则的影响。也未发现较高法则在较低层次的空间发挥作用。这不是因为较高法则一直向下变成了更低法则,而是因为并没有可以引起其作用的物质存在。也就是说并不是法则不起作用了,而是没有让法则起作用的环境和条件。生物法则贯穿生命体,也就是说哪里有生命,哪里就有相关法则,正如哪里有物质,哪里就有万有引力作用一样。
38。在上段中,我们专门列出了一些典型的谬见。我们已经说过生物法则在较低层次或矿物质方面如果有可以引起它们反应的物质存在就一定会存在一致性法则。现在要澄清的一点是法则本身并不会对任何事物做出任何反应。前面已经说过,而且这点也不能过分强调,法则本身只是反应发生的代码。也就是说法则本身不能改变物质的属性与特征,因为法则不是反应的发出者或者操作者。
39。那么,准确地说,生物法则的原理应该是:生物法则在较低层次或矿物质方面如果有可以引起它们反应的物质存在,就一定会存在一致性法则,但法则本身不会做出反应,它只能保持某种属性。如果没有反应发生的刺激物,法则没有保持其属性,那么就跟一致性法则没有任何关系了。
40。一致性法则,像起跑线上的运动员一样,总是做好就位活动,当需要时或是万事俱备时,就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这点我们需要注意一下。在思考时人们总是强迫自己接受这一点。误解经过改正后依然不那么容易被人接受。人们一看到自然法则,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运动、本质、能量等。我们需要将这些一贯的想法清除出脑外,不然就很可能得到错误的结论。素质不高的人很容易将自然法则等同于本质或者原因。现在,只要看一眼我们此时的论题的人,就能明白这个结论显然是错误的。
第三十六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五)
1。接着上面的论述,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在下面探讨一下生物起源。这也是生物界最基础的一种生存法则。正如我所说的,生物起源法则不仅仅适用于生物界、自然界,它在精神世界也是适用的,虽然在精神世界里并没有实实在在的表现形式。自然界中存在可引起自然法则反应的物质,但这样的物质并不存在于精神世界。所以有人会说,生物起源法则效应并不延伸至精神世界,也就是说精神世界里并没有生物起源法则这么一说,或者生物起源法则并不适用于精神世界。在这点上一致性原则好像从自然界到精神世界突然断开了。适用于物质(自然界)的关键法则跟适用于精神世界的法则并不是一样的法则。
2。顾名思义,生物起源研究的是生物体自然界、细胞,还有细菌等。而在精神世界我们根本找不到类似于细胞或是细菌的对应体。所以,结论就是生物起源法则并不适用于精神世界。这看土去无懈可击,就像著名的几何学家欧几里德的第一本力作中的第五命题。我们可以用粉笔在黑板上画下栩栩如生的各种人物,但实际上这些人物并没有真正的生命,它们的结构也仅仅是没有生命的木头或者是石头。
3。这个命题在整个世界都适用。也就是说在太阳、月亮还有众多星球上都适用。如此一来,生物法则的适应范围就显得很宽广。在有生命的地方我们会发现。其构成有条不紊,受同一条法则主宰而有序运行着。
4。自然界的生物存在是因为在其存在之前就有其他的生物存在。生物存在是在前生物存在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样、精神世界的存在是因为精神世界以前就存在。精神存在也是在前精神肯西的基础上才产生的。这就像有了精卵才孕育了美丽的生命。但这并不代表或者说明,自然界和精神界存在有两种法则保证它们可以有效有序地存在运转。我要说的是主宰它们的只有一种法则,即我们熟知的生物起源法则。
5。我们将生物起源法则比做一条绳子。绳子的一端对应的是物质世界,而另一端无疑就是精神世界了。无沦是自然界还是精神界,它们在性质上并没有本质的不同。生物起源法则适应于所有世界,各种各样的世界。它适用于世间所有的一切,无论是将生物起源法则与精神世界联系起来,还是将万有引力与精神世界联系起来,这些看上去很牵强的联系实际上是成立的。
6。虽然这样的推理让我们觉得有些排斥,甚至想不通。但我们已经确信万有引力法则适用于一切物质,不管是太阳还是其他星体,或者小到一粒沙子或者一滴雨珠。同理,在任何有生命的地方生物起源法则也一样发挥着作用。
7。最后我们得到这样的结论:自然界的法则无一例外都适用于精神世界,无论是宽泛的自然法则,还是具体到一致性法则。这并不排除以下两种可能性:一是精神世界有可能会有其新的法则;二是在自然界适用的法则在精神世界并没有十分明显的惹人注意的作用结果。
8。现在我们就来讲讲这两种可能性。我们不会否认,无论我们发现什么东西,总会有发现它的地方。而有时候这些地方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甚至是非常隐秘的。但是,如果有东西在那里,东西就会表现出来,只是其表现方式可能比较明显或者比较隐晦。我们再来看一下我们的结论:生物起源法则适用于自然界和精神界,自然界的法则在精神世界也是成立的。如果一致性法则的命题是成立的,那么唯一能否定这个结论的方法就是:否认精神世界的存在。我们与其放弃法则不如否定客观存在的现象,不是吗,
9。现在就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深人研究。其一,一种精神世界里存在但自然界并不存在的新法则,其存在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其二,假设自然法则在某些情形下在精神世界并没有那么明显的主导作用,而是处在从属的位置,这种“隐身”功能到底发挥了没有?如果发挥了,到底发挥了多少呢?
10。我们并不急于否认精神世界存在着新法则的可能性。那么我们的第一个问题就可以转换成这样了:在自然界的一般情况下,我们从较低层次进化或者过渡到更高层次时,会伴随有新的较高层次的法则产生,并且作用于新物质。这时较低层次的旧法则还是存在,并且依然还在继续发挥作用。
11。假设在精神世界存在新的法则,那么我们自然会期望新法则能起作用,并且期望这种作用能远远超过旧法则。然而,此时旧法则的作用与新法则类似或者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要寻找旧法则作用后的功效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旧法则作用后的功效没有实际影响,它的影响是隐形的,甚至可以被忽略。新法则会重组事物运行法则,让事物受控于新法则之下。这些新法则的层次往往会有很大提高。
12。这样一来,新法则就拿到了控制精神世界的金钥匙,处于掌控的地位。万有引力的确存在,可是一到现实生活中,万有引力就自己隐形了。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很难感觉到万有引力的作用。与万有引力的情形一样,生物起源法则一碰到精神世界就成“半隐形人”,它存在,但是它存在的痕迹,或者说它发挥的效用并不明显。
13。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