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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匹马_三毛-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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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荷西使她感觉人生很有意义,现在教学这件事又让她觉得深具意义。因为,这背后有一种价值和热情在支持她。

    “我是个喜欢背十字架的人——其实也不能叫十字架,我喜欢背东西。背东西的时候使我觉得自己的肩膀还有用。像荷西回家找不到我,简直茫然失措,嗳——觉得自己好有用哦,我的先生怎么那么爱我。现在教书也这样。虽然我知道学生并不是那么依靠我,但在两百个学生当中,我能影响一个,使他上我的课能得到一点快乐——甚至我不敢讲知识——一点舒展,一点点光线,我就一无所求了。”

    其实,文化大学的聘书她已经接过了三次,每次却都因故没有回国。这次,还是在张其昀先生的半强迫下帮她下了决定。

    现在,三毛真是开心。教书,第一,让她感觉终于为国家做了一点事情。第二,以真真诚诚的一颗心,回报了张其昀先生当年因为爱才,体恤她而免试让她进入文化大学选读的大恩情。第三,三毛终于不再是一颗滚石了。滚石不生苔当然很可贵,但老不生苔也不好,有时候,就让它生一点苔吧。第四,喜欢学校的图书馆。拿到那一张借书证的时候,三毛简直快乐死了。“那四十万卷藏书等于是我的了!”她是如此大喜的。黑黝晶亮的眸子,仿如夜空里闪烁的星星。“也喜欢再做小孩子。”叹口气,她满足地标了个句点。昨天过去了

    真不再想从前?坐在我面前的女人仍然坚决的摇摇头。“不要回头,我喜欢罗得的故事。”

    对曾经走过的路呢,有无悔恨?

    “不悔!不悔!”她叫了起来,然后两人乐开了。因为我们同时忆起了金庸笔下的杨不悔。真真想不到,三毛也是金庸迷。

    前阵子,她还写了篇文章谈金庸小说里的人物。结果啊,她的父亲说看不懂,看不懂。三毛说,没关系,凡是金庸迷一定懂。

    这位说看不懂女儿文章的父亲,却是当年任着三毛看书,领着三毛念古文的可爱的父亲。

    三毛读书的一段历史,在一篇《逃学为读书》的自述里描绘得非常详尽。从三岁看了一本《三毛流浪记》开始,她就一跤跌进了书海里。到十五、六岁时,已是成了十足的书奴。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在一次一次的领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这是陈平变做三毛,甚至二毛以前的一毛时代。雨季里的少女

    而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是一个逆子,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因此,她从小不在孝顺原则下做父母请求她去做的事情。”“跌倒过,迷失过,苦痛过,一如每一个‘少年的维特’。”但,“无论如何的沉迷,甚至有些颓废,但起码她是个真诚的人。她不玩世,她失落之后,也尚知道追求。那怕那份情怀在今日的我看来是一片惨绿。但我情愿她是那个样子,而不希望她什么都不去思想,也不提出问题。二毛是一个问题问得怪多的小女人。”

    那一段青年时代的作品,后来收集在《雨季不再来》书里。她说:“《雨季不再来》是我一个生命的阶段,是我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它好不好,都是造成今日健康的三毛的基石。也就如一块衣料一样,它可能用旧了,会有陈旧的风华,而它的质地,却仍是当初纺织人机上织出来的经纬。”就像圣经上雅各的天梯一样,踏一步决不能上升到天国。人的过程,也是要一步一格的爬着梯子,才能到达某种高度。曾在雨季走过的少女,终于挥别了踩在雨地里的年头,走进了沙漠。沙漠的阳光和风雨把她结结实实地变换成“铜红色的一个外表不很精致,而面上已有风霜痕迹的三毛。”阳光下的女人

    “其实,当初坚持要去撒哈拉沙漠的人是我,而不是荷西。

    后来长期留了下来,又是为了荷西,不是为了我。”

    不记得在哪一年以前了,她无意翻到了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正好介绍撒哈拉沙漠。只看了一遍,无法解释的,三毛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她下定决心要去沙漠住一年。除了父亲的鼓励,还有一个朋友默默收拾了行李,先去沙漠的磷广公司找到了事,安定下来,以便三毛去时好照顾她。

    “在这个人为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那个人,就是荷西。

    和荷西生活的六年,是三毛物资生活最贫乏、精神生活最富足的时候。这个在阳光下展露了万种风情的小女人,和她的大胡子丈夫在大漠里白手成家,踏踏实实地过起日子来,先做了柴米夫妻,而后变成神仙眷侣。

    读者简直太熟悉这一对夫妻在撒哈拉的一举一动了。三毛把撒哈拉的故事说得精采又生动,那几年,沙漠是三毛和荷西的尘世城堡。

    “德弗乍克的‘新世界’交响曲充满了房间。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里,慢慢的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直到荷西意外丧生,三毛的“沙堡”、三毛的世界,一夕间坍塌了下来。

    不再迷惑的三毛

    “那一年,和我分离了十二年的父母到了西班牙,我们四个人第一次过中秋节。第二天,荷西就死了。一轮明月,皓月当空,真是人生最大的一个讽刺。”

    挚爱的人走了,三毛的文章里没有哭号。在签字笔一次次填过刻着字的木槽缝里——荷西·马利安·葛罗。安息。你的妻子纪念你。三毛也把它最深沉的创痛铭刻在心上。“对于最心爱的人,你永远不能写他。因为这是我的宝贝,一个秘密,我不再谈了。”

    “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秋天。”写下了这句话,荷西便也钻进了三毛今生的记忆里。

    而今,梦想了一生的职业——农夫,终于在华冈有了一百亩田。“快乐的。”三毛说。

    “我从来没有展望过将来。而生之迷惑到最近才比较开通。还是有痴迷,譬如在工作和游戏的时候。但不惑了。”人生在三毛看来,是一条时间的江河。大江东去的时候,两岸风景如何交替变换,并不在人的掌握里,可是那条江河总会奔流到大海里去的。

    “就是今天,让今天活得平安、快乐、充实,才是最重要的。”

    在《明日又天涯》里,三毛写道:“明日,是一个不能逃避的东西,我没有退路。”

    “再也没有鬼哭神号的事情了,最坏的已经来过了。再也没有什么。……也曾对你说过,暮色来时,我会仔细的锁好门窗。也不再在白日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因为我很知道,昨日的风情,只会增加自己今日的不安全,那么,我的长裙,便留在箱子里吧。”

    可是,三毛你偶尔也会忆起长裙花枝招展飞扬在风里的春天吧?

    当时萦绕在恋人身边,你那清脆的笑声,还记得吗?至情不死,一刹永恒

    三毛记得的。这一生无数的情缘,就是从初恋开始。

    “初恋是人生很重要的阶段。它使我们知道除了父母之爱,还有男女之爱。我把初恋列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初恋往往都是失败,但这是第一道楼梯,非走不可。但意义重大。人的一生可以忘记很多个很多个曾经交往过的朋友,却忘不了初恋的情人。并不是这个情人是那么永恒,而是这个里程碑是这么重要。”

    就三毛来讲,初恋的失败是因为没有走到一个可以成全的年纪。那时候,两个年轻人没有共向生活的条件,如此的无助,前途一片渺茫。能掌握的爱情虽然真,却往往不能落实。环境使得相爱的两个人终于屈服了下来。

    然后呢,一个女人在一生中,总会碰到一些情缘。“但这种情缘我认为,并不一定要开花结果,但还是有情。情深不深呢?在那一刹那间可能还是很深的,但不是一个永生的情。然后做了一个人的太太,我知道这一生是属于一个人的了。以前寻寻觅觅,那刻是蓦然回首了。”

    王国维《人间词话》里说的人生三个境界,其实也是爱情的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是初恋。然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虽说情到深处无怨尤,但后面可能没有结婚做背景。最后,“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就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了。以前的都不对,所以不成。可是乍然回首,哎呀,就是你嘛,我要嫁给你。就是这样。我觉得很合自然的。”

    结婚,不是为安全感。至少对三毛来说不是这样的。也不是为有个家,还是为了人,要跟他共同生活。“而且必要有一张纸,上面写着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大家签下去。我觉得这个形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种形式。虽说世上何必拘于形式,况且三毛又是个最不看重形式的人,可是在爱情上,每一个人都有它表达的形式。对我来说,当我把我的名字写在那张结婚同意书上的时候,是个最慎重的形式了。那不是仪式,而是承诺。”

    “结婚很好的,我觉得。嫁对人的话,真是人生最好的一件事。”三毛如是说。

    因为荷西了解三毛。了解三毛是他的太太,是一个持家的女人,而且绝对了解三毛的风情。在荷西面前,三毛觉得自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女人,她美丽的风情全然为荷西展露。

    而在三毛的眼前,活出来的是荷西是一个完完美美的男人。“我真是喜欢他!”三毛说:“至于我写出来的东西,我不一定要他了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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