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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一出生,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为了面对它,也为了适应它,求得生存发展,儿童会有一种蒙台梭利所说的特殊“力量”来帮助他。这种特殊力量会帮助他从复杂的环境中,自动地选择成长所需要的事物。并且会使孩子主动地尝试、摸索,快速地了解和学习这个“人”世界的光怪陆离。也使他不得不看,不得不听这些目不暇接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了和他心肉相连的你)。
可是这种内在的敏感动力并不是永远的,到了6岁以后几乎就减弱了。这种看不见的生命力共有两项,其一是“吸收性心智”,其二是幼儿期间的“敏感力”。
蒙台梭利主张儿童的成长受内部潜能的驱使,但又说这并不意味着儿童的发展能在脱离外界环境的情况下自动地实现。她认为婴幼儿具有一种下意识的、不自觉的感受能力与特殊的鉴别力,简称“吸收心理”,即能通过与周围环境人和事物的密切接触和情感的联系,获得各种印象和文化,利用他周围的一切塑造了自己,从而形成心理、个性和一定的行为模式。蒙台梭利认为幼儿这种自然吸取和创造性的功能是成人所没有的,儿童在幼年期所获取的一切将保持下去,甚至影响一生。她要求教育者和教育机构必须为儿童提供尽可能丰富的精神食粮,供儿童吸收,并且认为这种需要如同生理胚胎期的胎儿需要母腹这样一种特殊的营养和保护环境一样重要。
大人在面对一项新的事物时,可以借用旧经验来学习。例如你初次到非洲去,听见那儿的人发出一些叽里呱啦的声音,就算你听不懂,你仍会判断那是“语言”。而孩子呢?从完全黑暗的母体,滑进这个全然不同的世界,没有任何经验,智力也还没有成熟,“吸收心智”这项内在的助力,就会驱使他“潜意识”地从环境中大量地、且全面地吸收,就像照相机的感光底片一样,将外界的印象全部摄入,然后内化成自己的东西,也就是从无到有的快速累积、储蓄底基。然而这种潜意识的摄取,大约到3岁以后,便会转变成有意识的吸收。也就是3岁前创造出功能(例如:孩子一出生,不会说话,他会从听、看的刺激中学到说话的能力),3岁后这些功能会开始快速发展(1岁半后,孩子的语言能力不仅进展快速,而且会得到字、语、句的全面发展)。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吸收心智和敏感性的培养 (二)
孩子在“吸收心智”驱动下的学习,不仅与大人不同,速度更是惊人,儿童就因为有这种能力,才会从“无”到“有”地奠定下智力的基础。
在“吸收心智”的基础上,蒙台梭利受荷兰生物学家德弗里的影响,认为生物界存在一个事实,即各类生物对于特殊的环境刺激都有一定的敏感时期,这种敏感期与生长现象密切相关,并和一定的生长阶段相适应。例如,毛虫在初生后第一阶段对光很敏感,为了得到强光,它爬上树梢。与此相关联的是树梢有最嫩的叶子,适于幼虫食用。当毛虫长为成虫后,可以吃较大的树叶,对光也就失去了敏锐的感受力。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与这一生物现象类似,也有各种敏感期,在发展过程中也经过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某种心理的倾向性和可能性显示出来,过了特定的时期,其敏感性则会消失。
敏感力是表示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会有某一段时间,只对环境中的特定事情,涌出如泉水般的最大兴趣和不断地主动触摸、模仿或学习的举动,而且成果惊人。例如:处于语言敏感力表露的时段(我们称之为语言敏感期),儿童会对语言产生最大的兴趣,他以模仿大人的用语来快速学习,在语言的字汇容量与表达力上,更是神速地增加。他不需要文法书,也不需要词类表,他自然而然就能经由环境,学习字正腔圆的各种语言。
更例如:小婴儿出生到某一阶段,会自然地学爬,以至于学走路,那是因为到了这件事情的敏感期,孩子自然而然地就学了,而且也得到最大的效果。假如错过了该项智能发展的敏感期,以后再想学习,不仅会失掉学习兴趣,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也会加上数倍呢!
在这些感官的敏感期内,大人应该提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孩子充分学习。忽视孩子的敏感期,将延缓儿童发展的速度。
蒙台梭利还试图对儿童的敏感期加以区分,提出儿童从初生到5岁是感觉的敏感期;秩序的敏感期是从1岁多到4岁左右;语言的敏感期是在出生后两个月到8岁;动作的敏感期约从初生到6岁。
儿童在每个特定时期都有一种特殊的感受能力,这种感受力促使他对环境中的某些事物甚为敏感,对有关事物注意力很集中、很耐心,而对其他事物则置若罔闻。她认为这种注意不是出于单纯的好奇,而是在一定的时期由于本能与特定的外部特征之间的密切联系而产生的一种兴趣,是从无意识深处产生出来的一种热情,又由于满足了需要而得到快乐,增强了自己的力量。通过各个敏感期及不同活动的交替进行,儿童在一种稳定的节奏中,在一个不停地燃烧着的火焰中进行着人的精神世界的创造工作,并逐渐形成自己的个性特征。
环境对于敏感期有无作用呢?蒙台梭利认为,敏感期是在一定的外界环境中出现的,环境提供了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环境与儿童的内部需要协调一致时,一切都会顺乎自然地实现。如果儿童不能在敏感期从事协调的活动,或者说如果缺乏适宜的环境,儿童就将失去并永远失去这个自然取胜的机会。正因为敏感期是有时间性的、会转移的,所以成人必须善于识别,并努力创造条件予以最大限度地利用。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自由必须以纪律为前提
在谈到有关在“儿童之家”所使用的方法时,蒙台梭利说:“我的方法重要处不在它本身的组织,而是在孩子身上所产生的效果。孩子本身自然地表现出这个方法的价值,就好像显示人类内在发展的法则一样。”
“自由”是蒙台梭利“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简单地说,蒙台梭利认为强制的教法,对儿童——特别是学龄前的儿童有害无益,必须把孩子的头脑解放出来,否则这些民族幼苗的发展不会健全,同时,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与生俱有的基本人权。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用这种自由的教法对孩子进行训练,除去“不好”的混乱,但给予有秩序的及最大“好的”表现自由。所获得的结果是很令人惊喜的,因为孩子显然很爱做这些练习,从动作中所表现出的镇静、井然有序,更胜过要求他们尽善尽美,因为前者已使他们具有“优雅”的举止。这种出自内心的纪律感及整个班级所表现的守秩序,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最令人吃惊的结果。
但是蒙台梭利的教育自由却不是放任。她是以孩子能“独立”为前提的重视“秩序”,她认为:“唯有在秩序中,才能顺利地进行一切的事务(包括教育在内)。如果人体内生理器官的活动相互矛盾的话,人就会生病,甚至于死亡。”
所以“秩序”不但是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日常生活遵循的法则。
该如何“自由”教育呢?蒙台梭利解释说:对孩子应该以教育他们能独立为前提,允许儿童依其“内在的需要”自由地去选择“工作材料”——教具,自由地进行“工作”(操作)。
蒙台梭利对老师们说:“这并不难,你只要冷静地观望,保持一种尊重孩子的行为态度,使孩子在获取经验时,有完全的自由,在他们工作时不要干扰他。”
蒙台梭利教育将秩序与自由完美结合,孩子可以自己决定玩什么,玩多久。可是,这种自由是有前提的,孩子必须遵循一定程序。比如,把一样东西收拾好,然后再玩下一样。有了秩序,才能保证自由活动有效进行,教室里不会乱作一团。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了充分的自由空间,孩子的能量有了正当的去处,才不会处处与老师作对,成心破坏秩序了。
根据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学说,儿童的生命潜力是通过自发的冲动表现出来的。这种冲动的外在表现就是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对传统教育压抑儿童自发冲动的做法给予猛烈抨击,声称“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个人被束缚在课桌椅上”。她对于传统教育用惩罚或奖励来威逼或诱逼儿童服从外加的、强迫的纪律这一作法也进行了批评,认为即使采用奖励这种似乎和惩罚不同的刺激,也只能产生非自然的或强加的力量。
蒙台梭利提出,真正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是给学生以自由,即允许儿童按其本性个别地、自发地表现。对儿童的自由活动采取何种态度,是区分教育优劣的分水岭。她还指出:如果说新的科学的教育学是起于对个体的研究,则此研究必须专心于对自由儿童的观察。她还认为,如果要以最简略的言语来概括她的方法,即:它是建立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自由”的教学法。
为了有利于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按照前述所谓有准备的环境,精心布置了一个给儿童以充分自由、便利的活动场所。在这种环境中,打破了成人强加给儿童的观念:动就是坏,不动就是好。蒙台梭利认为,允许儿童自由活动,这是实施新教育的第一步。在自由活动中,儿童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这正是激励他们发展的最大动力。
那么,在“儿童之家”里要不要纪律?如果要纪律,自由和纪律是什么关系?二者能否协调?通过什么来协调?在有关问题上,蒙台梭利提出了一些独特而耐人寻味的思想。
在要不要纪律的问题上,蒙台梭利肯定地回答:“儿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