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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也曾以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关系:“例如有些小孩一生下来,母亲即撒手人寰,那么小孩所学会的东西很明显的不是经由母亲所教的。”这完全是人一生下来,就有适应环境的本能,帮助他生存,甚至驱使他去发展未来生存必备的生理或心理机能。也就是说,人类的各种智能与体能都是因为适应环境而增长的。
智能的成长,除了因为先天年龄的限制,而呈一定的发展规则外,个体与环境相适应的好坏,亦是促使智能成长快速或者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蒙台梭利认为:“个体与环境相适应的结果,是和两者之间的内容(品质、频率和数量)以成正比的关系而发展的。”
也就是说,假如能给儿童一个非常丰富,能提供学习刺激的“环境”,而儿童在这环境中也能勤勉,多方的去“适应”,那么智能成长的速度和品质必将是很好的!
蒙台梭利科学的幼儿教育,推翻了以往以大人为中心点的教育观念,真正地实践了以孩子生命力为活动中心的教育目标,所以它是一种新的教育。蒙台梭利以她科学的客观观察,发现了儿童的独特的生长秘密(法则),也发现了“成长”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环境”、“教师”(大人)与孩子之间必定要有一个紧密性的联结,利用这三者间的不断相互作用,帮助孩子正常发展。
于是这种“实事求是”的方法,不再有一成不变的刻板模式,它不断地从试验中求事实,再由事实中寻找方法的科学精神,这正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最大特色。
蒙台梭利受卢梭、柏格森、麦独孤等人及宗教的影响,提出儿童不仅具有肌体,还具有一种内在的生命力。儿童的生命力“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正像一个“生殖细胞”一样,确定着个体发展的准则。
她说:“儿童的生长是由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的,儿童的生命就是根据遗传确定的生物学的规律发展起来的。”蒙台梭利还指出,人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他们没有意识到生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儿童具有一个积极的精神生命,”因而“有意无意地压制”儿童,在教育上采取了一系列错误措施。由于大力推崇内发论的缘故,因此她在谈到环境的作用时声称:“环境无疑在生命的现象中是第二位的因素,它能改变、包括助长和抑制,但它从来不能创造。”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长期的教育经验又使她坚信,环境对人的智力、心理的发展是举足轻重的,决不可忽视。因此有时又说:“把头等重要性归因于环境问题,这形成了我们教育方法的特点。”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感官训练
重视幼儿的感官或称感觉训练和智力的培养,这是“儿童之家”的重要特色,也是蒙台梭利方法的一大特点。
在《蒙台梭利方法》一书中,约四分之一的篇幅专门论述感官教育及与感官教育有密切联系的知识教育。蒙台梭利重视感官教育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儿童正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为了不失时机,使感官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第二、感官是心灵的门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的重要性。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在进入“儿童之家”以前,已在无指导的情况下吸收和积累了大量杂乱的印象,而正确的智力活动是建立在清晰的概念之上的,故整理印象应是智力发展的第一步,这也需要通过感官教育才能办到。
第三、与蒙台梭利早期从事特殊教育时所形成的一个基本信念,即“智力低下与其说是医疗问题,不如说是教育问题”有关。她认为通过感官教育,可以对某些因感官存在缺陷而影响心智发展的儿童进行及时补救。只要这些感官缺陷在敏感期之前被发现,就有可能通过感官教育得到较大的改善。
基于上述认识,蒙台梭利极为重视感官教育。她的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其中以触觉练习为主。她说:“幼儿常以触觉代替视觉或听觉,即常以触觉来认识周围事物,因此更应该重视触觉。”这一主张和卢梭相似。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读、写、算的练习
在是否让幼儿学习读、写、算的问题上,一般的心理学家认为,幼儿期的主要任务是获得生活经验,及通过活动、游戏等形式去发展各种能力,不应过早学习文化知识。与此相反,蒙台梭利认为,3到6岁的儿童已具备学习文化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与具有吸收力的儿童心理特点一致的。教育者应当利用这种能力,为儿童准备适当的教材、教具,并提供正确的学习途径。下面主要以写字为例简介蒙台梭利教幼儿学习的有关方法。
在“儿童之家”里,可谓异乎寻常的是,蒙台梭利打破常规,将写字的练习先于阅读的练习。她认为文字的书写关键在于握笔,即肌肉的控制能力,因此,主要通过触觉的训练就能循序渐进地过渡到书写练习。蒙台梭利识字法的渐进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阶段,练习执笔、用笔的机械动作,训练儿童的肌肉机制和握笔能力。属于手工作业的绘画练习可作为握笔能力训练的间接准备。
第二阶段,掌握字母的形体,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
(1)通过视、触、听觉相结合的练习,了解字母形体。可以从砂纸上剪下大型的手工体字母,贴在方形的硬纸板上,让儿童把视、摸、描和发音结合起来。
(2)辨认字母的形体。即当儿童听到某个字母的发音时,能从教师所给出的一些字母中辨认出该字母的形状,并选出来交给教师。
(3)记住字母的形体。教师可将字母放在桌上,几分钟后,再问儿童:“这是什么?”以使儿童巩固记忆。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上述步骤,儿童可以掌握字母。当儿童熟悉字母后,就可以给儿童一支笔,临摹字母,开始练习写字。
第三阶段,练习组字和词。由于意大利文的拼写和发音十分接近,因此这一点对儿童并不困难。蒙台梭利受德弗里“突变理论”的影响,认为儿童由于通过多次的触摸等活动,知道了字母的形状,很快就能“爆发”出写字的欲望和能力来。这时他们会连续地写,到处去写包括路上、门上、墙上乃至面包上。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这种举动不是为了执行任务,而是服从内部的冲动。在“儿童之家”中,据说4岁的儿童毫不费劲地就学会了写字,这在当时曾被视作奇迹。
掌握了文字书写的技能之后,儿童再转入阅读学习。阅读教学及算术教学也都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程序,有时可采用生活中的实例,但主要的途径仍然是各种感官教具。
蒙台梭利经过实验,证明所有儿童都具有学习读、写、算的能力,遗憾的是人们并未认识到6岁前的幼儿已进入学习的敏感期,并否认他们有学习读、写、算的可能,这就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发展。
蒙台梭利的上述思想为儿童的早期文化教育提供了理论和范例,富于启迪和借鉴的意义。
很多其他国外教学法都不在幼儿园阶段教孩子识字、做算术。但蒙台梭利教学法则不同,它使用多种作用于感官的教具循序渐进且科学地教孩子阅读,并在算术、自然知识等方面打下扎实基础。有能力的孩子还可以接触到很多颇为高深的内容,比如平方、立方的概念,太阳系九大行星等自然与物理知识。成年人往往觉得不可思议,学龄前幼儿怎么能理解这些复杂知识呢?但当你仔细研究蒙台梭利教学法后就会恍然大悟。
第四部分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日常生活技能的训练
蒙台梭利把身心协调,手脑结合的活动或称“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关键和指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全部要点也在于联合手与脑的动作。她声称:“自由就是动作”、“动作是生活的基础”,动作练习具有发展智力的作用。她认为如果儿童在每个发展时期都能够从事适合其自然需要的,既动手又动脑的特殊工作,就可以造就和谐的个性。
教导孩童“动”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因为他们必须先具备各式协调的动作。如果没有适当教导,他的动作便会乱七八糟,而这类杂乱无章的动作正是儿童的特征。这“动”的现象便构成了儿童所谓的“不听话”、“顽皮”。
通常大人对付这些举止是反复说着无用的话:“不要乱动。”然而,从这些动作里,儿童正试图将有益的动作组织融合起来。因此,我们必须停止那些把孩子搞成静止状态的无益言词或举动。
蒙台梭利认为,应该对他们的动作下达命令,注入规则与秩序,促使他们早日学会真正想做的动作。这也是儿童在这个年龄该完成的教育目标——训练肌肉。一旦孩童有了方向,动作有了明确的目的,孩童便会安静下来且心满意足,成为一个热切积极的工作者。这种“动”的教育是促成“儿童之家”规律的主因之一。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练习,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动作练习实现的。它们属于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则为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日常生活训练更重要的目的,是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良好发展的基础。
而这些练习也可以培养社交能力,比如说:活动室里的蒙台梭利教具只有一套,所以当一个孩子在玩倒水的工作,另一个孩子也想玩时,她就必须“等待”。更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提供了孩子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促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