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很好这件事尽快拿去让皇帝批了安排下去,再就是柔然公主的和亲婚事,上次被燕无忌破坏了没有补办,这事不能再拖延了,否则北边不宁。你们怎么看?”高欢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是朝孙腾说的。于是大家都等他发言,孙腾正色道:“这事好办,大王要是信得过我,就交由我去处理,半个月之内定会准备好一切。”
高欢对二哥孙腾办事还是很放心的,当下拍板道:“那就依二哥所言,尽快去处理吧。”随即转头对老夫子慕容恒说道:“现在最要紧的是大后天的阅兵仪式,这次主要是为了彰显我们的武力,我想搞得越隆重、盛大越好,您觉得呢?”
老夫子闭目养神,稳如泰山般的捋着胡子,淡淡的说道:“不但要隆重,还要大肆对外宣扬,把西域各国以及南梁国的使节们都喊来,让他们好好瞧瞧我们中原武力盛会。”高欢点点头说道:“我也是这么个意思,这事就让大哥去办吧。”司马子如立刻双开应承下来。
“我希望大家在阅兵之日盛装出席,把我军的威武气势都展现出来,给邺城和天下的百姓们看看我们的实力。没什么事就都先去忙吧。”高欢最后总结道。大伙便纷纷退场离席各自回家。
三天后,邺城南郊的猎场,高欢穿着采凰为他精心准备的豪华礼服,配上祖传的朴刀,青蛉宝驹也被打扮了一番,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威武霸气英俊潇洒。只见高仲明也穿着时髦的小短卦搭配行军裤,一双做工考究的牛皮靴子蹬在脚上,看来比高欢还神气。慕容恒虽然年纪大了不能骑马,但是为了这阅兵特地专门找额吉特借来汗血宝马一匹,他和徐明之一样身穿儒服,头带发冠,显得十分飘逸洒脱。一股军师的味道油然而生。
接着就是各家军队方阵开始陆续集合,整个校场里人头攒动,大家都穿着华丽的铠甲,装备这精美的武器,都跃跃欲试的要进京面圣了。
随着时间临近,高欢对高仲明说道:“跟他们开始列阵,准备出发。”高仲明应了一声诺,赶紧骑着宝马一溜小跑的来到校场前队众将士大声喊道:“大王有令,开始布阵,准备出发!”当下所有人都肃然起敬,按照之前安排的顺序开始列队布阵。
首先走在最前面的慕容绍宗的军团方正,他今日也是盛装出席,跟在开道的骑兵后面而行,身后是骑兵队和步兵方阵,以及鼓号手。作为第一个出场的方阵,他们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慕容绍宗在接到高欢出发的命令后,小心翼翼的跟手下说道:“都打起精神来,我们是第一个进城的军队,别给我丢脸。”说完鼓号手敲起战鼓,部队开始步伐整齐划一的朝着城内行进起来。
紧跟在慕容绍宗后面的是司马子如和孙腾的部队方阵,他们因为是文官职,没有直属部队,所以把高欢的近卫团调拨了两百人过来,经过半天的紧张操练,算是比较整齐的动作,但是因为大部分是步兵,所以显得不怎么有气势,但是扛旗手显得十分兴奋,大步子走在最前替第二方阵开道。
第三队的是贺拔胜的骑兵团,这就比较有气势了,连骑马扛起的军卒都穿着亮闪闪的新制铠甲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面,然后走到城门的时候开始吹鼓号角,呜呜声让人听得血脉喷张激动万分。
整个邺郡的百姓都在这一天挤到京城里来看热闹,从进城门的街道开始一直往北到皇宫门口,除了负责警戒的军队,剩下的都是看热闹百姓,有将近十万人。这一天整个邺城的消费量激增,每家饭庄客栈都挤满了人,连小吃摊都座无虚席。大家都在等着看大阅兵的盛况。
第四队进城的是高岳的部队,他自己身披华美的丝质长衫,内穿贴身金丝小铠甲,头戴金冠,显得豪气十足,为了这次阅兵,他连老婆的私房钱都拿来花完了不算,还外借了几千两银子,就为这次出出风头,他所率领的军团原本是隶属高欢的禁卫军团,所以在军容军姿上无可挑剔。最夸张的是他还给自己的军团搞来两门重鼓,每只鼓前站着一个光膀子大汉,一辆马车拖着一只鼓前进,这震耳欲聋的隆隆鼓声简直是全场的焦点让人不注目都不行,高岳自己对这个设计的效果感到很满意,钱没白花!
第五队进城的是高敖曹和李二虎的混编部队,两人的军团里就像事先说好的一样,明火执仗的遍布着两军的旌旗,看来声势浩大的样子,高敖曹面无表情的走在前面,后面是频频向围观百姓们招手示意的李二虎,百姓们的热情让他感到十分受用,一种从没有过的被人关注和瞩目感让他觉得自己帅到不行,美到掉渣。
脸变得百姓热情如火的跟阅兵方阵互动,沿街二楼的人们甚至撒着花瓣放着烟花,这果然很提振气势,虽说以前也有人搞过阅兵,但是从来没有这样正规、豪华的组织过,不要说百姓们觉得新鲜,就连朝廷里的文武百官都觉的开眼,看着这场阅兵式大有豪气在心中的自豪感,感觉宇文泰什么的还有南梁的萧衍这些鬼都不是个,都会被高欢的军团所征服。
这就是高欢和慕容恒所希望的通过一场阅兵看到的效果,既安定了国内人心也震慑了外国敌对势力的蠢蠢欲动。
最后进城的是高欢的部队,他带着和慕容恒徐明之两人行进在方阵中,高仲明耀武扬威的走在最前开路,这支部队在高欢的强烈建议下,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军被装扮的个个如同凯旋归来的将军般,装备豪华精美,而且他还特地从巴蜀杂技团里找来两头大象壮气势。北方人基本都没有见过这种庞然大物,一到现场简直就达到正常阅兵的高潮,百姓们疯狂的追随着象兵的脚步,一边欢呼一边呐喊,搞得比高欢还激动兴奋。
孝敬帝和皇后在皇宫城楼上正百无聊赖的等着阅兵方阵进城,但是随着渐渐临近的鼓号声,人们的欢呼声,以及鞭炮声,皇帝不自觉的起身,看着城下渐渐行军过来的慕容绍宗军团,那些王公贵族朝臣们还有西域使节也都纷纷起立驻足观看。
第一百十四章 庆功宴(求推荐和收藏)
大家都凝神闭气的看着这些威武雄壮的部队方阵一个个从眼前经过,不单是那些贵族大臣、西域使节们被震住了,连孝敬帝自己心里都暗自感到害怕,原来高欢的势力居然强大到这个地步,如今这天下估计能别和他相抗衡的人应该不多了,一统天下难道真的会被他实现?那自己算什么?终生做高欢的傀儡?不,孝敬帝使劲摇摇头,这不是他要的结果。一旁的皇后看他面色不好,上前关切的问道:“陛下,陛下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第一百十五章 酒醉惹恩爱(求推荐票)
可是这次出征的军卒有十万多人,将官校官就差不多有近万人,这可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加上阅兵式和庆功宴的开支,几百万银子就瞬间没有了。‘可是高欢一点都不心疼,可能是因为他觉得钱来的太容易,也可能是他压根没把钱财放在心上,。其实要是按照前世他的月月清生存状况,他对钱财那是看的比命还重,可是穿越以后这些年,他一步一步走上权利的巅峰,有些思维意识都改变了,越是权力大的人越是不在意金钱这些俗物。
能让人拥戴你,助你夺取天下这才是高欢的心里的意图,好不容易穿越一回,不在历史上留下一笔浓墨重彩,岂不是对不起老天爷对他的照顾?所以只要金钱能买来人心,金钱能换来权利,他都干。
只是高欢对皇帝的身体感觉有点不妙,不会是要挂吧?他心里暗想。
台下的酒席座位是按照级别分别而坐,几大军团长们坐在一桌上,各个军团的将官校官分开坐,剩下的就是一般的军卒坐在最远最角落的地方。
高欢在请示孝敬帝以后代表皇帝分别给那些将官们敬酒,这让他们感到受宠若惊,从来没有一个主将会与将士们同吃同住一起吃苦,现在还亲自下来给大家伙敬酒。这简直实在历史书上描述才有的事情。这让他们很感动。
要知道那个年代级别森严,上司是不太可能和下级同行同住,更别说在一个锅里舀食吃。‘他们见到的军官都是趾高气昂,平时对他们不是打就是骂。可是自从跟了高欢,他的军官纪律森严。打骂军士都是犯法的。野外作战更是从不扰民也不会抢劫百姓,这比那些军阀势力的私兵家将的举动强太多了。
所以很多人愿意为高欢作战,因为他爱兵如子赏罚分明,一个军卒立了功都会被他亲自嘉奖,即便是像高岳这样的大将犯了错也会被处罚,大家觉得跟着这样的主子才有盼头,也有实惠,乐的为其卖命。
整个庆功宴进行了近两个时辰,万人聚会的场面确实惊人。也是大手笔,那些西域特使现在对高欢和东魏的实力有了明显的认识,那宇文泰跟他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虽然关中偏安一隅少无战事,但是土地贫瘠和自然资源稀少这是个无法突破的硬伤,加上人口稀少,和高欢的对决就显得力不从心。
高欢对那些外国特使也没少下功夫,能金钱贿赂的就出大价钱在邺城给他们分别购置房屋田产,反正孙子们也带不走。喜好女色的就用美女去勾引收买。反正这些美女都是可回收循环使用的环保产品。这就是这颗现代大脑带给他的思维优势。
高欢现在渐渐明白一个道理:玩政治的自古以来都没有一个是好人,你就细琢磨吧。他也不能例外,但是他可以用天下百姓的安居乐业来安慰自己,告诉自己有些肮脏不堪的事也是不得已为之。没有选择的余地,都是为了大家伙,他愿意去当这个坏人。
皇帝最后是被人抬回去的。因为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他三杯酒下肚还喝高了。高欢暗地里让慕容恒和花公公打个招呼。万一有个什么事一定要及时送出消息来。这是在担心皇帝撑不住?
高欢回到齐王府已经是深夜,这一天给他累的。回到家里,高仲明上前小心的问道:“大王今晚去哪个房里?”高欢这才想起来,为了公平起见娄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