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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灵
☆、一归来
这世界充满了大男人,所以才有了贤妻。
不要将这“贤”字想得太高尚,其实追根究底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付出。
——这是莫语的感悟。
她十四岁嫁进李家,成婚那会儿,所有人都认为是她高攀了,李家尽管不甚富裕,但他们是书香门第,而她爹却是个土生土长的猎户,上数三代都是如此。
她的夫君大人原也是个读书人,因为乡里抓壮丁实在太狠,作为长子,他不得不牺牲掉自己的前途,在十五岁那年,毅然随军到北地戍边,莫语嫁进来那年,是他从军后头一次回乡探亲,因为年近二十五,家里不得不在匆忙之间给他找个媳妇。
当兵打仗的,不知哪天就会身首异处,所以尽管是书香门第,也容不得他们挑剔人家女娃儿,毕竟这世上有胆做寡妇的可没几个。
当然,莫语并不是胆大,只不过当时她急需离开娘家,已经十四了,若还像跟草干似的杵在娘家等着父兄养活,话好说,但嫂嫂们的脸色可不好看。
她向来懂事,又自小没娘,所以很懂得看人脸色度日,趁有媒人上门时,也就赶快点头应允了,不管是不是要当寡妇,总之先嫁出去再说,有了男人的女人在这世上方可立足。
没什么可怜或可悲,这只是一种生存方式。
如果这世上没有男人,女人可能会活得很好,但因为有了男人,而且是他们在主导天下,所以她们就必须学会利用工具。
莫语嫁进门三年,只在洞房花烛那晚见过丈夫一面。
可因为胆怯,她没敢偷看太多,只依稀记得他个头很高,手上很多伤疤。
那晚他并没对她做什么,一个二十四岁的大男人对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能做得了什么呢?尽管世人都是这么做的,但他没有,所以莫语觉得他是个好人,至少他还懂得爱护孩子不是?
在婆家的生活自然没娘家来得那般惬意,即使娘家也没多少福可享,但至少那儿有她的至亲,就算嫂嫂们看她不顺眼,但父兄终归是父兄,不会对她太过苛责。而婆家就不是了,尤其你还是一个高攀进来的人。
婆家的人口不算多,以乡里的生养水平来说,李家的子孙并不算兴旺,李政然下面有两个弟弟,政亦和政昔,还有一个妹妹欣乐。
李政亦比较争气,二十岁就考过秋闱,中了举人,更娶回了乡绅赵家的长女,那一年李家最是风光,虽然莫语也是那年嫁进李家的,不过她是年头,与年尾这场奢华的婚礼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没办法,无论从男方的才能还是女方的家世,他们夫妇都不如人家,如何作比?
李政昔就没有二哥的好才气,前年中了秀才之后便一直停步不前,而且不务正业,除了与他那些文友们开茶会、感叹如此浊世之外,还真没什么事情可做,所以近来很让婆婆头疼。
小妹欣乐到是相当安分,与莫语同岁,至今尚没有婆家,实在是婆婆认为以李家现在的家世,实不当让女儿嫁得太委屈,可在镇上挑来拣去,总没看上一个顺眼的,说起来也真是让人感慨,除了他们李家的男儿,镇上竟没半个像样的男人啊。
如此数典下来,全家似乎只有莫语的身份最低,若是再晚个一年半载,相信婆婆绝不会看上她,怎么说政然也是举人的哥哥,怎能娶个猎户的女儿当媳妇?
这么看来她让婆婆看不上确实是罪证确凿,所以她平常十分小心,连走路都拿捏好尺度,免得遭遇无妄之灾。
年前冬至时,李家长子,也就是她的夫君大人终于让人从北边带了书信回来,说是年后便要归乡了,这让婆婆又是高兴又是伤心,高兴他没死在战场上,伤心这十几年兵役坏了长子的前程,政然比政亦还聪明、懂事,若非这该死的兵役,他本来不该是现在这样。
知道婆婆最近看她不顺眼,莫语也躲得很勤快,与一个太过强势,且又没办法与她为敌的人来说,躲避是个好方法,不是谁怕谁,而是反正她已经在气了,你又何必看着她让自己也气呢?两个人中有一个不开心总比两个人都不开心要来得好一点,不是?
所以她最近嫌少与婆婆碰面。
刚拆下织机上的布,就听门丫鬟冬儿在门外喊她。
冬儿是二弟成婚那会儿买回来的,自那之后,他们也从乡下的小房子搬进了镇上这栋两进两出的大院子里,与冬儿一起进门的还有一个长工,两个婆子——举人老爷家里怎能连个下人也没有?自从下人来了之后,莫语到也清闲了不少,不必做太多家务——她那婆婆虽然强势,但更爱面子,所以尽管看不上她,也不会让她做太多有失身份的事。
“少夫人,老夫人让你赶快换身衣服,报信的来说,大公子昨天就到了县里的驿站,今天一早就往家赶,可能没多会儿就要到家了。”
听冬儿这么一说,莫语还真有点紧张,怎么说那也是她的夫君啊。
在箱子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出一身能见客的衣裳来,月白的缎袄,墨绿的罗裙,这身衣裳还是二弟成婚时,婆婆请人给她做得见客的衣裳,平时没什么机会穿,今天到派上了用场。
对着铜镜细细梳好发髻,女为悦己者容,妇容也是七出之一,要特别注意。
因为不常出门——事实上一年也就出去那么三四趟,与弟媳的举人夫人身份不同,她这边除了娘家人也没什么客人,所以嫌少打扮,也就没什么胭脂水粉之类的奢侈品,所以梳好穿好之后,下面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会儿若去弟媳那儿借,似乎又有点说不过去,瞧瞧眉毛还算过得去,只点了些胭脂在唇上,不会太素淡,更不会过于招摇。
等人是件痛苦事,尤其不知归期的人。
婆婆见子心切,所以她也不得不跟在一边陪站,可直等到她那件缎袄冻透,浑身凉彻底都不见她那夫君大人的身影。
太阳快落山时,终于听到了马蹄声——这小乡小镇的,没几个能骑马的人,所以声音听起来很突兀。
顺着马蹄声望过去——
一匹黑马,一袭青袍,一身风雪。
这是个温和的男人,因为他的笑容很有温度,这是莫语的第一感触,并为此感到欣慰,至少她的夫君大人不是那种凶神恶煞的武夫,可见未来遭打的可能应该不大。
哒哒的马蹄声引来了乡邻的瞩目,不管认不认识,熟不熟悉,都要过来打一声招呼,十年卫戍,转战南北,能回来不容易,且这李家长子是参加过“宏通之战”的,那场战役曾让举国欢庆,在这小小的七番镇上,他算得上英雄了,英雄这东西很少见,所以新鲜,且传奇——太过普通的人总会给自己制造些神来敬仰,因为他们没机会经历。
与众乡邻寒暄之后,李政然终于来到了母亲跟前。当着众人的面,他撩开袍子,与母亲行一个跪拜大礼,身为长子却不能侍孝堂下,这是不孝。
李吴氏早已泪流满面,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在外面受苦受难这么多年,她怎能不心疼?尤其他还是为了弟弟们,本来已经选进乡试的他却主动从军,为的就是让弟弟们免于服役,“快起来吧。”
李政然行过三次礼之后方才起身,一旁的乡邻们纷纷点头,这李家长子果然是个知书懂礼的,李老夫人真是好命,三个儿子都这么出息且懂事。
莫语不知自己该不该上前,虽是夫妻,他们却也只有一面之缘。但这种时候,她没有表示似乎也说不过去,在捕捉到丈夫不经意的视线后,趁机微微福身,算是见过了。
李政然的视线在妻子的身上停驻,他当然知道她是谁,三年前父亲病故,回乡奔丧时,母亲急着在百日之内给他娶了亲,他到没什么意见,成家立业本就是男人的责任。当时有三家女子可选,而他选了莫家的女儿,不为别的,主要是知道她是猎户的女儿,想来应该是个健康能干的女子,他对女人没什么要求,而且自己的军旅生涯也给不了人家什么好的生活,还是娶个健康能干的妻子比较适合他,虽然母亲不是太愿意,不过以他们家当时的情形,也没办法找到更好的。谁知花烛夜却发现新婚妻子是个小娃娃,如果当时不是对娶妻太不上心,他定会发现这莫家女子原来只有十四岁,所以新婚之夜,他和衣在床边坐了一夜,而他的妻子却吓得蒙了一夜的被子。两人都不太清楚彼此长得是方是圆,但他就是知道这个站在母亲身旁向他行礼的女子是他的妻子,与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本以为会是个壮实健康的,却想不到是这般的……小家碧玉——这是他对她的评价。
吴氏自然是注意到了儿子的眼神,回头看一眼长媳,这丫头长得到是很好,可除了这一点,其他都……唉,若非当年家里情况不好,她怎会让政然如此委屈?
“大哥。”
“大哥。”
叫前一句的是李家小妹欣乐,后一句则是李家的二媳妇赵絮嫣——如今李家最实质的掌家媳妇,她娘家的财力对李家的助益相当大,所以相应的,她在李家的地位也非同一般,连吴氏也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李家的男人都很文质,容貌也很好,不管是政亦还是政昔,都是一副卓然的书生模样,到是这位大哥有点不同,也许是军旅生活的磨砺,他比两个弟弟黑一点,壮一点,阳刚之外还残余着几分文气,看起来……很让人羡慕——羡慕这小嫂子。
李政然拍一拍小妹的头,小丫头长大了,上次回来还是个孩子,现在可是个大姑娘了。
在拍小妹的同时,也顺便向赵旭嫣点头道了声“弟妹”——因为她刚与欣乐一同出来,而且从穿着和表情就可以看出身份。
“快进屋吧,外面冷。”吴氏跟乡邻们道完谢后,拉着儿子的手进门,“今早上才来信,不知道你今天回来,政亦前日去了阳城,明天才能回来,政昔昨日去六番镇见同窗,已经让下人叫去了。”看一眼儿子肩上的尘土:“你先回屋换身干净衣服,今晚怕是有不少乡邻要来。”回头看一眼莫语,吩咐道:“去给政然找身干净的衣裳吧。”
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