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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男当道 作者:何文希(晋江2012-08-28完结,女尊一对一)-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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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叹口气,伸手拥住她,紧紧地。
  
  “我一辈子都是这副丑样子了”
  
  “我就是喜欢丑人!就是喜欢丑人!”她在他怀中嚷道。
  
  环抱的双臂用力收紧。
  
  “不要去,我知道你有办法的……”她小声啜泣着。
  
  官差看看相拥的两人,又看看面无表情的满金,“这样就好了?真的是私逃的夫郎?”
  
  满金正拉长耳朵,不耐烦地道:“反正趁妻主不在他就跑了。”
  
  先前守门的官差与领头的一嘀咕,便走过去道:“时间到了,赶紧回去做面具,不许夹带私物啊。”
  
  戚秀色跟着官差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朝这边点了点头,曙光激动地捂着嘴。
  
  他答应了!
  
  “对不起……”阻止了这或许唯一的复仇机会,曙光心中酸涩又高兴,唯有诚心诚意向上天祈求,在今后的日子她会对他更好,让他更快活一些。
  
  让他不后悔今日的放弃。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2个礼拜前就写完这章了,但很不满意,我想在结尾来个高潮,所以压了2个礼拜以期待有更好的点子,但遗憾地是期待的灵感一直没有到来,所以结尾就成了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样,抱歉,我已竭尽所能。
下一章就是尾声。




☆、尾声

  经过两年的发展,民办船行实力愈发壮大,在几个大城之间也建立了固定的水运航道,分走官办船行好大一杯羹。由于船钱比官办船行便宜不少,已是广大穷人们出门远行的首选。
  
  在丁家船行,到朱琴城的水运航道是最早固定下来的,这其中高管事出力最多,于是大伙私下传言,年轻貌美又是单身的高管事在朱琴城有个“相好”,隔一两个月就要找借口亲自跑一趟。
  
  他是那种假公济私的人吗?一帮没见识的!已经固定的航道就不用管了?知不知道老板最喜欢勤快人……满金在甲板上翘着二郎腿,眯眼想着已经在船行待了三十几年的大管事,依旧迈着老腿在澄塘城四处巡查。
  
  船行管事有好几个,大管事可只有一个呢……
  
  朱琴城跑了那么多趟,两岸风景早已看厌,百无聊赖中,船头传来两个书生的对话。
  
  “想当年那场大婚,场面那个宏大啊,我正好在京城,就见那满城红灯,彻夜不灭,宫门口人山人海,都想瞧新皇夫一眼……”穿黄衫的书生正在显摆自己的见多识广。
  
  “民之膏腴啊!”另一个穿着褪色蓝衫的书生痛心疾首,末了又摆出不信的神情,“皇夫岂是我等小民想看就看的?”
  
  “脸自然是看不见,但远远地能瞧见喜面啊。各地进贡,还招了匠师入京,最后选中的喜面,自然是万里挑一,瞧清楚了回头找人照着做一个,婚嫁时戴着,多有面子。”
  
  “难怪,现在街坊上好多面具,都说跟新皇夫当年戴的一模一样。”蓝衫书生恍然大悟。
  
  “如今也没什么新皇夫啦。”黄衫书生叹口气。
  
  “最是无情帝王家!”蓝衫书生愤慨,好像被抛弃的那个是他一样,“才一年,就废成白身,一点旧情都不念。”
  
  “一年?你小瞧了女人的狠心。”
  
  “还有内情?”
  
  “嘿,大婚后没几日,就有传言说,新婚当夜女皇收到惊吓,大病一场,再后来传言又说,女皇彻底冷淡了新皇夫,见都不愿见他……”
  
  “才一天?”蓝衫书生再度表示怀疑,“难不成是房中术太差让女皇厌弃了?可听说那皇夫以前做过侍君。”
  
  “谁晓得呢,女人最是善变,说不准掀开喜面的那刻又反悔了。”
  
  “传言不可尽信也。”
  
  “是宫里传出来的消息,还是我相熟的几个贵人告诉我的呢。”黄衫书生言之凿凿。
  
  “哼,成亲形同儿戏,天下女人皆是一帮负心薄情之辈!”蓝衫书生一副被天下女人辜负过的模样,听得一旁的满金直撇嘴。
  
  “话也不能这么说。”黄衫书生忙安抚,“世上也有有情有义的好女人,就说咱们要去的朱琴城吧,里头就有一位奇女子,千里追夫郎!听说,那夫郎长得奇丑无比,当年还与人私奔逃家,那女子不但不告官,还亲自追来,苦苦哀求夫郎回心转意……”
  
  随意听着的满金差点一头栽到河里,难道说的是烂薯瓜?
  
  “不对啊,既然那夫郎很丑,怎么会有人跟他私奔?”蓝衫书生又提出质疑。
  
  黄衫书生也不耐烦了,旅途漫漫说点闲话,怎么老是怀疑这个怀疑那个,这么爱怀疑怎么不去做捕快。
  
  “这世上就是有人喜欢丑人啊,那位奇女子就亲口说,最喜欢丑人,越丑越好。有一个喜欢丑的,就不许有第二个啊?”不待蓝衫书生开口,他接着道,“这话可是我老家一个亲戚亲耳听到的,就是我这回去投奔的那位。”
  
  蓝衫书生依旧看啥啥不顺眼,“好话谁不会说,我看多半是沽名钓誉之辈。”
  
  黄衫书生懒得理他,径自探出头朝水面照照,神往地道:“其实我也不算好看,不晓得入不入得了那位奇女子的眼……”
  
  呸,凭你也配……满金鄙视地扭过头。
  
  之后到了朱琴城,满金故意多收三个大钱,欣赏着两个落魄书生肉痛的表情,心中甚是畅快。
  
  船要第二天才返程,掌橹的两名船工都是跑熟的老手,晓得船行炙手可热的高管事接下来要去见那个“相好”,便将船交给满金,自行进城歇息去了。
  
  满金亲自驾着船又行了几个时辰,来到咸安镇,熟门熟路地摸上曹府,却只见到守宅的少年。
  
  “又出远门了?”扑了个空,满金自然不高兴。
  
  “嗯。”冯咸点头,这两年在满金时不时的小恩小惠之下,少年已经成了他的小眼线,这时就很尽责地汇报,“听说有个地方出了个高人,家主和夫郎就赶去瞧瞧。”
  
  “哼。”就知道又是为了姓戚的那张脸,满金一直以为他们在找高明的大夫,这两年偶尔会碰上两人出远门,除了失望倒也没多在意,反而追问:“还有呢?”
  
  冯咸挠挠头,“嗯……家主还是没提再娶夫郎的事。”
  
  烂薯瓜,算你狠!满金暗自咬牙,居然这么有毅力……
  
  想起船上听到的传言,难不成真喜欢丑人?自己也老大不小了,难不成……真要弄丑点才能入她的眼?
  
  又过两年。
  
  丁家船行大管事回乡养老,满金如愿升任大管事,于是决定再亲口问一次,如果还是被拒绝,就……就找个比烂薯瓜好一百倍的女人嫁了!
  
  来到咸安镇的曹宅,见到曙光时,她正摆弄着一个面具爱不释手。
  
  “满金?”曙光见到他也很高兴,“又轮到跑朱琴城了?”
  
  “嗯。什么好东西?”他凑上前一瞧,是一张兔子面具。
  
  曙光朝脸上比了比,“是不是很可爱?”她笑得眼睛都眯了,“戚秀色做的,他以前做的鬼面全拿去卖了,这次这个一定要留下。”
  
  姓戚的也会讨好女人了?满金心里酸酸,故意转了话题:“前些日子,我成大管事了。”
  
  “太好了!就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今天正好一道庆祝,有现成的好酒好菜。你先坐会儿,喝口茶,我去喊戚秀色。”曙光欢喜倒完茶,转身要走。
  
  “一道庆祝什么?”满金疑问。
  
  “就是这个啊。”曙光指指桌上的兔子面具,“戚秀色忘记了怎么做其他面具,如今终于记起来了,所以要庆祝。”
  
  剩下满金一个人在堂屋时,他犹豫了,今天似乎不是个问话的好时机?毕竟最后一回了,要慎重,要不下回……再酝酿酝酿?
  
  游移的目光扫过桌上,他随手拿起面具,用做了几年管事的眼光挑剔,这面具用料一般,都是平民货色,也就瞧着精致可爱了一点点而已。
  
  不过是一张面具,值得这么高兴么……他酸溜溜地想。
  
  翻过来,忽然发现面具内侧的下巴处,有几个浅浅的小字。
  
  近看之下——
  
  由爱而生怖。
  
  摸着这行小字,满金怔在原地。
  
  回想这几年的勤快往返,回想方才的犹豫退缩,一时间,千般滋味涌上心头。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熬夜把尾声发出来,不然接下去又要出差,更新又要拖到下礼拜了。
老是被嫌弃,哼哼,蜗牛也是有自尊的!更给你们看!

没、有、解、咒!
哈哈哈,终于可以吼出这句话啦,好舒爽~~~
每次看到大家猜来猜去猜怎么解咒,就憋得好辛苦。
最后变成美男的话还有什么意思,嘁~
从开坑始就没有想过让男主变回来,总算有始有终地坚持到底了——俺是个有原则滴作者~
正文到此结束,番外考虑中,不一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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