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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随你怎么想吧。”
“你想让我同意?”
“嗯,好说好散,咱们都是受过一定教育的人……”
“不,我不同意。”她掀被赤脚下地,趿着拖鞋似要去干什么,又不知干什么,愣在书柜旁。
“你不同意也没用,我不是来征得你同意,而是亲自通知你。”
“啪”她把书柜上摆的一对小瓷人摔到地上打碎了,接着一路扫过去,把上面的所有她心爱的小摆设: 唐三彩马、小鸭标本、瓷卧猪、永动不锈钢分子式以及镜子、小钟表、我的丁烷气筒、茶叶筒、润喉糖罐还有那支花瓶统统扫到地上,摔得乱七八糟,怒冲冲地回过头盯着我:
“离婚,离吧,不过了。”
她又开始从书柜里抽出书一本本撕。
“都砸了,都撕了,反正也不过了。”
“这些东西都是你的了。”我提醒了她一句,“你现在是在破坏你自己的东西。”
“我都不要了!”她怒目圆睁冲我嚷。
“那你随便吧。”我绕开地上乱七八糟的弃物,往门口走,顺路一脚踢开了挡道的茶几。“改天咱们再谈,等你冷静一点。”
“你别走!”她在后面喊。
一瓶“果珍”从后面飞过来砸在门上,“啪”地粉碎,溅起一阵呛人的桔粉烟雾。
我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转身吼:“你要干什么?”
她笑,手拿一只打火机“啪啪”地打着火苗:“你要走,我就把这家点喽。”
“你吓唬谁呢?敢点你就点。”
她二话没说,坐到床上,掀起床单一角就用打火机引燃。
我冲过去把她推倒在床上,用手扑火。她咯咯笑着又用打火机点枕巾。
我一把将她揪起来,从她手里夺打火机:“你疯了!”
她反手环腰将我紧紧抱住:“你要走我就去死。”
我用力掰她的手指:“你何必呢?又不是谁离了谁不能活。”
“我离了你就不能活。”她忍痛不松手,更紧地抱着我。
我早就知道女人身上蕴藏着惊人的力量,这次更有体会了。她像一条钢丝缆绳紧紧缠在我腰间,两条手臂几乎勒进我肉里。
“你把我腰都勒断了。”
“那你还走不走?”
“好,好,我今晚不走,你放开我吧。”
我揉着被勒疼的皮肉,蹒跚地走到一边,满怀怨愤地冲她喊:
“你这是干什么嘛?寻死觅活地给谁看?哎哟,我腰扭了。”
“我看看。”
“去,一边去!”我厌恶地躲开她,“你到底要干吗?”
“不干吗,”她平静地说,“不让你走。”
“你就是把我扣留下来又有什么意思?”我在沙发上坐下,牢骚满腹地抱怨,“我有什么好的?又没钱又没本事,长得也一般,性情古怪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你跟我离了再找个好的不行么?”
“不行。”她说,“我就看上你了,赖上你了,你毛病再多我也不嫌,别人再好我也看不上。”
“蠢么!愚昧!”
“就是蠢,就是愚昧——因为我爱你。”
“哦——”我全身像被抽了筋似地一瘫,爱在这儿居然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要挟。
“我爱你,所以不放你走。”
“你爱我,可你没问问我是不是爱你?”
“我不管你是不是爱我,反正我爱你。”
“这叫什么逻辑呀!”我用拳击额,转念一想,问她,“你说你爱我,你了解我么?”
“了解。”
“了解什么?我都不了解自己。从一开始你就是盲目的。”
犹如被人一棍打昏,只有醒过来,呆上一会儿,才反应得过来发生什么事,才感到头疼欲裂,才知道伤势有多严重。
杜梅潸然泪下,边哭边说:“从一开始我也不是盲目的,就是真心爱上你,觉得你好,你对我好。谁说我不了解你?就了解你,你那会也是真心爱我的,别到这会儿又不承认。”
“好啦好啦,别动不动就哭鼻子,又不是三岁小孩。就算我那会儿爱过你,就冲你对我这样,我还爱得起来么?”
“我对你哪样了?就算我有时爱跟你吵,那也是人家……那人家还不是最后每回都跟你承认错误了?我也没说我对呀。”
她这么一句,倒把我怄笑了,没词可说,指指地上:“你瞧你砸这一地东西,这家还像个家么?”
“我砸的我拣,我扫,我再去买。”
看着她穿着单薄的内衣站在那儿抽抽噎噎地哭,我也不忍。
“行啦,别哭了。”
她越发委屈地哭得伤心。
“行了,别再哭了!”我提高嗓音喝道,“不许再哭了!”
她的哭声小了,没了,仍在流泪,因为竭力忍也忍不住,虽无声,脸仍是一副哭相。
“拿簸箕来,把地上收拾了吧。”我弯腰拣起两块摔断的马身,又拣起一本撕坏的书。
她吸溜着鼻子拿了簸箕和笤帚哗哗地扫一地碎屑。
我拾起摔裂了玻璃蒙子的小钟,放到耳边听了听:“还在走呢。”
杜梅拎着笤帚鼻子囔囔地说:“明天我拿出去换块表蒙子。”
“再别闹了咱们。”杜梅偎在我怀里低声说,“再这么闹下去,我真害怕。”
“以后我一定对你好好的,决不再惹你不高兴。”第二天早晨起床,她又说。
星期天一早她就出去了,我醒来后一个人躺在床上,窗外秋日和煦的阳光,
射在我脸上,有一股暖意,令我想入非非。我想到我的未来,我希望自己能操纵命运。
走廊传来鸡的咯咯叫,接着是一片惊呼和杂沓奔跑的脚步声。
我从窗户看到一群邻居的孩子在捉一只血淋淋的鸡。然后杜梅出现在视野,她
拿着一把雪亮的菜刀,在草丛中东扑西扑,跟着孩子们转着一棵树仰脖张望,又一窝蜂地跑进树丛深处消逝了身影。片刻,她头上粘着树叶草屑从树丛里出来,仍拎着那把一尘不染的菜刀,表情失望。
原来是她雄心勃勃地想杀一只鸡,可还是给那只负了重伤的鸡跑了。
“跑了就跑了,它跑了我们吃别的肉。”我安慰她。
她还是很扫兴,嘟嘟哝哝怨自己笨:“那刀没割到地方,手软了,应该一刀先把头切下来。”
她拿出一瓶很贵的“郎酒”,说这是她给我买的。“你不是爱喝酒么?喝就喝好酒。”
其实我并不喜欢酱香型的酒,包括“茅台”,那种过于浓郁的香气令我恶心,尤其不堪回味。可我没说什么,拿起那瓶酒端详着表示欣赏。我提议我们到外边去吃上一顿,她十分欣喜。从结婚后我们就很少去外面吃饭,也许这是现在我们的关系显得不那么浪漫的原因之一。我们打开报纸看街上现在正在演什么电影,准备饭前去看一两部受到吹嘘的片子。我们都想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有一些情调。我甚至陪她去听音乐会,我们像多数人一样盲目地认为西洋音乐是高雅的东西。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仅能接受柔和一些的小提琴和钢琴。那天很不幸,整场音乐会都是歌剧选段。尽管如此,我们听得很认真。当女高音不无炫耀地在她的高音区萦回不止时,我发现杜梅闭上了眼睛。初还以为她不堪忍受,继而发现她深深受了感动,睁眼时眼眶中充满泪水。我相信这并非是受到了歌唱的感染,她对意大利文和我一样一窍不通,一定是剧情使她悲悯,那是《蝴蝶夫人》中的一段咏叹调。如此一想,我也觉得那段旋律扣人心弦。接下来不管台上走马灯似地轮换登场的男女胖子们唱什么,我们都沉溺在同一种情绪中不能自拔,哪怕是在唱《费加罗的婚礼》这样的轻歌剧。实际上我们已不在听了,仅仅是在一种宜人的气氛中遐想,犹如躺在波涛上。眼前的华丽景象可以使我们貌似受到吸引借以摆脱无端忧郁的困窘。
在看一部通俗得只能说是胡编乱造的故事片时,杜梅索性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来,当时女主人公的厄运刚露萌芽,同看电影准备了手帕的女人们还都镇定自若,她便抢先一步哭了。当女主人公苦尽甜来,安享富贵,全电影院哭成一片的女人们都破涕而笑时,她仍是哭泣不已。
散场时,她是那群红眼兔子中眼睛最红的一个。
我知道是什么使她这么易动感情,但我无法安慰她。我已经尽力做到善待她。
那夜之后,我们从未再吵过一次嘴,相敬如宾,每到谈话出现争执的苗头,必有一方停下来,不再说话,或是干脆附和对方。我们同出同入,夫唱妇随,惹人羡慕。若不是我坚决、近乎粗鲁地拒绝,居委会险些把我荐上去竞选全市“好丈夫十佳。”
杜梅总是对我微笑,直到我对她报以同样的一笑,才放心地继续去干别的。即便是在做爱过程中,她也不忘准时对我投来一笑。
我们去潘佑军家玩过几次,他那个汉奸妻子做作到了令人作呕的程度,总是当着我们面表示她和潘佑军多么如胶似漆,无论是那么窄小的一张椅子,她也要和潘佑军挤着坐——那是在她家呀!无论是多么小的一块食物,譬如半个苹果,也要你一口我一口像鸟一样地互相喂。我毫不夸张地说,她称呼潘佑军就像宋美龄称呼蒋先生一样叫:“大令。”
到她家里只给喝速溶咖啡和酸葡萄酒这些我都不说了。她喝酒时能把冰块嚼得嘎巴嘎巴响就可以知道她的牙齿是从小吃什么锻炼得这么结实。
我特别不能容忍的就是她说话居然有口音,一个货真价实的本地丫头,中国话词汇单一得只会说:“很有趣儿。”
杜梅就很欣赏她。当然她还没俗气到喜欢白兰地和毕加索。她只羡慕她能如此外露地表现爱情。当我批评她装腔作势和矫揉造作时,她便为她辩护:“女人就是这样,爱一个人就真爱。只有男人才会觉得这过分。”
“这不叫爱,这叫演戏,演给别人看。”我反驳她。
“总要有所表示,否则怎么才能让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