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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药瓶就是药店伙计已经辨认过的那只,是只蓝色的小玻璃瓶,里面装有一点白色结晶状粉未,瓶上标明:
“土的宁盐酸。剧毒。”
自警察法庭起诉以来,被侦探们发现的一件新证据是一张长长的,几乎是全新的吸墨水纸。它是在英格里桑太太的一本支票簿里发现的,用镜子一反照,就清晰地映出这么几个字:“……我死之后,我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均遗给我心爱的丈夫阿弗雷德·英格……”这无可争辩地证实了这样一个事实:那份被毁的遗嘱是有利于死去的太太的文夫的。当时,贾普曾出示经过复原的壁炉里取出的烧焦纸片作为证据。而现在,这,再加上在阁楼上发现的假胡子,使他的证据得以完善了。
但是,欧内斯特爵士还是进行了盘问。
“你搜查被告的房间是哪一天?”
“星期二,七月二十四号。”
“恰好是发生惨案后一星期?”
“是的。”
“你说,你们是在五斗橱里发现这两样东西的。那抽斗没锁吧?”
“是的。”
“你认为,一个犯了罪的人把罪证保存在一只任何人都能发现的没锁的抽斗里是可能的吗?”
“他也许匆忙中暂时把它们藏在那儿。”
“可是你刚才说了,从犯罪那天起已经有整整一个星期了。他应该有充分的时间来转移它们,以及毁掉它们。”
“也许有。”
“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也许’。他是有,还是没有充裕的时间来转移和毁掉它们呢?”
“有的。”
“底下藏着这两样东西的那堆内衣裤是厚的还是薄的?”
“很厚。”
“换句话说,这是些冬天穿的内衣裤。显然,被告是不可能去开那抽斗的罗?”
“也许不可能。”
“请回答我的问题。在炎热的夏天里最热的一个星期,被告可不可能去开放着冬天内衣裤的抽斗?可能还是不可能?”
“不可能。”
“假如是那样,现在谈到的这两样东西是否有可能为一个第三者所放,而被告对此完全不知情呢?”
“我可认为这不太可能。”
“但这有可能吗?”
“有。”
“那就行了。”
接下去是一些其它证据。有关被告发觉自己到七月底要陷入经济困境的证据。有关他和雷克斯太太私通的证据——可怜的玛丽,对她这么一个矜持的女人来说,听这是很痛苦的。伊夫琳·霍华德说的事实是对的,虽然她对阿弗雷德·英格里桑的憎恨使得她武断地乱下了个结论,硬说他是与比案有关连的人。
后来,劳伦斯·卡文迪什被带进了证人席。他用一种很低的声音来回答菲利普斯先生的问题,他矢口否认六月间向派克森商店订购过东西。事实上,六月二十九日,他已不在家里,在威尔士。”
欧内斯特爵士的下巴立即好斗地向前突了出来。
“你否认六月二十九日向派克森商店订购过黑胡子吗?”
“是的。”
“啊!万一你哥哥出了事。谁将继承斯泰尔斯庄园呢?”
这句残酷的问话直问得劳伦斯那张苍白的脸一片通红。法官不满地低声抱怨着,被告席上的被告恼怒地屈身向前。
海维韦萨对当事人的恼怒毫不在意。
“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我想,”劳伦斯平静他说。“是我。”
“你说‘想’,这是什么意思?怀哥哥没有孩子,将由你继承它,是么?”
“是的。”
“哦,那很好。”海维韦萨带着一种残忍的亲切语气说。“你还将继承大部分财产,是么?”
“说实在,欧内期特爵士,”法官提出了异议,“这些问题是无关的。”
欧内斯持爵士点点头,继续发射出他的利箭。
“七月十七日,星期二那天,我相信,你曾和另一位客人去拜访过塔明斯持红十字医院的药房,是么?”
“是的。”
“当你碰巧单独待着几秒钟的时候,你曾打开毒药橱检查过一些瓶子么?”
“我——我——可能是这样。”
“我看你是肯定这样吧?”
“是的。”
欧内斯特爵士紧接着又迳直朝他射出了第二个问题。
“你有没有特别检查过一只瓶子?”
“没有,我没有这么想。”
“注意,卡文迪什先生。我说的是一小瓶士的宁盐酸。”
劳伦斯的脸色刷地发青了。
“没——没——有,我真的没有。”
“那么你怎么来解释你在它上面留下一清二楚的指纹这一事实呢?”
这种威吓手法对于神经过敏的脾性极为灵验。
“我——我想,我一定拿过这只瓶子了。”
“我也这样想!你取过瓶子里的东西没有?”
“确实没有。”
“那你为什么拿它?”
“我曾学过医,这类东西自然使我感兴趣。”
“啊!这么说毒药‘自然使你感兴趣’,是么?还有,你是等到独个人时才来满足你的‘兴趣’的吧?”
“那纯粹是巧合。即使其它人在那儿,我同样也会这么做的。”
“可是,这事发生的时候,其它人不在那儿吧?”
“是的,不过——”
“事实上,在那整个下午,你只有几分钟独自一人,而你对士的宁盐酸表现出‘自然的兴趣’,就发生——我说的是,就发生——在这几分钟内,是么?”
劳伦斯可怜地结结巴巴说:
“我——我——”
欧内斯特爵士露出满意的表情说道:
“我没有更多的东西要问你了,卡文迪什先生。”
这几分钟的盘问引起了法庭上的极大骚动。在座的许多衣着时髦的女人都忙忙碌碌地交头接耳着,她们的低语已经影响到这样的程度使得法官生气地威胁说要是再不立刻静下来,他就要把她们清除出庭了。
还有一件证据,请来了几位笔迹专家,就药店毒药出售登记簿上的“阿弗雷德·英格里桑”这个签名听取了他们的看法。他们都一致断言,这确实不是他本人的笔迹,他们的看法是,这也许是被告的笔迹。经过询问,他们承认这可能为被告所巧妙地伪造。
欧内斯特·海维韦萨爵土的、开始使案情有利于被告的讲话虽然不长,但是态度十分坚决有力。他说,在他漫长的经历中,从来都不知道凭这么一点证据可以控告一个人犯谋杀罪。它们不仅完全是一些次要的间接证据,而且其中极大部份实际上未经证实。让他们来看看他们听过的以及在公正地审查的这些证据吧,在被告房间的一只抽斗里发现了士的宁。正如他所指出的,这只抽斗并未上锁,他认为,并无证据证明把毒药藏在那儿的就是被告。事实上,这是某个第三者企图把罪名栽在被告身上的恶毒阴谋的一部分。检察当局拿不出一点证据来证实他们的论点:向派克森商店订购黑胡子的是被告。有关被告和他的后母之间发生的争吵,被告早已坦率地承认,但是这件事以及他在经济上的困境都被严重地夸大了。
他的同行——欧内斯特漫不经心地向菲利普斯点了点头——说,如果被告是个无辜的人,在警察法庭审讯时他就应该站出来解释清楚,争吵的是他,而不是英格里桑先生。他认为事实因而被歪曲了。真买的情况是这样的:星期二晚上,被告一回到家里,别人就非常可靠地告诉他,英格里桑夫妇俩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被告没有想到有人会有可能把他的声音错当作英格里桑的。他自然而然地也就断定他的后母有过两次争吵了。
检察当局断言,七月十六日,星期一那天,被告伪装成英格里桑先生去过村子里那家药店。恰恰相反,当时被告正在一个叫做马斯顿丛林的荒凉处所,他被一张匿名字条召唤到那儿,字条上都是讹诈的言词,威胁说,要是不照条子上的要求去做,就要向他的妻子揭露某些事情,因此被告到了指定的地点,可是在那儿空等了半个小时,之后才返回家来。不幸的是来回的路上没有碰到一个人可以证明他的故事的真实性,可是侥幸的是他还保存着那张字条,它可以作为证据。
至于有关烧毁遗嘱的供述,被告以前曾做过开业律师,他清楚地知道,一年前所立的那份于他有利的遗嘱,由于他的后母再嫁已经作废。他可以提出证据来表明是谁烧毁了这份遗嘱,从而也许有可能出现一个有关本案的全薪的见解。
最后,他给陪审团指出,除了约翰·卡文迪什外,还有着告发别人的证据。他要他们注意下列事实:告发劳伦斯·卡文迪什的证据如果说不比告发他的哥哥多的话,至少也是不相上下。
这时他刘被告招呼了一下。
约榆往被告席上表现得很好。在欧内斯特爵士巧妙的安排下,他令人信服、满意地叙述了自己去丛林的事。他拿出他收到的那张匿名字条,把它交给陪审团审查。他欣然承认了他在经济上的困难,以及和后母的意见不一,这对他的否认谋杀具有很大意义。
申述结束,他停顿了一下,说:
“有一件事我想要明确声明。我坚决拒绝、绝不赞同欧内斯特·海维韦萨爵士对我弟弟所暗示的怀疑。我认为,在这一罪行中,我的弟弟决不会比我做得更多。”
欧内斯特爵士只是微微一笑,他的锐利的目光注意到,约翰的抗辩已经在陪审团中产生了良好的印象。
接着,开始盘诘。
“我认为,你说的你没有想到审讯时的证人会有可能把你的声音错当作英格里桑先生的。这不使人感到非常奇怪么?”
“不,我不这样想,当时别人告诉我说我母亲和英格里桑先生之间发生了争吵,而我根本没有想到事情会不是真的这样。”
“当女佣人多卡斯复述了某些谈话片段之后——这些片段你理应记得——你也没有想到吗?”
“我不记得那些话。”
“你的记忆力谅必是很差的了!”
“不,而是因为当时我们两人都很生气,我想我们说的话比我门想要说的多。我很少主义我母亲实际说的话。”
菲利普斯先生的表示不相信的嗤鼻是辩论技本上的一大成就。他转到了字条的问题上。
“你这张字条交得非常及时。告诉我,这笔迹不熟悉么?”
“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