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全球三国-第95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甘宁嘿然道:“让他们离婚,否则……”

“否则俺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然后就强抢民女!对不对!”王越大喝着,戟指斥道:“本席宣判!查甘宁,字兴霸,别号甘老虎,老虎抢亲,实属罪不容赦之举。请尚方宝剑斩之!”

王越一招铁字千斤手推出,甘宁反手一架道:“我有免死金牌,谁敢斩我!”

他佯惊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难道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两人会心一笑。他们居高位多年,胆气粗壮,做事肆无忌惮,根本不在乎什么信条,决不会是善男信女。

其实。始作俑者是皇帝,他全面下放战地处置权。将军们只要能打得赢,皇帝根本不管他们用什么手段,导致那些将帅特别地狡猾、凶暴,无所不用其极。

在一定程度上。其实这些将领高官已经具备了初步的造反可能,帝王们对他们的忌惮并非无理,一旦能压制他们的人离位。加上各种因素的推动,低迷的野心就有可能萌发。

当然,皇帝在位时,谁都不敢出手,仅仅在脑海深处有一个轻微地梦想而已,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因为皇帝是马上天子,开国之君,帝国是他打下来的天下。别人不能挟制他。对于任何人,皇帝敢于一纸命令就褫夺他们的所有光环。而那些长于深宫妇人后的天子在国势窘迫时往往受制于将帅。

说起来开国之君也很难,或者在许多开国皇帝地心目中,并不愿意屠杀功臣,那些人,是他的兄弟、战友,共同度过了艰难的岁月、激情燃烧的岁月,然而,一旦皇帝大行,皇帝的儿孙们还能制约得住那些人吗?那些人会永远忠心吗?

谁都不敢打包票,甚至那些人都无法作出保证,因此,屠杀功臣地惨案就时有发生了。

我们谴责上位者的不人道和忘恩负义,可是又有谁能体会到上位者地惊惧之心?军人了,雷厉风行,东西也都晾干,很快就打包背上准备出发了。

可是足足等了三个小时,都走不动,天已经快黑了,于是当天无法行动了,又解开包裹,重设帐篷。

有人来请甘宁与王越去,就跟着去,那是族长的帐篷,里面铺了一些造型古朴的地毯,颇为精美,老头、男童和少女三个人正在等他们。

老头身上裹着毯子,甘宁和王越敏锐地看出了他的疲惫。

男童很乖巧地用不太流利地华语和他们打招呼,少女则再度把脸掉转以避开甘宁的灼热目光。经过一翻比划交流,清楚了他们是爷孙三人,男童和少女是两姐弟,而他们的父母,甘宁猜大概是战死地吧。

他猜得没错。

其实,印第安人的生活并不是那么美好,部族之间的战争频繁而残酷,胜者为王,败者当奴隶是最好的结局,很多时侯被杀了祭神,举族被屠。

那时物资缺乏,生产力低下,养不起许多人。

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很有可能是在公元二万多年前,亚洲的土著越过了冰封的白令海峡,进入到美洲成为印第安人,并带去了一部分的马,或者是人带地,或者是野生地马群,然后有可能再被印第安人所驯服,所以北美洲是有马的。

随着部族地向南前进,森林、山脉和河流使人能够爬得上去,越得过去,但马匹却不行,因此在南美洲没有马。

北美印第安人部族并不和睦,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在阿拉斯加地区,特别是东南部,那儿森林茂密、鱼群丰富、食物充沛,因此印第安人多族在此栖身繁衍,以图腾柱、庆典服饰与精致地毯著称。

收留甘宁和王越的部族,爷孙三人分别叫做基什尔,男童是伊曼纽,他的姐姐是伊曼琳。

这个部族挺惨的的,他们原本呆在阿拉斯加的东南部,实力强大,部族的人口还是很多的,不幸在部族战争中,被几个部族联合起来击败,几年争斗下来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流浪到荒凉的西南部地区。

老基什尔其实很争气了,生了六个儿子。都是强壮的勇士,然而看着他们一个个地走向了地狱,为部族而献身。

家里就留下老的老,少的少。老基什尔身体并不好,却强撑着出掌部族领导,他地孙女伊曼琳,虽然是个女流之辈,也得抛头露面来帮衬爷爷。至于男童伊曼纽,年纪太小。虽然很聪明,老基什尔想的是为他多争取一些时间,使他长大,否则早早上了战场。那么这一根独苗就不见得保不保得住!

老基什尔请甘宁与王越来,是为托孤。

他见多识广,起初孙女儿救回这二条奄奄一息的虫。他先是不当一回事,只是今天重见虫,才惊讶地发现他们是大虫!

何等的体魄!虽然仍有些衰弱却如大海深处地力量,潜而不见却不容小觑。

何等的自信!来源于他们背后那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那力量是所有帝国军人的信念寄托:永远在他们的身边,永远不会背弃他们,永远不会令他们失望!

帝国不会放弃自己地军人,要是他们被敌人G掉了。帝国一定会为他们复仇。每一个帝国军人哪怕是流浪到天涯海角,从不丢弃他们的信念。一定要活下来。

皇帝在军人手册上讲得很明白:你们地命不是属于你们,而是属于朕,只有朕才能决定你们的生死,谁都夺不走你们的命!

物证就是甘王两人所带的物资,特别是那两把兵器:重金属原子刀和七星宝剑,堪称神器也不为过,印第安人抽出来看过,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沉重和锋利地兵器,拿得起它(刀)的和用得起它的(剑)只有真正地勇士才配。

当时甘王两人象虫,有点不衬兵器。

现在看来,非常非常地配得上兵器。

印第安人的习惯,遇到好的东西,要不杀掉他们来夺取,如果不夺取,那就对物主表示尊重。

所以老基什尔托孤,想请他们保护他的小孙孙。、

甘王两人对于小朋友很有好感,一口应允下来,王越更准备做伊曼纽的师傅哩。

你以为他会这么好心肠吗?他拿甘宁开涮道:“你准备娶伊曼琳,那么伊曼纽是你的小舅子对不?”

“宾果!”

“我是你小舅子的师傅,是他的长辈,你与你小舅子同辈,那么,我也是你地长辈!来,乖,叫一声叔叔听听!”

甘宁翻翻白眼:“你M地怪叔叔!”同意了,帐内气氛很好,主人就请他们吃饭。

大鱼大肉烤好,大家吃得不亦乐乎。

这算是一次正式的会面,也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因此王越给老家伙送了一把镶绿宝石短柄小刀,小朋友送过他匕首了,再送一面挂在项间地小金牌,而甘宁这个人渣则送戒指给伊蔓琳!

帝国军的惯例,每个军人身上都配有一些贵重物品,如戒指呀、手表、金币、钻石胸针等等,保命用,充当礼物和贿赂。

甘宁送的是枚精美的红宝石戒掉,小小秀气的白金托上一颗鲜红的红宝石,红得象火,又如鸽血,这是正宗的缅甸所产,可怜伊蔓琳何时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

“不不不,你戴的不对!”

甘宁比划着,王越则大大地BS他,因为他教伊蔓琳戴的手指是属于妻子戴的手指头!

看到甘宁猴急地动手,抢过戒指,抓过人家姑娘的手来戴上,人家姑娘红晕满面,象只害羞极的小鹿。

从来没有过的羞态!老基什尔心中一动,随便支走了孙女儿,然后与甘宁谈起了交易来。

交易:如果甘宁为部族卖命,那么就把伊蔓琳许配给他。

OK!就这么定了!

老头很高兴,看来有了一位免费的打手,为了他的小JJ幸福,还用不心卖命,还买一送一哩!

甘宁也很高兴,你太小看老子了,日后老子的千军万马跑出来,反客为主,客大欺主,我睇你会傻了眼!

两只狐狸都认为得逞,都在笑,王越干巴巴地陪笑,小朋友则在傻笑。

第二十五节印第安之王(三)

第二天出发的时侯,尽管天没亮就已经行动,然而直到日上三竿时这支过万人的大部族才踏上征程。

在甘王被伊蔓琳从海边救起来后,老基什尔和伊蔓琳去和本地的一个部族联盟谈判,希望能借一个栖身之地,使得本族得以喘息,然而,他们的要求被断然拒绝,那个名叫做“高尔斯”(译音)的部族联盟要老基什尔交出武器,归入高尔斯,信奉高尔斯的图腾柱,还要伊蔓琳和部族联盟里的一个族长结婚,如此才能保证人身安全。

联姻其实不算什么,问题是高尔联部族想把本族全部吞并,改信他人的图腾柱,就不可能同意了。

高尔斯部族势大,他们有的是凶悍的战士,由于西南部生活环境相对艰苦,忍饥挨饿是经常的事。他们都是天生的狩猎好手,经常长距离追捕驯鹿和大型鹿,钓鲑鱼等河鱼,甚至出海打渔和捉海兽宰杀,还与其他部族交易毛皮等等,这次老基什尔所部流浪到本地,被高尔斯部族当作肥牛,想来痛宰一番了。

如果老基什尔全盛时期,倒也不惧,现在是落地凤凰不如鸡,那就不得不小心了。

老基什尔的部落现在地方位于海湾里,周围渔群相对丰富,可是这一片地势低洼,不利于防守,因此得拨营找个高地驻扎下来,同时远离高尔斯部族,以策安全。

等于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出发的时侯,甘宁和王越惊讶地发现印第安人将什么瓶瓶罐罐都带上了。一切的破烂东西都带着,破烂皮毛、木头、家具、陶罐……舍不得把破烂扔掉,三支沉重地图腾柱,用不多的马匹拖动,累得马匹都出汗了,走得其慢如牛,老基什尔的家当,那些流传了不知多少代的皮毛地毯装了好几车运走。

上万多的勇士和妇孺老幼,赶着马车、牛车。带着家畜,惊慌地拥向了原野,拥挤着,把道路塞得水泄不通,毫无秩序,都争着向前赶,甚至把碍事的人都推到海边。

一条无穷无尽的活蛇沿着海边爬去。

“乌合之众,乌合之众!”甘宁和王越也挤在这批乌合之众里,直个摇头,相对苦笑。

他们都不禁怀念起自己的部队行动出发。那是多么的有秩序,多么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