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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风月-第3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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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铮见她接过,转身走开。

谢芳华的确是饿了,在秦铮面前,也确实用不到顾忌那么多了,从水里伸出手臂,接过了风灵雀。

“时间这么短,你身上的痕迹还没那么快就能消除。”秦铮笑了笑,“吃吧!这回真的该是无人来了。免得饿晕在水里。”

“就在这里吃?”谢芳华问。

秦铮来到温泉池边,水汽蒙蒙,让他到底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脸,似乎早先李沐清来的事情没有发生,他将风灵雀递给她,“饿狠了吧?快吃吧!”

谢芳华听到靠近的声音,扭头又看向他。

秦铮一直看着谢芳华,眸光时而锁紧时而放开,片刻后,他收回视线,盯着火炉上少了一只的风灵雀看了片刻,伸手拿过一只风灵雀,向温泉池边走来。

否则她不知道他若是走过来的话,她是该钻进水底下躲着,还是该立即拿过衣服披上。无论如何都不是个好场景。

不得不说,她心底到底是松了一口气。

右相府清贵门楣的李公子,这一回,做何想法她不知,但是知道,他选择了最正确的方式痛快地避开了。压根就没提一句关于她的名字。

刚刚她能感受到李沐清惊异惶然的目光,他今日大体真是偶然碰到,所以,才如此震惊。大约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秦铮就在身边时,她这个千金闺阁小姐却当真宽衣解带在水中泡温泉吧?

避免了她的尴尬,同时,也避免了碰触秦铮与他发怒的那根弦。

所以,他干干脆脆地走了!

以李沐清的聪明,不可能不知道在温泉水里躺着的人是她。

过了片刻,谢芳华收回视线,微微偏开了头。

四目相对,两双眸子各有情绪。

大约是察觉到了他许久凝固的视线,谢芳华从半空中收回视线转过头,向秦铮看来。

她的脸上大约是被蒸蒸水汽浸泡,分外清透红润,如芙蓉颜色。

秦铮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天空,便看到空中细微地飘雪,刚接触温泉池上方十丈远处,便化为了水珠。他看了片刻,收回视线,复又看向谢芳华。

谢芳华已经睁开了眼睛,脸上的神色无波无谰,看着天空,不知道想些什么。

秦铮目送李沐清身影消失,慢慢地收回视线,看向温泉池中。

李沐清不再停留,转身顺着来时的方向下山。脚步不快不慢,青衫随风轻扬,不多时,便走没了身影。

“慢走!”秦铮颔首。

“原来是下山了。应该走的不是一个方向,所以我没遇上。”李沐清扬了扬手中的鸟肉,对秦铮道,“既然秦铮兄你无大碍,也不欢迎我,那我就不打扰了,下山去找崔老前辈。”

“外公和云继兄刚刚不久前下山了。”秦铮道。

“我今日本来是想找崔老前辈讨教些事情,听王妃说崔老前辈来了这碧天崖,所以便循迹来了。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秦铮兄烤风灵雀。虽然没找到崔老前辈,这也算是我有口福。”李沐清笑道。

秦铮“嗯”了一声。

李沐清微笑,“这样说秦铮兄真是无大碍?”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秦铮得意地弯了眉梢,轻轻浅浅地吐口,“更何况伤势虽重,但死不了不是吗?就不劳你关心了。”

“就我听闻你这气息,可不像是无大碍。”李沐清眸光动了动。

秦铮眸光轻轻一扬,清俊的眉目打了个回旋,荡出一抹潋滟的笑意,语调兀地沾染了一丝温柔,“给美人当了一回英雄,是又加了些伤,不过也无大碍。”

李沐清伸手接了,微微一笑,“秦铮兄伸手无力,气息不稳,昨日还不是如此伤势严重,今日这又是加重了伤势?”

秦铮甩手扔给他。

李沐清微笑,“该是能了。”

秦铮举起那只早先被他和李沐清扔了一个来回的鸟肉,让李沐清看,“这回熟的程度如何?你可否能下咽?”

过了片刻,鸟肉发出滋滋啦啦的响声,香味更是浓郁。

碧天崖山体静静,山风流动无声,温泉池内雾气蒙蒙,静如无人。

李沐清并没有再往前走,安静地站在那里,静静等着,目光温和清淡,看不出里面情绪。

秦铮收回视线不看他,慢条斯理地烤着鸟肉。

“好!”李沐清微笑。

秦铮接过李沐清扔回来的鸟肉,他手腕的力道绵软,被鸟肉砸得一抖,但还是稳稳地接住了鸟肉,慢慢弄地放在了火炉上,声音平静无波,“那你就再等等,我把它烤熟。”

李沐清将手中的风灵雀复又扔回给了秦铮,语调平和地笑道,“秦铮兄,半生不熟的鸟肉真是不能入口。念在你我从小玩耍的份上,你就算分我一个,是不是也该烤熟了再给我?”

秦铮扬眉,闻言眸光青黑地看着李沐清。

第五十八章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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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就在她看着他失神的时候,他忽然回过头,对她粲齿一笑,声音温浅又深重,“谢芳华,我说这么多,你可明白了?你是我一直要等的,要换的,要夺的,要守的唯一。若是你这一生不能相好与我,那么,沉浮一世,我只能拉着你去碧落九泉了。”

谢芳华看着秦铮的后背,少年如今虽然功力仅剩微薄,褪去了在她面前惯有的霸道戏谑调笑发怒轻狂隽傲不羁深沉等等情绪,他只是个不足弱冠的少年,长身玉立,静如碧天崖的飘雪。那些他谈止间的岁月印迹,刻得如月光落下的清辉。灼灼其华。

“后来,他总算是收下了我这个徒弟。我正式拜了师。”秦铮声音轻轻的,如九天上的浮云,看着轻如棉絮,但实则重重叠叠地厚实,“自此,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若是我想求什么,那么,就先脱去那些身外之物,用我的血来换。就算我的血换得的东西再多,我也只能选一样。浮浮尘世,我能守住这一样,便不错了。”

谢芳华有些想笑,却是怎么也笑不出来。这一刻,比起普云大师那沽名钓誉的老和尚,紫云不止是高了几个天阶。这样的师父,能够被秦铮遇到了,是他的福气。

“后来,我又去摸鱼,也用了同样的办法,鱼闻到血腥,蜂拥而至。”秦铮笑了一声,“这一回,我只选了一只又肥又美的带了回去。他烤鱼时,原也不给我吃。还是我死活抢夺,夺了一口。”

谢芳华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碧天崖,没说话。

“我当时已经饿了三日夜,便说那是我抓的鸟肉,按理应该给我吃。”秦铮忽然扬了一下尾音,话音一转,又沉暗莫名,“他道,就算我亲手抓到手里的东西,也不见得就是自己的。”

谢芳华微微抬眼,不太懂这各种深意。

秦铮似乎就等着她问,不回头,淡声道,“后来我抓住了不止一只风灵雀,跑回了山洞,见到了师父。我将那些风灵雀都放在了他面前。他说他只要我抓一只,我却抓来这么多。如此贪心,岂能成器?我立即留下了一只,将其余的风灵雀都扔了。他却拿起那只风灵雀,退了毛,放在火炉上烤了。待烤熟了之后,他拿起来吃了。看都没看我一眼。”

见他向前走,她跟在他身后,走了很远,他都没在说声,她看着他锦袍清逸,想着八年前那个小男孩,到底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谢芳华怔了怔,想着他说一只受伤的兔子想跑,最后被风灵雀群起而啄之,最后变得一动不动。风灵雀围攻饮血。而他既然引了风灵雀,那么饮鸩岂能止渴?风灵雀怎么会不围攻他?当时情形,可想而知,他被风灵雀给困住了。

“当时,我只咬破了一个小窟窿,可是却被那些风灵雀围攻,啄得这两只手都是窟窿。”秦铮笑了一声,撤回手,向前走去。

谢芳华看着他的手,早先时候,他用这一双漂亮的手脱鸟毛时,她还觉得高贵门楣里的贵裔公子的这一双手保养得何其好,阅览诗卷,挥笔文章。没有半丝瑕疵。她摇摇头。

秦铮见她看来,伸出双手,对着她,微微一笑,“你能看出我当时咬破的是哪只手吗?”。

谢芳华看着秦铮,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后来,一只雪白的兔子受了伤跑过,我看到一群风灵雀竟然追着那兔子齐齐围攻,直到那兔子被伤得动弹不得了。那群风灵雀围着它啄它的血,我才晓得,这山雀和别的鸟不一样,原来它姓喜血。”秦铮嘴角蔓开一丝笑意,有些温凉,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风灵雀果然闻血而来,就算我抓它们,它们也一动不动,乖乖任我抓。”

谢芳华抿起嘴角,收回视线,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三日三夜夜,我全无进展。碧天崖山顶上的雪将我的手都冻得都僵了,这崖下溪水将我的脚几乎泡烂了。连一个鸟的毛我也没抓到,一只鱼的影子也没摸到。”秦铮目光中的嘲讽更甚,“那时候的我我想着自己那般没用,还整日里不可一世,我没死成,真是老天不开眼。”

秦铮勾起嘴角,眸光闪过一丝嘲讽,“南秦王室自建朝以来,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亲自挑选的师傅教导我骑马射箭等武艺功夫。但是这些东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鸟摸鱼上,却显然毫无作用。学了也等于没学。我从来不知道抓一只鸟一只鱼还要多辛苦。那时候算是领教了。”

谢芳华想起早先在碧天崖上她用金针打风灵雀,她出手太快,打掉了六只风灵雀,她的手法自认无声无息,在那六只鸟还没掉在地上时,四周的鸟便飞走了。那些鸟的确聪明。而今日这水里的鱼,若不是她在无名山练习目力,专用金针打鸟,专用竹签下水扎鱼,练习数万次,还真不能够轻易地抓到。这里的确没有笨鱼。

“只要他能传授我武艺功夫,倾尽他所学。比起我能活着,那么,一只鸟一只鱼算什么?”秦铮慢慢地道,“于是,我弃了弓箭,扔了宝剑。千方百计地用一双手去抓风灵雀。可是风灵雀灵活,且比寻常鸟都聪明,稍微一个眼神,或者稍微一伸手,那群鸟便立即散开。还有这河里的鱼,因所生养它们的地方山清水秀,十分有灵气,所以,它们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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