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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铮站在门口看着她,她身上的绫罗绸缎刺绣罗裙并没有换下,胸前拿了一块布围了当围裙。目光专注,心无旁骛地盯着锅里。
灶膛的柴火掉了出来,她似乎没察觉,放完一种调料凝眉想下一种。
秦铮看了片刻,她似乎没发现他回来,他走进小厨房,蹲下身,将干柴放进灶膛里。
谢芳华想了片刻,拿起一个白色的罐子用小勺舀了里面的东西往锅里放。
“那是盐,你确定你做的这道菜需要放那么多的盐吗?”。秦铮开口。
谢芳华扭头看他,又看了一眼手中,这是盐?她需要糖。
“糖罐是那个!”秦铮指了白色罐子旁边的一个白色罐子,对她建议,“你分不清可以写了字帖贴在上面,下次便能分清了。”
谢芳华点点头,这是个好主意。换了糖罐,往里面舀了一勺糖。之后,又寻思着陆续拿了调料放了,之后翻动铲子,盖上锅盖,焖了一会儿,将菜铲出锅装盘。
秦铮看着两盘一模一样的菜,颜色上差了个天上地下,因为一个火候正好,一个糊了。
谢芳华抹抹额头的汗,走到水池净手。
秦铮看到她包裹露出血印的手,眼睛眯了眯,并没有说话,自己端了两盘菜出了厨房。
谢芳华避开伤口,清洗了手,解了胸前的大块布料,跟着他出了小厨房。
听言站在门口,待她出来立即眼尖地问,“听音,做菜是不是很辛苦?”
谢芳华想了一下,摇摇头。
“你的手都受伤了,还不苦?”听言不相信。
谢芳华笑了一下,她八年来受过的伤比这个多得多,这个伤算得了什么?两日就好。
听言嘟囔道,“你两手都裹得跟粽子似的,可怎么弹琴作画?”
谢芳华不甚在意,学琴棋书画不一定要动手的,耳清目明就是了。
听言得不到回答,暗暗替谢芳华可惜,好好的一个姑娘,公子也喜欢,可是不能说话。希望孙太医的药管用,让她早些治好嗓子。
二人进了屋。
秦铮已经坐在了桌前,他的面前摆着两盘菜,他正盯着看。
“公子,这一个菜怎么能够吃?我再去府里的大厨房端两个菜来。”听言扭头又跑了出去。转眼就出了落梅居。
谢芳华为秦铮倒了一杯茶,自己也倒了一杯,径自坐在了他的对面。
“我娘下午可来了这里?”秦铮开口问。
谢芳华点点头,英亲王妃那么爱她这个儿子,怎么会不来?
秦铮笑了,身子往背后椅背一靠,得意地道,“我爹昨日说今日下午要带她出去骑马,她寻常最爱骑马,恨不得我爹陪着,可是却给推了。我爹又说改明日下午,她又给推了。并且说若是以后找她都要上午,下午要教导你,没有时间。”
谢芳华睫毛眨了眨。
“哼,老头子能比得过我在她心中的地位?她清楚地知道他这个丈夫靠不住,不如靠儿子。”秦铮冷哼一声,有些罕见的孩子气。
谢芳华难得地认真地瞅了他一眼。
秦铮喝了一口茶,“明日我大哥若是回府来这里,你不必理会他。”
谢芳华知道英亲王府的庶长子这些日子不在府中,他已经够了年龄,去年下场应试,得了第三甲,皇上命他在户部任职主事,从六品。一个月前外出办事儿,据说办得好这个差事儿,就会升职为员外郎,从五品。有能力,起点也高,进步也快。这里面不乏有英亲王的器重和栽培,以及私下里的教导和帮助。
户部是历朝历代的肥缺。
他至今未娶亲,虽然是庶长子,但是英亲王府的门槛从去年开始几乎就被媒婆踏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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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归来 第三十四章齐聚
听言从府中的大厨房里端了两菜一汤回来,三人坐下来吃饭。
谢芳华尝了一口何晏做的菜,又尝了一口自己做的菜,何晏的菜自然色香味俱全,而她的菜糖放多了,太甜,吃了一口之后,就让她再不想动第二筷。
秦铮却与她相反,别的菜不吃,只吃她做的那一盘,甜的发腻的菜很快被他吃得见底。
谢芳华不由抬眼看他,这么爱吃甜的?
秦铮扫了她一眼,端起茶喝了一口,没说话。
听言眼珠子滚动了数圈,之后埋头大口吃别的菜,也没言声。
三人落筷之后,秦铮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谢芳华出外收拾洗的衣服,听言收拾碗碟。
谢芳华抱了衣服往回走,正碰到听言从屋中出来,他凑近她,低声道,“你大约不知道,咱们公子从小就不爱吃甜。”
谢芳华一怔,从小不爱吃甜刚刚还吃了那么多?
“公子对你可真好。”听言见她懵懵不懂,有些酸酸地走开了。
谢芳华站在原地停顿了片刻,抱着衣服进了屋。
秦铮依然闭目养神,谢芳华将衣服叠整齐放入柜子里,为火炉添柴。
“快喝药,然后跟我去书房。”秦铮忽然道。
谢芳华走出里屋,只见听言已经端着药碗过来,她接过,仰脖喝了。放下药碗,只见秦铮已经睁开眼睛,正一瞬不瞬地看着她。她垂下眼睫,将空碗放在桌案上。
秦铮站起身,出了门,向小书房走去。
谢芳华微微抿唇,片刻后,跟上了他。
听言叹息一声,拿着空碗下去了,以前里屋外屋书房院落洗衣倒茶的活都归他,如今他清闲下来,怎么都感觉不自在。
小书房与秦铮的寝居一般,整洁干净,藏书不是很多,但是本本精品。
秦铮进了书房后,便懒洋洋地坐在桌案前开始完成今日留的课业。
谢芳华见他没什么吩咐,便随意地将整个小书房的藏书浏览了一遍,然后拿起一本在无名山没见过的孤本靠着书架散漫地看了起来。
二人各做各的,书房内安安静静,并不违和。
秦铮很快就完成了课业,然后也找了一本孤本看了起来。
深夜,秦铮放下书,将怀里的一串钥匙扔给谢芳华。
谢芳华接过钥匙看向他。
“既然你这么爱看书,这书房归你管吧!”秦铮丢下一句话,站起身,出了房门。
谢芳华将钥匙在手中把玩了一圈,收了起来,也放下书,出了房门。
一夜无话。
第二日,依然如昨日一般,谢芳华早起陪秦铮练剑,之后他带着听言离开,她学习琴棋书画、针织女红、闺房礼仪,厨艺,所有的事情都按部就班,准时准点,分毫不差。
晚上,秦铮回来进了小书房,谢芳华随他进去看书。
日子平静如流水,一晃七日,秦铮所说的英亲王府的大公子根本就没出现在落梅居。
谢芳华在落梅居闭门不出,已经喝了七日的汤药,这一日,秦铮休课,闲在府中。
孙太医计算着日子,不用派人去请,准时地前来英亲王府为谢芳华把脉。
燕亭、李沐清二人跟随孙太医一起来了府中,那日孙太医给谢芳华把脉,他们是亲眼所见,大约也想观看后续进展。跟随他们二人一起来的还有谢墨含和程铭、宋方。
一群人浩浩汤汤进了落梅居。
秦铮得到听言禀告,皱了皱眉,看了谢芳华一眼,挥手将人请了进来。
燕亭走在最前面,大踏步进了屋,眼珠子扫了一圈,一下子盯在谢芳华身上,愣神了片刻,转头对看着他面色不善的秦铮讶异地问,“你确定她是被你从钱家班子要来的那个贴身婢女?”
秦铮挑眉,没答他的话。
燕亭扭过头,继续看着站在窗前给仙客来浇水的谢芳华唏嘘一声,“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啧啧,变了一个人一般。”
秦铮看着他,凉凉地道,“你今日就是特地来看我的贴身婢女?那么你可以滚了。”
燕亭脖子一缩,立即收回视线,呵呵一笑,“不是,兄弟我是来关心你,这些日子你下了课就急着回府,以前午饭我们是一起在外面吃的,如今你却跑回府吃,扔下我们。我们来看看你府里有什么好吃的,让你如此惦记。”
秦铮轻哼一声。
燕亭坐下身子,凑近他,悄声道,“果然你的眼光不错,这样看起来,这个曾经的小哑吧……”见秦铮眼神骤冷,他立即撤回脑袋改口,“听音,你的听音堪比大家闺秀了。”
秦铮脸色好转,勾了勾嘴角,没说话。
李沐清随后走进来,见到谢芳华穿戴着绫罗锦绣,长发用精致的朱钗高高挽起,长裙拖地,身影纤细,婀娜娉婷,手里拿着水壶,玉腕如雪,虽然容貌只能算是清秀,但是气质优雅清然,阳光照耀下,仙客来盛开的花也不及她十分之一,不由一时怔住。
程铭、宋方走进来,也顿住了脚步,视线凝定。
谢墨含最后走进来,目光也落在谢芳华的身上,极力地压制住情绪,他的妹妹本该这样的穿戴居住在忠勇侯府的海棠苑,可是如今却在英亲王府的落梅居给人做婢女,虽然她看着安好,不曾受气,但他心中依然难受自责,她受了八年的苦回京,他和爷爷久居京城,却不能帮助她脱困回家。
谢芳华不理会多少双眼睛落在她身上,专心地浇着花,仿佛不知道来了客人。
秦铮面色又有些不善,开口说话的口气不怎么好,“你们若是看女人,回你们自己的府中看去,少在我这里看我的女人。”
几人惊醒,几乎同一时间收回视线,互相尴尬地看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