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铮啧啧了一声,“你说说哪个男人勾了他?我既然来了,总要为你做主。”
“死孩子,揭我伤疤!就算他被男人勾了魂,我也把他的魂重新的勾回来,将那个勾他魂的男人大卸八块。”王倾媚恶狠狠地道。
秦铮顿时嗤之以鼻,不屑地瞅着她,凉凉地道,“玉启言都被男人勾了魂了,你这名字也没将他倾了媚了。”
谢芳华一怔。
“哎呦喂!真是个乖孩子!”那女子立即从秦铮旁边的椅子上弹跳起来,满面如花地来到了谢芳华面前,摸着她的脸,笑得万种风情,“我叫王倾媚。是倾了玉启言的倾,媚了玉启言的媚。”
谢芳华笑了笑,秦铮鲜少对英亲王妃意外的女人假以辞色,尤其是这女子打了他两下他都没还手,虽然脸色有些臭,但眉目却没有厌烦,看来这个是他小姑姑的女人在他眼里不一般。她笑了笑,从善如流地称呼了一句,“小姑姑,我是谢芳华!”
秦铮哼了一声,目光落在谢芳华的眼睛上,似乎有些头疼,对她介绍道,“这女人是泰安王家的人,是皇祖母娘家兄长最小的女儿,她管皇祖母叫小姑姑,我也管她叫小姑姑。”顿了顿,他又道,“以后你也管她叫小姑姑吧!”
“看来你是猜到我的身份了,果然不愧是臭小子守身如玉多年等回来的人儿。瞧瞧,这小模样,看着就是个聪明的。”那女子看着谢芳华眸光从疑惑到审视到了然等等变化,她忽然笑了,伸手打了一旁的秦铮一拳,“你可得把她看好了,即便化成了一个小厮的模样,可这双眼睛还是太勾人了。”
她的了解也仅限于以上这些众所周知的微薄之处。
至于王氏子嗣如何生活,谢芳华从来没关心过这些,所以不怎么了解。
王氏不坐居京中,王氏一族子嗣均坐落于五百里地之外的泰安城。据说泰安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南秦数一数二的富饶之地。而王氏一门,子息也从不入朝进士。
所以,无论是先皇,还是当今皇上,对德慈太后都是敬重的。
自从南秦建朝后,王氏一门,即便在太后贵为皇后和太后的鼎盛时期,最高的爵位也只是泰安伯。并且止步于泰安伯,世代世袭。
只不过,三百多年前,王氏发生了一场大变,险些举族倾覆,自此后,王氏便如折了羽翼的鸟儿,再不能与谢氏比肩了。
几百上千年下来,与谢氏一起流传下来的姓氏,世世代代累积的簪缨富贵,便是王氏了。
德慈太后虽然得先皇爱重,实在也是个聪明厉害的女子。但她的聪明不在于懂得抓住身为皇帝丈夫的心,而是懂得不让母族坐大,外戚干政。是以,她一生母仪天下,受朝臣和百姓爱戴。
那么,这个女子难道是德慈太后的娘家王氏的人了?
据她所知,当年皇室里的女儿都是一朵朵的娇花,而这个女子端从她从门口转眼就到了秦铮面前打他一记来看。她显然有武功。尤其是察觉秦铮呼吸微弱,便能看出他身上有伤,仅仅号脉一下,便知晓他剩余三成武功来说。显然不止是皇室里面的公主能有这等的本事。
谢芳华自然是不说话的,秦铮管这女子叫小姑姑,除了宫中老一辈的公主外,也就是德慈太后的娘家兄弟的女儿才能当得上秦铮的长辈。
“这么厉害?”那女子又转过头,看向谢芳华,似乎要从她的面具下看出几分模样,但是她易容得太好,只能看出是个稳重的小厮的模样,再看不出其他。
秦铮瞪了她一眼,看向谢芳华,见她站在画像前静静地看着那女子,似乎是在思索考量她的身份,他轻轻一笑,“我就算剩下三成功力你也不能随意处置了我,我的未婚妻可不是好惹的。恐怕你还没将我扔进胭脂楼,你的胳膊腿就废了。”
“咦?你武功怎么只剩下三成了?”那女子忽然一把拽住秦铮的手腕,转眼间便给他号了脉,忽然又撇开他的手,笑得恶意地道,“如今你剩下三成的功力竟然敢跑来这里?信不信我将你扔到后院的胭脂楼去享受温柔乡?”
秦铮眨了眨眼睛。
“你这是幸灾乐祸?”那女子顿时阴森森地看着秦铮。
“哦?”秦铮挑眉,笑道,“小姑夫何时好男色了?口味转得倒是重。”
那女子哼了一声,“若是胭脂楼的姑娘还好了。”话落,她一拍面前的桌案,怒道,“被一个男人勾了魂。”
“这回又因为什么?他多看了胭脂楼的哪个姑娘一眼?”秦铮漫不经心地问。
“这回一定不求他。”那女子道。
秦铮撇撇嘴,“这话我听了好几年了。最后还不是你把人给求回来。”
那女子顿时一噎,气得额头的青筋跳了跳,怒道,“是我不要他了!从今以后你小姑夫换人了。以后再不要那个王八蛋。”
秦铮咝了一声,但没还手,对她道,“那为何不见小姑父?只看到你这般风骚的模样?”
那女子本来如花笑颜顿时一寒,站在门口的身段转眼间就飘到了秦铮的面前,照着他脑袋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记敲打,沉怒道,“臭小子,你小姑姑我看起来是没人要的样子吗?欲求不满?你这个为了一个女娃子守身如玉多年的混小子还懂得欲求不满?”
秦铮懒懒地抬起眼皮,颇有些嫌恶地瞅了女子一眼,打断她的话,“小姑父不要您了?怎么这样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
“果然不愧是被你念了多年的人儿,就这副镇定劲儿,也值了。”那女子看着谢芳华,娇媚的眉眼勾魂摄魄,看向秦铮,“是不是?小……”
谢芳华闻言心下一动,不动声色地看着这名女子。
见她看来,女子忽然也看了过来,一瞬间将她上下打量了一遍,忽然笑了,对秦铮道,“你第一次带着一个人来这里,这位莫不就是你的……未婚妻?”
谢芳华回过神,顺着声音来源看去,只见是一个看不出年龄的风韵女子,女子样貌算是中人之姿,但端的是风情万种,为她的姿色添了一抹色彩。
“稀客啊,你怎么突然来了?”门外忽然走来一个人,推门而入,打破了屋中的沉寂。
秦铮见谢芳华看着那幅画,也不打扰他,身子歪在了躺椅上。
她轻轻吸了一口气,总感觉心底某一处沉甸甸的,看到这幅画,比在碧天崖听他讲述故事时反而来的冲击要大。
回京的时候,他就还了回来!而且还搭上了德慈太后给他的一条狗。
她记得,当时,她往一个人的手里塞了一个包子。还是个肉包子。
她忽然想起,八年前,皇室隐卫的队伍途径平阳城,平阳城南十里有一处乱葬岗。那时候,扔了几个人在乱葬岗上。其中一个人眉目轮廓与画上的这人重叠,她当初恍惚有过一丝疑惑,但后来便作罢了。原来真的是他。
这样的一副画,与这屋中摆设格格不入,但偏偏又让人觉得除了摆在这里,再无安放他的地方。
未必不太熟练,还颇显稚嫩,与那躺在土坡上的人影一样幼小而稚嫩。
谢芳华看着这样的画,虽然画上并没有提名,但一瞬间便知道是何人所画。
这画不是什么山水风景,也不是什么美人仕女,而是一面天色昏暗的土坡,堆满了磷磷白骨。一个模糊的影子躺在土坡上,望着天空中一弯不甚清晰的月亮。人影与月亮中间是浓浓的重重雾色。
这间房间布置上乘,隐约有英亲王府落梅居内的器具摆设风格。不像是客栈,到像是居家的起居室。里外三间屋,最外的一间是画堂。除了摆放桌椅茶具外,墙上摆放了一副画。
谢芳华点点头,在他身后走进。
秦铮看了谢芳华一眼,是以她跟着他进去。
“是!”那小童立即应声去了。
秦铮向里面看了一眼,对他吩咐道,“准备几样小菜端进那间上房,再温一壶酒来。”顿了顿,看了一眼谢芳华又道,“再抬一桶驱寒的香汤。”
那小童连忙跟着他来到那间房间,打开了房间的门。
秦铮满意地点点头,向里面走去,熟门熟路地来到了一间房间。
“楼主说那间上房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接待外客,以防您突然来,一直给您留着的。”那小童立即道。
“那间上房可给我留着?”秦铮一边向里面走,一边对身后问。
不过秦铮应该是不知道胭脂楼是她的。上次为了躲避他,她可是在胭脂楼后院猫了两日。
谢芳华目光扫了一眼来福楼的后院,又不带一丝痕迹地看了一眼和来福楼后院仅一墙之隔的胭脂楼后院。想着看这小童对秦铮如此恭谨的模样,这来福楼应该是秦铮的了。而胭脂楼是她的。也算是比邻而居了。
二人进去后,那小童将后门又紧紧地从里面关闭上。
那小童立即接过马缰绳,又看了谢芳华一眼,见她虽然是随从打扮的模样,但眉目有隐隐风骨,也不敢怠慢,顺带接过了她的马缰绳。
秦铮甩开马缰绳,向里面走去。
那人立即跳下了墙头,连忙从里面打开了门栓。只见是一个童,大约十多岁的模样,分外恭谨,“公子请!”
秦铮拿出一块玉,扬手晃了晃。
“公子?”里面传出一声讶异,紧接着,从墙头上探出一个脑袋,向外望了一眼,又露出疑惑,不太确定地道,“您是公子?”
“我!”秦铮吐出一个字。
不多时,门内有人走出来,但没立即开门,而是在里面问,“敢问何人?”
秦铮伸手叩了叩门扉。
后门口的大门紧紧地关闭着。
秦铮牵着马径自来到了来福楼门前,只见来福楼门前人满为患,连踏进门槛的地方都没有了。他蹙了蹙眉,牵着马绕过门前,来到了来福楼后门口。
谢芳华点点头。
“先去吃饭!”秦铮对谢芳华道。
谱一入城,满街花灯,入目人流,虽然赶了三百里地的路,但反而让人不觉得疲惫,有一种心旷神怡之感。
这样的日子口,被花灯环绕的平阳城,依然没淹没这种文雅风气,反而更胜。
平阳城环山绕水,位于京都最近。最早是天下学子起源之地,这里曾经出现过好几位当世大儒。文雅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