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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断有对他好的人带他走出阴霾。父母的事情,因为陈雯和王晴让自己走出了阴霾。而王晴的阴影则是因为王晴的影子以及后来的老板和阿姨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怀,自己根本没有做到多少,所以自己的无能很容易就看出来了。
可是卓清远心里更清楚的是,不能让小月伤心,因为无论小月说了什么,能不能说服自己,她都是善良的,都是从关心自己的角度出发,那么自己还有什么可以辩驳的,即使不同意小月的观点,也得照着她的话去做。
如果一个人不以自私目的,而是以善良和关心他人的目的出发,无论他做了什么事情,都应该原谅,甚至应该支持,这是卓清远一直很相信的一句话。所以他放弃了自己的执拗,愿意听小月姐的话。也或者他心中有一个隐隐的想法,舍不得从此再也见不到这样的奇女子,然后砍不到家中那些书,与此再无联系呢?总之这些似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握好今天的步伐。
后记:坐在电脑面前,敲着键盘,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以圆满结束,以为所有的故事都没有一波三折,只是真实的故事却总是这样平淡而无奇,偶尔遇到的一些看似奇遇的东西,比如算命师,比如佛学大师说不定都是江湖术士和骗子,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慢慢的走进了现实中来,我以为,这样,也就算是一个圆满的结束了。
卓清远,经历过众多苦难的人,现在每天做的事情却很简单。每日按时上下班,然后周末去学校看看许老师,和许老师聊聊天,陪她下棋。许老师依旧单身,但是卓清远对她肯定是没有YY想法的,在卓清远的心中,许老师就是自己的母亲一样,她对自己很好,有时候会教自己做菜,然后在许老师家里上网玩游戏。如果有时间,就会去一些地方稍微的看看。每天抽出2…3个小时写小说,写日记。发表自己一些简单的看法,地铁之上,他总是拿着一本书,一些让自己心灵健康的书籍,要么就是佛学书籍。12月21日之后,他的脸上永远是平静和温和,对人报以善良的微笑,永远没有怒气。他不清高但不孤傲,羞涩但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他依旧会抽时间给自己资助的孩子打电话,用的都是家乡话,即使他不愿意再次回到家乡,可是家乡的事情,他也会经常牵绊,这些故事,都会一直伴随着卓清远一直成长下去。偶尔也会偷懒,比如周末的时候在许老师家,就不会写小说,也不会想工作,就是简单的陪许老师。许老师有时候也很孤独,卓清远知道一个人的滋味,那种感觉特别的难受。
在北京,这个寒冷的冬天。卓清远其实并不觉得寒冷,即使穿着很少的衣服,因为在公司,在宿舍,在所有的地方,都能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这种温暖,比起羽绒服,比起所有的其他东西都更能让人感觉到不同。
小月已经消失了快半个月了,卓清远挺想她的。因为小月太繁忙了,不想打扰她,只是用文字不断的表达自己的感想和思念,希望她能早点忙完,还能和大家有说有笑。她真的是一个让人敬佩的女子,对得起奇女子这三个字。
木木,家乡的那个女孩子,手被冻疮一直折磨着,却能平淡简单的幸福生活着。希望她能一直这样快乐下去,或许冻疮只是因为收到老天的嫉妒而已,毕竟木木长得漂亮,人也善良,生活又那么恬淡和平静,让太多人羡慕了,给她一点痛苦也才算是人生的公平吧。
小美,成都的生活依旧如此,卓清远买了份礼物,送上一份祝福,希望她早日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不要在被孤独折磨下去。
陈雯,和卓清远离的很近,几乎就是十几分钟的公交车路程。可是,卓清远和她却有了半年多没有见过面了,卓清远有时候也在苦笑。这个算的上是一见钟情过的女孩,如今居然会变成了这样的关系,心中难免有些滋味,但是这个滋味却永远不知道该怎么说,有些苦涩和酸楚,但是更多的是曾经一起训练过,一起锻炼过的那些美好记忆时光。
卓清远那么常常的去学校,最近的时候可能离陈雯不到100米,这算是老天的安排还是什么呢?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应该不是用在这里的,但是卓清远怎么忽然也就想到了这句话。如果还有明天,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时间如流水,原来开心的日子和痛苦的日子一样,真的过的很快,就如李艳曾经说过的一样,原来那个妞已经在2年前就看透了这些。只是如今大四的她又会在做些什么和想些什么呢?有时候觉得这个世界很小,有时候又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大。
一个很小的大学,两个女子,经过了无数次的穿越,也就一次面也没有碰到过。还有赵菲菲,qq从来没有上线过,虽然她在丽江。肖燕,张磊,李元江这些人,全都无影无踪。当写完这篇故事的时候才发现,故事中的人物已经不见了很多,好像消失一般再也找不到了。
故事到此似乎该结束了。
卓清远已经找到了他的路,保持着健康平和,阳光的心情,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气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尽量珍惜着和身边在乎的人的情义。至于爱情与感情,则随遇而安,在这一个阶段,卓清远已经得到了初步的升华。
不过真正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丽江那段刚刚清醒时的觉醒,必然有着蹊跷,因而,我讲继续把这篇残破不堪的故事续写下去,人物也将会越来越多。希望能慢慢的有人感受到,真正的佛与道的精华所在,有些道理要慢慢去品味的哟。
130。第三卷 风雨…第三十七章 回忆录(一)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无聊的开始喜欢阅读起书籍来,而且不是哪种YY小说,而是有些思想和积极想法的书籍。我不知道是我想从中学到些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打发地铁无聊的时光。我的手机从原来的阅读小说以及接电话功能转变到现在只有电话功能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这里,每天夜里都会来这里看你,你长得这么美丽,叫我不能够忘记,没有了你,我就迷失我自己。——这句歌词适用于我现在和书的关系。
作为一个资深掉丝,在没有其他事情做的时候,或许,书真的是打发无聊时光的良药。最近读到关于第三只眼睛看世界的书。让我心头突然一阵惊涛骇浪,当我还在如何考虑跟随心灵走出自由的人生时。全新的思维如水漫金山般淹没了我的大脑。美国的裹足不前,世界经济泡沫的的爆裂,华尔街的惨烈。一切的一切,在想象中是那么血淋淋的景象。中国在面对世界泡沫经济的冲击造成的城市化迁移景象。让我想到了我老家残破不堪的原因。
十五年前,万州一个破落的小山村,到处炊烟袅袅,农家景象一片繁荣,今天这家的媳妇和那家的老太婆大吵一顿,明天这个壮汉和那家的大喊操起锄头要弄个头破血流,犹记得当时我到我姨娘家偷了一个鸡蛋喝了,生吃的,滋味挺不错的。被我姨娘大骂一顿,我当然心情不爽啊,把她家存起来的尿液一股脑倒在地上,然后跑掉了。回家之后被老爸老妈狠狠的K了一顿。
还有一次去一个老乡的李子园里面去摘李子,坐在树上吃了半天,肚子太饱,蹦摔下来,那么高的树居然没有摔成脑震荡。后来那个老乡还摘了一簸箕李子让我家尝尝。当时年少,才不管大人说什么,左衣兜,右衣兜各塞满之后跑池塘边去洗,回家之后又被可恶的老爸罚跪,让我以后不能再去别人家偷吃东西,万一打了农药怎么办。(如果是现在,摘给我吃,我还真怕农药。那时候农药就是畜生的尿液和排泄物,谁会相信中毒。)
我的家乡有一条小河,河床是整块的石板,由于水流原因,长满了青苔,夏天的时候吆喝着一伙小屁孩光着屁股从上面划到下面,比起现在公园里面的滑板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天然的,没有消毒剂,水流清澈见底,山泉。当然这其中没有小女孩,嘿嘿。
这次十一回家了一趟,看到的景象,让我差点流泪,我承认,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更是一个让人不懂的人,不是我要把自己搞的很怪,而是我自己都不能控制自己的怪,不能控制的自然情绪。
我历时27小时火车到达万州,2小时公共汽车,1小时摩托车,(以前坐不起摩托车,现在有钱了,呼呼。)到了距离我家1千米的红凤山,我想看看水库,可惜我胆小怕水,又不允许钓鱼,酝酿了好久的心情,被当时的突来之事冲淡的一无所有。拿出从阿姨那里借来的相机,啪啪拍了两张照片。
这时我居然看到两个外国人,准备到红凤山山顶去。出于礼貌,我上前询问是否可以拍张照片留恋,感谢他们光临我的家乡。
男的叫康纳,女的叫杰西,他们来自美国,特别喜欢旅游。可惜我英语太烂,他们说好多东西我都不懂,脑子顿时短路,我很男想象如果以后我一定要跟外国人沟通用英语,我想,我宁愿找个地洞钻进去。
拿着相机随便拍了几张,便到达了街上,因为当天是10月3日,并不是赶集的日子,街上并不热闹,熙熙攘攘的几个人,看上去有些沉寂和孤单。我开始有些害怕回到家乡了。硬着头皮往家乡走,沿着蜿蜒的小山路一直向下走去,走了近一个小时才走到我家的后山。
那个我睡觉了4000多个日夜的地方,一阵暖风吹过来,那间破屋就像我头上的头发一样,风一吹便不住的摇晃,摇了二十多年,却依旧站立在那块地方,没有倒下来。
我家的前面和后面静静的躺着两座坟,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我飞快的跑下山丘,朝着那个养育我十几年的地方奔去。十几分钟,到达了那块熟悉的地方。我跨过池塘边上的沟渠。
就是这里,我曾经拿着簸箕捕鱼,就这里,我放干了池塘的水,就为了看看有没有大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