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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最远的距离-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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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毅看苏哲出来,连跑带跳,还唱歌,一下就没了身影。他感觉到他的快乐,不自觉的,他也微笑,但身上一阵冷一阵热,他的笑无法持续。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想起似的往路边走,坐上车,他忽的不知该到哪里去。
  那司机问了两遍都没回应,发急:“你到底要去哪儿?”
  方毅闭着眼往后一倒:“哪儿热闹你送我去哪儿!”
  何燕兰得到消息,连夜通知苏明威,次日就订酒席,行聘订之礼。
  林曦当日早晨才知道要跟苏哲订婚,还要跟他出国去念书,弄得她又惊又喜,只瞪圆眼睛,话都说不出来。
  秦怡抚着她的头:“你不去小哲也不肯去,不能耽误他。再说你出去见见世面也好,看选个什么专业,你喜欢的,将来又有用的,不过你先得把护士的文凭拿到,剩最后一步了,不能白费。小哲答应我了,你们以后还回来,就三四年,快得很。”
  林曦忽觉得舍不得,好像马上就要走一样,立时有点眼泪汪汪。
  秦怡好笑:“早呢!现在哭什么!”又唠叨:“你们只是过个形式,不是真结婚了,所以还是要有分寸!知道吗?以后不准那么晚回家。”
  晚宴上人人开心。
  苏家夸林家的女儿是天仙,贬自家的儿子是俗夫;林家扬苏家的公子是檀郎,抑自家的闺女是拙妇;听得林曦苏哲嗤之以鼻、牙疼腿酸。
  好容易吃完,那四人还没完没了的继续,林曦不耐,递眼色给苏哲要告辞。
  何燕兰忙捧出盒首饰要作礼金,秦怡坚辞,最后只得又收回去;四人再叙旧,兼带商量留学的事。
  苏哲一出来就紧紧攥住林曦的手,笑得合不拢嘴。
  林曦忽觉脸红,要挣脱,无奈他死活不松,她便扫他一眼:“你发什么神经?吃饭时围巾也不脱,看热得!”
  苏哲遂把围巾抽下来一卷,脸往她面前一凑:“你看看,你看看。”
  林曦见他下巴上下各有半圆的牙痕,清清楚楚,居然还成了紫色,十分注目。她大惊:“我没用什么力气……”
  苏哲夹起她的嘴,看她的牙:“难怪你能啃猪脚,还啃那么干净……”
  林曦哼道:“以后你要是不听话,我就把你当猪脚啃!”
  苏哲凑到她耳根,低笑:“打今天起,我再也不洗澡了,让你啃!”
  林曦气得拧他的手,苏哲只叫疼,就是不放手。
  绍韩抱着两只猫下楼,过绍钥房间,听里面传出古曲,他驻足听听,没听过,意境遥远,如天外梵音。他想一下,上前踢门。
  绍钥裹着一件军大衣,趿着鞋,风度全无;看是他,有些惊奇:“有事?”
  绍韩毫无反应,眼睛望到他身后――里面挺清爽,不像伤心人待的地方。他又望回绍钥,盯着不动。
  绍钥好笑:“怎么的?你也以为我失恋了?唉,不是,人家压根也没喜欢过我;再说我失恋失得多了,没啥大惊小怪的。”又伸手去勾猫的下巴:“小咪咪!”
  绍韩纠正:“黑班马!”
  绍钥笑:“我看叫黑斑猪比较形象!”看他似要皱眉,忙又改口:“斑马斑马,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斑马。”
  绍钥抚着黄斑马,长长的叹口气:“韩,你比我聪明,你说人活着为什么?我想了多少年了,也没想明白。铱凡那么美,那么聪明,她都不想待在这尘世里,你说我们待着有什么意思?”
  绍韩瞥见黑斑马抱着椅腿练爪子。他屋里都是好东西,花了大功夫搜来了,他忙起身踱过去,挡他的视线。
  绍钥不听他回话,也不奇怪,继续道:“那天的事隐肯定告诉你了,你是不是就想利用小荷对付他们?怎么说呢,世上没不透风的墙,再说,强扭的瓜不甜,你非要认定她干嘛?”
  绍韩侧过脸,看着他:“你找到了?”
  绍钥一怔,后打唉声:“哪那么容易!以前我以为是我选择范围小,找不到,现在才知道,那是可遇不可求。我看天下最难的事就是找老婆了……我也不想了,混一天是一天,没准儿哪天我也出家去,让咱家也出个佛祖。”
  绍韩还是平着一张脸:“你得帮我。”
  绍钥瞪起眼睛:“我说我想出家去,反正没人关心我!我要出家!”
  绍韩声色不变:“帮完我再去。”说着抱起黑斑马,又从他身上拎了黄斑马,直往外走。
  绍钥气得大张着嘴,脑筋短路,忽一眼瞄到那个黄花梨的椅腿,他“腾”的跳起来,狂叫:“那个死猫,下次再来我房里,我掐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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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ngki:汗!!!!!偶没写出那么多来,只出来2万左右:(,上班了,不能天天在家写,只能分段上传,以保证每天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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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砥柱

  月初,静熙那儿传出喜讯,众人都狂喜,独杜雷紧张得要命,既怕她心脏受不了,又怕她吐得厉害,林曦苏哲看他慌得像逃犯忙得像鸡婆,偷笑不已。
  这天下午没手术,林曦把手上的事都做清,跟带教老师请个假,从手术室出来。
  她要去找方毅。杜雷也说方毅自开学后就没见着,跟他们一样。她算算时间,越发不安,遂瞒着苏哲,要去看看。
  刚出住院部,就听有人喊她,她一抬头,简芳妮迎面过来。
  上个月她们已见过两面。她原来是潘芸的同学,看了潘芸后来看她,于是叙旧。
  林曦心里有事,打个招呼就想走,却被简芳妮拽住:“我是特意来找你的,我有话跟你说。”
  林曦对她有说上来的感觉。以往她是苏哲的妹妹,她可以当她是哥哥的前女友,而今她是苏哲的未婚妻,那她不是她的前情敌?再说她的出现奇怪,第一次还好,潘芸领来的,说是故人想见她;第二次她自己跑来,有的没的说闲话,偏那天她忙,纱布、棉签来不及的做,根本没心思跟她搭话,而她乐此不疲,一说说到她下班,苏哲来接她。她看见苏哲,立时冷下一张脸,莫名其妙得很;苏哲倒不介意,风度翩翩的向她问好,一派绅士。
  林曦原先想她不知道苏哲订婚的事,还想跟苏哲重归于好,于是来跟她拉近乎,后来看又不像,但她话里句间又总往苏哲身上扯,听她不接,她还急躁。
  事后她问潘芸,潘芸也奇怪,说她们交情一般,平常也没来往,不知她怎么找上来的,又没事。林曦再回想她的话,慢慢梳理,推算出该是来传坏话的。
  她暗暗好笑,这种角色她先前见得海了,喜欢苏哲的女生们互相攻击,不敢到苏哲面前去,他嫌烦,于是全跑她这儿来叽叽喳喳,她便卖个耳朵给她们,随她们怎么说,她是葛郎台的金币――只进不出。后来苏哲知道了,没事儿就跑来问她谁谁说了谁谁什么,边听边笑,乐不可支。她总嗔他不是好人,不想如今还有人要来传他的坏话;还用传嘛,她有什么不知道的?林曦想着他的脸,微微的笑。
  简芳妮看挽留林曦不住,想想时间紧迫,不能再耽搁,遂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你认得这个人吗?你看她像不像我?”
  那是一张黑白的2寸证件照,有些旧,上面的女孩子约20来岁,短发,明净四方的额,高挑眉,大眼睛,嘴形平缓,右颊正中有一点黑痣。
  林曦抬眼看看简芳妮,是有点像,但照片上那个女子更美,不是容貌上的美,而是气质上的,那种美混合着野性和妩媚,她就那么大咧咧的看着你,眼睛里跳动着一小团火焰,吸引着你靠近她,看那究竟是什么。
  “她叫石雅媚,苏哲喜欢她,他 16岁的时候就想跟她私奔,没跑成,她后来跟别人结了婚,生了孩子,苏哲念念不忘,引得他们夫妻不和,她又离了婚,现在在三山街开酒吧。”
  林曦望着她的眼睛:“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简芳妮看她从容不迫,不是她想像中的反应,一时怔住,回不上话。
  林曦微微一笑:“你所说的,我六年前就听过了。”
  简芳妮强笑:“曦子你对我好,我想提醒你……我怕你不知道苏哲是什么样的人,你会吃亏的。”
  林曦脸色一正:“谢你的好意。我们认识许多年,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又微笑着加:“我对哲哥的女朋友都好,哲哥也是,他的许多女朋友都成了他的朋友……”
  简芳妮看着她的脸,深埋在时间隧道里的深仇大恨狂涌而出,她忘了她的任务,忘了那数目可观的酬金,她只想撕破她的脸,她要看着她痛苦,比她以前还痛苦。
  她握紧拳头,咬牙切齿:“林曦,我恨你!当初就是因为你,苏哲不要我了,本来他是喜欢我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我就是要你别得意,你以为他会一直喜欢你吗?你做梦!他喜欢你只是因为你不喜欢他,等你一喜欢上他他就不喜欢你了,就像我那样,他也是很追我的,我还跟他上过床,一到手,他立马就甩我。你看见的,他吻我,多亲热,没两天他就腻味儿了,他会再找更新鲜的。我再告诉你,他不仅女朋友天天换,他还去找妓女,哈哈哈,你不知道吧,他还嫖妓,那些妓女又美又风骚,他喜欢!你不相信?哈哈哈,你尽可以不相信,我知道他的淫窝在哪儿,我就不告诉你,等你嫁给他了,让他把性病传给你!哈哈哈……”
  林曦只觉心里一麻,身上电打了一样,轻轻颤抖,她立起眉,低叫:“你是个疯子!我不会相信你的!”一转身,她夺路而去。
  简芳妮盯着她的背影,尖叫:“我是疯子,但你是傻子!呆子!你比我更可笑、更可悲、更可怜!”
  苏哲从书上移开眼,瞄一下林曦;她这页已看了十分钟,还不翻。
  林曦觉察到他的目光,并不抬眼接,慢慢又翻了一页。
  苏哲笑问:“你不是说今天会晚回来吗?怎么那么早,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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