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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子在我嘴里伸出细细的腿挣扎着。
我用手指将沾着我的唾液的小花壳虫抠了出来。它从我手上爬到了草地上。我用舌头舔着被小虫抓过的牙龈,身体被露水打湿,却感到很舒适。草的清香笼罩了我的全身,使我身体里的灼热感逃到地下去了。
我躺在草地上想,我一直被一个不明之物所困扰,即使是现在,在这柔和雅静的医院里,依然如此。巨大的黑马还在飞,我和苦涩的小草,圆圆的小虫一起被封闭在它的腹内。只要没变得象死蛾子那样干硬得和石头一样,就难逃大鸟的魔爪。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大拇指指甲大小的玻璃片,擦去上面的血迹。弧形的玻璃片映出了开始放亮的天空。天空下面是长长的医院,远处是林荫道和街道。
映在玻璃上的街景弯曲不平,这微妙的起伏和那次在雨中飞机场上,正要杀死丽丽时,和雷声一起出现的耀眼的闪电十分相像,这形状既像是波涛起伏的海平面,又像是女人雪白的手臂的优美曲线。
我一直被这白茫茫的起伏包围着。
边缘上还残留着血迹的玻璃片,在黎明的光照下愈加透明。
这是近似无限透明的蓝色。我站起身来,朝自己的公寓走去,真希望自己变得象这块玻璃一样,自己身上也能映照出那条白色优美的曲线来,让人们都能看到它。
天边露出了亮光,玻璃片立刻变得乌蒙蒙了,鸟鸣叫起来时,玻璃上什么也映不出来了。
在公寓的白杨树下,昨天扔在那里的菠萝还在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我蹲在地上,等待小鸟飞下来。
小鸟飞了下来,如果温暖的阳光能照射到这里的话,我的长长的身影将会包裹住灰色的小鸟和菠萝吧。
后记 给丽丽的信
将要出版这本小说之际,我希望出版社让我来作封面。因为我在写这个小说时,就一直希望如果能够出书的话,就用丽丽来作封面。
你还记得这张照片吗?是我们在“尼亚加拉”酒吧第一次见面时拍的。当时我们比赛谁能喝洋酒,我喝了三杯时,跟店里的荷兰人嬉皮士借了架莱卡相机约你拍照的。丽丽后来喝到第九杯时,喝醉了,你可能已经记不得了。
丽丽,你现在在哪儿?四年前我去过你家,你不在那儿住了。你如果买了我这本书的话,请跟我联络。
回路易斯安娜州去的奥加斯塔给我来过一封信,说他在开出租车。还说向你问好。我猜你大概和那个混血儿画家结婚了吧。你结婚了也没关系,我很想见你一面。我们一块儿唱一支歌。
虽说写了这本小说,可是别认为我有什么改变。我一直没有变。
龙
竺家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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