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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前是伞兵,对吧? ”
“是的,尼曼是我的徒手搏击训练宫。除此之外,他还把我埋在刚杀死的动物内脏堆里,体验那种感觉;教我把自己吐在防毒面具里的秽物吃掉;吞下自己的排泄物,以免留下痕迹。”
“他当时是什么官阶? ”
“中士。他教的很多东西,在课堂上都不可能学到,例如如何打断人的手腿、击碎咽喉,或用大拇指把眼珠挖出来。这些事只能在活物上动手学会,而羊和猪都很容易得到。我们还在不同的动物身上试验火药,尤其是活猪。当年可不像今天一样,会先帮小猪上麻醉。”
“那算正常的训练吗? ”
“我不知道,你所谓正常训练的定义是什么? 那种事能算正常吗? ”
“大概不能吧。”
“就算为了某种可笑的理由,让你觉得那些是必要的训练,你也.未必能甘之如饴吧。”
“没错。你的意思是说,尼曼很乐在其中吗? ”
“应该是,而且他把这套东西教给许多年轻人,让他们享受残酷暴力的快感,吹嘘自己的兽行。有些人还真能想得出这种事。”
“换而言之,他是个虐待狂。”
“而且是个中翘楚,他自称这是‘硬汉’的表现。尼曼天生铁石心肠。他认为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最重要的就是要狠下心肠,不管是在心理还是生理方面。他总是鼓励大家欺凌弱小,说这是军训教育中的一环。”
“那也不表示他就是虐待狂啊。”
“他这种特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尼曼严格要求纪律。维持纪律是一回事,但如何施予处罚又是另一码事。尼曼每天会找一个或几个人的麻烦,挑剔纽扣掉了之类的芝麻小事,被抓住的人一定得做选择。”
“选择什么? ”
“往上呈报或挨一顿打。往上呈报的话,得蹲三天监禁,加上一笔不良服役记录,所以大部分人都选择挨打。”
“挨打有哪些花样? ”
“我只被逮住过一次,那次我周六归营迟到,攀墙进去,结果当场被尼曼抓住。我选择挨打。我的情形是,嘴里咬块肥皂立正站好,任他用拳头打断我两根肋骨。之后他赏了我一杯咖啡和一块蛋糕,并告诉我说,他觉得我可以成为真正的硬汉,成为顶天立地的军人。”
“然后呢? ”
“战争一结束,我就想办法赶快从部队溜走了,后来就跑到这儿当警察。谁知道一入行便碰见尼曼,当时他已经当巡警了。”
“你的意思是,他在警界也沿用同样的行事风格吗? ”
“也许不尽然一样,否则他没办法轻易脱身。不过也许他习惯对属下和被捕的犯人凌辱施暴吧。这些年来,我就听过各种传言。”
“应该有人去告过他吧? ”马丁·贝克沉思道。
“我相信一定有,可是由于官官相护,我相信这些报告都被销毁,尸骨无存地扔到垃圾桶里了。所以我们无法在这里找到任何线索。”
马丁·贝克突然灵机一动。
“可是受到严重凌虐的人,一定有人一状告到风纪处吧。”
“没用的,”科尔贝里说,“尼曼这种人一定会设法找警员帮他作证,说他什么也没干,年轻警察要是敢拒绝,就会吃不了兜着走。至于那些已经被教坏的,只会觉得自己是在尽忠职守而已。警界以外的人想动刑事组长的一根汗毛,门儿都没有。”
“确实没错。”马丁·贝克说,“但风纪处就算没采取行动,也不至于把报告扔了,最后还是会归档吧。报告应该还在。”
科尔贝里缓缓地说:
“你这想法倒是不错,算你说得对。”他想了一会儿。“如果我们能有个公务员审核部门,负责记录所有警员违法犯纪的案子就好了,可惜瑞典没这种机关。不过,也许风纪处能给我们一些线索。”
“还有凶器。”马丁·贝克说,“卡宾枪刺刀一定是从陆军流散出来的,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都能弄到的,这事我让勒恩去查。”
“好吧。然后叫勒恩陪你一起去风纪处找档案。”
“那你呢? ”
“我想先过去看看尼曼,”科尔贝里说,“当然啦,拉尔森已经去了,不过无所谓,我是自个儿想去的。我想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反应,也许想吐吧,不过至少没人逼我吃自己的秽物了。”
马丁·贝克看起来不那么疲惫了,他挺直身子。
“科尔贝里。”
“什么事? ”
“你们以前是怎么叫他的? ‘塞佛来的坏坯子’是不是? ”
“没错,他是塞佛人,而且老爱把这件事挂在嘴上。他说,塞佛人最坚强,是真正的男子汉。就像我说的,他真的很恶劣,是我见过的最病态的虐待狂。”
马丁·贝克注视科尔贝里良久。
“也许你说得没错。”他说。
“还是有机会的,祝你好运,希望你能找到一些线索。”
那种隐隐约约的危机意识又悄悄浮上马丁·贝克的心头。
“我想今天一定不好过。”
“是啊,”科尔贝里说,“千头万绪的,现在你不会再想替尼曼说话了吧? ”
“嗯。”
“记住啊,尼曼已经不再需要我们帮他护短了。对了,这倒是提醒我,这些年来他有个叫胡尔特的忠心耿耿的党羽,胡尔特如果还在警界混的话,应该已经升到队长了。得派个人去找他谈谈。”
马丁·贝克点点头。
勒恩推门进来,他连站都站不稳,一副随时会跌倒的样子,眼球因缺乏睡眠而血丝密布。
“现在要做什么? ”他问。
“咱们有一堆事要做,你还撑得住吗? ”
“可以,应该撑得住吧。”勒恩边说边把呵欠吞回去。
第十三章
马丁·贝克轻而易举便找到科尔贝里口中那位尼曼的狗腿子的资料。他叫哈拉尔德·胡尔特,一生都在当警察,警局的档案库里就可以找到他的资料。
胡尔特十九岁出道,从佛伦的副保安队长干起,现在担任队长。就马丁·贝克所知,胡尔特和尼曼于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年间初次合作,一起在斯德哥尔摩的辖区当巡警。四十年代中叶,两人在另一个市中心辖区重逢,年纪较轻的尼曼已升为副队长,而胡尔特还在干巡警。
五十及六十年代,胡尔特慢慢往上爬,其问数度在尼曼摩下做事,大概是尼曼有权挑选警员担任特殊任务的助手吧。胡尔特显然是他的爱将。如果尼曼真是科尔贝里所说的那种人,那么任何尼曼的狗腿子大概也不会是什么正常人。科尔贝里的话通常可信度很高。
马丁·贝克开始对胡尔特好奇起来了,他决定按科尔贝里的建议去调查此人。马丁·贝克先打电话确定胡尔特在家,然后才搭出租车到雷莫斯摩岛上的某个住址。胡尔特住在岛屿北端一栋面向小长岛海峡的公寓。房子立在岛屿高点,街道在另一端最后一栋公寓前戛然而止,变成陡坡伸至海边。
整个地区与三十年末建造初期相比,无甚改变,因为地理位置的缘故,岛上的车辆稀少。雷莫斯摩是个小岛,对外只有一座桥,建筑物数量很少,极为分散。岛上三分之一的土地都是旧酒厂和各式老工厂及仓库。公寓间有些花园绿地,小长岛海湾人烟稀少,水岸边长满了橙木、白杨和柳树。
胡尔特队长一个人住在二楼的两房公寓里,房子干净简朴近乎荒凉,让马丁·贝克觉得里面好像没人住似的。
胡尔特年约六十,体形庞大,下巴硬实,一对灰眼珠不露半点儿感情。
两人在窗边的矮漆桌旁坐下,桌上什么都没摆,窗台上也空无一物。事实上,胡尔特的家里几乎没什么个人物品,几乎看不到任何纸张,连报纸都没有,马丁·贝克唯一能看到的书,竟然是整整齐齐摆在前厅小架予上的电话簿。
马丁·贝克解开夹克扣子,将领带拉松,然后拿出烟和火柴,同时四下寻找烟灰缸。
胡尔特顺着他的眼光看去。
“我不抽烟,”他说,“我这儿没有烟灰缸。”
他从厨房柜子里拿来白碟子。
“要不要喝点儿什么? ”他坐下来之前问道,“我已经喝过咖啡了,不过我可以再煮一些。”
马丁·贝克摇摇头,他发现胡尔特好像不太确定要怎么称呼他,不知是不是该叫警政署凶杀组组长为“长官”? 那表示他是老一辈训练出来的警察,总是将警衔和纪律奉为一切。胡尔特今天虽然不上班,却穿着制服裤和淡蓝色的衬衫,还打了领带。
“你今天不是放假吗? ”马丁·贝克问。
“我大部分时间都穿制服。”胡尔特不动声色地说,“我喜欢穿制服。”
“你这里很棒嘛。”马丁·贝克望着窗口的风景说。
“是啊,”胡尔特说,“应该还可以,只是冷清了些。”
他把一对肥厚的大手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当它们是对棒子似的盯着。
“我是个鳏夫,我老婆两年前去世了,癌症死的,她走了以后,生活就变得很乏味。”
胡尔特不抽烟也不喝酒,当然更不读书了,也许连报纸都不看。马丁·贝克可以想象他被动地坐在电视机前等着窗外天黑的样子。
“有什么事吗? ”
“尼曼死了。”
胡尔特什么反应都没有,只是木然地看看他的客人。
“哦? ”
“我还以为你知道。”
“我不知道,不过这也不难预料,尼曼病了,身体不行了。”
他将目光移回自己的肥手上,似乎在纳闷自己的身体还能够撑多久。
“你认识尼曼吗? ”一会儿后胡尔特问。
“不熟。”马丁·贝克说,“大概跟认识你的程度一样吧。”
“那就是很不熟了,长官。我们两个,你和我,只见过两三次面而已。”接着他不再以长官相称,而用较熟络的语气说:“我向来待在普通警察的部门,从来没机会跟你们凶杀组的人合作。”
“换句话说,你跟尼曼很熟,对不对? ”